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镜回溯能录到这点东西已经实属不易,毕竟那么多鬼片里的普通鬼,都能影响电话、录像机,对太古大神来说,更是脑子都不用动的事情。
    西王母此前已经与自己有过接触,如果她也想要青山市的管辖权,为什么当时不说?
    难道她还想徐徐图之,搞个慢热型的开头?
    还是所图甚大,想要做一个铺垫?
    现在一切都是猜测,想要证实,就要等她的进一步举动。
    再说,如果她想要真的对青山市做什么,那六位主神的内心不会毫无波动,
    天气这么好,不要想太复杂的事情。
    小透明高云朗从大酒店里走出来,中间避让过了推着行李车的礼宾员,还有带着二十几个叽叽哇哇熊孩子的兔子一家,
    往另一条街走去。
    那条街,他一直没有走过。
    白兰兰说住在那条街的,都是可怕的人,哥布林、巨魔、杀手、食人魔之类的混乱邪恶,他们来这里的原因都比较奇葩,有些是被杀后一股戾气不灭,东西方的天堂地狱都不收,趁半夜没人偷偷扔过来的。
    还有一些是被人寻仇炸死,恰好赶上时空乱流,穿越来的。
    总之,都是一群亡命徒,但是又没有可以送他们回去的地方,杀又杀不死。
    就只好在青山市划出一个地方把他们像蛊虫那样圈起来,由着他们自生自灭,不要出来坑别人。
    除了那位把他们设计进这条街的市政官之外,再也没有第二个普通人,包括市政官踏足过这里。
    传说中,想要通过这条也就五百多米的街,跑过去一次会被抢得全身都脱光,跑过来一次,会连皮带骨都被炖汤。
    越是听起来凶险刺激神秘的地方,越是会激起好奇心,
    不然怎么才能害死猫。
    以前高云朗又好奇,又怂,今天终于有机会进去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呀,哎嘿哎嘿全都有啊,今天全都跟我走啊!”高云朗唱着歌,大摇大摆的甩着膀子踏进黑暗的街道。
    他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这么多年没人管,那还不是遍地垃圾,污水横流,说不定在路上还能踢到几个尸体之类的。
    做好了万全的准备,高云朗还是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
    “卧槽!!!!!”眼前的高楼大厦,整洁的街道,霓虹灯闪烁,热闹的商店,还有网吧、游戏机厅!
    还有满街跑的外卖!快递!
    青山市其他守法市民根本享受不到的快乐,在这里应有尽有。
    哦,是心梗的感觉,高云朗捂着胸口。
    路上的男人女人,个个衣冠楚楚,要气质有气质,要身材有身材,彬彬有礼,偶尔发生不小心相撞,或是碰擦事件,一个个恨不得把自己放低到尘埃里去向对方陪罪。
    这哪里是坏蛋云集一条街,根本就是文明礼仪示范一条街啊!
    这里物价极其便宜,而且,很多摊位都是无人值守,自己拿商品,自己放下钱,无人监管。但是每个人都会自觉的放下足额的钱。
    高云朗一边赞叹,一边在路上左顾右盼。
    完全的无人管理下,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吗?
    或者说,在这欣欣向荣的背后,还有一个强大的力量在控制着这一切?
    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强大的力量,高云朗可太想见见他了,能把人心教化到这个程度,一定有许多的先进经验可以学习。
    高云朗暗中观察着这条街的运转,无意中进入一户民居,听见里面有人说话:
    “亲爱的,明天我们就要结婚了,你就不能休息一天吗?”
    “不行,我既然接了单,就要把事情做好,这是我们杀手的职业操守。”
    听见杀手两个字,高云朗的耳朵竖起来了。
    “嗖”,窗口闪出一人,疾步蹿向一条幽深的小巷。
    高云朗急于跟上他,使用了风力推进的力量,嚣张而拉风的跟在他的身后,那人连头也没回。
    当那人停下脚步的时候,高云朗一时没收住,一头砸在地上。
    他还没站起来,就发现身旁有很多双腿,有男人,有女人。
    完了,要玩完。
    “弗兰克,你的疾行术越来越厉害了,停下来还能把地面砸个洞。”
    “是啊,这么大一个人你都能带得起来,下一步,是不是要开发新的杀人技术了?”
    他们围在一起,对弗兰克进行了一番称赞,完全没有人关心高云朗这个地表破坏者是谁,来干嘛的。
    “静一静。”从高处传来一个威严又低沉的声音,“各位,今天的悬赏是金之境的领主,领主的人头一亿青币,四大护法的头五千万,八大金刚的头三千万,十大高手的头两千万,队长级别的人头一千万,再往下的杂鱼不要。”
    天空中,缓缓打开一条通道,所有的杀手纷纷跃入黑色的洞口,
    是通向其他世界的通道!
    高云朗一惊,不是说想要去其他世界,只能从市政厅走吗?为什么在这里可以随意打开通路?
    眼看着通道就要关闭,高云朗跟着跳了进去。
    很快,他的眼前就出现一片亮晶晶的城市,建筑风格更像是魔戒里的精灵所居住的城堡。
    大概,这就是他们所说的金之境。
    那些训练有素的杀手们一落地就四散而去,只剩下高云朗一个人茫然的站在原地,咦,他们不是要去杀领主吗,为什么不向一个方向跑,而是分开?
    算了,还是跟着弗兰克吧。
    与弗兰克同路的一个刺猬头小子是个话唠:
    “嘿,弗兰克,你这次还是攒队长的头吗?”
    弗兰克摇摇头。
    “哟,出息了,那一定是十大高手。”
    弗兰克继续摇头。
    “哇,不会吧,是八大金刚?”
    弗兰克还是摇头。
    “难道是四大护法?”
    弗兰克笑笑,又摇头。
    刺猬头小子陷入沉思,然后提出一个很有创意的想法:“你是来混出场费的?喂,该拐弯了,再往前走,就是领主的地盘了。”
    弗兰克这才开口:“没错,就是领主。”
    刺猬头惊呆了:“你,要去杀领主,你疯了吗?”
    “我跟安妮就要结婚了,她早就看中的青山市的一套学区房,还缺一亿,再穷不能穷教育。”
    刺猫头有些结巴:“可是,我们又不能去住。”
    “我已经找好人,可以帮忙让我孩子的落户在他家里,再苦不能苦孩子。”
    弗兰克现在已经不是一个莫得感情的杀手,而像所有可怜天下父母心,满脑子都是孩子孩子孩子。
    “你不是还没结婚吗?就有孩子了?”
    “谁告诉你一定要结婚,才会产生孩子?”
    刺猬头受到了甜蜜暴击。
    “祝我顺利吧,今天我一定能拿到领主的头。”
    说着,他一路奔进领主的城堡。
    高云朗默默的看着他,身上插满了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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