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第二日, 白曙在约定的时间,再次来到了从善家中。
    “你还真是大手笔。”从善掂量着手里的钱袋子,高看了白曙一眼。他昨天开价的时候,是漫天要价,没想到这人,还真的有些家底。
    “这是一万块钱,都放在你这,你如果还能弄到这种品质的人参,给我留着,我还要。”白曙没有理会这人若有若无的试探,他也不想知道这人到底是怎么弄到这么好的人参的,他只需要知道,他想要的,在他这里能弄到就可以了。
    有了这十根百年的老参,白三朝的元气很快就恢复了,第二天就能下地了。
    “你也不看看,自己什么体质,儿子孙子都那么大了,是到了该颐养天年的时候了,你可给我悠着点!”白日朝摆出了大哥的威严模样,训斥白三朝。
    白三朝这会儿喝了好几天的清粥,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心情自然有些失落。他垂着头,默默沉受着大哥的训斥。
    “老了,好好养养生,该锻炼锻炼,该休息休息,吃的,也要清淡……”白日朝还在絮絮叨叨。
    “这年头,想吃肉也难,光吃清淡的……”白三朝忍不住嘀咕了一句。这真的跟他以前的日子没法比,那会儿华国还没建立,他成日里吃香的喝辣的。现在,十天半个月,才有一顿荤的!
    白日朝的话卡壳了一下,三朝说得没错,华国没成立前,白家富裕,想吃什么吃什么,所以那会儿爹娘才会说要“清淡”才能养生,但是这会儿,物资匮乏,逼得大伙是不得不清淡。
    “就算是这样,你也要注意……”白日朝老脸有些红,只能憋出那么一句。
    三朝这一次虚得躺在床上下不了地的事情,快把他吓住了。打他有记忆起,只有小时候,三朝才会虚弱地躺床上!而且前几日家里又没有人参,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最亲的弟弟躺在床上下不来,非常自责。
    “好了,过两日村里稻田里养的鱼要收了,我去看了,看样子能分到不少。到时候让弟妹给你做鱼汤!”白日朝和白三朝就坐在院子里,深秋的阳光,算是和煦,暖暖地照到他们俩的身上。
    白金氏和邱氏在一旁拿着针线筐做活,王医生靠在躺椅上,听他们几人说着家常。
    白曙刚下了工,他一回到家中,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岁月静好图。
    “回来了?”白金氏放下手中的针线筐,站了起来,从厨房里舀了热水,让白曙赶紧洗把脸,缓解缓解疲劳。
    自从搬家后,白金氏就开始操持家里的活计,白曙好几次让她不要再忙,等他回来他再干,每次白金氏都只是笑笑应下,可是等下一次白曙回来的时候,家里的活又都已经干完了。刚开始白曙是有些担忧的,担忧白金氏的身体。不过,随着白金氏有活干了,她脸上也越发红润,身体也更爽朗了,白曙这才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尽力在每天出门前,把能干的活都干了。
    “白曙,你前两天给我的那本《天才》是哪儿来的?”王医生从躺椅上坐了起来,笑着问道。白三朝生病那会儿,王医生正好休假,所以干脆就在都村暂时住下了。《天才》这书,白曙早就看完了,他本该早点还给苏琳琳,但是因为这段时间发生了不少事情所以耽搁了,而王医生恰好在白曙房间看到了这书,就拿去看了。
    “和村里一知青换的。”白曙头也不回地说道。
    “苏琳琳?”王医生一想就知道是谁了。都村的知青就那么几个。朱红、闪电和胖球儿和白曙关系好,他不会用“一知青”来说他们。而洪晓东、贾杀敌两人跟白曙的关系不大好,白曙是不可能跟他们换书看的。排除完这些人之后,就只剩下苏琳琳了。
    “嗯,这书是她的。你要是看完了,我今儿个把书还给她。”白曙洗了一把脸后,捧了碗稀饭,在院子里坐下了。
    一旁的白金氏和邱氏交换了一个眼神,白金氏一副随口说说的模样,“乖孙,你这会儿也累了,书,我帮你拿去还给她就好了。”
    白曙随意地点头,“成!您到时候帮我拿了第二本去,看看她还有没有书可以换。”
    “嗯。”白金氏应了。
    等白曙傍晚干完活回到家里的时候,才知道,去见苏琳琳的除了白金氏,还有王医生。
    “苏琳琳又跟你换了一本书,那书在王医生那,先给他看看,这几日秋收,你也累,就别看了。”白金氏给白曙递了一个眼神。
    白曙挑眉,奶奶这话里有深意,该不会他们去找苏琳琳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情吧?
    王医生倒是一脸正派,他捧着碗,吃得认真。
    白三朝一脸慈祥,笑着说道:“有时候呀,缘分一来,任谁都挡不住!”
    白曙心里一激灵,看向王医生。他知道王医生曾经跟奶奶白金氏提过,让她帮他相看相看。白金氏对王医生拜托的这事情倒是上心,等白三朝身体好了,就开始在村里走动。别看都村只是一个农村,但是它离大都城近,只有三里地,所以村里有不少人家和城里人有着拐弯抹角的关系,想要打听到适婚女孩,那是易如反掌。可是白金氏怎么都觉得,那些人不适合王医生。王医生虽然年纪有些大了,但是是头婚,还是个医生,捧着金饭碗!再加上上头也没有公公婆婆,姑娘一嫁进去就自己当家,这样好的条件,打着灯笼没处找!
    白曙已经听奶奶絮叨了好几次,说没给王医生找到合适的人选。可是今儿一出来,竟然都已经相好了?
    “今儿个冬二为了洪晓东,把贾杀敌给打了。”白曙随口说道。他夹了一块白菜,这是家里自留地产的白菜。
    “哦?怎么了?”白金氏就像是没有看到王医生竖起的耳朵一样,八卦地问道。
    “冬二说贾杀敌跟他抢女人。”白曙这话就像是在说“今天天气很好”一样自然。
    “哟,这可就有趣了。”白金氏鄙夷,“这热闹可有得看了!”
    知青宿舍那边的事情,村里关注的人不少,这些个知识青年,跟村里人不一样,他们的事情,是村里人每次唠嗑必说的话题。这也是白金氏想让乖孙尽快从知青宿舍搬出来的原因,她可不想让乖孙被村里人当猴看。
    “贾杀敌脑袋被打破了,去马医生哪里包扎了。”白曙夹了一小块肉,这是当初洪晓东他们藏在小树林里的肉。
    “怪不得呢!”白金氏说到兴起,把碗筷都放下了,她这下才恍然大悟,“我们今天下午看到董支书家的小闺女,哭着从知青宿舍那边跑了呢!你说,董支书家的小闺女,这会儿会不会在家里跟她爸闹?”
    白金氏年纪大了,最喜欢听这些小年轻的风花雪月,风流韵事。
    也亏得白金氏一语道中,此时,董支书家的小闺女——董小月,这会儿真的在家里跟董支书闹腾。
    “冬二把贾大哥的脑袋都打破了,爸,您竟然还包庇他?您变了,您根本不是我那个公正严明的爸爸!”董小月指着董支书一脸失望。
    董支书简直被这个女儿给气到了,“冬二是你表哥!你不帮冬二,竟然去帮个外人!他贾杀敌到底做了什么?让你胳膊肘子往外拐?”
    董小月跺脚:“我不管,冬二就该跟贾大哥道歉!”
    董支书气得手直打哆嗦,“你这丢人的东西,你心里那点想法就甭想了,我是不会让你和贾杀敌在一起的!”
    董小月脸色一会儿红,一会儿青,“您,现在是恋爱自由,我想和在一起,就和谁在一起,您管不着!”她说完就跑出去了。
    董支书的妻子刚想出去追女儿,就被董支书喝住了:“不许追!她要是没想清楚,就别给我回来!”
    “可是,要是她做出什么事情……”董支书的妻子有些不放心。
    这下董支书也坐不住了,“追,快把她给我追回来!”
    这一夜,白曙睡得沉,没法子,秋收已经开始了,他最近忙着赚工分。白日里辛苦劳作,夜晚的睡眠质量自然好。
    可是和白曙不一样的是董家,董家人彻夜未眠。
    董小月到底是找回来了,但是她竟然跑到知青宿舍,进了贾杀敌的房间。这深更半夜,即使两人还没发生什么,但是在外人眼中,这闺女的名声到底是毁了。
    第174章
    ·
    董小月深夜去贾杀敌的房间一事, 在都村传得沸沸扬扬。
    白曙一大早去田里干活的时候,就被盲大叔拉到了一旁。
    “白曙,你听说了吗?支书家的小月和贾杀敌好上了。”
    白曙惊讶,“董小月?”怎么又牵扯出一个?
    盲大叔叹了一口气, “白曙,你得听大叔听一句劝。这男女同志,即使结了婚,在外面也要注意影响, 要保持距离。如果没有结婚的话, 那就更是要保持距离了。哎!这次小月的事情闹得村里人尽皆知,如果他嫁不成贾杀敌, 那这名声可就毁了。”一个小姑娘,深夜去一个男人屋里, 还被人碰上了!这如果两人不结婚,以后光村里的口水星子都能把他们两人淹没!
    “是呀。”白曙附和,知青宿舍那边,现在是真的声名狼藉了。先是冬二为洪晓东打了贾杀敌, 再来就是贾杀敌和董小月掺和到了一起,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这一年的都村, 稻田养鱼得到了极大的成功。知青宿舍前面几亩稻田养鱼的试验田,在这一次的验收中,稻谷亩产量增加了百分之十, 亩产鱼四十公斤, 引来了其他公社的成员到此学习, 还让董支书和范村长在市里狠狠刷了一回存在感。
    当白曙拿着分到的两尾鱼往家里走,他参与了捕捞稻田里的鱼的事项,所以额外多分了一尾鱼。据闪电说,稻田里养的鱼,身上会有一股稻花的香味,非常滋补,白曙看着两尾鱼,想着待会儿回去让奶奶给烧鱼汤。
    “爸爸,你别这样!”
    董小月的声音从白曙身后传来。她被董支书拉着,往知青宿舍的方向走。
    白曙看了两眼,往旁边让了让,没有跟上去。
    等白曙刚把碗筷放下的时候,胖球儿、闪电和朱红就出现在了白曙家中。
    朱红进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董小月要和贾杀敌结婚了。”她脸上的神色有些复杂。
    在农村,忙完秋收后,是村里结婚的旺季。因为这时候,大伙手上有些闲钱,有些余粮,还有些空闲,所以大家都会把婚礼安排在这种时候。都村也不例外。白曙已经接到了村里好几家人的喜讯了,通常听到这样的喜事,白曙都会一笑而过,等婚礼当天带着红包上门喝喜酒。但是对于董小月和贾杀敌的婚事,白曙则是皱了皱眉。
    “贾杀敌愿意?”
    打从贾杀敌到都村的是一天,白曙就知道,这个人是不会甘心就一直在农村插队的,他是个有野心的,所以他是不会在这里安家的。他连同为知青的洪晓东都看不上,更不要说村里土生土长的董小月了!
    “不愿意也没办法,他要是不娶董小月,支书就要告他犯了流氓罪!”闪电说道。他这段时间跟着村长和支书负责稻田养鱼试验田,整个人黑了一大圈,但是却也比刚来的时候成熟了。许是跟董支书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他明显对董支书颇有好感。
    白曙嘴角抽了抽,“董家还真敢。”明明就是董小月深夜自己到贾杀敌房中,怎么就成了贾杀敌犯了流氓罪?
    “没办法,流氓罪。只要是女方愿意告,一告一个准!”朱红摆摆手。她心情复杂,不是为了贾杀敌,而是为了董小月。董小月是个淳朴热情的姑娘,她对于读书有一种难得的热情。这样的女孩嫁给贾杀敌,真是可惜了!
    朱红对贾杀敌没有任何好感。她看不惯洪晓东吊着村里男青年,但是更看不惯贾杀敌明明靠着洪晓东吃饭,却一副清高的模样!真是虚伪至极!
    “贾杀敌刚开始不愿意,但是后来支书跟他单独说了一会儿话,他就答应了。也不知道说的是不是流氓罪。”闪电接话。
    这年代,流氓罪可是非常重的罪,轻则坐牢,重则枪毙!如果董家真的敢豁出去,告贾杀敌对董小月耍流氓,那么贾杀敌就完了!
    贾杀敌可能也知道这其中的深浅,所以在董支书的威胁一出来,他就明白自己根本无力反抗。且不说会不会坐牢,贾杀敌他是知青,在都村这地儿人生地不熟,董家在都村多少有些能力,只要董支书卡着他,他的日子就不会好过!所以他不得不应下董支书的条件,和董小月结婚。
    “贾杀敌现在像是一只喷火的机关枪,见人就喷!”胖球儿搓搓手。董支书带人到知青宿舍的时候,他正在做饭。那来势汹汹的一群人,把他吓了一跳,手不小心碰到了滚烫的铁锅,手指起了几个水泡。
    董支书他们走之后,知青宿舍那边的氛围实在是太奇怪了,所以胖球儿他们几人才受不了,一同到白曙家中避一避的。
    “这儿真好,我也想在村里有这么一个家。”朱红看着白曙家中井井有条的样子,再想想自从白曙离开后,知青宿舍发生的种种事情,一时心生感叹。知青宿舍,那就是一个多事之地!
    “你们也可以。”白曙这话意味深长。
    朱红还以为白曙是在跟他们客气,玩笑似地摇摇头,说道:“希望吧。”他们是知青,跟村里人不一样,跟白曙的情况也不一样,想要在村里安家,除非结婚!
    结婚,特别是和当地人结婚,那自然不好再住知青宿舍。而都村的知青,第一个跟当地人结婚的,就是贾杀敌。
    在董小月和贾杀敌结婚前一天,白曙刚从山上探望黄豹回来,路过小树林的时候,又看到了贾杀敌和洪晓东。
    “你真的要跟董小月结婚了?”洪晓东的声音哽咽,她趴在贾杀敌的怀里,哭得厉害。
    “晓东,我没办法。董家逼我!”贾杀敌的声音里含着怨气,即使隔了老远,白曙是能感受到一二。
    紧接着,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还夹杂着似有非有的喘息声传了过来。
    非礼勿视,白曙转身离开。
    董支书家办婚礼,村里每家每户都去了。
    婚礼在秋后,正好都村已经核算了工分,每家每户都分到了粮食和鱼,村里人的手头都比较宽松,所以到支书家中吃喜酒的人,脸上都洋溢着喜气,手里也提着贺礼。白曙带着爷爷、奶奶,跟着大爷爷白日朝一家都到了董支书家中。
    是的,这场婚礼的举办地点,就在董支书家。这场婚礼的酒席,都是董家一手操持的,董支书嫁女儿,婚礼办得跟入赘找婿一样。董家甚至还在自家隔壁建了个房子,让董小月和贾杀敌婚后入住。
    白曙跟白家人坐,满了一桌,他非常平静地看着这对刚结婚就有异心的新人。
    新娘一脸娇笑,新郎强挤出笑容,眼睛伸出还闪着算计和怒意。
    整场婚礼,可能只有新娘和部分单纯是来吃酒席的村民,是真心的欢喜,因为席面还算不错。
    酒席离场,白日朝感叹:“董支书精明了一辈子,没想到临老在女儿的婚事上,倒是犯了糊涂!”
    董支书一个外来户,能在都村做到支书,能走到现在这个地位,靠得就是他的脑子。这么多年来,虽然白日朝对董支书颇有微词,但是董支书的能力,他是没法否认的。可是嫁女儿一事,令白日朝唏嘘不已。董支书,也老了。
    “父母,是拗不过儿女的。”白三朝感叹了一句。无论是他,还是董支书都一样,没法逃脱这句老话。
    “贾杀敌看着可不是个安分的,以后董小月可有罪受了!”白金氏满脸不屑。董小月,又一个蠢货。
    白金氏一语成谶,只一年时间,董小月和贾杀敌的婚姻就出现了个变故。而这个变故,也影响了到了白曙,影响到了都村知青,甚至是整个华国的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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