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垂下嘴角的男娃娃,眼前,是一张突然出现的电脑桌。
它很快俯下身来,在键盘上敲敲打打,敲敲打打,一直重复着这动作,好像永远也不会累。
那电脑屏幕上,唯有几行字迹清晰。
【我写了很多封信,只是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有过这样一个女孩。她拥抱过,比最冷的冬天还要荒芜的,我的人生。】
他只允许一个人在那里安家的,他的人生。
电脑消失了。
而布偶小人扭过头,四处望望,飞快地,又跑到了一座山脚下。
很高很高的山,看不到顶端。
而他开始往上爬。
遇见过落石飞雪,也遇见过猛兽围攻,可至少,还是在努力往上走,一步一个脚印,越来越艰难,越来越坚定。
过了很久很久,终于爬到了最顶峰,环顾四望,小人却皱起了眉头。
不再犹豫,他扭过头,竟然往回走,往下走,不知道在找些什么——
陈昭知道他在找什么。
在找,同样也拼了命在往上走的女孩。
他们在山腰重逢,一个看似从容却曾经头破血流,一个看似狼狈却始终、始终在不曾知晓的地方,有人为她披荆斩棘,无所不能。
而他指一指山巅,说“我曾经上去过,我们再上去。”
“我带路,你跟着,我们一去上去好不好?”
可山巅上有什么呢?
女孩也曾经疑惑过,但她什么都没有问,也没有牵着他的手,只是跟着,一直往上走,往上走。
要走到最高峰,看看站在他的位置,究竟能看到什么。
一览无余的山峰如缀吗?生来被人高看一等的沉沉重压吗?
他带着她,一一从那路过,走到终点。
他们在终点双手jiāo握。
女孩的视野里,这才看到:原来他期待的终点,只是一个漂亮的小木屋。
有热腾腾的菜肴正出炉,有暖呼呼的壁炉可以围坐,只差一个迟迟来归,但终究没有缺席的,唯一的女主人。
画面逐渐暗淡下去。
最后的几行字,映在其间,亦淡淡散去。
【我不喜欢“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我喜欢,“人生漫长,苦乐同歌”。】
【而这份喜欢,从认识你开始,希望在人生终点时,也可以跟你说,“我还是很喜欢这生活,和爱你一样”。】
说得很美。
可笨了很多年的陈昭姑娘,只是在这当口,很没仪态地蹲下身,“哇”一声——真的是“哇”一声,嚎啕大哭。
她用手背擦眼泪,也用手心擦鼻涕,哭得狼狈极了,一边也没有幻想里公主般的从容。
而她的钟先生蹲下身来。
她看见她穿着那天,在爷爷留给她的那个木盒里,那件依旧崭新的中山装。
针脚改了些,变得更适合他的尺码,或许还有些束手束脚,但是,那个不会穿中山装的、好像永远和她生活搭不上边的男孩,从钟同学,到钟先生,终归也好像一直一直,都在陪伴着她的所有喜好习惯。
她哭的更厉害。
一边哭,一边说:“我想哭的更、更好看一点的,我没想过是今天、我,我本来想要,我想要不这么,每次都,呜,我可不可以,申请,下一次?我下一次,不哭这么惨,呜,呜……”
“如果对象一直是我的话,可以有很多下一次。”
他单膝跪地。
求婚的戒指,形状却很奇怪,是个可以开合调整的钻石戒指,指环做成钥匙环的模样——还真就是个钥匙环,底下挂着三片钥匙。
陈昭认识其中两个。
第一个,是爷爷的老屋大门钥匙;
第二个,是自己买的那个小房子。
第三个……
钟邵奇伸手,擦了擦她眼泪,“我买了爷爷家那块地,买了静安区那座大厦整个单位,还有,上次你说,圣安德鲁斯庄园那个地方很漂亮,所以,我在那买了一栋比你那天见过更好看的房子。”
他说,“家是什么样,大还是小,新还是旧,无所谓,如果钟太太喜欢,那里都能成为家。”
她破涕为笑:“哪有这样的戒指?你应该叫它‘史上最贵的
www
它很快俯下身来,在键盘上敲敲打打,敲敲打打,一直重复着这动作,好像永远也不会累。
那电脑屏幕上,唯有几行字迹清晰。
【我写了很多封信,只是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有过这样一个女孩。她拥抱过,比最冷的冬天还要荒芜的,我的人生。】
他只允许一个人在那里安家的,他的人生。
电脑消失了。
而布偶小人扭过头,四处望望,飞快地,又跑到了一座山脚下。
很高很高的山,看不到顶端。
而他开始往上爬。
遇见过落石飞雪,也遇见过猛兽围攻,可至少,还是在努力往上走,一步一个脚印,越来越艰难,越来越坚定。
过了很久很久,终于爬到了最顶峰,环顾四望,小人却皱起了眉头。
不再犹豫,他扭过头,竟然往回走,往下走,不知道在找些什么——
陈昭知道他在找什么。
在找,同样也拼了命在往上走的女孩。
他们在山腰重逢,一个看似从容却曾经头破血流,一个看似狼狈却始终、始终在不曾知晓的地方,有人为她披荆斩棘,无所不能。
而他指一指山巅,说“我曾经上去过,我们再上去。”
“我带路,你跟着,我们一去上去好不好?”
可山巅上有什么呢?
女孩也曾经疑惑过,但她什么都没有问,也没有牵着他的手,只是跟着,一直往上走,往上走。
要走到最高峰,看看站在他的位置,究竟能看到什么。
一览无余的山峰如缀吗?生来被人高看一等的沉沉重压吗?
他带着她,一一从那路过,走到终点。
他们在终点双手jiāo握。
女孩的视野里,这才看到:原来他期待的终点,只是一个漂亮的小木屋。
有热腾腾的菜肴正出炉,有暖呼呼的壁炉可以围坐,只差一个迟迟来归,但终究没有缺席的,唯一的女主人。
画面逐渐暗淡下去。
最后的几行字,映在其间,亦淡淡散去。
【我不喜欢“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我喜欢,“人生漫长,苦乐同歌”。】
【而这份喜欢,从认识你开始,希望在人生终点时,也可以跟你说,“我还是很喜欢这生活,和爱你一样”。】
说得很美。
可笨了很多年的陈昭姑娘,只是在这当口,很没仪态地蹲下身,“哇”一声——真的是“哇”一声,嚎啕大哭。
她用手背擦眼泪,也用手心擦鼻涕,哭得狼狈极了,一边也没有幻想里公主般的从容。
而她的钟先生蹲下身来。
她看见她穿着那天,在爷爷留给她的那个木盒里,那件依旧崭新的中山装。
针脚改了些,变得更适合他的尺码,或许还有些束手束脚,但是,那个不会穿中山装的、好像永远和她生活搭不上边的男孩,从钟同学,到钟先生,终归也好像一直一直,都在陪伴着她的所有喜好习惯。
她哭的更厉害。
一边哭,一边说:“我想哭的更、更好看一点的,我没想过是今天、我,我本来想要,我想要不这么,每次都,呜,我可不可以,申请,下一次?我下一次,不哭这么惨,呜,呜……”
“如果对象一直是我的话,可以有很多下一次。”
他单膝跪地。
求婚的戒指,形状却很奇怪,是个可以开合调整的钻石戒指,指环做成钥匙环的模样——还真就是个钥匙环,底下挂着三片钥匙。
陈昭认识其中两个。
第一个,是爷爷的老屋大门钥匙;
第二个,是自己买的那个小房子。
第三个……
钟邵奇伸手,擦了擦她眼泪,“我买了爷爷家那块地,买了静安区那座大厦整个单位,还有,上次你说,圣安德鲁斯庄园那个地方很漂亮,所以,我在那买了一栋比你那天见过更好看的房子。”
他说,“家是什么样,大还是小,新还是旧,无所谓,如果钟太太喜欢,那里都能成为家。”
她破涕为笑:“哪有这样的戒指?你应该叫它‘史上最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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