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念翻身,下了地。
    由于下雨,木制地面又冷又潮,冻得她一个哆嗦,忍不住蜷伏脚趾。
    她一步并做三步走,迅速上楼,落座。
    余念把脚盘上了椅子,作打坐状,引起了沈薄的不满:“余小姐知道吃饭是一件需认真对待的事吗?”
    余念“噢”了一声,心不甘情不愿放下脚,“因为和沈先生还有小白是老相识,所以才这样随意。”
    沈薄嘴角上翘,皮笑肉不笑,说:“我该感到荣幸?余小姐之前与客户出门应酬时,也喜欢把脚架在椅子上?”
    她说不过他,只能吃瘪。
    平时看起来笑起来眉目弯弯如新月的一个人,只有在吃饭才会这样较真,据理力争。
    “是是是,沈先生教训的是,我今后吃饭一定正襟危坐,如坐针毡,如芒在背……”
    沈先生轻笑,“很好,我很满意。”
    余念:“……”
    最后,还是小白眼尖,递了一双拖鞋给余念,“余念姐觉得冷?”
    “谢谢小白,我刚睡醒迷糊了,所以就忘记穿了。”她接过拖鞋。
    不得不说,小白在察言观色这方面,确实比她要厉害。可能因为他耳聋,所以天生就是一个观察者,静窥世间万物变换。
    也不知沈薄雇用他,是不是因为看中了他这一点,所以想招入麾下。
    她坐在位置上和小白聊天,询问他之前给的一些心理学书籍有没有专心看。
    小白一一答了,余念这才发现,他的理解能力和记忆力都极强,难怪之前凭自学识字,都能学那么多知识。
    厨房飘来一阵阵蒜香,被辛醋一激,滋生出秋葵的清甜味。
    沈薄把醋腌秋葵摆上桌,再让小白帮忙抬了两三个便易的烤架,下头煨了炭火,上面摆了一块铁架。
    他将油一一刷上架,又夹出早已用特制酱汁腌制过的五花肉,摆放上去。
    沈薄将袖子撩上,露出线条流畅的手臂,他的臂膀质感硬朗,有一种成熟的男性魅力。
    余念顺着他的腕骨往下看,又将注意力落到了沈薄指节分明白皙的手上。
    一个男人有这样好看的一双手,肤白,却不骚气。
    她心里有点嫉妒,脑中浮想联翩——沈先生如果用这样的手扣在领结上,单指嵌入结带,手间使劲,往下一扯,领口的锁骨若隐若现,浮起薄薄的白光……
    “你在想什么?”沈薄问,他眼底的笑意很深,令人捉摸不透,一下子烫到了余念。
    “没什么,我什么都没想!”她矢口否认。
    开玩笑,难道要说一时出神,幻想了一下沈先生褪去衣冠的样子?
    她区区一个底层小职员,还敢肖想老板?
    沈薄这种笑面虎,她哪里敢和他对阵。
    更何况,要说发展职场恋情,也不助于她升职啊,这种事男人又不吃亏,万一吃瘪,她连苦都没地方诉!
    等一下,她好像想的太远了。
    不过归根究底就是,沈薄空有一副好皮囊,却绝不是合适的恋爱对象。
    余念纠结完了,起身,淡定盛了一碗米饭。
    她含一口饭,搭配一口酱汁浓郁的烤肉。
    才第一口,她就愣在原地。
    余念停下筷子,反复摆弄火架上的烤肉,也没发现它有什么不同。
    可究竟是怎么烤出这样地道的碳烤味的?
    她又咬了一口,细细品尝——五花肉经过熏烤,原本肥腻的油脂被榨出,反复将酱汁吸收进肉里,一口咬下去,和米饭的回甘,恰到好处地融合在一起,均摊了那股浓烈的肉味,好吃到浑身酥麻。
    “沈先生不愧是常年做饭的人,这味道,真的没话说。”余念不吝啬赞美之词,大声赞叹道。
    沈薄微笑:“能得余小姐的喜欢,是它的荣幸。”
    “不过这酱汁是怎么调制的?味道好像和寻常烤肉店的不同?”
    “这个啊……”他欲言又止。
    “嗯?”余念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余小姐听说过,火锅底料里加一些罂粟壳会让人上瘾,会导致汤底味道更好吗?”
    “略有耳闻,”她大惊失色,“难道沈先生你……”
    沈薄饶有兴致看着她,启唇:“骗你的。”
    “……”噢,原来如此。
    他们吃过饭,正打算散场。
    突然,门铃响动了,有人登门拜访。
    余念与小白面面相觑,按理说,没人知道他们在这里度假。
    沈薄理好衬衫衣领,将纽扣抿得一丝不苟,道:“有客人上门了。”
    余念打开门,见是一名二十余岁的女人。
    她的五官精致,看打扮,就知是阔太太。只是眼下乌青色有点重,抹了厚厚的遮瑕膏也掩盖不了那一脸的憔悴。
    女人打了招呼,说:“你们好,我叫季岚。是想拜托你们调查一些事情,之前联系了沈先生。”
    沈薄轻拨开余念,走到季岚面前,微笑:“季小姐请进,喝咖啡吗?”
    他的声音轻柔婉转,抬眸,眼底一片迤旖旎风光。
    余念抽了嘴角,这厮……
    啧。
    “不用了,”她走进来,刚坐定,就从包里翻检出一些照片,心急火燎地说:“我家好像撞鬼了……”
    余念一惊,正襟危坐:“撞鬼?那找我们也没用啊!”
    她细细分辨季岚的表情,无丝毫说谎的细节。眉间有表情纹,纹路很深,最近常皱眉,有愁绪;以及发梢微黄,有脱发痕迹,睡眠不好,或者是心情烦闷到连保养头发都忘记了。
    看来,真有什么事发生。
    余念给小白递了一张纸条——查查季岚这个人。
    小白点头,手指翻动手机,登陆上沈薄给的某个人脉网站,这是一个类似人口登记的仓库,能查到许多东西。
    没一会儿,他就翻到了,然后递给余念看。
    呵,好家伙。
    季岚这个人,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
    在三年前,她插足别人婚约,怂恿那个男人,也就是现在的丈夫离婚。并且开车撞了当时身怀六甲的丈夫前妻,导致她子宫破裂,孩子没保住,子宫也被摘除。
    后来男人不让妻子报警,极力隐瞒了事情。并且在几个月后,以妻子无法生育的理由,和她离了婚,娶了季岚。
    转眼,妻子也跳楼自杀了。
    这可是彻头彻尾的渣男与小三的恋情啊,还能功德圆满可真不容易。
    沈薄抿了一口咖啡,浅浅一笑:“愿闻其详。”
    季岚攥着照片,说话的语调也有些颤抖,“半个月以前,我在家里的阳台上捡到几根鸟的羽毛。我当时没多想,以为是楼上那户人家掉下来的,他们家养鹦鹉。又过了几天,我出门收衣服的时候,发现我儿子衣服上有几滴血迹,地上还留下了一张卡片。我觉得事情不对劲了,不是被人盯上了,就是家里闹鬼呢!”
    “什么卡片?”余念问。
    “就是这个。”她递给余念。
    余念接过,看了一眼,卡片很普通,上面手写着白色的字:
    “姑获鸟,鬼神类也。
    衣毛为飞鸟,脱毛为女人。云是产妇死后化作,故胸前有两乳,喜取人子养为己子。凡有小儿家,不可夜露衣物。
    此鸟夜飞,以血点之为志。儿辄病惊痫及疳疾,谓之无辜疳也。荆州多有之,亦谓之鬼鸟。”
    字里行间的意思是,有一种鬼鸟,脱下衣服变成女人,穿上变成鸟,一般是死去的孕妇变成的,名为故获鸟,喜欢夺取人的孩子,在衣上点上血迹作为标记。
    但世界上,真的有这种鬼鸟?还真是鸟精?
    来拜访之前,还知道发一张名片?
    难道是前妻回来复仇的?
    季岚咬紧下唇,“求求你们,一定要帮帮我。”
    沈薄闻言,嘴角微微上翘,“你们怎么说?”
    小白看余念行事,余念则靠进柔软的靠椅里,轻蔑地说:“忘了和你说规矩,我有三不接。不接贱人,不接贱人,不接贱人。小白,送客!”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评论夸我好看都没事,不怕天天重复发,来吧,用评论欺负我吧
    ☆、第十三集
    余念这样义正言辞拒绝了送上门的肥肉,沈薄却毫无反应。
    她不免心里打鼓,以为是暴风雨之前的平静。毕竟像沈薄这样的人,怎么会跟钱过不去呢?
    沈薄将白底玫瑰花边的杯具放下,抬眸,眼底饱含笑意,“那么,就请季小姐回去吧。”
    余念一愣,她还以为他总有后手呢。
    季岚不死心,“我知道沈先生的能耐,我也是废了好大功夫才找到这里。不管多少钱,只要你们能帮我……”
    “小白,送客。”这一次,是沈薄重复了。
    季岚心不甘情不愿地走出门,临走之前,手指还嵌入门板上,回头恶狠狠道:“我会再来的,沈先生。”
    沈薄但笑不语,点头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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