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2
设想一下,当林铭诚说他要去听李斯特的作品音乐会,而董佳宁冒出来一句,“什么李?音乐会那么贵,花那个冤枉钱做啥”,林铭诚心里做何感想。
再或者董佳宁见林铭诚在弹钢琴,过来夸奖一番,“铭城你真厉害啊,那你咋成天弹一首曲子?咱不能弹其他曲子吗?”
林铭诚留下一句,“夏虫不可语冰,井蛙不可言海。”
董佳宁:“什么虫什么海,海里有虫子吗?”
门当户对是自古以来的婚姻的基准,不是没有道理的。
除此之外,志趣相投也诚然是一个选择伴侣的标准。
假如一个人选择的伴侣全然不符合这些普遍的规则,那必然有其他更重要的原因。而这一切如果建立在,林铭诚是一个同性恋,只喜欢男人的前提下,一切疑难就迎刃而解。
因为林铭诚只喜欢男人,而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华夏,别说喜欢男人了,就连自由恋爱而结婚的都少之又少,喜欢男人这种当时被看成是精神病,看成是脏东西的事,林铭诚是绝对不会透露出去的。
因为林铭诚喜欢男人,但他又是家中独子,华夏人传宗接代的观念已然深入到了每个人的骨子里,他势必要找一个可以给他生儿育女的女人。
什么样的女人合适呢?
这个女人最好没读过什么书,家世必然要一般,最好是泥腿子出身,家里一堆的负累。最好的是,这个女人孝顺懂事,对林铭诚还一心一意。
全天下最合适的妻子是什么样?
莫过于真心喜欢你,爱你,而你完全不爱她的妻子,才是最合适林铭诚的。
从这个前提来看,董佳宁简直是林铭诚的完美人选。
家里四个姐姐一个弟弟,穷得只能顿顿吃红薯米糠了,还要生一个儿子。泥腿子农民出身,初中都没读完,父母都是斗大的字不认识一箩筐,就算是董佳宁出了什么事,董家都是没法讨回来公道的。
董家父母拼了命压榨几个女儿去给弟弟买房子买车找工作,嫁妆更是一分钱没有,全部贴给了唯一的儿子。他们心里面,女儿只是他们用来养儿子的工具,是彻彻底底的赔钱货,是用来给儿子挣聘礼的丫头片子。这样的父母,除了向女儿伸手,跟女儿要这儿要那儿,病了还要几个女儿照顾以外,很难让人相信他们会为几个女儿做什么。
哦,他们生病需要人照顾养老的时候,他们是肯定要抓住几个女儿的。
可是这样的人家,实在太适合林铭诚了啊。
尤其关键的是,董佳宁竟然是喜欢林铭诚的。
贫困跟喜欢是根本不能掩藏。董佳宁跟林铭诚同一个村子住着,还是同学。就那么大的村子,每个人都是认识的。董佳宁如果喜欢林铭诚,林铭诚乃至于林铭诚父母肯定是知道的。
从这么久林君绰对于林铭诚夫妻二人的了解看来,董佳宁绝对是一心一意对林铭诚好,事事都以林铭诚为先。别说不管自己的感受了,很多时候甚至会去牺牲自己儿子,来为了丈夫好。
林暮亭看着眼前用这极其温柔目光凝视着自己的男人,将碗碟拿到了男人一边,坐在男人身边,握着男人温暖干燥的手,“锦凭……..我一直觉得自己配不上你。”
他抬头小心看了男人一眼,见男人并没有打断他的意思,心里松了一口气,而后才道,“如果我爸真得只喜欢男人,娶我妈是为了生儿子……..那我们家,就真得烂透了。我……..我活着,真是他妈的恶心!”
林暮亭很早以前就撞见了自己父亲跟男人偷情的场面。
但悲哀的是,他不敢冲上去阻止那两个男人,更不敢告诉林铭诚他知道了这件事。
“我很早就知道我爸爸,他是一个同性恋。”
林暮亭一口一口吃着饭,明明是最喜欢的鱼肚,却尝起来味同嚼蜡,“可是那有什么用呢?我能告诉他,我知道他是一个同性恋了吗?我能告诉我妈妈,我爸是一个同性恋,跟她结婚,就是为了她的子宫,为了请一个免费的保姆……..这个保姆还任劳任怨,不要一分钱工资,替他孝顺父母,照顾孩子,打理人情往来。每天给他烫好要穿的衣服,皮鞋刷上鞋油,公文包上了润滑油,午餐放在盒子里,每一顿都有三菜一汤。然后,就这么过了一辈子!”
眼前少年虽然在吃着饭,眼泪却一滴一滴落在了碗里,还拿着筷子把伴着眼泪的米饭干巴巴地吃了下去,出口的话却满是对自己父亲的憎恨,对世道的厌弃,跟对自己的气愤。
林君绰本来想着,吃饭的时候说这件事,多少能够有一个平淡的环境,还能冲散这件事的痛苦。
可是这本就不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这顿饭终归还是不能好好吃了。
他把少年的碗从手里挪到餐桌上,将少年整个抱起来。少年温顺地揽着他的脖子,任由他把自己抱到柔软的沙发上,坐在男人的怀里。
林君绰从裤袋里取出绣着紫色牡丹的手帕,给少年擦脸,柔声安慰他,“暮暮,一个杀人犯十恶不赦,他的孩子也要跟着被一起枪毙吗?”
林暮亭:“当然不是。”
少年的声音沉闷,男人把他放到沙发上,端着自己餐具过来,夹了一些菜,用勺子喂靠在他身上的少年一口,一边问他,“那你父亲造了孽,你怎么又恶心呢?你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做错了什么?”
“可要是我妈妈跟爸爸离婚,爸爸一定会要我的监护权,我妈一定不会放弃我的!”
董佳宁的工作都是林铭诚托关系找的,在超市的小主管。一旦他们离婚,董佳宁的工作指定就没了。无论是从经济能力还是林暮亭的年龄来算,尚未成年还在读高中,还有大学要上的林暮亭,一定会被判给父亲林铭诚。
更可怕的是,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结婚前的财产,尤其是房产,都不归属夫妻共同所有。他们家的房子是林铭诚婚前买下,也是林铭诚独自还贷。
这也就是说,董佳宁跟自己住了二十几年的房子,没有一毛钱关系。
再或者董佳宁见林铭诚在弹钢琴,过来夸奖一番,“铭城你真厉害啊,那你咋成天弹一首曲子?咱不能弹其他曲子吗?”
林铭诚留下一句,“夏虫不可语冰,井蛙不可言海。”
董佳宁:“什么虫什么海,海里有虫子吗?”
门当户对是自古以来的婚姻的基准,不是没有道理的。
除此之外,志趣相投也诚然是一个选择伴侣的标准。
假如一个人选择的伴侣全然不符合这些普遍的规则,那必然有其他更重要的原因。而这一切如果建立在,林铭诚是一个同性恋,只喜欢男人的前提下,一切疑难就迎刃而解。
因为林铭诚只喜欢男人,而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华夏,别说喜欢男人了,就连自由恋爱而结婚的都少之又少,喜欢男人这种当时被看成是精神病,看成是脏东西的事,林铭诚是绝对不会透露出去的。
因为林铭诚喜欢男人,但他又是家中独子,华夏人传宗接代的观念已然深入到了每个人的骨子里,他势必要找一个可以给他生儿育女的女人。
什么样的女人合适呢?
这个女人最好没读过什么书,家世必然要一般,最好是泥腿子出身,家里一堆的负累。最好的是,这个女人孝顺懂事,对林铭诚还一心一意。
全天下最合适的妻子是什么样?
莫过于真心喜欢你,爱你,而你完全不爱她的妻子,才是最合适林铭诚的。
从这个前提来看,董佳宁简直是林铭诚的完美人选。
家里四个姐姐一个弟弟,穷得只能顿顿吃红薯米糠了,还要生一个儿子。泥腿子农民出身,初中都没读完,父母都是斗大的字不认识一箩筐,就算是董佳宁出了什么事,董家都是没法讨回来公道的。
董家父母拼了命压榨几个女儿去给弟弟买房子买车找工作,嫁妆更是一分钱没有,全部贴给了唯一的儿子。他们心里面,女儿只是他们用来养儿子的工具,是彻彻底底的赔钱货,是用来给儿子挣聘礼的丫头片子。这样的父母,除了向女儿伸手,跟女儿要这儿要那儿,病了还要几个女儿照顾以外,很难让人相信他们会为几个女儿做什么。
哦,他们生病需要人照顾养老的时候,他们是肯定要抓住几个女儿的。
可是这样的人家,实在太适合林铭诚了啊。
尤其关键的是,董佳宁竟然是喜欢林铭诚的。
贫困跟喜欢是根本不能掩藏。董佳宁跟林铭诚同一个村子住着,还是同学。就那么大的村子,每个人都是认识的。董佳宁如果喜欢林铭诚,林铭诚乃至于林铭诚父母肯定是知道的。
从这么久林君绰对于林铭诚夫妻二人的了解看来,董佳宁绝对是一心一意对林铭诚好,事事都以林铭诚为先。别说不管自己的感受了,很多时候甚至会去牺牲自己儿子,来为了丈夫好。
林暮亭看着眼前用这极其温柔目光凝视着自己的男人,将碗碟拿到了男人一边,坐在男人身边,握着男人温暖干燥的手,“锦凭……..我一直觉得自己配不上你。”
他抬头小心看了男人一眼,见男人并没有打断他的意思,心里松了一口气,而后才道,“如果我爸真得只喜欢男人,娶我妈是为了生儿子……..那我们家,就真得烂透了。我……..我活着,真是他妈的恶心!”
林暮亭很早以前就撞见了自己父亲跟男人偷情的场面。
但悲哀的是,他不敢冲上去阻止那两个男人,更不敢告诉林铭诚他知道了这件事。
“我很早就知道我爸爸,他是一个同性恋。”
林暮亭一口一口吃着饭,明明是最喜欢的鱼肚,却尝起来味同嚼蜡,“可是那有什么用呢?我能告诉他,我知道他是一个同性恋了吗?我能告诉我妈妈,我爸是一个同性恋,跟她结婚,就是为了她的子宫,为了请一个免费的保姆……..这个保姆还任劳任怨,不要一分钱工资,替他孝顺父母,照顾孩子,打理人情往来。每天给他烫好要穿的衣服,皮鞋刷上鞋油,公文包上了润滑油,午餐放在盒子里,每一顿都有三菜一汤。然后,就这么过了一辈子!”
眼前少年虽然在吃着饭,眼泪却一滴一滴落在了碗里,还拿着筷子把伴着眼泪的米饭干巴巴地吃了下去,出口的话却满是对自己父亲的憎恨,对世道的厌弃,跟对自己的气愤。
林君绰本来想着,吃饭的时候说这件事,多少能够有一个平淡的环境,还能冲散这件事的痛苦。
可是这本就不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这顿饭终归还是不能好好吃了。
他把少年的碗从手里挪到餐桌上,将少年整个抱起来。少年温顺地揽着他的脖子,任由他把自己抱到柔软的沙发上,坐在男人的怀里。
林君绰从裤袋里取出绣着紫色牡丹的手帕,给少年擦脸,柔声安慰他,“暮暮,一个杀人犯十恶不赦,他的孩子也要跟着被一起枪毙吗?”
林暮亭:“当然不是。”
少年的声音沉闷,男人把他放到沙发上,端着自己餐具过来,夹了一些菜,用勺子喂靠在他身上的少年一口,一边问他,“那你父亲造了孽,你怎么又恶心呢?你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做错了什么?”
“可要是我妈妈跟爸爸离婚,爸爸一定会要我的监护权,我妈一定不会放弃我的!”
董佳宁的工作都是林铭诚托关系找的,在超市的小主管。一旦他们离婚,董佳宁的工作指定就没了。无论是从经济能力还是林暮亭的年龄来算,尚未成年还在读高中,还有大学要上的林暮亭,一定会被判给父亲林铭诚。
更可怕的是,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结婚前的财产,尤其是房产,都不归属夫妻共同所有。他们家的房子是林铭诚婚前买下,也是林铭诚独自还贷。
这也就是说,董佳宁跟自己住了二十几年的房子,没有一毛钱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