第79节
其实她个人来说,虽然喜欢拍电影,但是却不喜欢这个复杂的圈子,而且赵岷失踪后,赵鉴找过她几次了,旁敲侧击的问了许多,有了这一层关系,其实她的前景并不客观,毕竟赵鉴在圈子里,算是快要只手遮天了。
赵鉴对她显然是没好印象的。
并不是害怕,而且事情突然变得复杂了。不过本来也就不简单。
上一世的经历使然,顾宁现在想过得轻松点,越简单越好,所以她这次,干脆完全抽离出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现在,她终于和上一世再无瓜葛,只做自己。
顾宁想去国外念书,继续享受大学时光,念完书回来,当个大学讲师什么的也不错,既自由又开心,和学生在一起还能保持年轻,没什么不好的。
每个人的愿望和期许各有不同,不分高低,愿望会随着时间而改变,关键是看你想要做什么,幸福从来没有规定的套路。
何景有些悻悻然的,“那我可以去看你吗?那边都是老毛子,我也不会英文,还要带个翻译才行。”
顾宁抬眼,把视线从书上移开,“当然,如果你有时间的话。”
为了考试,她一直在准备,现在递交了材料,通过了的话,面试要到明年去了。
继续读书是她突然有的决定,但却也并不突兀,她只是想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何景站了起来,“那好吧,我会经常去看你的。”顿了顿,他又说,“对了,宁宁,我做了菜,放在冰箱里,你要是想吃拿出来到微波炉转一转就可以了。我有事要离开一段时间,大概一个星期,你记得按时吃饭,我会尽快的把事情处理完,然后提前回来。”
顾宁并不热衷于社交,通常呆在家里看书,偶尔会和朋友约出去看看电影,逛街的兴趣也不大,何景自从收了戒指之后,会经常会过来。
两个人约会的地点也大多在她的家里。如果,可以算是约会的话……
何景会每天过来,给顾宁做饭,不工作的时候,陪着顾宁在家里,顾宁看书,他就看看计划书什么的。
为了陪着顾宁,他把事业的重心,也全部都转了过来,开了家分公司在这边,自己亲自坐镇,也不算是玩物丧志。
何景每天赖在顾宁家里,一点都不觉得腻,拎着菜走过来的时候,还会充满了期待。
做饭给顾宁吃,对他来说,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怎么说呢,这样的相处方式,虽然和他曾经想象的有些落差,但是也不错,很舒服,看着顾宁吃着他做的饭菜,会让他有种快溢出了满足,淡淡的幸福。
曾经在何景的想象中,应该是顾宁每天在家里等着他回来,然后两个人一起吃饭,他一直渴望有一个家,渴望有一个人能在属于他们的家里等着自己。
而现在,却完全的背道而驰,是他每天买好菜拧过来,做完了饭菜,然后把东西收拾好了再离开,不过也算是殊途同归,让他有种被人需要的满足感,还有种投喂宠物的怪异成就感。
何景还没踏入婚姻这座坟墓,就已经屁颠屁颠的变成了妻奴,简直是闪瞎了一干人的眼,郑六一干人在心里暗暗的摇头,不过他们现在已经习惯了,算是淡定了吧,见怪不怪。
反正在外人面前威风八面的景哥,在顾宁面前,那是一直在刷新底线,不能用常理来解释的清楚。
要是哪天何景看到顾宁的时候,不是眼神闪耀的贴上去的话,那才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好吧,除了在这点上有些不太正常,在其他的方面,他们的老大还是很给力的。
套用一句矫情的话来解释:那就是爱情的力量。
何景笑着看着顾宁,“你要是想我,就给我打电话。”
“嗯。”
何景又啰嗦了几句,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最后指了指自己的脸,有些孩子气的说,“来,亲一口我就走。”
顾宁有些无语的看着眼前的人,笑了笑,十分不给面子的说道,“那你还是别走了,我无所谓。”
……
何景也不生气,既然顾宁不来亲他,拿他就主动往顾宁身上凑,“你害羞啊,不要紧,那我来好了。”
顾宁站起来避开,“别闹了。”顿了顿,她想到了什么又说,“你站着别动啊,我有正事要做。”
何景厚着脸皮的又说,“我们现在做的不是正事吗?我是很正经的亲你。”
相处了一段时间,招牌的厚脸皮有出来了。
顾宁没理她,蹲了下来,低着头从电视下面的抽屉里拿了软尺走了过来,“把手张开,站着不许动,我帮你量尺寸。”
何景有些意外,“做什么?”
“我最近在家闲着没事,在学写织毛衣。”
何景眼睛一亮,“你要帮我织毛衣?”
天,也太贤惠了吧,幸福来得不熬太快。
顾宁有些犹豫的说,“嗯,虽然,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搞定。”
何景站着果然不动了,呵呵的傻笑,“你对我真好,媳妇儿你放心,就算是你织的毛衣再丑,我也当宝贝疙瘩一样套在身上。”
顾宁顿了下,扬了扬眉,“胡说八道,你怎么知道我织的毛衣不好看了。”
何景忙改口,“是我胡说,你织毛衣一定是最好看,最漂亮的。”
顾宁笑了下,也觉得何景这夸奖有些太敷衍了。
她快速的量完了尺寸,在何景的额头上飞快的碰了下,在何景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说,“快走吧。”
“哦。”
何景还是有些懵。
事实证明,何景还是很有先见之明的。
一直到冬天快结束了,顾宁也没能成功的织出毛衣,她中途改了主意,觉得织毛衣太麻烦了,当然,主要是难度太大了,她并不是无所不能的。
显然,在织毛衣上,她并没有什么天份。
所以顾宁就这织好的一只袖子,改了改,给何景织了一条围巾。虽然那条围巾的针脚比较凌乱,并不美观,甚至是有些厚重,顾宁完成作品后,自己试着带了下,有些压脖子,但是也正因为厚重,所以很保暖。
当然,这些并不妨碍何景喜滋滋的每天带着,而且赞不绝口,顾宁听着何景一脸真诚的夸奖,开始觉得不靠谱,但是后来,竟然也渐渐也被何景洗脑了,认为自己的手工做得不错。
知道有天,陈展约顾宁逛街,何景来接人的时候,陈展看到了何景脖子上的围巾,当时就不客气的说,“顾宁,你男朋友脖子上那一坨是什么啊?这是围脖还是围巾啊,怎么这么丑啊。”
“丑吗?我觉得还行啊?”被陈展这么一说,顾宁觉得本来都看顺眼了的东西,突然又变得不顺眼了起来。
陈展仔细的打量了下,“这个应该不是买的,这个造型是绝对卖出去的,顾宁,这不会是给他织的吧,你也太有才了!哈哈,都成这样了,还不浪费的让他带出来,何景对你绝对是真爱啊,居然半点也不嫌弃,这么狠心的糟蹋自己。”
顾宁当时脸色就很不好,看着何景脖子上的那一团东西,脸色很差。两个人一回来,顾宁就伸手去扯何景脖子上的围巾。
何景紧紧的护着,“你这人怎么这么粗暴,送出去的东西,还能收回去吗?”
“你行啊!”
何景想了想,一脸真诚的说,“我真的觉得挺好看的,不是谎话。”
“呵呵。”
后来在顾宁的强烈干扰下,何景倒是没有再带过那条围巾,那条围巾被顾宁态度强硬的要了回来,好在围巾够大,真材实料,顾宁冬天在沙发上看书的时候,经常用来盖膝盖,也不是没用途,总算是不浪费。
后来,在何景看那条围巾戚戚然的眼神下,顾宁觉得愧疚,想了想,又决定给何景绣一个钱包。
那时候全国上下,突然就流行起了一种叫“十字绣”的东西,大家都撸起袖子开始做起了针线活,按照格子把线填上去就可以,看着挺唬人的。
很多手残党都会产生“我怎么这样有才”的错觉,其中也包括……顾宁。
顾宁把绣好的钱包送给了何景,何景随身揣着,之后很多年都没有换下来,尽管钱包已经被磨的掉了颜色,周围也起了毛,但是功能没有消失。
很多人看到何景突兀的钱包,都会觉得诧异。毕竟这个破旧的钱包,和当时的何景身份地位十分的不相衬,这么一类的东西,若是没有特殊的意义,又怎么会随身带着。
而每次何景都会说,这是我家那位和我谈恋爱的时候送给我的,亲手绣了好几个月呢,我要是不用了,她会不开心。说得时候一脸的勉为其难,其实心里早乐开了花,翘起的嘴角透露出了得意和炫耀。
不过这些都是很久以后的事情。
顾宁在国外读书的几年,何景每个月都回去,闲的时候,就一个月三次,忙的时候,一个月一次也怎么都是要的。
顾宁读完了书回来的那天,何景把顾宁从机场接了回来,抱着顾宁感慨的说,“你还不嫁给我,你看这几年我坐飞机的路程,都能绕地球好多好多圈了,比着唐僧取经的路要多好多倍,感情我还不如一个和尚。”
顾宁哭笑不得,“你这出息,要和他比你还没经过九九八十一难,要不再磨练磨练?”
“那坚决不同意,我不能等了,好不容易等到你读完书了。”何景紧张的说。
顿了顿,他看着顾宁,“你说,要不咱们把婚结了吧,这样我心里就踏实了,你再干什么,我都可以不管了。”
顾宁想了想说,“明天我们一起回家吧,你也该见见我的妈妈了。”
何景笑着说,“好啊,确实应该去见咱妈的,你放心,我绝对会把她哄得开开心心的,咱们结婚后,她也就是我妈了,我会好好孝顺她的,谢谢她替我养了一个这么好的老婆。”
沈阑一直有感觉,顾宁有一个交往了很久的男朋友,不过顾宁不说,她也就不问。
她的这个女儿,一直比同龄人要成熟很多,是个有主见的孩子,这点她从来不担心。
她又怎么会不了解自己女儿,也许是因为她这个当妈妈的婚姻的失败,所以顾宁这方面的防心很重。能让顾宁卸下了心房的人,一定不会差的。会是个怎么样的人呢?沈阑也觉得好奇。
沈阑有些期待,同时又有些抗拒,可谓是心情复杂。
首先,她当然也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有一个好的归宿,顾宁读完了书,她也正在琢磨,怎么和顾宁说这件事,不想她还没有开口,那边顾宁就主动打电话过来,说让要带人回家,
既然都到了往家里带的地步,也就到了好事将近了,而且顾宁的年纪也到了待嫁年纪。
女儿要嫁人,终归是舍不得的。
两个人回去这天,何景好好的打扮了一番,穿着一件剪裁合体的白衬衫,衬得眉目俊朗,看着有些斯文,倒真的像是那么回事。连着顾宁也不由的多看了两眼。
何景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他不知道丈母娘喜欢什么,索性就什么类型都买一些,广撒网,总会有自己丈母娘喜欢的,这样也显得隆重些。
两个人到家的时候,沈阑正在厨房张罗,开门的时候身上还系着围裙。
沈阑刚一打开门,何景就露出了一个大笑脸,“阿姨您好,经常听宁宁提起你,我早就想来看你了。”
沈阑不动声色的打量了一眼何景,身高模样都不错,这个看脸的世界,她给何景打了个八十分的印象分,算是一个高分了。
沈阑笑着说,“快进来吧,厨房里还炖着汤,马上就能吃饭了,都饿了吧。”
“谢谢阿姨,本来不饿,但是阿姨做得菜味道好香啊,我一进门就觉得有些饿了。”
沈阑笑得更开心了,“等我把汤端出来就开饭。”
自己女儿眼光不错,这个人挺会有说话的,也有礼貌,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
三个人边吃边聊,毕竟是女儿的男朋友,沈阑旁敲侧击的问了许多,经历使然,她其实不太在乎对方是家室什么的,更看重人品。
何景吃饭的时候,眼睛一直没离开顾宁,可见这个人对自己女儿是真心的,她活了几十年,又离过婚,这点还是看得很准的,沈阑想,这个孩子对顾宁用情很深呢,光是这点,就能让她放心。
吃完了饭,何景主动的跟进了厨房,抓紧机会表现自己,“阿姨,我来洗碗就好。”
沈阑一怔,“你一个大男人,还是出去吧,而且你是客人,我怎么能让你洗碗。”
“阿姨,让我来吧。”
沈阑看着何景,笑着又问,“你会洗碗?”
“嗯,当然,现在男人也要做家务的。”
在何景的坚持下,沈阑从厨房退了出去,她走到了顾宁身边,“宁宁,你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小何做不做家务啊?”
她想弄清楚,是不是何景因为要在自己面前表现才会主动洗碗,虽然光是这一点,就已经很难得了。
赵鉴对她显然是没好印象的。
并不是害怕,而且事情突然变得复杂了。不过本来也就不简单。
上一世的经历使然,顾宁现在想过得轻松点,越简单越好,所以她这次,干脆完全抽离出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现在,她终于和上一世再无瓜葛,只做自己。
顾宁想去国外念书,继续享受大学时光,念完书回来,当个大学讲师什么的也不错,既自由又开心,和学生在一起还能保持年轻,没什么不好的。
每个人的愿望和期许各有不同,不分高低,愿望会随着时间而改变,关键是看你想要做什么,幸福从来没有规定的套路。
何景有些悻悻然的,“那我可以去看你吗?那边都是老毛子,我也不会英文,还要带个翻译才行。”
顾宁抬眼,把视线从书上移开,“当然,如果你有时间的话。”
为了考试,她一直在准备,现在递交了材料,通过了的话,面试要到明年去了。
继续读书是她突然有的决定,但却也并不突兀,她只是想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何景站了起来,“那好吧,我会经常去看你的。”顿了顿,他又说,“对了,宁宁,我做了菜,放在冰箱里,你要是想吃拿出来到微波炉转一转就可以了。我有事要离开一段时间,大概一个星期,你记得按时吃饭,我会尽快的把事情处理完,然后提前回来。”
顾宁并不热衷于社交,通常呆在家里看书,偶尔会和朋友约出去看看电影,逛街的兴趣也不大,何景自从收了戒指之后,会经常会过来。
两个人约会的地点也大多在她的家里。如果,可以算是约会的话……
何景会每天过来,给顾宁做饭,不工作的时候,陪着顾宁在家里,顾宁看书,他就看看计划书什么的。
为了陪着顾宁,他把事业的重心,也全部都转了过来,开了家分公司在这边,自己亲自坐镇,也不算是玩物丧志。
何景每天赖在顾宁家里,一点都不觉得腻,拎着菜走过来的时候,还会充满了期待。
做饭给顾宁吃,对他来说,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怎么说呢,这样的相处方式,虽然和他曾经想象的有些落差,但是也不错,很舒服,看着顾宁吃着他做的饭菜,会让他有种快溢出了满足,淡淡的幸福。
曾经在何景的想象中,应该是顾宁每天在家里等着他回来,然后两个人一起吃饭,他一直渴望有一个家,渴望有一个人能在属于他们的家里等着自己。
而现在,却完全的背道而驰,是他每天买好菜拧过来,做完了饭菜,然后把东西收拾好了再离开,不过也算是殊途同归,让他有种被人需要的满足感,还有种投喂宠物的怪异成就感。
何景还没踏入婚姻这座坟墓,就已经屁颠屁颠的变成了妻奴,简直是闪瞎了一干人的眼,郑六一干人在心里暗暗的摇头,不过他们现在已经习惯了,算是淡定了吧,见怪不怪。
反正在外人面前威风八面的景哥,在顾宁面前,那是一直在刷新底线,不能用常理来解释的清楚。
要是哪天何景看到顾宁的时候,不是眼神闪耀的贴上去的话,那才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好吧,除了在这点上有些不太正常,在其他的方面,他们的老大还是很给力的。
套用一句矫情的话来解释:那就是爱情的力量。
何景笑着看着顾宁,“你要是想我,就给我打电话。”
“嗯。”
何景又啰嗦了几句,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最后指了指自己的脸,有些孩子气的说,“来,亲一口我就走。”
顾宁有些无语的看着眼前的人,笑了笑,十分不给面子的说道,“那你还是别走了,我无所谓。”
……
何景也不生气,既然顾宁不来亲他,拿他就主动往顾宁身上凑,“你害羞啊,不要紧,那我来好了。”
顾宁站起来避开,“别闹了。”顿了顿,她想到了什么又说,“你站着别动啊,我有正事要做。”
何景厚着脸皮的又说,“我们现在做的不是正事吗?我是很正经的亲你。”
相处了一段时间,招牌的厚脸皮有出来了。
顾宁没理她,蹲了下来,低着头从电视下面的抽屉里拿了软尺走了过来,“把手张开,站着不许动,我帮你量尺寸。”
何景有些意外,“做什么?”
“我最近在家闲着没事,在学写织毛衣。”
何景眼睛一亮,“你要帮我织毛衣?”
天,也太贤惠了吧,幸福来得不熬太快。
顾宁有些犹豫的说,“嗯,虽然,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搞定。”
何景站着果然不动了,呵呵的傻笑,“你对我真好,媳妇儿你放心,就算是你织的毛衣再丑,我也当宝贝疙瘩一样套在身上。”
顾宁顿了下,扬了扬眉,“胡说八道,你怎么知道我织的毛衣不好看了。”
何景忙改口,“是我胡说,你织毛衣一定是最好看,最漂亮的。”
顾宁笑了下,也觉得何景这夸奖有些太敷衍了。
她快速的量完了尺寸,在何景的额头上飞快的碰了下,在何景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说,“快走吧。”
“哦。”
何景还是有些懵。
事实证明,何景还是很有先见之明的。
一直到冬天快结束了,顾宁也没能成功的织出毛衣,她中途改了主意,觉得织毛衣太麻烦了,当然,主要是难度太大了,她并不是无所不能的。
显然,在织毛衣上,她并没有什么天份。
所以顾宁就这织好的一只袖子,改了改,给何景织了一条围巾。虽然那条围巾的针脚比较凌乱,并不美观,甚至是有些厚重,顾宁完成作品后,自己试着带了下,有些压脖子,但是也正因为厚重,所以很保暖。
当然,这些并不妨碍何景喜滋滋的每天带着,而且赞不绝口,顾宁听着何景一脸真诚的夸奖,开始觉得不靠谱,但是后来,竟然也渐渐也被何景洗脑了,认为自己的手工做得不错。
知道有天,陈展约顾宁逛街,何景来接人的时候,陈展看到了何景脖子上的围巾,当时就不客气的说,“顾宁,你男朋友脖子上那一坨是什么啊?这是围脖还是围巾啊,怎么这么丑啊。”
“丑吗?我觉得还行啊?”被陈展这么一说,顾宁觉得本来都看顺眼了的东西,突然又变得不顺眼了起来。
陈展仔细的打量了下,“这个应该不是买的,这个造型是绝对卖出去的,顾宁,这不会是给他织的吧,你也太有才了!哈哈,都成这样了,还不浪费的让他带出来,何景对你绝对是真爱啊,居然半点也不嫌弃,这么狠心的糟蹋自己。”
顾宁当时脸色就很不好,看着何景脖子上的那一团东西,脸色很差。两个人一回来,顾宁就伸手去扯何景脖子上的围巾。
何景紧紧的护着,“你这人怎么这么粗暴,送出去的东西,还能收回去吗?”
“你行啊!”
何景想了想,一脸真诚的说,“我真的觉得挺好看的,不是谎话。”
“呵呵。”
后来在顾宁的强烈干扰下,何景倒是没有再带过那条围巾,那条围巾被顾宁态度强硬的要了回来,好在围巾够大,真材实料,顾宁冬天在沙发上看书的时候,经常用来盖膝盖,也不是没用途,总算是不浪费。
后来,在何景看那条围巾戚戚然的眼神下,顾宁觉得愧疚,想了想,又决定给何景绣一个钱包。
那时候全国上下,突然就流行起了一种叫“十字绣”的东西,大家都撸起袖子开始做起了针线活,按照格子把线填上去就可以,看着挺唬人的。
很多手残党都会产生“我怎么这样有才”的错觉,其中也包括……顾宁。
顾宁把绣好的钱包送给了何景,何景随身揣着,之后很多年都没有换下来,尽管钱包已经被磨的掉了颜色,周围也起了毛,但是功能没有消失。
很多人看到何景突兀的钱包,都会觉得诧异。毕竟这个破旧的钱包,和当时的何景身份地位十分的不相衬,这么一类的东西,若是没有特殊的意义,又怎么会随身带着。
而每次何景都会说,这是我家那位和我谈恋爱的时候送给我的,亲手绣了好几个月呢,我要是不用了,她会不开心。说得时候一脸的勉为其难,其实心里早乐开了花,翘起的嘴角透露出了得意和炫耀。
不过这些都是很久以后的事情。
顾宁在国外读书的几年,何景每个月都回去,闲的时候,就一个月三次,忙的时候,一个月一次也怎么都是要的。
顾宁读完了书回来的那天,何景把顾宁从机场接了回来,抱着顾宁感慨的说,“你还不嫁给我,你看这几年我坐飞机的路程,都能绕地球好多好多圈了,比着唐僧取经的路要多好多倍,感情我还不如一个和尚。”
顾宁哭笑不得,“你这出息,要和他比你还没经过九九八十一难,要不再磨练磨练?”
“那坚决不同意,我不能等了,好不容易等到你读完书了。”何景紧张的说。
顿了顿,他看着顾宁,“你说,要不咱们把婚结了吧,这样我心里就踏实了,你再干什么,我都可以不管了。”
顾宁想了想说,“明天我们一起回家吧,你也该见见我的妈妈了。”
何景笑着说,“好啊,确实应该去见咱妈的,你放心,我绝对会把她哄得开开心心的,咱们结婚后,她也就是我妈了,我会好好孝顺她的,谢谢她替我养了一个这么好的老婆。”
沈阑一直有感觉,顾宁有一个交往了很久的男朋友,不过顾宁不说,她也就不问。
她的这个女儿,一直比同龄人要成熟很多,是个有主见的孩子,这点她从来不担心。
她又怎么会不了解自己女儿,也许是因为她这个当妈妈的婚姻的失败,所以顾宁这方面的防心很重。能让顾宁卸下了心房的人,一定不会差的。会是个怎么样的人呢?沈阑也觉得好奇。
沈阑有些期待,同时又有些抗拒,可谓是心情复杂。
首先,她当然也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有一个好的归宿,顾宁读完了书,她也正在琢磨,怎么和顾宁说这件事,不想她还没有开口,那边顾宁就主动打电话过来,说让要带人回家,
既然都到了往家里带的地步,也就到了好事将近了,而且顾宁的年纪也到了待嫁年纪。
女儿要嫁人,终归是舍不得的。
两个人回去这天,何景好好的打扮了一番,穿着一件剪裁合体的白衬衫,衬得眉目俊朗,看着有些斯文,倒真的像是那么回事。连着顾宁也不由的多看了两眼。
何景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他不知道丈母娘喜欢什么,索性就什么类型都买一些,广撒网,总会有自己丈母娘喜欢的,这样也显得隆重些。
两个人到家的时候,沈阑正在厨房张罗,开门的时候身上还系着围裙。
沈阑刚一打开门,何景就露出了一个大笑脸,“阿姨您好,经常听宁宁提起你,我早就想来看你了。”
沈阑不动声色的打量了一眼何景,身高模样都不错,这个看脸的世界,她给何景打了个八十分的印象分,算是一个高分了。
沈阑笑着说,“快进来吧,厨房里还炖着汤,马上就能吃饭了,都饿了吧。”
“谢谢阿姨,本来不饿,但是阿姨做得菜味道好香啊,我一进门就觉得有些饿了。”
沈阑笑得更开心了,“等我把汤端出来就开饭。”
自己女儿眼光不错,这个人挺会有说话的,也有礼貌,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
三个人边吃边聊,毕竟是女儿的男朋友,沈阑旁敲侧击的问了许多,经历使然,她其实不太在乎对方是家室什么的,更看重人品。
何景吃饭的时候,眼睛一直没离开顾宁,可见这个人对自己女儿是真心的,她活了几十年,又离过婚,这点还是看得很准的,沈阑想,这个孩子对顾宁用情很深呢,光是这点,就能让她放心。
吃完了饭,何景主动的跟进了厨房,抓紧机会表现自己,“阿姨,我来洗碗就好。”
沈阑一怔,“你一个大男人,还是出去吧,而且你是客人,我怎么能让你洗碗。”
“阿姨,让我来吧。”
沈阑看着何景,笑着又问,“你会洗碗?”
“嗯,当然,现在男人也要做家务的。”
在何景的坚持下,沈阑从厨房退了出去,她走到了顾宁身边,“宁宁,你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小何做不做家务啊?”
她想弄清楚,是不是何景因为要在自己面前表现才会主动洗碗,虽然光是这一点,就已经很难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