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母自觉踩了个雷:“我听人说,你是明星啊,赚得不少吧,买房了吗?”
“是模特,不是明星,还没买房,看妙妙的意思。”
听到最后一句,席母脸色稍缓。
“年轻人有上进心是好,s市的房子很贵吧!其实回来我们这边买房也好,互相有个照应,孤身一人在大城市太辛苦了,也不是长久之计。”
“妈,别问了。”
席妙妙脸都要埋进桌子上了。
如果封殊是凡人,恐怕早就被这赤│裸│裸的用意问得想打退堂鼓了吧。
“没事,”
封殊摸了摸她的头,声音安稳坚定:“你好好吃饭,我在哪里买房,以后有什么计划,都全看妙妙的意思。她在哪里,我就去哪里,她喜欢回来我就陪她回来,她喜欢s市,房子再贵,我也会想办法满足她。”
突然表白。
这回,原本因为羞耻而想钻到地上的妙妙,瞬间感受到了另一种意义上的害羞。
以及,更多更多的幸福感。
“结婚?当然会,只要她愿意我随时可以结婚,”封殊笑了笑:“不过,也要等她愿意才行,我可以一直等她预备好,伯母不要催促她了,她还那么小。”
“二十五岁了,这还叫小?”
席母不可思议。
在她身处的生活环境里,每个人都觉得女人过是二十三岁就开始走下坡,男人才是越老越值钱,女人二十五岁后在相亲市场上已经要选择次一等的对象了,所以她才如此焦急。这能怪她么?也不全然,当所看见的听见的都是这种价值观的时候,在q市里,席母的价值观才是正确。
不跳出这个圈子,在尚有年龄优势时把自己早早嫁出去才是幸福之道。
这是目能所及的,微小的幸福。
“而且,”
封殊抬眼,视线直勾勾地望向她,诚实地表示:“其实,在我眼中,伯母也非常年轻。”
……
这是撩妹吗?
封殊的眼神非常认真,而他也确实是在陈述一件他认真看待的事情,强势气场与压迫力,甚至让有着‘长辈’身份护体的席母忍不住先示弱一般的移开了目光,没敢再造次。
席妙妙若有所思,嗯,以封殊的真实年龄来看,她妈的确很年轻没错,比受精卵还年轻。
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对?
是夜,月明星稀。
得知女儿是真的交到了男朋友之后,席母忙於在亲戚之间澄清一一为了增加可信性,甚至拉着封殊拍了张合照。她不厌其烦地拨电话给每一个认识的主妇,骄傲宣称她的女儿终於找到男朋友,不再是剩女了。
席妙妙听在耳里,百感交杂。
确实,用老家的价值观来看,她是终於跳上了尾班车,不会被正常人远远甩开了。
每回老家一次,席妙妙都想要穿越回去抱起刚毕业的自己,疯狂赞美她连夜离家,去s市独自闯荡的决定,太明智了。
席妙妙在事前跟封殊商量好了,让他说在外面订了酒店,再在半夜悄悄回来陪她睡觉。
在锁上房门后,她趴到窗边,往窗外张望着。
月色很美,等一个盖世英雄。
席妙妙望向天空,想象着封殊会怎么回来,像他那么低调的神,应该不会像伏云君那样,为了显摆而在半空中步步生莲吧!可能就像平时在天上飞那样,御剑而来……
突然,肩上一沉。
她浑身僵住,激灵灵地转头。
“你怎么突然在我背后?”
“瞬移,”封殊平淡地说:“你在看什么?赏月吗?”
……
我在等你回来!
这话太不好意思了,席妙妙含糊地说:“唔,是吧,今天月亮挺大的,不错,好看。”
临近中秋的月亮,越发圆亮,让人想起月饼里的咸蛋黄。
她忽然想起来,小时候她曾坚信月亮就是挂在天上的咸蛋黄,听说杨利伟登月,第一反应是他在月球上舔一下地面,味道是不是咸咸的,一个月亮能吃多久呢?应该能拌好多好多碗饭吧。
“嗯。”
他俯身手臂圈住她,身后是万里夜空,眼前是盖世英雄。
席妙妙仰起脸,在他的唇上啾了一下。
她悄声说:“其实你更好看。”
“……”封殊别开视线,耳尖透着粉色:“你也好看。”
搞什么啊。
他的反应太可爱,弄得她这个主动调戏的人都忍不住跟着害羞了起来。
须臾,他才缓过来,打破了沉默:“我想架起了结界,你不必辛苦压着嗓子说话。”
跟神仙偷情真是太方便了。
席妙妙想着,自觉往里缩,让封殊可以在床上躺下来。
“你想睡觉了吗?”
“还没有,挺精神的。”
他躺下后,她熟练地往他身上一钻,以最习惯舒服的姿势嵌进他怀里。
被他的手臂环住后背,好像天掉下来都有她扛着,她可以暂时忘记生活压力,只当被他保护着的小姑娘。
夜深人静,封殊才道出下午的疑惑:“伯母说你不沾荤腥,但是在s市的时候,你最喜欢吃肉。”
第44章
席妙妙怔住。
“我在家, 一向是不吃肉的,好像很小的时候已经是这样子了, ”她揉了揉额头:“听你这么一说, 我也觉得挺奇怪的, 之前完全没注意过这个问题。”
太突兀了, 这根本不是会被遗忘的小事。
她慢悠悠回忆着, 记忆倒是很清晰:“我在家里碰肉类会吐得很厉害, 妈一开始不信邪强迫我吃过几回,我胆汁都要吐出来了, 最后在浴室晕了过去, 大姑说我指不定是与佛有缘,不碰荤菜算是给家里积德了, 她才放弃矫正我。”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记忆里彷佛有一道断层,每当低头去看,甚至弯腰想摸索的时候, 恐高本能就会你警醒席妙妙,让她远离这一片断层──反正, 想不起来也不会影响日常生活, 也就回老家的时候少吃几口肉。
“然后?”
“然后……想不起来了。”
席妙妙抿着下唇, 这种人生被偷了一块的感觉真不好受。
懊恼地揉着男友的大手, 这是一双看上去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他身上没有人类该有的缺点与痕迹, 没有青春期痘印, 没有伤口, 连蚊子咬过的包都没有。她在大学住宿舍时吃过蚊子的亏, 那种蚊子特别毒,至今小腿背后肉最软的地方尚有两块淡淡的疤。
她视线往下移,落到封殊腰间的位置,他是没有腿毛的,不知道那里……咳!
“失忆?我很少忘记事情,也不了解凡人这方面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不过如果你想找回记忆,我可以帮帮你,”逆着月光,关怀的眸光笼罩下来,照亮了深渊的边缘,里面潜藏的怪物,随之安定了下来:“你很苦恼。”
席妙妙失语,那点龌龊的想法,登时烟消云散了。
“你怎么帮我?”
“我以前陪伏云君下凡的时候,他用过这种方法帮一位姑娘找回丢失的簪子,”
“会疼吗?”
席妙妙惴惴的,又觉得自己问了个傻问题。
“不疼。”
封殊低头,额头贴着她的眉心,轻轻握住她的小手:“待会发生的事,可能有点惊人,你别怕,一切有我在。”
她嗯了一声,唇角却微微勾起。
有了他的承诺,她早就不怕了,还有点兴奋,就像终於找到了童年时日记本的密码,可以翻开那粘住的一页,把曾经的自己葫芦里卖的药看个明白──她到底在怕什么,每次想要强行回忆的时候,为何会引起剧烈的头疼。
下一刻,席妙妙眼前一闪,跌落进他的怀里,身处的环境却不再是老家。
不对,也是她的‘老家’,只不过,是更久远一点,彼时住在更偏远的一幢老旧房子,没有门禁安全可言,养狗是常态。与其说是宠物,不如说是一个看门的工具。
这时,门被推开。
一只棕色的土狗早就欢快地叼起拖鞋奔了过去,尾巴使劲晃着,席妙妙忍俊不禁,好像看到了封殊。
“拖拖,我肥来啦。”
小女孩接过塑料拖鞋,摸了摸大狗的头。
席妙妙一愣。
这小姑娘,分明就是小时候的她。
封殊:“你小时候真可爱。”
“这……我们穿越了?”
“这是你的记忆,他们看不见我们的,我们也不能影响他们。就像,唔,在电脑上看比赛复盘,赛果已经出来了,但可以重温赛程。”
这不就是《哈利波特别大》里的冥想盆吗?
活用各大影视作品里的例子,席妙妙飞快理解了这个设定,看来还是东方神术厉害,外国还得拿个盆子出来,东方只需要被帅哥额咚一下就行了。
她走到自己旁边,近距离观察下,还能看见小妙妙后脑勺有一部份头发特别稀薄,就是被母亲故意剪坏了的地方。
席妙妙想起来了:“原来我家小时候养的狗叫拖拖。”
拖拖原本是没有名字的,爹妈觉得狗就是一条狗,起名字作甚?因为它喜欢叼她的拖鞋来迎接放学回家的她,特别执着,只要她在家里又没穿着拖鞋,它就会叼过来向她示好,一来二去,她就叫它拖拖了。
“……我怎么会连这个也忘记的?”
“是模特,不是明星,还没买房,看妙妙的意思。”
听到最后一句,席母脸色稍缓。
“年轻人有上进心是好,s市的房子很贵吧!其实回来我们这边买房也好,互相有个照应,孤身一人在大城市太辛苦了,也不是长久之计。”
“妈,别问了。”
席妙妙脸都要埋进桌子上了。
如果封殊是凡人,恐怕早就被这赤│裸│裸的用意问得想打退堂鼓了吧。
“没事,”
封殊摸了摸她的头,声音安稳坚定:“你好好吃饭,我在哪里买房,以后有什么计划,都全看妙妙的意思。她在哪里,我就去哪里,她喜欢回来我就陪她回来,她喜欢s市,房子再贵,我也会想办法满足她。”
突然表白。
这回,原本因为羞耻而想钻到地上的妙妙,瞬间感受到了另一种意义上的害羞。
以及,更多更多的幸福感。
“结婚?当然会,只要她愿意我随时可以结婚,”封殊笑了笑:“不过,也要等她愿意才行,我可以一直等她预备好,伯母不要催促她了,她还那么小。”
“二十五岁了,这还叫小?”
席母不可思议。
在她身处的生活环境里,每个人都觉得女人过是二十三岁就开始走下坡,男人才是越老越值钱,女人二十五岁后在相亲市场上已经要选择次一等的对象了,所以她才如此焦急。这能怪她么?也不全然,当所看见的听见的都是这种价值观的时候,在q市里,席母的价值观才是正确。
不跳出这个圈子,在尚有年龄优势时把自己早早嫁出去才是幸福之道。
这是目能所及的,微小的幸福。
“而且,”
封殊抬眼,视线直勾勾地望向她,诚实地表示:“其实,在我眼中,伯母也非常年轻。”
……
这是撩妹吗?
封殊的眼神非常认真,而他也确实是在陈述一件他认真看待的事情,强势气场与压迫力,甚至让有着‘长辈’身份护体的席母忍不住先示弱一般的移开了目光,没敢再造次。
席妙妙若有所思,嗯,以封殊的真实年龄来看,她妈的确很年轻没错,比受精卵还年轻。
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对?
是夜,月明星稀。
得知女儿是真的交到了男朋友之后,席母忙於在亲戚之间澄清一一为了增加可信性,甚至拉着封殊拍了张合照。她不厌其烦地拨电话给每一个认识的主妇,骄傲宣称她的女儿终於找到男朋友,不再是剩女了。
席妙妙听在耳里,百感交杂。
确实,用老家的价值观来看,她是终於跳上了尾班车,不会被正常人远远甩开了。
每回老家一次,席妙妙都想要穿越回去抱起刚毕业的自己,疯狂赞美她连夜离家,去s市独自闯荡的决定,太明智了。
席妙妙在事前跟封殊商量好了,让他说在外面订了酒店,再在半夜悄悄回来陪她睡觉。
在锁上房门后,她趴到窗边,往窗外张望着。
月色很美,等一个盖世英雄。
席妙妙望向天空,想象着封殊会怎么回来,像他那么低调的神,应该不会像伏云君那样,为了显摆而在半空中步步生莲吧!可能就像平时在天上飞那样,御剑而来……
突然,肩上一沉。
她浑身僵住,激灵灵地转头。
“你怎么突然在我背后?”
“瞬移,”封殊平淡地说:“你在看什么?赏月吗?”
……
我在等你回来!
这话太不好意思了,席妙妙含糊地说:“唔,是吧,今天月亮挺大的,不错,好看。”
临近中秋的月亮,越发圆亮,让人想起月饼里的咸蛋黄。
她忽然想起来,小时候她曾坚信月亮就是挂在天上的咸蛋黄,听说杨利伟登月,第一反应是他在月球上舔一下地面,味道是不是咸咸的,一个月亮能吃多久呢?应该能拌好多好多碗饭吧。
“嗯。”
他俯身手臂圈住她,身后是万里夜空,眼前是盖世英雄。
席妙妙仰起脸,在他的唇上啾了一下。
她悄声说:“其实你更好看。”
“……”封殊别开视线,耳尖透着粉色:“你也好看。”
搞什么啊。
他的反应太可爱,弄得她这个主动调戏的人都忍不住跟着害羞了起来。
须臾,他才缓过来,打破了沉默:“我想架起了结界,你不必辛苦压着嗓子说话。”
跟神仙偷情真是太方便了。
席妙妙想着,自觉往里缩,让封殊可以在床上躺下来。
“你想睡觉了吗?”
“还没有,挺精神的。”
他躺下后,她熟练地往他身上一钻,以最习惯舒服的姿势嵌进他怀里。
被他的手臂环住后背,好像天掉下来都有她扛着,她可以暂时忘记生活压力,只当被他保护着的小姑娘。
夜深人静,封殊才道出下午的疑惑:“伯母说你不沾荤腥,但是在s市的时候,你最喜欢吃肉。”
第44章
席妙妙怔住。
“我在家, 一向是不吃肉的,好像很小的时候已经是这样子了, ”她揉了揉额头:“听你这么一说, 我也觉得挺奇怪的, 之前完全没注意过这个问题。”
太突兀了, 这根本不是会被遗忘的小事。
她慢悠悠回忆着, 记忆倒是很清晰:“我在家里碰肉类会吐得很厉害, 妈一开始不信邪强迫我吃过几回,我胆汁都要吐出来了, 最后在浴室晕了过去, 大姑说我指不定是与佛有缘,不碰荤菜算是给家里积德了, 她才放弃矫正我。”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记忆里彷佛有一道断层,每当低头去看,甚至弯腰想摸索的时候, 恐高本能就会你警醒席妙妙,让她远离这一片断层──反正, 想不起来也不会影响日常生活, 也就回老家的时候少吃几口肉。
“然后?”
“然后……想不起来了。”
席妙妙抿着下唇, 这种人生被偷了一块的感觉真不好受。
懊恼地揉着男友的大手, 这是一双看上去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他身上没有人类该有的缺点与痕迹, 没有青春期痘印, 没有伤口, 连蚊子咬过的包都没有。她在大学住宿舍时吃过蚊子的亏, 那种蚊子特别毒,至今小腿背后肉最软的地方尚有两块淡淡的疤。
她视线往下移,落到封殊腰间的位置,他是没有腿毛的,不知道那里……咳!
“失忆?我很少忘记事情,也不了解凡人这方面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不过如果你想找回记忆,我可以帮帮你,”逆着月光,关怀的眸光笼罩下来,照亮了深渊的边缘,里面潜藏的怪物,随之安定了下来:“你很苦恼。”
席妙妙失语,那点龌龊的想法,登时烟消云散了。
“你怎么帮我?”
“我以前陪伏云君下凡的时候,他用过这种方法帮一位姑娘找回丢失的簪子,”
“会疼吗?”
席妙妙惴惴的,又觉得自己问了个傻问题。
“不疼。”
封殊低头,额头贴着她的眉心,轻轻握住她的小手:“待会发生的事,可能有点惊人,你别怕,一切有我在。”
她嗯了一声,唇角却微微勾起。
有了他的承诺,她早就不怕了,还有点兴奋,就像终於找到了童年时日记本的密码,可以翻开那粘住的一页,把曾经的自己葫芦里卖的药看个明白──她到底在怕什么,每次想要强行回忆的时候,为何会引起剧烈的头疼。
下一刻,席妙妙眼前一闪,跌落进他的怀里,身处的环境却不再是老家。
不对,也是她的‘老家’,只不过,是更久远一点,彼时住在更偏远的一幢老旧房子,没有门禁安全可言,养狗是常态。与其说是宠物,不如说是一个看门的工具。
这时,门被推开。
一只棕色的土狗早就欢快地叼起拖鞋奔了过去,尾巴使劲晃着,席妙妙忍俊不禁,好像看到了封殊。
“拖拖,我肥来啦。”
小女孩接过塑料拖鞋,摸了摸大狗的头。
席妙妙一愣。
这小姑娘,分明就是小时候的她。
封殊:“你小时候真可爱。”
“这……我们穿越了?”
“这是你的记忆,他们看不见我们的,我们也不能影响他们。就像,唔,在电脑上看比赛复盘,赛果已经出来了,但可以重温赛程。”
这不就是《哈利波特别大》里的冥想盆吗?
活用各大影视作品里的例子,席妙妙飞快理解了这个设定,看来还是东方神术厉害,外国还得拿个盆子出来,东方只需要被帅哥额咚一下就行了。
她走到自己旁边,近距离观察下,还能看见小妙妙后脑勺有一部份头发特别稀薄,就是被母亲故意剪坏了的地方。
席妙妙想起来了:“原来我家小时候养的狗叫拖拖。”
拖拖原本是没有名字的,爹妈觉得狗就是一条狗,起名字作甚?因为它喜欢叼她的拖鞋来迎接放学回家的她,特别执着,只要她在家里又没穿着拖鞋,它就会叼过来向她示好,一来二去,她就叫它拖拖了。
“……我怎么会连这个也忘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