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这一番胡话收入耳中,薛素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按着这人的指挥,小手解开亵衣,在满是伤口的古铜色胸膛上草草擦拭几下,贴在肌肤上的凉意让楚清河低低喟叹,苍白面颊也涌起了淡淡的血色。
    站在门外的闫濯看到了这一幕,不由以手掩面,只觉得寻常百姓心目中的战神,背地里与街头撒泼放赖的小混混没有任何差别。
    轻轻咳嗽两声,屋里的两人显然发觉了动静,薛素急急忙忙站起身,手里用力攥着那方帕子,恨不得在上头戳出个窟窿。
    闫濯缓步走到屋中,对上辅国侯不满的眼神,他什么也没说,只伸手将缠在腰腹处的白布解开,露出了狰狞瘆人的伤口。
    此时薛素就站在一旁,她目力不差,一眼就看清了用羊肠线缝合起来的伤疤。闫濯是神医不佳,但医术高明不代表针线活好,这道伤疤只能称得上细密,但形状委实不佳,跟蜈蚣没有多大差别。
    闫濯把药箱打开,从中拿出了白玉瓶,将药粉往伤口上洒,而后又将伤口包扎起来。
    楚清河双目紧闭,刚毅面庞上流露出几分痛苦之色。
    目光从病患身上挪开,闫大夫冷冷说:“若在下没记错的话,上回来到边城时,侯爷的伤势远比今日严重,那时甭说上药了,就连缝合伤口也面不改色,怎会变得如此娇弱?”
    见闫濯毫不犹豫地戳穿自己,楚清河心里升起了一股邪火,却又不好说些什么,只能拉着素娘的手,哑声解释:
    “你别听闫大夫胡说,我又不是铜皮铁骨,受伤自是疼的厉害。”
    薛素略微点头,坐在了旁边的木椅上,看着闫濯施针。
    “表哥,侯爷的伤势多久才能痊愈?”
    “你别看他是皮肉伤,却险些伤到了脏器,必须好好调养,免得将来留下隐患,少说也得耗费三四个月的功夫。”
    薛素肚子里的孩子都已经七个月了,她原本还想着回京生产,这样一来,便只能安心留在边城养胎,省得路途奔波,万一生出了岔子,她就算再是后悔都没有任何用处。
    “对了,莲生送了信过来,说抚纹膏在京城卖的极佳,多亏了表哥掌眼,否则这道方子我还真不敢拿给孕妇用。”
    闫濯坐在床头,弯着腰,修长手指捻动着金针,点头道:
    “莲生这丫头的确乖巧,也能将私馆撑起来,只是那乌述同不是什么好东西,也不知你们夫妻是怎么想的,竟跟这种人家订下了亲事。”男人语气嘲讽,显然很是不满。
    夫妻俩面上露出丝丝尴尬之色,还是薛素主动解释:
    “乌述同是侯爷帐下的军师,父母双亡,家中也没什么近亲,我瞧着他性情坚毅,人品也过得去,便以为他是个好人选,想将侄女许配给他。哪曾想这人竟如此糊涂,为了八竿子打不着的表姑表妹,居然将莲生贬低的一文不值,我辛辛苦苦将侄女拉扯大,岂是给他糟践的?”
    想到当初定下的婚事,薛素就憋了一肚子气,听说乌述同也在边关,仍担任军师一职,上回在答谢宴却未曾瞧见此人,想必是抹不开脸面,有意避开自己。
    闫濯将金针刺入穴位中,随即站起身,自顾自走到桌前,拿起茶盏咕咚咕咚喝了起来。
    “你能想明白就好,日后也小姑娘挑选婚事,必须擦亮眼睛,可记住了?”
    自己的侄女,薛素自是上心,哪有不应承的道理?
    见到女人点头,闫濯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复又站到楚清河跟前,等过了几息功夫以后,才将金针一根一根地取了下来。
    *
    自打陈蕊入府后,凌鸢就没过上一天舒心日子。
    原本对她万分恭敬的奴仆,一个两个都从主院中逃了出去,殷勤备至地伺候着那外室,不,现在应该改称陈姨娘了。
    以往凌鸢在府里说一不二,如今就算她把嗓子喊哑了,也只有几个老婆子懒懒散散的走过来,态度说不出的轻慢。
    凌鸢嫁给赵磊已有三年,膝下并无子嗣,但陈蕊不同,她肚子里可怀着老爷的骨血,若真生出个儿子,就算只是庶子,将来长大成人后也能继承赵府的家业,届时谁还记得凌氏?
    到了此刻,凌鸢切实感受到了何谓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早知会有今日的结果,先前她就不该与薛素一争长短,不止与娘家离了心,还将自己的名声都给毁了。
    痛苦地急喘几声,凌鸢脑袋混沌一片,好似浆糊那般。
    不知怎的,她竟走到了花园中。边城本就荒芜,没有什么精致迤逦的美景,到了冬天,除了青松以外,所有的树木都光秃秃的,半点绿意也无。
    凌鸢清楚的看到走在前头的一对男女,赵磊这个卑鄙无耻的东西,拿着一只红宝石步摇就要往陈蕊头上戴,那只步摇是她的嫁妆,因为太过珍贵的缘故,这几年都舍不得将此物从库房中拿出来,一直好生存放,哪曾想竟会被戴到那个贱人头上。
    女人面颊涨得通红,几步冲上前,一把将步摇夺了下来,由于用的力气过大,竟薅下了不少头发,陈蕊愣了半晌,回过神后便捂着脸,哭道:
    “老爷,是蕊儿出身低贱,不配戴这般珍贵的步摇,这才让夫人动了火气……”
    一个是讨人欢心的姨娘,一个是名声尽毁的正妻,赵磊偏向谁自不必提。
    他高高扬手,一耳光甩在了凌鸢脸上,将女人打得嘴角渗血,直接栽倒在地上。
    “凌鸢,现下留你在赵府,已经是我发了善心了,你居然还敢这般苛待蕊儿,不要命了吗?”
    “苛待?”凌鸢用袖口抹了把脸,冷笑道:“你拿着我的嫁妆讨好妾室,我只是将自己的东西抢回来罢了,那算是苛待?姓赵的,你的良心是被狗吃了吧!”
    世间男子大多爱惜颜面,赵磊也不例外。
    耳中听着凌鸢的唾骂,他气得发狂,抬脚狠狠踩在女人手上,步摇上的金箔崩裂,划破了细腻的掌心,潺潺鲜血不住往外涌,带来尖锐的疼痛。
    方才还在痛哭流涕的陈蕊,这会儿好整以暇地看着趴在地上哀嚎的妇人,眼底划过一丝得意,等赵磊教训够了,她这才挽住了男人的手臂,柔柔劝说:
    “老爷莫要动怒,若是气坏了身体该如何是好?更何况夫人也不是故意的,此刻已经得了教训,想必也不会再胡闹了。”
    赵磊冷哼一声,态度温和的拍了拍陈蕊微凸的小腹,看也不看满身血迹的凌鸢半眼,带着姨娘离开了院子。
    死死盯着这对奸夫淫妇,凌鸢整个心仿佛被浸在了毒水中,让她恨得发狂。
    作品  卷 第225章 当年事
    凌鸢趴在地上,只觉得浑身发冷,她掌心被金箔割破的伤口现在已经结了薄薄一层血痂,带来丝丝难忍的刺痛。
    费尽气力爬起来,她并没有急着回到主卧,反而径自往书房的方向走。
    赵磊满心满眼只有陈蕊一人,为了她肚子里那块肉,完全顾不上自己。他怕是已经忘了,为了爬上副将的位置,赵家曾经做过多少见不得人的腌臜事,就算赵磊将她交出去,堵住了一时的流言,但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想要将痕迹彻底抹消,绝无半分可能。
    到底在赵府生活了数年,凌鸢对这座宅院熟悉到了极点,她轻车熟路地避过守在前院的奴才,偷偷摸摸地推开木门,闪身进了书房。
    赵磊是武将,书房中的器具摆设并不算讲究,以往夫妻感情不错时,凌鸢还来过书房机会,但自打陈蕊出现后,他二人的关系势同水火,无论如何都无法扭转。
    尽管不断翻找,女人的动作依旧十分小心,尽量避免发出声音,惊动了院外的侍卫。
    过了一刻钟左右,她终于在木柜的暗格中找到了一只不起眼的木匣,掀开盒盖,就见到几封密信放在其中。
    因为年代久远的缘故,纸张边缘已经略微发黄了,但凌鸢却根本不在意这个,飞快将密信塞进袖笼中,一颗心扑通扑通狂跳不止,她两手捂着心口,缓了好半晌才平复下来。
    循着原路,凌鸢离开了前院,她怕自己的所作所为被赵磊发现,以这人狠辣的手段,她肯定得不着什么好果子吃,索性直接离开赵府,反正她这个夫人远远不及姨娘风光,与其继续留在此处受窝囊气,还不如让这个负心薄情的男人彻底付出代价!
    *
    自打楚清河清醒后,身体恢复的速度倒是加快不少,虽然还不能行走自如,但面庞却比先前多了些许血色,配上乱糟糟的胡茬,不像是守卫边城的将军,倒跟山里的土匪有几分相似。
    脑海浮现出这人失去记忆的模样,薛素不由暗自发笑。
    她坐在床边,手里端着一碗补血汤,递到男人面前,道:“郑氏刚熬出来的,快趁热喝吧。”
    由于失血过多的缘故,楚清河每天除了乌漆漆的汤药以外,还得喝下不少补血益气的汤水。郑氏的厨艺很是精湛,比起宫里的御厨也差不了多少,但什么美食珍馐吃多了都觉得腻歪,这会儿甫一闻到补血汤的味道,他脸色霎时间黑如锅底。
    鹰眸飞快地瞥了小妻子一眼,他讨价还价:
    “我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要不先不喝了?”
    听到这话,薛素也没跟这人浪费口舌,依旧端着瓷碗,既不放下也不往前递送。
    眼见着润白的指尖被烫的通红,楚清河甭提有多心疼了,急忙接过补血汤,咕咚咕咚喝了个干净。
    “小心点,别烫坏了舌头。”薛素轻声叮咛。
    男人倒是不以为意,活了三十多年,除了跟素娘相处时讲究些,他根本没过过什么好日子,这汤水虽有些烫口,却伤不到他。
    刚将补血汤喝完,便见到秋菊这丫鬟脚步匆匆地走了进来,屈膝行李后,声音娇脆地开口:
    “主子,凌夫人来了,这会儿就在正堂。”
    浓黑剑眉微微一挑,楚清河忍不住问:
    “你跟凌夫人关系不错?先前的答谢宴,就看到你们坐在一起。”
    凌母性情温和,又明事理,最开始尚不熟稔时,凌耀往院里仍石子,她马上就带着儿子前来道歉,这样帮理不帮亲的性情让薛素极为欣赏,再加上两家还是邻居,薛素呆在小院儿中不免有些乏味,三不五时便会将人请过来聊上几句。
    女人伸手扶着后腰,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而后她弯下腰,绯红唇瓣紧贴着楚清河的耳廓,低低咕哝着,也不知究竟说了什么。
    秋菊往身后瞥了一眼,发现侯爷面颊涨成了紫茄子色,不由怔愣片刻,但她身为奴才,也不敢放肆,很快就离开了厢房,跟在主子身后往正堂赶去。
    此时此刻,凌母正坐在木椅上喝茶,听到门口传来的动静,她起身迎了上来,亲亲热热地拉着薛素的手,丰腴面颊微微泛红。
    薛素打量着近在咫尺的娇客,语气柔和极了:
    “凌嫂子,咱们相识的时日虽短,但却十分投缘,你何必这般见外?有话直说便是。”
    凌母拉着薛素的手,轻轻叹了口气,“素娘有所不知,前几日我听秋菊这丫鬟提了一嘴,说你弄出了一种抚纹膏,不知能不能卖给我一些?”
    说话时,凌母忍不住低下头,她知道薛素身为辅国侯夫人,身份高贵,还在京城中开设了一间私馆,手头阔绰极了,肯定不缺银钱。但她腹部、股间长满了妊娠纹,都是当初生凌耀时留下的,过了这么多年,疤痕一直都没有消失,夫君虽没有说什么,但她自己看着却极为别扭,恨不得让这些痕迹尽数消除,省得碍眼。
    薛素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当即就笑出声来,冲着秋菊摆了摆手,小丫鬟动作麻利地出了门子,不一会儿便捧了只巴掌大的木匣走了过来。
    “抚纹膏是我亲手炮制而成的,先前给闫大夫看过,此物的配方极佳,只要不是太过敏感,任何人都能用,像我这种挺着大肚子的孕妇,每天沐浴过后,都会用抚纹膏擦身。”
    身为女子,薛素对凌母的想法很是了解,尘世间的女子大多爱美,就算嫁人生子也不例外,毕竟姣好的皮囊并非为了取悦别人,而是为了取悦自己。
    刚重生那会儿,她费尽心力将身子骨调理好,时不时坐在铜镜前头,一连看上大半天,也不会觉得腻歪。
    凌母面庞上满是感激之色,她抿了抿唇,眼神落在女人高耸的肚皮上,嘶了一声:
    “素娘,你这肚子未免忒大了些,不是刚七个月吗?怎么比起快要临盆的女子也不差什么?”
    “是双胎。”薛素笑着回答。
    她内心虽然很是忐忑,但对腹中的两个孩子却无比期待。先前家里仅有小宁安一人,这娃儿已经到了读书习武的年岁,却没有兄弟姐妹,未免孤单了些,现今添了一双弟妹,侯府也能热闹点。
    “竟是双胎?”
    凌母比薛素略大几岁,她活了这么多年,也只见过一对双生子。毕竟双胎本就不比怀上,高门大户的女眷身子骨又委实娇贵,拼死拼活生下一个孩子已经了不得了,后头出生的娃儿不是在娘胎里憋闷的时间过长,就是母亲没了力气,能顺利出世的的确不多。
    见凌母眼带忧虑,薛素反倒开口劝说。
    “嫂子莫要担心,我从小长在泾阳,未出嫁时还挑过粪、插过秧,筋骨可不是寻常女子能比的;再者说来,闫濯在京城可有神医之名,他一直在小院里住下,绝对会保双生子平安……”
    端量着薛素红润的气色,凌母也知道她没说假话,不由松了口气。
    “我倒是没什么,只要你自己想明白就好,最近几月千万得放宽心,不能将事情憋在肚子里。”
    说实话,薛素对凌母十分敬重,就算嘴上将眼前的妇人称为嫂子,在心里却将她当作长辈。
    此刻将这些盈满关怀的叮嘱收入耳中,她心里一阵妥帖,说不出的舒坦。
    凌母离开时,手里拿着雕纹精致的木匣,缓步往外走,还没等上马车,不远处突然出现了一道人影,朝着她扑了过来,动作极快,将她骇了一跳。
    边城中全是驻军,没有贼人胆敢在此处闹事,很快便来了两名侍卫,出手擒住了那道人影。
    “怎么是你?”
    凌母万万没想到,刚才朝着自己狂奔而来的人,竟是凌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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