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那之后, 她和杨谦南像两条交线,经过交点之后,渐行渐远。仅有的接触, 唯有那么三次。
第一次, 是她从机场打车回宿舍。
那时才七八点钟,顾璃闻声醒过来,猝不及防见到她, 吓了一跳。
温凛站在空空荡荡的书桌前, 沉默地挤一支牙膏。
她放在宿舍的牙具已经很久没被使用过,管口的膏体在北京干燥的冬天凝固,怎么挤都无济于事。温凛发现顾璃醒来,问:“璃璃, 你牙膏能借我一下吗,我待会儿再去重买一支。”
顾璃磨磨蹭蹭起床:“你刚从机场回来啊?”
“嗯,误点了。”
顾璃一边给她找牙膏, 一边咕哝:“那怎么没回你家呢?”
温凛整理书柜的动作顿了一下, 声音缥缥缈缈:“因为那不是我家呀。”
她们背对着背, 可是顾璃还是怀有预感地转过身,艰难地猜测:“你和杨谦南……?”
“分手了。”
“又分手?”
“什么叫又?”温凛转身接过牙膏,笑了笑, “最后一次了。”
她的笑意那么松散, 像洗没了弹性的毛衣,领口止不住地往下掉。温凛掩饰性地低头,在抽屉里摸摸索索, 想找一支新牙刷。
抽屉里东西不多,手指刚摸进去,就碰到了一个厚厚的信封。
像有一股冷流涌入心尖,激得她一哆嗦。
温凛怔怔地拿起来看。那是杨谦南奶奶给过她的那个红包,因为受之有愧,她一文未取,原封不动地藏在抽屉最深处。此时拿出来看,竟抖落出一张纸条。
那是老人用铅笔写的字条,端端正正五个楷体字——常来看奶奶。
不知为何,这个红包明明是给杨靳瑶的,写的该是“姥姥”才对,然而字条上阴差阳错,却赫然是“奶奶”两个字,好像原本就该是给她的。
温凛忍不住攥紧了信封。
硬纸壳折断,发出咔咔脆响,她的心仿佛也在此刻,被狠狠揉皱。
温凛匆匆抓了一支牙刷,快步走进盥洗室。
她已经很久没有来过这里。公用盥洗台贴着白瓷砖,角落里的墨青水垢分外陌生。她弯下腰接满一杯清水,孟潇潇穿着睡衣来吹头发,踏进盥洗室见到她,猝然一愣。
“温凛?”孟潇潇疏离地唤出声。
温凛回应她的招呼,“潇潇。”
孟潇潇下意识地张口,想提醒她怎么穿这么少,今天听天气预报说雨夹雪,穿露肩毛衣会冷。可是温凛一弯腰,包臀裙修饰出她婀娜的曲线,裸`露的脚踝白得刺眼。她忽然意识到,她们彼此都站在了毕业关口,从今往后人生际遇,季节风向,或许都不同了。
“下礼拜有毕业旅行,你知道吗?”她转而说。
温凛摇头。
“他们讨论了很多地方,一会儿说去长白山,一会儿又说下扬州,最后众口难调,闹得挺不开心,干脆不去了,就在京郊打打牌。”孟潇潇说,“看你之前没在群里说话,是没看到吧?”
她说没有。
孟潇潇说,那我帮你去说一声,加你一个吧。
就这样,造就了她和杨谦南的第二次来往。
事情很曲折。
他们去的是京郊的一个日租别墅,一群人白天烧烤,夜里唱歌打牌,玩玩游戏。大学里的人际关系没有初高中那么密切,毕业在际,有好些人可能是第一次说上话。那天顾璃要加班没来,饭桌上少了她,少了很多谈资,温凛撕着一只鸡翅,听周围的同学们三两交换彼此的去处——
“那我以后来广州找你玩!”
又或者,“费城离你那特别近,我们以后周末约出来打牌!”
——“好啊,来呀!”
说的人和听的人一起,心照不宣地许下不会兑现的约定。
温凛偶尔也被问到,淡淡回应说还不确定会去哪,对方也未再问下去,好像问这一声已经是特意为她解围。
她的朋友实在太少,这四年她的交际圈和在座诸生都鲜有交集。温凛起身说去洗手间,人刚刚一走,身畔的周妍就和别人对上了视线:“什么情况啊,她怎么来了?”
“孟潇潇喊来的。”
“最近总在宿舍见到她,怎么,和金主闹掰了?”
“听说要出国,公司也不开了。”
“她家里那个情况,有钱出国呀?”
……
其实她本不该来这里。
她听过一个狼孩的故事,说婴儿从小由母狼哺育,在狼群中长大,后来人们打死了大狼,狼孩回到人类族群中,却只会用四肢行走,成了一只像人的怪物。
她就像这个狼孩,哪怕已经不再与狼共舞,也无法融入从前的世界。
温凛走出洗手间,正遇见柯家宁。
他喝了一点酒,一见她就温和地笑。温凛已经很久没在同龄人脸上见到这样干净友善的笑容,停下来和他搭话:“聚会的钱是你负责在收吗?”
柯家宁摇头说不是,是周妍。
温凛道了声谢,抬步向外走。
他突然撘住了她的手,力度轻却坚定,好像格外珍惜这次机会。
“温凛……”
她转身,在明灭灯火间看见他眼睛里有欲言又止,有紧张,也有彷徨。他目光闪烁着,终究没有下文。可是她却在他如蝉翼般颤动的眼睫里,读懂了那些未尽的言语。
他捉住她的手腕太久,已然不妥,渐渐落寞地松开。
温凛心尖一颤,竟然有些难以面对这种场面。
她和杨谦南的相处全都非常成人,连表白和调情都务必做到长驱径入、有的放矢,从未拥有过这样,连牵一次手都需要再三确认的感情。
温凛很不合时宜地失笑。她抚了抚自己冰凉的腕骨,几乎想对他鞠上一躬。
回座位的路上,她一直在想,是怎么发生的呢?
他们的交集那么少,大多还都是因为顾璃。唯一算得上接触的一次,是她替他结了一次聚会的账单。是那次吗?可是她几年来一门心思用在杨谦南身上,从未将旁人看进过眼里。
那天柯家宁喝了很多酒,她看在眼里,终于明白了杨谦南对她的无奈。
他心里一定也有过这样,真诚又可恶的爱莫能助吧。
后天有一天,杨谦南注册了微博。他或许只是偶然想起她,却发现他们的圈子相互隔离,无处知晓彼此的消息,于是只能上社交网站,搜她的账号。
这么一搜,搜出这一天的许多照片。
他们毕业聚会,自然两两合影,互相@。合影的由头千奇百怪,有人拍了许多温凛和柯家宁的合照,说是金童玉女,国奖双雄。这些名词都离他很遥远了,是学生时代特有的幼稚戏码。可是她却还这么年轻,俏脸红扑扑地坐在年轻男孩子身边,好像不过分开寥寥数日,就迅速回到了那种平凡寡淡的校园生活中去。
杨谦南觉得很可笑。她离开他,就为和人玩这种无聊的过家家?
他不信她经历过这一程,还能对青菜豆腐感兴趣。杨谦南控制不住地趾高气扬,上微信问她——“什么时候来搬东西”。他连个标点符号都懒得打,口吻冷冰冰,好像不耐烦她的存在。
温凛接到这条消息,好像一下跌进了现实里。
即使她单方面地想要抽身,他还是顽固地存在于她的生活里,提醒着她,有一部分东西,她遗留在了他那里。
温凛斟酌着回:“这段时间有点忙。等两天可以吗?”
就算分开了,她也依然用哄人的语气和他说话。
杨谦南忽然觉得,他们也不是那么无可挽回。他语气放柔,带几分嗤笑:“哦,那你慢慢忙。我什么时候不等你?”
她却杳无音信。
他们很快有了第三次往来。
那一天是温凛的生日。
她第一次见到宅门前的桃树盛放,灼灼夭夭,高过院墙。竟然真有游人路过这里,举起相机拍照,好奇里头住的是谁。
温凛迎着镜头和目光,推开暗红漆的宅门,却是为了彻底搬走。
到底是,玄都观里桃千树,花落水空流。
词到最后一阕,零落山丘。
杨谦南倚在正厅门上,看着她一样样东西打包好。这个画面安静得有些残忍,她甚至不明白他何必要特地抽出一天空,目睹她搬东西。怕她私藏财物吗?可是她这些年贵重东西见过不少,他再怎么允诺她光明正大地讨要,她也从未开过口。
温凛的东西并不多,要紧物什早就被她借旅行之便放在行李箱里带走,留在这里的不过是些衣服和护肤品。
她的收拾没有进行多久,就告一段落。
杨谦南心里好像有一只沙漏,计算着时间,又好像有一架天平,和她较着劲。
终于,他觉得这劲实在没什么好较的,在她走前,揽住她的腰。
“真想走?”他说。
温凛怀里还捧着纸箱子,没法轻举妄动。
杨谦南沉沉地笑:“我们凛凛怎么这么狼心狗肺,嗯?在学校里谈恋爱真的有意思?你觉得那样更有前途?”
他连连发问,让她不知该回答哪一个。
她悲哀地想,他笑她幼稚,可他自己才是真正的孩子。他的心里有孩子式的无赖,也有小孩子天性上的自私,从不觉得喜爱的东西有必要放手。像把扑来的蝴蝶封进玻璃罐里,明知几天后它便会窒息,可还是会怀着喜悦留它到最后一秒。
所以他能坦然地抱着她,眷眷诉说,“你看你要是不闹这一出,今天我就能好好给你过个生日。别人哪会惦记你生日惦记这么久?你回来,我都给你补上。”
杨谦南缱绻拥她在怀,指着院墙外的树叶,说过两天对街这排杨树就全挖了,四月一来不会再飘杨絮,你也不会过敏。你看你过去有哪里不满意,我心里头都替你记着。
别人哪会像我这样惦记你?
他像一个比她成熟太多的爱人,口气无奈又纵容,说凛凛,你乖一点,再陪我一阵子。
可是她心里竟然再也没了感动。
面前的迷障越来越清楚,温凛暗自地想,从今往后大抵不会再揪心,不会再有意难平。
我是时候该长大了,但愿你能永远做个孩子,自私冷漠,一生浪荡,一生自由。
那之后, 她和杨谦南像两条交线,经过交点之后,渐行渐远。仅有的接触, 唯有那么三次。
第一次, 是她从机场打车回宿舍。
那时才七八点钟,顾璃闻声醒过来,猝不及防见到她, 吓了一跳。
温凛站在空空荡荡的书桌前, 沉默地挤一支牙膏。
她放在宿舍的牙具已经很久没被使用过,管口的膏体在北京干燥的冬天凝固,怎么挤都无济于事。温凛发现顾璃醒来,问:“璃璃, 你牙膏能借我一下吗,我待会儿再去重买一支。”
顾璃磨磨蹭蹭起床:“你刚从机场回来啊?”
“嗯,误点了。”
顾璃一边给她找牙膏, 一边咕哝:“那怎么没回你家呢?”
温凛整理书柜的动作顿了一下, 声音缥缥缈缈:“因为那不是我家呀。”
她们背对着背, 可是顾璃还是怀有预感地转过身,艰难地猜测:“你和杨谦南……?”
“分手了。”
“又分手?”
“什么叫又?”温凛转身接过牙膏,笑了笑, “最后一次了。”
她的笑意那么松散, 像洗没了弹性的毛衣,领口止不住地往下掉。温凛掩饰性地低头,在抽屉里摸摸索索, 想找一支新牙刷。
抽屉里东西不多,手指刚摸进去,就碰到了一个厚厚的信封。
像有一股冷流涌入心尖,激得她一哆嗦。
温凛怔怔地拿起来看。那是杨谦南奶奶给过她的那个红包,因为受之有愧,她一文未取,原封不动地藏在抽屉最深处。此时拿出来看,竟抖落出一张纸条。
那是老人用铅笔写的字条,端端正正五个楷体字——常来看奶奶。
不知为何,这个红包明明是给杨靳瑶的,写的该是“姥姥”才对,然而字条上阴差阳错,却赫然是“奶奶”两个字,好像原本就该是给她的。
温凛忍不住攥紧了信封。
硬纸壳折断,发出咔咔脆响,她的心仿佛也在此刻,被狠狠揉皱。
温凛匆匆抓了一支牙刷,快步走进盥洗室。
她已经很久没有来过这里。公用盥洗台贴着白瓷砖,角落里的墨青水垢分外陌生。她弯下腰接满一杯清水,孟潇潇穿着睡衣来吹头发,踏进盥洗室见到她,猝然一愣。
“温凛?”孟潇潇疏离地唤出声。
温凛回应她的招呼,“潇潇。”
孟潇潇下意识地张口,想提醒她怎么穿这么少,今天听天气预报说雨夹雪,穿露肩毛衣会冷。可是温凛一弯腰,包臀裙修饰出她婀娜的曲线,裸`露的脚踝白得刺眼。她忽然意识到,她们彼此都站在了毕业关口,从今往后人生际遇,季节风向,或许都不同了。
“下礼拜有毕业旅行,你知道吗?”她转而说。
温凛摇头。
“他们讨论了很多地方,一会儿说去长白山,一会儿又说下扬州,最后众口难调,闹得挺不开心,干脆不去了,就在京郊打打牌。”孟潇潇说,“看你之前没在群里说话,是没看到吧?”
她说没有。
孟潇潇说,那我帮你去说一声,加你一个吧。
就这样,造就了她和杨谦南的第二次来往。
事情很曲折。
他们去的是京郊的一个日租别墅,一群人白天烧烤,夜里唱歌打牌,玩玩游戏。大学里的人际关系没有初高中那么密切,毕业在际,有好些人可能是第一次说上话。那天顾璃要加班没来,饭桌上少了她,少了很多谈资,温凛撕着一只鸡翅,听周围的同学们三两交换彼此的去处——
“那我以后来广州找你玩!”
又或者,“费城离你那特别近,我们以后周末约出来打牌!”
——“好啊,来呀!”
说的人和听的人一起,心照不宣地许下不会兑现的约定。
温凛偶尔也被问到,淡淡回应说还不确定会去哪,对方也未再问下去,好像问这一声已经是特意为她解围。
她的朋友实在太少,这四年她的交际圈和在座诸生都鲜有交集。温凛起身说去洗手间,人刚刚一走,身畔的周妍就和别人对上了视线:“什么情况啊,她怎么来了?”
“孟潇潇喊来的。”
“最近总在宿舍见到她,怎么,和金主闹掰了?”
“听说要出国,公司也不开了。”
“她家里那个情况,有钱出国呀?”
……
其实她本不该来这里。
她听过一个狼孩的故事,说婴儿从小由母狼哺育,在狼群中长大,后来人们打死了大狼,狼孩回到人类族群中,却只会用四肢行走,成了一只像人的怪物。
她就像这个狼孩,哪怕已经不再与狼共舞,也无法融入从前的世界。
温凛走出洗手间,正遇见柯家宁。
他喝了一点酒,一见她就温和地笑。温凛已经很久没在同龄人脸上见到这样干净友善的笑容,停下来和他搭话:“聚会的钱是你负责在收吗?”
柯家宁摇头说不是,是周妍。
温凛道了声谢,抬步向外走。
他突然撘住了她的手,力度轻却坚定,好像格外珍惜这次机会。
“温凛……”
她转身,在明灭灯火间看见他眼睛里有欲言又止,有紧张,也有彷徨。他目光闪烁着,终究没有下文。可是她却在他如蝉翼般颤动的眼睫里,读懂了那些未尽的言语。
他捉住她的手腕太久,已然不妥,渐渐落寞地松开。
温凛心尖一颤,竟然有些难以面对这种场面。
她和杨谦南的相处全都非常成人,连表白和调情都务必做到长驱径入、有的放矢,从未拥有过这样,连牵一次手都需要再三确认的感情。
温凛很不合时宜地失笑。她抚了抚自己冰凉的腕骨,几乎想对他鞠上一躬。
回座位的路上,她一直在想,是怎么发生的呢?
他们的交集那么少,大多还都是因为顾璃。唯一算得上接触的一次,是她替他结了一次聚会的账单。是那次吗?可是她几年来一门心思用在杨谦南身上,从未将旁人看进过眼里。
那天柯家宁喝了很多酒,她看在眼里,终于明白了杨谦南对她的无奈。
他心里一定也有过这样,真诚又可恶的爱莫能助吧。
后天有一天,杨谦南注册了微博。他或许只是偶然想起她,却发现他们的圈子相互隔离,无处知晓彼此的消息,于是只能上社交网站,搜她的账号。
这么一搜,搜出这一天的许多照片。
他们毕业聚会,自然两两合影,互相@。合影的由头千奇百怪,有人拍了许多温凛和柯家宁的合照,说是金童玉女,国奖双雄。这些名词都离他很遥远了,是学生时代特有的幼稚戏码。可是她却还这么年轻,俏脸红扑扑地坐在年轻男孩子身边,好像不过分开寥寥数日,就迅速回到了那种平凡寡淡的校园生活中去。
杨谦南觉得很可笑。她离开他,就为和人玩这种无聊的过家家?
他不信她经历过这一程,还能对青菜豆腐感兴趣。杨谦南控制不住地趾高气扬,上微信问她——“什么时候来搬东西”。他连个标点符号都懒得打,口吻冷冰冰,好像不耐烦她的存在。
温凛接到这条消息,好像一下跌进了现实里。
即使她单方面地想要抽身,他还是顽固地存在于她的生活里,提醒着她,有一部分东西,她遗留在了他那里。
温凛斟酌着回:“这段时间有点忙。等两天可以吗?”
就算分开了,她也依然用哄人的语气和他说话。
杨谦南忽然觉得,他们也不是那么无可挽回。他语气放柔,带几分嗤笑:“哦,那你慢慢忙。我什么时候不等你?”
她却杳无音信。
他们很快有了第三次往来。
那一天是温凛的生日。
她第一次见到宅门前的桃树盛放,灼灼夭夭,高过院墙。竟然真有游人路过这里,举起相机拍照,好奇里头住的是谁。
温凛迎着镜头和目光,推开暗红漆的宅门,却是为了彻底搬走。
到底是,玄都观里桃千树,花落水空流。
词到最后一阕,零落山丘。
杨谦南倚在正厅门上,看着她一样样东西打包好。这个画面安静得有些残忍,她甚至不明白他何必要特地抽出一天空,目睹她搬东西。怕她私藏财物吗?可是她这些年贵重东西见过不少,他再怎么允诺她光明正大地讨要,她也从未开过口。
温凛的东西并不多,要紧物什早就被她借旅行之便放在行李箱里带走,留在这里的不过是些衣服和护肤品。
她的收拾没有进行多久,就告一段落。
杨谦南心里好像有一只沙漏,计算着时间,又好像有一架天平,和她较着劲。
终于,他觉得这劲实在没什么好较的,在她走前,揽住她的腰。
“真想走?”他说。
温凛怀里还捧着纸箱子,没法轻举妄动。
杨谦南沉沉地笑:“我们凛凛怎么这么狼心狗肺,嗯?在学校里谈恋爱真的有意思?你觉得那样更有前途?”
他连连发问,让她不知该回答哪一个。
她悲哀地想,他笑她幼稚,可他自己才是真正的孩子。他的心里有孩子式的无赖,也有小孩子天性上的自私,从不觉得喜爱的东西有必要放手。像把扑来的蝴蝶封进玻璃罐里,明知几天后它便会窒息,可还是会怀着喜悦留它到最后一秒。
所以他能坦然地抱着她,眷眷诉说,“你看你要是不闹这一出,今天我就能好好给你过个生日。别人哪会惦记你生日惦记这么久?你回来,我都给你补上。”
杨谦南缱绻拥她在怀,指着院墙外的树叶,说过两天对街这排杨树就全挖了,四月一来不会再飘杨絮,你也不会过敏。你看你过去有哪里不满意,我心里头都替你记着。
别人哪会像我这样惦记你?
他像一个比她成熟太多的爱人,口气无奈又纵容,说凛凛,你乖一点,再陪我一阵子。
可是她心里竟然再也没了感动。
面前的迷障越来越清楚,温凛暗自地想,从今往后大抵不会再揪心,不会再有意难平。
我是时候该长大了,但愿你能永远做个孩子,自私冷漠,一生浪荡,一生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