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轻舞一手七十二路打狗棒法,使得是出神入化,别说是恶狗了,就连荆红命那样的人,在她棒下都会勃然变色,瑟瑟发抖。
    她麾下有数十万帮众,四大九袋长老,只要一声令下,管教天地变了颜色。
    那么,她在杀两个试图伤害杨逍的无名小辈时,不该娇叱一声,天女下凡那样横空出世,用打狗棒中的绝杀“好大一条狗”,敲碎他们的大脑壳吗?
    为啥,她不但没亲自出手,而且也不许贴身追随的两大九袋长老,使出各自绝学,只让他们用手枪这种有损高手身份的武器,打穿他们的脑袋呢?
    能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就绝不考虑别的,这就是沈轻舞的处世观。
    沈帮主的这种处事方式,让宋中等长老都头疼万分。
    感觉,她真是丢尽了历代丐帮的脸。
    尤其宋中等人,经过无数次的暗中窥探,终于确定杨逍其实是个女人——可伟大的沈帮主,对她还是痴心一片这件事,差点让诸位长老集体反水,召开董事局会议,直接罢免了她。
    当一个帮主,无论做啥事,都不管丐帮乃天下第一大帮,应该遵守江湖规矩,绝不能为了自身利益,就不管面子不面子的后,她还是个合格的帮主吗?
    答案很肯定——是!
    宋中“从业”数十年来,先后已经追随过四代帮主了,可从没哪代帮主,能像沈轻舞这样,让大家生活的如此惬意。
    所以当沈轻舞看到那两个黑衣人试图伤害心上人,星眸微眯,轻启朱唇缓缓说出一个“杀”字后,宋中、燕世两大长老,立即举枪。
    咻咻两声枪响,那两个黑衣人连惨嚎声都没完整发出来,就干脆的去见阎王爷了。
    “呼!”
    数年前,还曾经以一根打狗棒,让某地下赌场十七八号人都变残、自身只受——十七八处枪伤的宋中,竖起手枪,对着枪口轻轻吹了口气,尽显世外高手的冷酷本色。
    这两个黑衣人来自哪儿,为啥要杀杨逍等等,始终躲在暗中追随他们的沈轻舞,早就想知道了。
    可这些人的本事不大,连手枪的暗算都躲不开——嘴巴却很硬,一旦被虏,立即咬破嘴里的毒胶囊,自杀。
    既如此,沈帮主这次也懒得再活捉他们,干脆直接灭口。
    月光下,穿着一身破烂衣服,脸上搓了锅底灰,可脖子,以及露在衣衫外的皮肤,却千年积雪一般白的沈轻舞,衣袂飘飘的缓步走到了杨逍面前。
    沈轻舞看着杨逍,过了半晌后才轻轻叹了口气,弯腰伸手把她抱在了怀里,又抬头看了眼黑雾滩方向,转身向来处快步走去。
    宋中燕世俩人,立即尾随其后。
    几个人走出十多米远后,有四个叫花子,从路边草丛内闪身出来,跟了上去。
    这四个叫花子走出十多米远后,又有八个叫花子,从路边草丛内闪身——
    八个叫花子走出——又有十六个叫花子——
    十六个叫花子走出十多米远后,又有三十二个——
    如果。
    那两个黑衣人还能看到这一切,肯定会嚎啕大哭:“尼玛,我们兄弟俩只是做梦想检漏的无名小辈好吧?就算该死一万次,貌似也没必要劳驾天下第一大帮的帮主,亲率江北两大九袋长老,江南的四大八袋长老,八大舵主,十六大堂主,三十二路‘居委会主任’亲临,如此的劳师动众吧?”
    其实,沈轻舞莲驾亲临青灵县后,何止是这六十二个首脑贴身相随?
    还有一百单八个江南高手,在沈轻舞抱着杨逍离开杀人现场后,立即幽灵般从路边两侧树林中冒出来。
    大家前后左右的扫了几眼,随着其中一人低声呼哨,再次幽灵般的散开。
    他们消失在弯月下时,路上那两具无名小辈的尸体,已经不见。
    原本坑坑洼洼的路面,更是狗舔般的干净。
    只有亲眼目睹一桩惨案的清冷月光,静悄悄的撒在这条路上。
    渐渐的,弯月越来越淡。
    东边遥远的海面上,太阳奋力挣扎了下,终于露出了红彤彤的脑袋。
    当一缕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玻璃洒在杨逍黑丝般的秀发上时,她缓缓睁开了眼睛。
    我是谁。
    我现在哪儿。
    我在醒来之前,曾经做过什么。
    这三个问题,基本都是昏迷者醒来后的率先三问。
    我是杨逍。
    我现在哪儿——不知道。
    我在醒来之前,为保护杨甜甜南下,来到了青灵县的海边,一个叫黑雾滩的地方。
    我自从踏足青灵县后,受这边独特的气场影响,又有了昼女夜男的魔性变化。
    尤其当杨甜甜站在崖边,被逐渐弥漫的浓雾环绕,缓缓举起双手,发出邪恶的笑声后,我的孩子——
    想到这儿后,杨逍芳心剧颤,顿觉脑袋里有炸雷劈下。
    轰然巨响中,她想尖叫一声,弹身跃起。
    只是,她别说是弹身跃起了,就算想张嘴尖叫,都做不到。
    只有无边的恐惧,好像恶魔般死死掐住了她的脖子。
    让她无法呼吸。
    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颤栗,呐喊着:“孩子,我的孩子!”
    杨逍完全记起来了。
    她记得,她在杨甜甜发出诡异的笑,小腹越来越痛,意识到孩子会受伤,当机立断转身就跑时,胎气动的更加厉害。
    她的孩子,仿佛要化身某个怪物那样,破体而出。
    尤其她再也无法坚持,迅速深陷冰冷的黑暗中后,潜意识内——孩子,已经死了。
    因杨甜甜。
    因黑雾滩迷雾中的独特气场!
    她在醒来之前,好像始终在哭泣。
    歇斯底里的嚎哭,发狂,白发乱舞,双眸猩红,双手十指如钩,问苍天为什么要带走她的孩子。
    “孩子,孩子,我的、的孩子。”
    无法动弹分毫的杨逍,终于能哑声说出话时,一只柔弱无骨的小手,放在了她的额头上。
    然后,她就听到一个耳熟的女人声,在耳边传来:“放心,孩子没事。你只是动了胎气,只要好好将养些天,就会好的。”
    谁?
    这是谁?
    杨逍拼命睁大眼,缓缓转头看向用手轻抚她额头的女人,想看看她是谁。
    那是一张堪比花娇的脸。
    只是太朦胧。
    太模糊。
    杨逍刚看到那张脸的大致轮廓,就被潮水般的黑暗,再次淹没。
    就在杨逍最后一丝理智也即将消失时,她好像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帮主,医院附近有很多可疑——”
    男人还没说完,就被女人淡淡的打断:“杀。一个不留。”
    “原来是她。”
    有亮光自杨逍的黑暗中一闪时,她知道这个女人是谁了。
    她说孩子没事,那么孩子肯定就会没事。
    有她在,杨逍可以安心的昏去。
    醒来之前的恶梦,也变成了美梦。
    杨逍梦回八百。
    多年后——
    艳阳下,清爽的风,自惊马槽方向徐徐吹来,催起杨逍白袍的袍角,和系着秀发的白绫。
    她神色安详。
    可眸光却很严厉,缓缓扫过一帮小屁孩,左手中的戒尺,有规律的敲打着右手手心。
    她看到哪个小屁孩,哪个就会噤若寒蝉的讨好笑下,接着低头,心中祈祷千万别被先生打手心。
    她说:“李汉,你是大哥。下面,就由你来为大家做个表率,默写弟子规的前三百字。”
    那个叫李汉的混血儿,牙齿咔咔打着颤,站了起来。
    可能是因为混血的原因,也可能是因为他老妈汉姆,这辈子做的缺德事太多,李汉搞破坏倒是一把好手,但要是论起做学问,却笨的让猪都甘拜下风。
    短短三百字,他竟然默写了足足十分钟,还有十八个错字。
    写一个错字,手心就要挨杨先生一戒尺。
    “妈,妈,救命,救命!”
    李汉被杨先生拉起右手,举起戒尺要打手心时,他忽然痛哭流涕,连声惨嚎着救命。
    可他却不敢挣扎,更不敢缩回手。
    因为杨先生的规矩,谁要是不服从惩罚——加倍。
    李汉那个人贩子老妈,就站在学堂篱笆墙外面。
    她明明是金发碧眼高鼻子的欧美大洋马样,却穿着一身粗布衣裳,金发被蓝手帕包着,肩膀上扛着个锄头——摸样不伦不类,连八百的傻妞都比她顺眼好多。
    看到宝贝儿子要挨揍后,汉姆心疼的要死。
    她多想大喝一声妖妇,放过我儿子!
    可她不敢。
    杨逍是八百学堂的堂主,专授古文,威信仅次于老村长。
    在她的一亩三分地内,别说是人贩子汉姆了,就连最嚣张的地主婆岳梓童,都得乖乖遵守她的规矩。
    李汉高喊救命,早就在杨逍的意料之中。
    他那个人贩子老妈,只敢捂住嘴,泪水哗哗往下流,浑身骨头好像都被抽走那样,瘫在面带不忍的师母脚下——杨逍也料到了。
    她都没管。
    她只是左手拽着李汉的小手,右手中的戒尺,一下一下打下去。
    每打一下,李汉都会嚎叫:“哎哟,妈呀。打死老子、啊,不,打死我了啊!”
    看到宝贝儿子小手被打红肿后,人贩子终于控制不住了,母狼般的咆哮着:“杨逍,你别这么没人性!你说我儿子笨,那你让他默写英文啊!”
    “好,那你看着。”
    杨逍也没生气,不急不躁的打完十八戒尺后,对一个比李汉还要小的女孩子说:“上岛宝贝,你用英文默写弟子规前三百字。”
    “好的,先生。”
    洋娃娃般的上岛宝贝,小脑袋点了点,走到小黑板面前,用粉笔开始用英文,默写弟子规前三百字。
    小女孩一气呵成,全对。
    有轻轻的鼓掌声,从篱笆墙外传来。
    杨逍秀眉皱起,转身看去。
    被称为东洋传奇的断刀流门主上岛樱花,为宝贝优异的表现折服,忍不住鼓掌相庆后,才发现破坏了杨先生“只需看不许发出任何动静干涉孩子”的规矩,慌忙深深鞠躬,请先生原谅。
    看在她认罪态度很真挚的份上,杨逍无声冷哼了下,没有追究。
    她转身对上岛宝贝微笑,点头。
    能得到杨先生的微笑认可,是这群小崽子最最梦寐以求的。
    就连岳梓童那对龙凤胎,也是深以为然,并努力争取,让她每每提到时,都会嗤之以鼻——表面上。
    实际上,无论是方方还是童童,被杨逍微笑赞许后,地主婆都会比吃了喜鹊屎还要开心的。
    看出杨先生要让大家表现后,学习成绩好的那些小崽子,个个高举起了右手。
    其中,学习最好的是童童,还有杨逍的儿子李逍遥。
    不过杨逍却没点名,而是看向了一个虎头虎脑的:“李新,你来,用英语三字经的前三百字。”
    李新在这群小崽子中,学习远远不如童童逍遥,但却比李汉——还不如。
    可以说,李新是学习最差劲的一个了。
    但杨逍却点了他的名字。
    站在外面看热闹的贺兰小新,心儿顿时提到了嗓子眼。
    李新也很怕。
    可他却不得不按照先生的意思,走到小黑板面前,手哆嗦着开始默写。
    耗时半小时,李新总共错了二十一处地方。
    贺兰小新的脸色,苍白,无声的喃喃说完了,完了。
    可出乎她意料的是,杨逍却走过去,蹲在李新面前,右手轻抚着他僵硬的小脸蛋,柔声夸他好孩子。
    沃草!
    汉姆真发怒了,再也不管规矩不规矩的了,尖叫着质问杨逍有偏有向!
    凭啥她儿子只错了十八处,就挨打。
    而贺兰小新的崽子,错了二十一处,却得到夸奖!?
    “因为李汉比李新大三岁!因为李汉很聪明,却不学。因为李新虽然学的吃力,却始终努力的去学。就在昨天,李新默写这些时,还错了八十八处,但现在他只错了二十一处。而李汉,昨天错了二十三处,今天还是错了十八处。”
    杨逍给出的答案,让汉姆目瞪口呆,无言以对。
    贺兰小新却激动的泪流满面,忽地双手掩面,转身狂奔。
    围观诸人都回头看去,就看那娘们在街道上,扭腰摆胯,翩翩起舞——
    然后,除了汉姆外,所有围观者都竖起大拇指,赞叹:“你是天下,最称职的先生。”
    做个天下最称职的先生,就是杨逍归隐后,最大的梦想。
    只是,她儿子的还在孕育中,汉姆还在非洲,贺兰小新还没怀孕,她怎么能看到这一切?
    也许,冥冥之中有股子神奇的力量,让杨逍在深度昏迷中,看到了未来——
    未来的美好,让她的身心无比安宁,祥和。
    美梦,好像被轻风吹走的淡淡白雾那样,温柔的散去。
    杨逍再次缓缓睁开了双眼。
    看到了——沈轻舞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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