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味着不管遇到什么事情,身边都不会只有她孤单的一个人。
这种感觉和有朋友和亲人的陪伴不同。
单菀走在男士衣服品牌店里,低头挑选着手里拿着的两条领带哪条比较适合她家宋医生。
这是她送给宋医生的第一份寒假礼物。
往后的每一次寒假,她都想要给他买礼物。
陷入在爱情中的女人,是不讲道理的,其实只要她想,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可以是一个节日。
喜欢一个人到达了某种程度,就会每天都想送东西给他。
这个道理,就跟那些年轻小伙子追求小姑娘时是一样的,每天送早点,送鲜花,送首饰,就差把一颗红扑扑的心挖出来送给对方了。
忽然,朝着单菀迎面而来的两人正是陈景扬和他的女朋友carrie。
“嗨,阿菀,真巧。”carrie挽着陈景扬的臂弯,脸上神情显然挺惊讶竟然能遇到单菀。
事到如今,单菀和陈景扬那点儿破事,完全就没有让人再度提起来谈论的必要,而单菀对carrie在上次那场同学聚会上的印象里也是挺好的。
“还真是巧了,我来给我老公挑领带。”
两个女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气氛倒是融洽得很。
融洽得陈景扬在一边站着都有些无聊,就提出自己去一边坐着,让她们两个聊。
宋时衍从兽医院里边出来给单菀打电话的时候,才知道小姑娘已经离开了学校。
“你在哪?我去接你回家。”
单菀看了一眼carrie给意见帮她一起选出来的这条领带,“我在外面,那我把地址微信定位发给你,你过来吧。”
“好,等我。”
“嗯,肯定等你,不等你我等谁呀!”
carrie看单菀电话都挂了,还是一副沉浸在甜蜜里的小女人模样,不禁忍不住调侃她两句,“真这么喜欢你家那位啊?”
单菀脸颊微微泛红,这还真不是因为不好意思才这样的,而是听着carrie那句话,微微晃神,一不小心就想到了宋医生伏在她身上欺负她的时候,有时候也会这么问她,是不是真这么喜欢我这样对你。
“是啊,喜欢,怎么会不喜欢呢?超级喜欢我家宋医生的!”
陈景扬和carrie走的时候,单菀正一个人坐在服装店里的沙发上等宋医生,最后放在她旁边的用袋子装好的送给宋医生的那条领带,并不是carrie建议她的那一条,而是另外一条。
这怎么说呢,对于自己买单时的那种心情,单菀并不能找到适合的辞藻或者是感受去形容,这就仿佛是一种本能,她对carrie真的并没有什么看法或者什么意见,然而她就是本能地排斥会系在她的宋医生脖子上的领带有可能被别的女人欣赏,她就无法淡然处之地继续去买那条领带。
单菀正小口地喝着店员给她递过来的温水,宋时衍的电话就来了。
“喂,我到了,车子就停在门口侧方。”
单菀放下手里的纸杯,抿了下嘴吧,柔着声音说道,“那你能进来接我吗?我刚刚逛的时间有点长,脚踝有点儿疼了,走路费劲儿,你来扶我一下好不好?”
此时,一位店员正好从单菀的身边路过,把客人的话全都无意听入了耳,而客人此刻正坐在沙发上,晃荡着悬在沙发与地面中间的双腿,看起来挺有活力的啊……哪里像是脚累的样子?
可惜店员不知道是,不管此时此刻单菀是不是在撒谎,又或者是摆着态度在跟她的男人撒娇。
于宋时衍而言,从单菀被规划为他的人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负责起她的整个人生了。
别说单菀是温声软语地问他要不要进去扶她了,就算是单菀凶狠狠地撒泼无理取闹地扬言,她的宋医生啊,也都一样会像个盖世英雄,脚踏风而来到她的身边。
外面的太阳很大,明媚得让人直视都要被亮光刺得眼睛疼,单菀听到男人这样回答她,“好,怎么不好?把你宠上天都还嫌不够。”
隔着电话,两人都欣然地露出了笑脸。
***
单菀过寒假的第七天,别墅的装修已经赶上了尾声,该布置的东西已经都完成得差不多了。
中午的时候突然下了一场大暴雨,单菀本来是想要去兽医院陪宋医生的,然而因为雨天路滑,宋时衍担心出什么意外,就不让她过去。
宋时衍不肯让她过去,她也不准宋时衍回来陪她,于是一整个下午,单菀在暴雨的陪伴下窝在家里看了一整个下午的电影。
一直到傍晚时分,雨才停了下来。
宋时衍裹着一身寒气回到家的时候,单菀正把早早就用高温锅熬好的骨头胡萝卜粥从厨房里端出来。
热腾腾的骨头粥冒着香浓的味道,满屋子里都是香喷喷的。
天黑得早,单菀也只打开了吊在客厅上方的吊灯,明亮的灯光照亮了满屋子,蒙上了一层暖黄色,和家里的墙布倒是相称得很。
“你回来啦。”单菀把粥放在饭桌上,立马就朝着门口玄关处正在换鞋的男人迎了过去。
宋时衍换了鞋子,正要把身上的大衣脱下来,结果小姑娘伸手制止住了他的动作。
“哎呀,你先别这么快就脱外套,外面那么冷,你才刚回来,虽然家里开了暖气,但是你这一身寒气的,还是得缓缓才行,万一着凉了那多受罪。”
宋时衍听话地立在一边,听着小姑娘叽叽喳喳的念叨个没完,他勾起嘴角,很喜欢这样的生活模式,工作一天回来,有家,有爱人,有饭菜。
曾经那些无法体会得到的来自在乎的人的关心和唠叨,现在他都拥有了。
“我今晚熬了骨头粥,咱们今晚就只能喝粥了,你不能嫌弃我没有做饭,我现在已经很有进步了,就上次我做的那个咖喱饭,你还夸我说好吃来着,老公,你要……唔……”
单菀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男人堵住了嘴巴。
男人温热的舌头舔着她的唇瓣,一点一点,然后攻城略池。
单菀被吻得浑身酥软,眉眼泛着淡淡的粉色,脸颊红晕,终于能呼吸到完整的空气的时候,她抬眼瞪着男人,“你干什么?我好好地跟你说话呢!你要把粥都喝完的。”
“嗯,我也是在验证你说的话,你很好吃。”
单菀瞪着双眼微愣,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男人在说的是哪方面的事情,一时之间羞赧涌上心头,可她的性格不让她因为羞耻而转身跺脚离开啊,她一腔孤勇,双手攀上男人的脖颈,然后身子一跳,双脚灵活又熟练地缠上男人的腰,汹涌滂湃的胸部压着男人的胸膛,柔软的唇含住了男人的耳垂。
单菀压着嗓音,娇娇软软,“既然如此,那就来呀,咱们互相伤害,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真的码字了……只是码着码着突然睡着了……
本来想这章完结的,但是写到这里还是写不完,等下章完结正文,然后就是番外了。
☆、第 74 章
宋时衍自知自己的女人就是这个性子, 你和她来硬的, 她只会比你更野。
他几乎都要忘记了刚确定关系的那会儿, 因为他的一个吻,小姑娘就情不自禁的脸颊泛红,因为和他牵手, 而紧张得掌心冒汗。
并不是说现在的她不娇不软了,相反的,这样因为他的荤话而勇往直前地和他抬杠的老婆,他也喜欢啊。
喜欢得不得了。
女人主动起来对于男人来说就是享受, 宋时衍在这方面的事情上,从来就没有自己是君子的觉悟。
情到浓时, 一切都是水到渠成。
两人在玄关处就情难.自制地来了一发。
事后两人坐在饭桌上喝粥的时候, 单菀把自己的筷子伸到了男人的碗里, 从容地从男人的碗里夹了一块胡萝卜到自己的碗里, 然后耀武扬威似的看着男人。
宋时衍对于自己女人的幼稚行为,只低声地叹了口气,“怎么这么没有出息呢?想吃的话直接告诉我, 我夹给你, 哪里用得着你亲自来动手?”
自己动手了还不止, 末了还要跟他叫嚣。
出息!
单菀眨眼,看着男人果真开始往她的碗里一块又一块的胡萝卜一直夹,直到他的碗里只剩下粥才罢休。
单菀端起碗,哼哧哼哧地喝粥,然后夹起胡萝卜吃得欢快, 粥熬的时间长,火候也够,胡萝卜炖的香软,入口即化。
“宋时衍,你对我可真好。”单菀由衷地说。
这就好了吗?
不够的。
宋时衍放下碗筷,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点了几下,然后举到了单菀的眼前。
单菀不明所以地跟着把目光落在男人的手机上。
然后不过是几秒钟的时间,宋时衍就见到了小姑娘蓦地睁大了双眼,满脸的惊喜怎么掩藏不住。
宋时衍勾着唇角,眉眼温柔,然后收回手机。
单菀现在哪里还肯给他收回手机?她连忙双手并用地朝着男人手中的手机抓去,嘴里还不忘奉承一句“宋时衍,你怎么就这么好啊啊啊啊!我真是爱死你了!”
宋时衍也没真要把手机收走,见小姑娘扑过来就要抢,嘴里还念念有词,他的心脏就软得一发不可收拾了。
单菀目不转睛地盯着手机页面看,上面显示的正是两张从c市飞往伦敦的机票,是她和宋时衍的名字,时间……也是让人精神亢奋。
“我们明天就飞伦敦吗?真的吗真的吗?你医院那边的工作怎么办啊?走得开吗?要不要再等等?”
宋时衍轻轻地哼了一声,“结婚了,医院那边难不成还要克扣我的蜜月福利?”
啊,蜜月啊!
“那你怎么想到咱们要去伦敦的?”单菀问道。
单菀照实是惊喜了,他们领证这么长时间了,当时说好的蜜月旅行她并没有忘记,但是她也知道自己男人有工作要忙,而且现在接近年关,他父母也回来了,她真的没有想到他会从中抽出时间来和她去度蜜月。
“你说啊你说啊,为什么是伦敦呢?为什么不是爱琴海?普罗旺斯?马尔代夫?还有巴厘岛好像也挺不错啊!”
单菀兴奋得简直要上蹿下跳了,站在饭桌前,整个人就在原地转着圈圈,嘴里虽然依依不饶地一连说出数个蜜月地点来,但是此刻捧着手机笑得花枝招展的她,让宋时衍简直无法招架。
无法招架她的明艳动人。
至此,宋时衍也跟着站了起来,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腕,连人带手机都往自己怀里带过,他侧过脸,微微垂下脑袋,灼热的呼吸洒在她的脖颈处,抬手撩起贴在她脸上的发丝,勾到耳后,露出姑娘家白净小巧的耳垂。
高挺的鼻梁抵在她的下颚,喉结随着粗重的呼吸而滚动,“你忘了吗?答应过你的,陪你一起去斯旺西。”
室内开着暖气不止,身上还加持着男人温热滚烫似的温度,单菀觉得自己整个人就像闷在蒸笼里的小龙虾一样。
啊对,陪她一起去斯旺西。
当初对他一见钟情的时候啊,她可真是下了大功夫来套路他。
“我们先去伦敦,带你见一下姑父和姑姑一家,然后再去斯旺西。”
“孙妮的爸妈?是不是还有一个叫孙宝宝的小表妹?”
宋时衍挑眉,嘴巴微张,然后毫不犹豫地含住了她的耳垂。
湿热的舌尖舔着她的小巧,单菀觉得此刻她的耳朵一定是红通通的,被男人含住的地方湿漉漉的,也有点儿痒,重要的是那种明显在欢爱时涌上来的酥麻感觉,在他越来越用力的允吸中,她感觉到了。
“单菀,你真的厉害。”
这种感觉和有朋友和亲人的陪伴不同。
单菀走在男士衣服品牌店里,低头挑选着手里拿着的两条领带哪条比较适合她家宋医生。
这是她送给宋医生的第一份寒假礼物。
往后的每一次寒假,她都想要给他买礼物。
陷入在爱情中的女人,是不讲道理的,其实只要她想,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可以是一个节日。
喜欢一个人到达了某种程度,就会每天都想送东西给他。
这个道理,就跟那些年轻小伙子追求小姑娘时是一样的,每天送早点,送鲜花,送首饰,就差把一颗红扑扑的心挖出来送给对方了。
忽然,朝着单菀迎面而来的两人正是陈景扬和他的女朋友carrie。
“嗨,阿菀,真巧。”carrie挽着陈景扬的臂弯,脸上神情显然挺惊讶竟然能遇到单菀。
事到如今,单菀和陈景扬那点儿破事,完全就没有让人再度提起来谈论的必要,而单菀对carrie在上次那场同学聚会上的印象里也是挺好的。
“还真是巧了,我来给我老公挑领带。”
两个女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气氛倒是融洽得很。
融洽得陈景扬在一边站着都有些无聊,就提出自己去一边坐着,让她们两个聊。
宋时衍从兽医院里边出来给单菀打电话的时候,才知道小姑娘已经离开了学校。
“你在哪?我去接你回家。”
单菀看了一眼carrie给意见帮她一起选出来的这条领带,“我在外面,那我把地址微信定位发给你,你过来吧。”
“好,等我。”
“嗯,肯定等你,不等你我等谁呀!”
carrie看单菀电话都挂了,还是一副沉浸在甜蜜里的小女人模样,不禁忍不住调侃她两句,“真这么喜欢你家那位啊?”
单菀脸颊微微泛红,这还真不是因为不好意思才这样的,而是听着carrie那句话,微微晃神,一不小心就想到了宋医生伏在她身上欺负她的时候,有时候也会这么问她,是不是真这么喜欢我这样对你。
“是啊,喜欢,怎么会不喜欢呢?超级喜欢我家宋医生的!”
陈景扬和carrie走的时候,单菀正一个人坐在服装店里的沙发上等宋医生,最后放在她旁边的用袋子装好的送给宋医生的那条领带,并不是carrie建议她的那一条,而是另外一条。
这怎么说呢,对于自己买单时的那种心情,单菀并不能找到适合的辞藻或者是感受去形容,这就仿佛是一种本能,她对carrie真的并没有什么看法或者什么意见,然而她就是本能地排斥会系在她的宋医生脖子上的领带有可能被别的女人欣赏,她就无法淡然处之地继续去买那条领带。
单菀正小口地喝着店员给她递过来的温水,宋时衍的电话就来了。
“喂,我到了,车子就停在门口侧方。”
单菀放下手里的纸杯,抿了下嘴吧,柔着声音说道,“那你能进来接我吗?我刚刚逛的时间有点长,脚踝有点儿疼了,走路费劲儿,你来扶我一下好不好?”
此时,一位店员正好从单菀的身边路过,把客人的话全都无意听入了耳,而客人此刻正坐在沙发上,晃荡着悬在沙发与地面中间的双腿,看起来挺有活力的啊……哪里像是脚累的样子?
可惜店员不知道是,不管此时此刻单菀是不是在撒谎,又或者是摆着态度在跟她的男人撒娇。
于宋时衍而言,从单菀被规划为他的人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负责起她的整个人生了。
别说单菀是温声软语地问他要不要进去扶她了,就算是单菀凶狠狠地撒泼无理取闹地扬言,她的宋医生啊,也都一样会像个盖世英雄,脚踏风而来到她的身边。
外面的太阳很大,明媚得让人直视都要被亮光刺得眼睛疼,单菀听到男人这样回答她,“好,怎么不好?把你宠上天都还嫌不够。”
隔着电话,两人都欣然地露出了笑脸。
***
单菀过寒假的第七天,别墅的装修已经赶上了尾声,该布置的东西已经都完成得差不多了。
中午的时候突然下了一场大暴雨,单菀本来是想要去兽医院陪宋医生的,然而因为雨天路滑,宋时衍担心出什么意外,就不让她过去。
宋时衍不肯让她过去,她也不准宋时衍回来陪她,于是一整个下午,单菀在暴雨的陪伴下窝在家里看了一整个下午的电影。
一直到傍晚时分,雨才停了下来。
宋时衍裹着一身寒气回到家的时候,单菀正把早早就用高温锅熬好的骨头胡萝卜粥从厨房里端出来。
热腾腾的骨头粥冒着香浓的味道,满屋子里都是香喷喷的。
天黑得早,单菀也只打开了吊在客厅上方的吊灯,明亮的灯光照亮了满屋子,蒙上了一层暖黄色,和家里的墙布倒是相称得很。
“你回来啦。”单菀把粥放在饭桌上,立马就朝着门口玄关处正在换鞋的男人迎了过去。
宋时衍换了鞋子,正要把身上的大衣脱下来,结果小姑娘伸手制止住了他的动作。
“哎呀,你先别这么快就脱外套,外面那么冷,你才刚回来,虽然家里开了暖气,但是你这一身寒气的,还是得缓缓才行,万一着凉了那多受罪。”
宋时衍听话地立在一边,听着小姑娘叽叽喳喳的念叨个没完,他勾起嘴角,很喜欢这样的生活模式,工作一天回来,有家,有爱人,有饭菜。
曾经那些无法体会得到的来自在乎的人的关心和唠叨,现在他都拥有了。
“我今晚熬了骨头粥,咱们今晚就只能喝粥了,你不能嫌弃我没有做饭,我现在已经很有进步了,就上次我做的那个咖喱饭,你还夸我说好吃来着,老公,你要……唔……”
单菀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男人堵住了嘴巴。
男人温热的舌头舔着她的唇瓣,一点一点,然后攻城略池。
单菀被吻得浑身酥软,眉眼泛着淡淡的粉色,脸颊红晕,终于能呼吸到完整的空气的时候,她抬眼瞪着男人,“你干什么?我好好地跟你说话呢!你要把粥都喝完的。”
“嗯,我也是在验证你说的话,你很好吃。”
单菀瞪着双眼微愣,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男人在说的是哪方面的事情,一时之间羞赧涌上心头,可她的性格不让她因为羞耻而转身跺脚离开啊,她一腔孤勇,双手攀上男人的脖颈,然后身子一跳,双脚灵活又熟练地缠上男人的腰,汹涌滂湃的胸部压着男人的胸膛,柔软的唇含住了男人的耳垂。
单菀压着嗓音,娇娇软软,“既然如此,那就来呀,咱们互相伤害,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真的码字了……只是码着码着突然睡着了……
本来想这章完结的,但是写到这里还是写不完,等下章完结正文,然后就是番外了。
☆、第 74 章
宋时衍自知自己的女人就是这个性子, 你和她来硬的, 她只会比你更野。
他几乎都要忘记了刚确定关系的那会儿, 因为他的一个吻,小姑娘就情不自禁的脸颊泛红,因为和他牵手, 而紧张得掌心冒汗。
并不是说现在的她不娇不软了,相反的,这样因为他的荤话而勇往直前地和他抬杠的老婆,他也喜欢啊。
喜欢得不得了。
女人主动起来对于男人来说就是享受, 宋时衍在这方面的事情上,从来就没有自己是君子的觉悟。
情到浓时, 一切都是水到渠成。
两人在玄关处就情难.自制地来了一发。
事后两人坐在饭桌上喝粥的时候, 单菀把自己的筷子伸到了男人的碗里, 从容地从男人的碗里夹了一块胡萝卜到自己的碗里, 然后耀武扬威似的看着男人。
宋时衍对于自己女人的幼稚行为,只低声地叹了口气,“怎么这么没有出息呢?想吃的话直接告诉我, 我夹给你, 哪里用得着你亲自来动手?”
自己动手了还不止, 末了还要跟他叫嚣。
出息!
单菀眨眼,看着男人果真开始往她的碗里一块又一块的胡萝卜一直夹,直到他的碗里只剩下粥才罢休。
单菀端起碗,哼哧哼哧地喝粥,然后夹起胡萝卜吃得欢快, 粥熬的时间长,火候也够,胡萝卜炖的香软,入口即化。
“宋时衍,你对我可真好。”单菀由衷地说。
这就好了吗?
不够的。
宋时衍放下碗筷,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点了几下,然后举到了单菀的眼前。
单菀不明所以地跟着把目光落在男人的手机上。
然后不过是几秒钟的时间,宋时衍就见到了小姑娘蓦地睁大了双眼,满脸的惊喜怎么掩藏不住。
宋时衍勾着唇角,眉眼温柔,然后收回手机。
单菀现在哪里还肯给他收回手机?她连忙双手并用地朝着男人手中的手机抓去,嘴里还不忘奉承一句“宋时衍,你怎么就这么好啊啊啊啊!我真是爱死你了!”
宋时衍也没真要把手机收走,见小姑娘扑过来就要抢,嘴里还念念有词,他的心脏就软得一发不可收拾了。
单菀目不转睛地盯着手机页面看,上面显示的正是两张从c市飞往伦敦的机票,是她和宋时衍的名字,时间……也是让人精神亢奋。
“我们明天就飞伦敦吗?真的吗真的吗?你医院那边的工作怎么办啊?走得开吗?要不要再等等?”
宋时衍轻轻地哼了一声,“结婚了,医院那边难不成还要克扣我的蜜月福利?”
啊,蜜月啊!
“那你怎么想到咱们要去伦敦的?”单菀问道。
单菀照实是惊喜了,他们领证这么长时间了,当时说好的蜜月旅行她并没有忘记,但是她也知道自己男人有工作要忙,而且现在接近年关,他父母也回来了,她真的没有想到他会从中抽出时间来和她去度蜜月。
“你说啊你说啊,为什么是伦敦呢?为什么不是爱琴海?普罗旺斯?马尔代夫?还有巴厘岛好像也挺不错啊!”
单菀兴奋得简直要上蹿下跳了,站在饭桌前,整个人就在原地转着圈圈,嘴里虽然依依不饶地一连说出数个蜜月地点来,但是此刻捧着手机笑得花枝招展的她,让宋时衍简直无法招架。
无法招架她的明艳动人。
至此,宋时衍也跟着站了起来,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腕,连人带手机都往自己怀里带过,他侧过脸,微微垂下脑袋,灼热的呼吸洒在她的脖颈处,抬手撩起贴在她脸上的发丝,勾到耳后,露出姑娘家白净小巧的耳垂。
高挺的鼻梁抵在她的下颚,喉结随着粗重的呼吸而滚动,“你忘了吗?答应过你的,陪你一起去斯旺西。”
室内开着暖气不止,身上还加持着男人温热滚烫似的温度,单菀觉得自己整个人就像闷在蒸笼里的小龙虾一样。
啊对,陪她一起去斯旺西。
当初对他一见钟情的时候啊,她可真是下了大功夫来套路他。
“我们先去伦敦,带你见一下姑父和姑姑一家,然后再去斯旺西。”
“孙妮的爸妈?是不是还有一个叫孙宝宝的小表妹?”
宋时衍挑眉,嘴巴微张,然后毫不犹豫地含住了她的耳垂。
湿热的舌尖舔着她的小巧,单菀觉得此刻她的耳朵一定是红通通的,被男人含住的地方湿漉漉的,也有点儿痒,重要的是那种明显在欢爱时涌上来的酥麻感觉,在他越来越用力的允吸中,她感觉到了。
“单菀,你真的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