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盘丝洞里花儿多
    程灵是真没想到,在庸州做主簿的时候自己没有喝上花酒,到了京城,当了皇帝的秘书郎,却居然被同僚拉着上了青楼。
    程郎啊程郎,你可还曾记得,自己本是女娇娥,并不是真的男儿郎?
    唉,记不记得那又如何?事到临头,程灵也只有硬着头皮,闯一闯这盘丝洞了。
    至少不能在青楼的门口就胆怯逃跑,同僚们今天拉她来青楼,可不是当真只为喝酒来了,大家摆明了是要抻量她呢!
    索性便见识见识这古代的青楼才女们吧,好歹魏国有律法,禁止官员狎妓——
    这里说的禁止,主要是禁止官员在青楼留宿,你若不留宿,只是与名妓们谈谈心,赏赏月,喝喝酒,唱唱诗,那不叫狎妓,那叫风雅。
    又何况能叫秘书署的官员们相邀着去的,那必然是高雅场所,合法合规。
    如此这般,程灵做足了心理建设,终于一脚踏进了洛水河边的这片旖旎繁花中。
    神京,洛河,十里春风。
    扑面而来的是脂香粉腻的一片热浪,园中红灯高挂,水袖与青衫依偎私语,笑言声声。明明五月初的晚风还带些凉意,可进了这里头,纵是凉风有信,那也必然要和光同尘,一并热烈。
    同僚们也不互称官职了,都亲亲热热的,这个叫程兄,那个喊张兄,有的还直呼名字。
    程灵有点僵硬,负责带她的秘书郎翁贤一伸手揽住她肩膀,笑说:“程兄从前不曾来过这地界?”
    程灵:……呵呵。
    翁贤应该要庆幸,因为就在刚才他伸出手臂揽住揽程灵的一刹那,险些就激得程灵真气自发反击。
    就翁贤这小体格,真要被程灵的真气反震上身,保管不死也残。
    程灵动作自然而又坚决地将翁贤的手臂从自己肩上拿下,笑答道:“小弟年岁小些,从前家母管得严。”
    翁贤哈哈笑了:“那如今好了,程兄立业在京,想来伯母也不好再管你了吧?”
    程灵微笑以回应。
    翁贤兴致勃勃地介绍:“十里春风今夜又选花魁,程兄快来,咱们往这走。”
    十里春风并不只是干巴巴的一个小院子,而是由多重院落组成的一座大园林。
    园林就坐落在洛水河畔,众人进了园子后,前有花娘引路。那风韵犹存的鸨儿扭动着腰肢,与一行人中最相熟的那位说话。
    “刘郎可有半月未来,真真是想死奴家了!”
    留着短须的刘大人是程灵他们的上官,当然,不是秘书署官位最大的秘书监梁大人,而是四品秘书丞刘旭林。
    秘书监梁凯位居三品,已算得上是京官中的大员,又怎么可能会随随便便地就带着一大帮同僚公然出入青楼?
    刘旭林则不同,他跟下属官员们的接触更要亲近许多,程灵来了几日,他就主动说要请客,带大家一起去品醉仙酿。
    今日跟着刘旭林同来的,则合共有秘书郎三人,典簿二人。
    一行共六人,大约占据了秘书署官员的半数。
    其下书吏不入品级,虽然办事,有品的官员们却多半不会与他们相交。
    刘旭林平常在官署的时候那是一本正经,可到了十里春风,被鸨儿往身上一靠,却瞬间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他将手往花娘脸颊上摩挲,一边呵呵笑着:“想我?那就来,让你家郎君我瞧瞧,这是怎么想的?”
    后方,程灵微微皱眉。
    简直要无法直视郎君这二字,刘旭林胡子一大把,家里头只怕是孙女儿都有了,怎么就好意思对着花娘自称“你家郎君”?
    到这里,程灵已经隐隐有些后悔了,她当时或许就该拂袖而去!
    纵是同僚试探又如何?她怕个球!
    十里春风的花魁场,并不只有诗意和浪漫。
    转过了花径,走过了亭台,忽见前方一条长河犹如玉带,蜿蜒在灯火通明的人间。
    那河面上画舫处处,河岸边人头攒动。
    有丝竹靡靡,有美人歌舞,还有一声声的呼喊叫好,与露骨调笑。
    什么高雅之所?
    到了这等地界,有的是人原形毕露,放浪形骸。
    花娘紧挨着刘旭林,拍拍手掌,就有一队身着低胸,肩裹丝帛的侍女手提花篮款款而来。
    “刘郎,今日选花魁,一支桃花一两银,一支海棠五两银,一支牡丹十两银。”花娘将手掩口,媚眼乱飞,笑得脸上的妆粉几乎都要簌簌掉落,“咱们还是老规矩,得花最多的,便是今夜花魁呢!”
    刘旭林哈哈大笑,又伸手抹了一把花娘脂粉香腻的脸蛋儿,道:“便来十支海棠,十支牡丹。你这贱婢,哪里是想你家郎君我?分明是盯着某家的银钱袋子呢!”
    刘旭林粗俗地骂了一句花娘,却又“慷慨解囊”。
    不过片刻,他手上就多了个花篮,花篮里装了十支海棠,十支牡丹。
    提花侍女们走到了秘书署的其余官员面前,其他官员便也纷纷解开钱袋子买花。
    这种场合,谁好意思不买?
    纵然出来之前刘旭林说好了是要做东请客,但就当前这种情况来说,大家却只能自掏腰包。
    怎么地?买花捧花魁,你还要上官出钱不成?
    翁贤站在程灵前面,就笑眯眯地买了十支海棠,十支桃花。
    不能越过上官去,又不能太寒酸,这里头竟也有学问!
    轮到程灵的时候,程灵有片刻没有动弹。
    她知道这个时候的自己不能小气,就该也学着翁贤,或与他对比着买同样数量同样等级的花,或比他少上些许,总之多少都要表示个意思。
    只要今天不做犹豫地出了手,那她就算是上了道,能够初步融入这个小团体。别的不说,至少与同僚们做个酒肉朋友,应当是没问题了。
    可是,但是——
    程灵不是小气,她从不小气,她只是心里忽然有些堵。
    一两银子至少能买十斗米,这还是在物价飞涨的情况下……要不然一两银子能买二十斗米!
    可是在十里春风,一两银子却只够买一支桃花。该说这不愧是神京最有名的销金窟,还是要说,人类的悲喜果然从不相通?
    正比如那南宋诗人所感慨: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天下悲苦十之七八,有人在战乱中苦苦挣扎,有人在泥泞里俯身捡粮。
    做人,奋斗了,上位了,不是不能享受,但那也该有个底线,有个度量。
    一定要靠这样的方式去迎合上官吗?
    程灵的手微微抬起……
    第263章 拿你最珍贵的东西来换
    十里春风的舞榭歌台边,程灵微微抬起了手掌。
    被灯火映照出波光的夜河中,画舫游来,美人起舞。
    程灵抬起的手似要推开那个花篮,又似是在微微停顿。
    她在做选择,是为了官途顺畅,妥协于世俗,还是遵从本心,哪怕风霜雨雪?
    明月当空,洛河流光。
    在这同一轮明月,同一片灯火之下,却有人也与程灵一般,正在做着抉择。
    慕容书剑是大将军勇毅侯慕容泓的幼子,打小金尊玉贵,在侯府众人的宠爱中长大。
    但慕容书剑却也并非没有烦恼。他天生经脉细弱,无法习武,甚至体格都要比常人更弱些,为此受了不知多少苦。
    父母因此对他更为怜爱,可是这种偏宠,却每每刺痛着他的同胞兄长慕容善的心。
    慕容善被父母取名为“善”,但实际上他却是一个暴虐狠毒,心胸极为狭隘之人。
    虽然明知慕容书剑体弱多病,注定了寿数不长,但慕容善对这个弟弟的嫉恨却是半点也不少。
    更甚至,随着慕容书剑一天天长大,侯夫人偶尔透露念想,想要勇毅侯将爵位传给幼子,这就更加戳到了慕容善心头的恨处。
    慕容善表面上不动声色,甚至在侯府的时候他还刻意扮演着爱重弟弟的好哥哥形象,为此取得了父母的信任。可到了外头,他却每每用着极为阴毒,而又不着痕迹的方法打压慕容书剑。
    权贵的圈子里,总有一些年轻人会混在一处玩耍,慕容善借口陪弟弟走动散心,就总将慕容书剑往自己的狐朋狗友中带。
    在这期间,慕容书剑听多了诸如:“这个病秧子也就是命好,投了个好胎,要不然谁搭理他?”
    “他还能活过今年吗?瞧那风一吹就倒的模样,怕不是来个三岁孩童都能碾死他吧!”
    “当真是慕容氏之耻!五胡当中,当数慕容氏最为勇猛,归顺我朝后,更是名将代出。他慕容书剑还好意思叫书剑,照我看,该叫鼠贱才是!老鼠的鼠,贱人的贱……哈哈哈!”
    “慕容老鼠,嘿嘿嘿!”
    “慕容贱贱,咯咯咯……”
    “瞧瞧,他脸白了,又红了,真是生得美啊,弱不胜衣,如玉堆霞,我见犹怜啊,哈哈哈……”
    “……”
    一声声,一句句。言语不是言语,是风霜,是刀剑,是毒汁,似有若无,似远还近,似虚还实。缠缠绕绕,如蛆附骨般纠结在慕容书剑的身边。
    他若发怒,人家只需死不认账便成。
    最开始慕容书剑还会去寻慕容善为自己做主,可慕容善却从不信他的言语,反而倒要呵斥他心眼太小,人太敏感,误会了他的朋友。
    慕容善还擅长打个巴掌给个甜枣,每每在人前呵斥了慕容书剑,背后又给他买来各种讨他欢心的小物件,摆出兄长的姿态,温柔劝哄他。
    如是三番五次,来来回回,慕容书剑被慕容善给治得晕头转向,有时候明明察觉到了慕容善的恶意,想去父母面前告状,却又无从告起。
    慕容书剑有心与慕容善拉开距离,不再与他出门去寻那些狐朋狗友们玩耍,可慕容善在父母面前巧舌如簧,总有万千种理由将他带出门。
    最近,慕容书剑在十里春风结识了一位非常美丽的女子。
    她与他从前见过的那些世家贵女都不相同,她虽然身在风尘,品格却十分高洁。她满腹诗书与才华,又十分体贴,善解人意。
    慕容书剑因诗词而与柔娘相交,也曾红袖赠书,也曾笔墨传情。
    在柔娘这里,他体会到了从未曾体会过的尊重与爱慕。她就像是泥泞地里开出的一朵花,与他狼狈的生活相映照,使他有时飘飘然,如同登上仙境。
    慕容书剑已经下定决心要赎柔娘,他甚至都想办法凑足了银钱,可今夜却生了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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