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晓讪笑着凑了过去,有些期期艾艾地看着三爷手里的荷包:“三爷,这荷包……”
“怎么,这不是你绣来送给我的?”三爷挑眉,调侃道。
“……是……”凌晓咬了咬牙,沮丧的点头。
“既然是,那么它现在到了我手里,又有什么值得惊讶的?”三爷神在在地说道。
“只是……这做的实在上不来台面,我不敢拿出来碍了三爷的眼……”凌晓搅着手指,忽闪着大眼睛,竭力让自己显得诚挚恳切又可怜。
“我什么东西没见过、什么东西没有?”三爷失笑,看似平静无波却让凌晓感觉到了一种极大的压力,“我喜欢的是这份心意,不管结果怎么样,你尽力做了,那么我都是喜欢的。可你倒是狠心,费了这么大功夫做出来的东西,说扔就扔了,倘若我不是派人一直盯着点,大概如今也到不了我手上吧?”
“哪能呐~”凌晓依在三爷身畔,信誓旦旦地保证,“我不过是觉得这东西实在太丑,配不上您,想要把最好的给您罢了。等到我多练练,绣工好了,自然会给您做个更好的,能带的出去的!”
“是么?”三爷笑看了凌晓一眼,满意地微微颔首,“那我就等着这一天了。”
凌晓表情一僵,顿时想抽自己一嘴巴,做什么不好竟然嘴一欠揽下这么一个活计,难道她这辈子都要跟刺绣为伍?!要知道,上辈子三爷可是比她活得时间还长!
看着凌晓懊恼不已,三爷笑着揽住她的肩膀,愈发觉得这女孩养得真好,既贴心又逗趣,有他护着,又懂得努力,未来前途着实不可估量,最终也不知便宜了哪家的臭小子。
想到此处,三爷微微皱眉,略觉烦闷,觉得这大约就是父亲嫁女时候不舍的感觉吧?看哪家小子都觉得不上档次,配不上自己掌上的明珠,恨不得留在身边一辈子。
见三爷脸色转淡,凌晓心里也忐忑,猜不到他为何看上去心情不算太好。不过反思自己应当也没有做什么错事、说什么错话,凌晓也略略安下心来,沉默地伴在三爷身边。
三爷很快回神,扫到凌晓大睁着眼睛、带着疑惑注视着自己,终于展颜一笑,将手中的荷包举了举,端详了一下:“你这荷包,我还是很喜欢的。”
凌晓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白皙的面颊微微泛红,眼神中羞赧而愉快——虽然她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荷包的确不怎么样,但是毕竟也是辛辛苦苦一针一线的缝出来的,被收到礼物的人、特别是三爷如此夸赞,她自然也是高兴得很。
“这荷包倒是也稀有得紧,能够将仙鹤绣得宛若长颈鹿一般惟妙惟肖,在全世界估计就是这独一份吧?”见凌晓愉悦忘形,三爷笑着调侃,立即便见她笑容一僵,几分的愤愤几分的埋怨几分的羞愧,扭头撇了撇嘴。
三爷笑着下了榻,将荷包递给凌晓。
凌晓拿着荷包发愣,有些茫然:“三爷……?”
“系上。”三爷简练地发布了命令,不容任何人质疑。
凌晓迟疑着伸手,动作缓慢而小心地将荷包系在三爷的腰间,难以置信又手足无措地问询:“三爷,这样不好吧?带出去实在有些……让人笑话……”
“笑谁?”三爷轻笑了一声,“笑我,还是笑你?”
凌晓呐呐着不知该如何回答,三爷大家自然是不敢笑的,那自然是……笑自己了?而笑自己,又碍着三爷什么事呢?
“行了,你就别胡思乱想了。”三爷轻叱,抬手拍了拍凌晓的头,打断了她的思绪。
三爷向来是喜欢这丫头识情识趣儿的,什么话都在脑子里转三圈才说,该撒娇的时候撒娇,却从不会招人厌,但是如今却又觉得她太过谨慎了,一直将他捧得高高在上,半点也不敢触怒,这让三爷心里又颇有几分的不是滋味。
既想让对方听话懂事、不顺杆子爬,又想要对方轻松自、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种矛盾的心情还真是有些奇妙。
“别人不敢笑话我,自然也不敢笑话你,你就大大方方地跟着我出去,自然会有人夸你绣得这荷包漂亮美观,心意至诚。”三爷牵起凌晓的手,缓步走出书房。
凌晓跟在三爷身侧,嘴角微抽着看着那随着三爷的步伐微微晃动的荷包,心里感慨权势果然是一个好东西。
古有赵高指鹿为马,如今三爷带出去的东西,就算再糟糕再可笑,那也是千金难求的宝贝。
如此一来,荷包的问题算是彻底解决了,凌晓将心事放下,这才有了闲情逸致,关心一下自己的战友杰诺特。
既然三爷知道自己用万寿图代替了荷包,又派人将荷包拿走,那么杰诺特用红酒代替闲章的事情三爷自然也是了若指掌,也不知杰诺特是否也会像她一样,中途发现自己刻的印章神秘失踪。
听到凌晓的问题,三爷轻笑了起来:“你当我这么贪念小辈的东西,人家不给,还总是派人过去偷?”
凌晓轻咳一声,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是”,这是自然不敢说的,但是“不是”的话……她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看出了凌晓心里在嘀咕什么,三爷抬手刮了刮她的鼻尖:“你的东西我是喜欢得很,着实舍不得,才让人拿了来,以防你丢到一边,或者随手给了别人。至于杰诺特的,他愿意给,我自然会收,但是倘若他不愿,我也不会强求。毕竟,连我也不知道自己的书房里有多少方印章呢!”
凌晓抬头看着三爷温和的眼睛,这个刚刚二十五岁冒头的青年面若冠玉、意态闲适,安静看着她的目光中满是从未遮掩的宠爱。凌晓知道三爷一向都将对她与对杰诺特的区别对待表现地淋漓尽致,就连有些神经大条的杰诺特也知道,在三爷眼里,他是完全及不上凌晓的。
不过,尽管早就知道这一点,凌晓面对三爷直白的喜爱时仍旧有些无措,她眨了眨眼睛,握紧了被三爷牵着的手,视线却带着羞赧移了开:“若是三爷喜欢,我相信三爷的荷包也会收到手软呢!”
“呵……”三爷轻笑了起来,“我可不敢随便收别人的荷包,这其中的文章大了去了,万一我收了,第二天一睁眼就多了个姨太太,那可怎生是好?”
凌晓喷笑,连忙掩住嘴唇以掩饰自己的失态,但是那双黑珍珠一般的眼眸仍旧弯着,流露出难以自持的笑意。
似乎,整个沪省的人都看不惯三爷如今身边竟然连一个温香软玉的解语花都没有,简直是绞尽脑汁想要帮他拉媒牵线,似乎倘若他没有上七八房姨太太,就对不起全国人民一般。
毕竟,送什么礼都不如吹一吹枕边风,拜倒在温柔乡中的英雄好汉从古至今不知有凡几,有谁能保证如今一手遮天的三爷不是其中之一呢?倘若自己能够跟三爷宠爱的女人拉上关系,三爷稍微从指缝里漏点东西,那么对他们而言都是天大的好处。
只可惜,也不知是三爷的口味刁,还是情报网发达、为人也深沉机敏,众人明着暗着送到他身边的女人都被他轻而易举地挑出来扔掉,又不轻不重地敲打了一番那些想要插手他床榻上事情的人,尽管如今此事基本上算是消停了,但是众人暗地里的小算盘,估计将会一直打下去。
三爷自是明白这一点,于是对于女人也更加谨慎,在凌晓看来,对女色并不热衷三爷到如今也仍旧洁身自好,大概跟那群人的处心积虑也是脱不了关系的。
别人送他女人,根本上的目的是影响他、控制他,而三爷最厌恶的便是被如此对待。几次三番之后,三爷一看到女人下意识就会认为对方背后有人、有所图谋,自然便产生不了任何的好感。
凌晓微微回想了一下,似乎上辈子直到她死,也没有听过三爷有什么要好的红颜知己,反倒是有一阵子大概是喜欢上了黄梅戏,跟一个当时声名鹊起的演花旦的俊俏男人走得很近,曾一度引起过众人的关注与哗然。只不过这件事情随着三爷的兴趣转移而不了了之,最终被证明大略是以讹传讹的虚张声势。
不过,那个花旦最后的下场似乎并不算好,也许是因为与三爷走得近的时候没有把持住,收了太多人的好处,行事又有些张狂,一旦失了三爷的庇护,便被那些忌恨的人好好收拾了一顿,最终连戏子都当不成了。
三爷有这样的魅力,当他愿意宠着你的时候,你便会误以为自己在他眼里是最重要的,被他宠得从谨小慎微到肆无忌惮。但是三爷的心其实一直都是冷的,安静地冷眼旁观、评估着一切,待到他兴趣全消,毫不拖泥带水地抽身离开之时,那便是曾经被宠爱的人的末日。
前车之鉴近在眼前,凌晓又怎能不谨小慎微,步步思量呢?
☆、第二十五章 少年(十六)
凌晓被三爷牵着,一路从书房走到了前院的客厅,这时候,宾客基本上已经都来齐了,凌晓一眼就从其中分辨出了几张熟悉的面孔,比如杰诺特,比如刘爷、刘铭。
凌晓朝着杰诺特和刘铭挤了挤眼睛,刘铭满脸横肉,极力笑得和蔼可亲,而杰诺特则愕然地瞪大了眼睛,显然看到了三爷腰间的荷包,望向凌晓的目光中满是委屈和控诉。
凌晓觉得有些汗颜,她担心了大半天杰诺特会掉链子,结果似乎两人之间最终被迫掉了链子的人,其实是她……
当凌晓与杰诺特互使眼色的时候,三爷突然放开了她的手,微微弯下身,将她抱了起来。
凌晓吓了一跳,连忙勾住三爷的脖颈,身体也僵硬了起来。饶是她自认为上辈子也是见过不少大场面的,但是像是此刻被这群沪省、甚至是其他省份数得出名号的大佬们行注目礼,还是让她有些承受不住。
凌晓知道,三爷这样做是在所有人面前给她脸面,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所以即使心里再忐忑,脸上也丝毫不露,搂着三爷笑得异常甜美,配上那副漂亮的面孔,简直称得上是人人见之心喜。
当先所有人迎上来的,是一个年近七旬的老者,不过却仍旧矍铄硬朗。老人很是富态,笑眯眯地宛若一尊弥勒佛,但是凌晓却知道,他可是北平数一数二的人物,据说,如今担任北平政府临时大总统的袁宪就是在他的支持下赶走了真正领导革命推翻帝制、建立北平政府的孙先生,而袁宪自然投桃报李地给了他更胜往昔的地位,简直称得上是“军民合作”的典范。
这位被尊称为马四爷的老人凌晓在上辈子倒是有过一面之缘,当时,虽然袁宪的复辟帝制失败与其余年轻势力的崛起让他在北平的地位大不如前,却仍旧是一方响当当的人物,备受尊崇。
马四爷大笑着拍了拍三爷抱着凌晓的手臂,斥责道:“你这个小子怎么来的这么晚,大家都等你大半天了!”
如今,马四爷正是与袁宪合作地正风生水起的时候,势力如日中天,人也是春风得意得很,即使三爷的年纪几乎的确比在场的人都小,但是能够以长辈唤小辈的姿态当众叫他一声“小子”的人,大概也只有现在的马四爷了。
看着三爷一方的人流露出不悦的神情,凌晓便知道这看似和善的言笑晏晏之下应当是一种隐晦的示威,大略是马四爷觉得北平已经无法满足自己的胃口,打算把手伸到沪省的地面上来,借此试探试探三爷的底细。
三爷微微一笑,将凌晓放到地上,轻轻抚了抚她的头发,略显狭长的眼眸仍旧温和一片,语气也不温不火,不徐不缓:“这倒的确是我的错处了,看书看得入了迷,还是这丫头过去唤我,我才想起时间来,让马四爷这样的老人家就等,孟乔在此赔礼了。”
三爷说完,拱了拱手,马四爷的笑容一滞,显然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却也没有发作的理由,只得笑着将这一次的针锋相对揭过不提。
给了马四爷一次下马威,三爷又与他寒暄了几句便走向了刘爷。与马四爷的表里不一不同,刘爷与三爷之间的合作由来已久,算是上了一条船的人,相处起来便多了几分的真心。
刘爷看了看被三爷牵着的凌晓,又扫了一眼他腰间那格外醒目且“独特”的荷包,顿时心领神会地笑了起来:“你倒是半点不愿吃亏啊?我刚刚给你炫耀完小孙女儿绣给我的荷包,你这一转头,倒是也弄来了一个!”
这一句话,顿时让凌晓知道了三爷一时兴起想要弄个荷包的理由,看向身为罪魁祸首的刘爷的目光不由得多了几分的控诉。刘爷一笑,蹲下身,询问道:“丫头,以前练过刺绣么?”
“没有,这是第一次,所以做得不好……”凌晓眨巴着眼睛,甜声说道,状似羞赧依赖地抓着三爷的衣袖,口齿却很是清晰。
“不错啦,这么短的时间能做成这样,真不错!”刘爷夸赞道,顿时引得周围其余人连声附和,仿佛将凌晓夸成了刺绣天才一般,饶是凌晓觉得自己还是属于厚脸皮的,却也有些招架不住,而头顶上三爷那似笑非笑一副“看吧,果然如此”的模样,更是让她哭笑不得。
“行了,你们就别夸她了,这丫头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再这么说下去,她估计就要找个地缝钻下去了。”三爷笑着淡声说道,好歹把凌晓解救了出来,结果下一句话就露了炫耀尾巴,“她知道自己绣得不好,藏着掖着还不愿给我,说是要等练好了,再给我做个更好的呢!”
自然,等待凌晓的又是一阵的夸奖,说她有孝心、知恩图报、贤惠温婉,简直是女儿中的典范,凌晓当真不知道三爷这是在帮她还是在借此给她下绊子,以报她将荷包藏起的一箭之仇。
——这样一来,三爷当众垮下了海口,她就是再不甘愿,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做了,而且还要做的广为人知……
幸而,凌晓并不是这一次聚会的重点,三爷不需要向其他人介绍她,因为在场的都是些有心人,自然对她的情况了若指掌。三爷只是领着凌晓在几个比较重要的人面前寒暄了几句,便将手放开,让她自己玩去了,而自己则真正坐到了主人的位置上,开始了这一场寿辰。
送上真正的寿礼“百寿图”、又得到一番夸奖之后,凌晓终于松了口气,窜到杰诺特身边,却没想到换得了一个白眼。
“那荷包真不是我要送的!你刚刚也听到了,我是要藏起来的,结果却耐不住三爷能耐大,派人取了去,我就是想拦,也拦不住啊!”凌晓垮着肩膀,压低了声音解释道。
“是三爷派人去拿的?”杰诺特完全没有想过这一种可能性,简直惊呆了!
“嗯。”凌晓愁眉苦脸地点了点头,好歹遇到了难兄难弟,不由得大诉苦水。当然,她也是知道分寸的,所说的话都是意大利语,旁人完全听不懂。
杰诺特的表情由不满变成惊异又变成同情,当他得知以后凌晓就要与针线为伍之后,更是庆幸三爷对他没有那么“喜爱”,不然要是让他以后有事儿没事儿就刻印章,他都能疯掉!
凌晓和杰诺特两个小辈凑在一起交头接耳,旁边大人们则是觥筹交错地寒暄交际,因为有三爷时不时扫来的目光,凌晓二人并不敢太过忘形,不过,他们身边仍旧逐渐聚集起了小一辈的孩子,毕竟,那些孩子的长辈们也是愿意后辈跟三爷座下的这对金童玉女打好交道,以后长大能多一层倚仗。
这些孩子都是比凌晓所在的凌家更高一层次的家族的后辈,算得上是沪省真正有实权的贵族,跟凌家这等只是有钱、做生意起家的富贵人家不同。因为阶层的区别,他们平时跟凌晓也并没有多少交集,虽然看着面熟,但是却连点头之交都不算。
能够被长辈带到三爷寿宴上的,自然都是被寄予厚望、备受宠爱的小辈,而这群小辈自认为高人一等,也个性十足,幸而被教育地不错,很懂事理,并没人敢在三爷的寿宴上撒野。
凌晓自然知道这群人长大后大多都是非同小可的,不会放过这一次交际的时机,而她来三爷的寿宴除了讨好三爷之外,最重要的也是建立自己更高一层次的交际圈。
对于凌晓而言,她的身份那些功成名就的大佬们自然是懒得看一眼的,而等到她长大了,他们也大多都过世、交权、不问世事了,于凌晓也没什么用处,显然不如这些与凌晓同辈的孩子们交往起来顺利、对未来也更有益处。
凌晓自然与这群有意交好的孩子相谈甚欢,出乎她意料的,待她最为亲密的倒是一个叫做邵杰的少年。凌晓是知道这个邵杰的,他任性嚣张跋扈,算得上是沪市一霸,如果是他不想做的事情,连天王老子都奈何不了他,当然,他上辈子也最终很是令人惋惜地年纪轻轻死在了这份任性之上,只不过没想到现在却殷勤得很,看起来倒像是发自内心的想要与凌晓亲近。
凌晓显然不可能拒绝他,她的配合加上邵杰的主动,两人之间交谈起来显得格外亲密,看在一旁的大人眼里,倒是有了几分特别的意味。
“我这个孙子,倒是难得对人这样亲热呢!”极其了解自家孙子的邵杰的爷爷笑着捋了捋胡须,半是玩笑半是试探地对三爷提议道,“我看,不如做个亲家如何?凌小姐自幼从您身边长大,自然是不可多得的好姑娘,也不知我们是否有这个荣幸?”
邵杰爷爷的声音并不大,但是突然安静了一瞬的众人却让这一句话清清楚楚地传到了凌晓的耳朵里。
凌晓愣了一下,不由得惊呆了,而邵杰倒是双目放光,满含期待地看向自己的爷爷。
三爷端着茶杯的手一顿,连脸上的笑容也不由得滞了一滞。
——没想到刚刚体悟到嫁女的不舍就面临了真正的挑战,不知算不算得现世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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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本文周四,8月1号入v,到时候上午一更,下午两更,希望能够继续追文的姑娘们多多支持^_^
☆、第二十六章 少年(十七)
邵杰期待地看着自己的爷爷,而凌晓自然也是看着三爷的,只不过那目光中的含义却完全相反,满是担忧。
实话说,邵杰虽然小时候跋扈,但是长大后倒是也不失为一个年轻有为的青年,只不过就算他再优秀,凌晓也不想嫁给他早早的当了寡妇,也对那些什么闹革命之类的事情没有任何兴趣,如此志不同道不合,显然成不了一对佳侣。
……当然,凌晓这辈子也基本上对男人死了心,男人永远是靠不住的,女人要想过得好,就要自强自立,做得比男人更好、站得比男人更高!
凌晓恳切的目光最终与望过来的三爷对触了,三爷眸色暗沉,也不知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自然,凌晓倒是不怎么担心他会兴起什么拿她联姻、巩固势力的念头——三爷的江山都是自己打下来的,从来不屑用女人去换。
不过,就算不担心联姻,凌晓也希望以眼神传达自己的想法,否则万一三爷真得认为她对邵杰有好感,点了头,那一切就全完了。
三爷看了凌晓一瞬,嘴角微扬着垂下视线,将茶杯的盖子合上,放到桌上,轻笑道:“邵叔真是说笑了,这丫头我不过就是看着喜欢,所以弄到身边养两天罢了,与我一来没有血缘关系,二来尚有父亲在世,那里轮得到我做主呢?”
“三爷这话倒是太过自谦了。”邵杰的爷爷抚了抚胡须,“只要是三爷出面,哪里还有做不成的事情?我想凌家想必也是没什么意见的。”
——凌家自然是没有意见,凌晓能嫁到邵家去,怎么看都是高攀了,比起嫁给宋文斌,对于凌父更为有利。更不用说,其中还夹着一个算是半个媒人的三爷。
三爷笑着摇头,表示这是小辈之间的事情,他不打算过多介入。
看到三爷虽然委婉但是拒绝的意味却十足,邵杰的爷爷也识趣儿:“三爷这是不信任我们家的小子呢!倒是也对,这小子年龄不大,也太皮,自然不能让人放心。我当年嫁女儿的时候也是这样,千挑万选着哪个都看不顺眼,最终还是女儿有主意,自己挑了一个,死活要嫁!我逼不得已这才点了头。这女儿啊,都是当爹的心头宝,恨不得在身边多留两天呢!”
三爷轻笑了一下,转头看了看凌晓,邵杰的爷爷也随之看了过来,笑眯眯地望着两个小辈:“现在的年轻人,都提倡什么恋爱自由!我们看就让他们相处着吧?说不定彼此合意、缘分到了,这事儿就当真成了呢?”
“怎么,这不是你绣来送给我的?”三爷挑眉,调侃道。
“……是……”凌晓咬了咬牙,沮丧的点头。
“既然是,那么它现在到了我手里,又有什么值得惊讶的?”三爷神在在地说道。
“只是……这做的实在上不来台面,我不敢拿出来碍了三爷的眼……”凌晓搅着手指,忽闪着大眼睛,竭力让自己显得诚挚恳切又可怜。
“我什么东西没见过、什么东西没有?”三爷失笑,看似平静无波却让凌晓感觉到了一种极大的压力,“我喜欢的是这份心意,不管结果怎么样,你尽力做了,那么我都是喜欢的。可你倒是狠心,费了这么大功夫做出来的东西,说扔就扔了,倘若我不是派人一直盯着点,大概如今也到不了我手上吧?”
“哪能呐~”凌晓依在三爷身畔,信誓旦旦地保证,“我不过是觉得这东西实在太丑,配不上您,想要把最好的给您罢了。等到我多练练,绣工好了,自然会给您做个更好的,能带的出去的!”
“是么?”三爷笑看了凌晓一眼,满意地微微颔首,“那我就等着这一天了。”
凌晓表情一僵,顿时想抽自己一嘴巴,做什么不好竟然嘴一欠揽下这么一个活计,难道她这辈子都要跟刺绣为伍?!要知道,上辈子三爷可是比她活得时间还长!
看着凌晓懊恼不已,三爷笑着揽住她的肩膀,愈发觉得这女孩养得真好,既贴心又逗趣,有他护着,又懂得努力,未来前途着实不可估量,最终也不知便宜了哪家的臭小子。
想到此处,三爷微微皱眉,略觉烦闷,觉得这大约就是父亲嫁女时候不舍的感觉吧?看哪家小子都觉得不上档次,配不上自己掌上的明珠,恨不得留在身边一辈子。
见三爷脸色转淡,凌晓心里也忐忑,猜不到他为何看上去心情不算太好。不过反思自己应当也没有做什么错事、说什么错话,凌晓也略略安下心来,沉默地伴在三爷身边。
三爷很快回神,扫到凌晓大睁着眼睛、带着疑惑注视着自己,终于展颜一笑,将手中的荷包举了举,端详了一下:“你这荷包,我还是很喜欢的。”
凌晓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白皙的面颊微微泛红,眼神中羞赧而愉快——虽然她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荷包的确不怎么样,但是毕竟也是辛辛苦苦一针一线的缝出来的,被收到礼物的人、特别是三爷如此夸赞,她自然也是高兴得很。
“这荷包倒是也稀有得紧,能够将仙鹤绣得宛若长颈鹿一般惟妙惟肖,在全世界估计就是这独一份吧?”见凌晓愉悦忘形,三爷笑着调侃,立即便见她笑容一僵,几分的愤愤几分的埋怨几分的羞愧,扭头撇了撇嘴。
三爷笑着下了榻,将荷包递给凌晓。
凌晓拿着荷包发愣,有些茫然:“三爷……?”
“系上。”三爷简练地发布了命令,不容任何人质疑。
凌晓迟疑着伸手,动作缓慢而小心地将荷包系在三爷的腰间,难以置信又手足无措地问询:“三爷,这样不好吧?带出去实在有些……让人笑话……”
“笑谁?”三爷轻笑了一声,“笑我,还是笑你?”
凌晓呐呐着不知该如何回答,三爷大家自然是不敢笑的,那自然是……笑自己了?而笑自己,又碍着三爷什么事呢?
“行了,你就别胡思乱想了。”三爷轻叱,抬手拍了拍凌晓的头,打断了她的思绪。
三爷向来是喜欢这丫头识情识趣儿的,什么话都在脑子里转三圈才说,该撒娇的时候撒娇,却从不会招人厌,但是如今却又觉得她太过谨慎了,一直将他捧得高高在上,半点也不敢触怒,这让三爷心里又颇有几分的不是滋味。
既想让对方听话懂事、不顺杆子爬,又想要对方轻松自、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种矛盾的心情还真是有些奇妙。
“别人不敢笑话我,自然也不敢笑话你,你就大大方方地跟着我出去,自然会有人夸你绣得这荷包漂亮美观,心意至诚。”三爷牵起凌晓的手,缓步走出书房。
凌晓跟在三爷身侧,嘴角微抽着看着那随着三爷的步伐微微晃动的荷包,心里感慨权势果然是一个好东西。
古有赵高指鹿为马,如今三爷带出去的东西,就算再糟糕再可笑,那也是千金难求的宝贝。
如此一来,荷包的问题算是彻底解决了,凌晓将心事放下,这才有了闲情逸致,关心一下自己的战友杰诺特。
既然三爷知道自己用万寿图代替了荷包,又派人将荷包拿走,那么杰诺特用红酒代替闲章的事情三爷自然也是了若指掌,也不知杰诺特是否也会像她一样,中途发现自己刻的印章神秘失踪。
听到凌晓的问题,三爷轻笑了起来:“你当我这么贪念小辈的东西,人家不给,还总是派人过去偷?”
凌晓轻咳一声,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是”,这是自然不敢说的,但是“不是”的话……她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看出了凌晓心里在嘀咕什么,三爷抬手刮了刮她的鼻尖:“你的东西我是喜欢得很,着实舍不得,才让人拿了来,以防你丢到一边,或者随手给了别人。至于杰诺特的,他愿意给,我自然会收,但是倘若他不愿,我也不会强求。毕竟,连我也不知道自己的书房里有多少方印章呢!”
凌晓抬头看着三爷温和的眼睛,这个刚刚二十五岁冒头的青年面若冠玉、意态闲适,安静看着她的目光中满是从未遮掩的宠爱。凌晓知道三爷一向都将对她与对杰诺特的区别对待表现地淋漓尽致,就连有些神经大条的杰诺特也知道,在三爷眼里,他是完全及不上凌晓的。
不过,尽管早就知道这一点,凌晓面对三爷直白的喜爱时仍旧有些无措,她眨了眨眼睛,握紧了被三爷牵着的手,视线却带着羞赧移了开:“若是三爷喜欢,我相信三爷的荷包也会收到手软呢!”
“呵……”三爷轻笑了起来,“我可不敢随便收别人的荷包,这其中的文章大了去了,万一我收了,第二天一睁眼就多了个姨太太,那可怎生是好?”
凌晓喷笑,连忙掩住嘴唇以掩饰自己的失态,但是那双黑珍珠一般的眼眸仍旧弯着,流露出难以自持的笑意。
似乎,整个沪省的人都看不惯三爷如今身边竟然连一个温香软玉的解语花都没有,简直是绞尽脑汁想要帮他拉媒牵线,似乎倘若他没有上七八房姨太太,就对不起全国人民一般。
毕竟,送什么礼都不如吹一吹枕边风,拜倒在温柔乡中的英雄好汉从古至今不知有凡几,有谁能保证如今一手遮天的三爷不是其中之一呢?倘若自己能够跟三爷宠爱的女人拉上关系,三爷稍微从指缝里漏点东西,那么对他们而言都是天大的好处。
只可惜,也不知是三爷的口味刁,还是情报网发达、为人也深沉机敏,众人明着暗着送到他身边的女人都被他轻而易举地挑出来扔掉,又不轻不重地敲打了一番那些想要插手他床榻上事情的人,尽管如今此事基本上算是消停了,但是众人暗地里的小算盘,估计将会一直打下去。
三爷自是明白这一点,于是对于女人也更加谨慎,在凌晓看来,对女色并不热衷三爷到如今也仍旧洁身自好,大概跟那群人的处心积虑也是脱不了关系的。
别人送他女人,根本上的目的是影响他、控制他,而三爷最厌恶的便是被如此对待。几次三番之后,三爷一看到女人下意识就会认为对方背后有人、有所图谋,自然便产生不了任何的好感。
凌晓微微回想了一下,似乎上辈子直到她死,也没有听过三爷有什么要好的红颜知己,反倒是有一阵子大概是喜欢上了黄梅戏,跟一个当时声名鹊起的演花旦的俊俏男人走得很近,曾一度引起过众人的关注与哗然。只不过这件事情随着三爷的兴趣转移而不了了之,最终被证明大略是以讹传讹的虚张声势。
不过,那个花旦最后的下场似乎并不算好,也许是因为与三爷走得近的时候没有把持住,收了太多人的好处,行事又有些张狂,一旦失了三爷的庇护,便被那些忌恨的人好好收拾了一顿,最终连戏子都当不成了。
三爷有这样的魅力,当他愿意宠着你的时候,你便会误以为自己在他眼里是最重要的,被他宠得从谨小慎微到肆无忌惮。但是三爷的心其实一直都是冷的,安静地冷眼旁观、评估着一切,待到他兴趣全消,毫不拖泥带水地抽身离开之时,那便是曾经被宠爱的人的末日。
前车之鉴近在眼前,凌晓又怎能不谨小慎微,步步思量呢?
☆、第二十五章 少年(十六)
凌晓被三爷牵着,一路从书房走到了前院的客厅,这时候,宾客基本上已经都来齐了,凌晓一眼就从其中分辨出了几张熟悉的面孔,比如杰诺特,比如刘爷、刘铭。
凌晓朝着杰诺特和刘铭挤了挤眼睛,刘铭满脸横肉,极力笑得和蔼可亲,而杰诺特则愕然地瞪大了眼睛,显然看到了三爷腰间的荷包,望向凌晓的目光中满是委屈和控诉。
凌晓觉得有些汗颜,她担心了大半天杰诺特会掉链子,结果似乎两人之间最终被迫掉了链子的人,其实是她……
当凌晓与杰诺特互使眼色的时候,三爷突然放开了她的手,微微弯下身,将她抱了起来。
凌晓吓了一跳,连忙勾住三爷的脖颈,身体也僵硬了起来。饶是她自认为上辈子也是见过不少大场面的,但是像是此刻被这群沪省、甚至是其他省份数得出名号的大佬们行注目礼,还是让她有些承受不住。
凌晓知道,三爷这样做是在所有人面前给她脸面,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所以即使心里再忐忑,脸上也丝毫不露,搂着三爷笑得异常甜美,配上那副漂亮的面孔,简直称得上是人人见之心喜。
当先所有人迎上来的,是一个年近七旬的老者,不过却仍旧矍铄硬朗。老人很是富态,笑眯眯地宛若一尊弥勒佛,但是凌晓却知道,他可是北平数一数二的人物,据说,如今担任北平政府临时大总统的袁宪就是在他的支持下赶走了真正领导革命推翻帝制、建立北平政府的孙先生,而袁宪自然投桃报李地给了他更胜往昔的地位,简直称得上是“军民合作”的典范。
这位被尊称为马四爷的老人凌晓在上辈子倒是有过一面之缘,当时,虽然袁宪的复辟帝制失败与其余年轻势力的崛起让他在北平的地位大不如前,却仍旧是一方响当当的人物,备受尊崇。
马四爷大笑着拍了拍三爷抱着凌晓的手臂,斥责道:“你这个小子怎么来的这么晚,大家都等你大半天了!”
如今,马四爷正是与袁宪合作地正风生水起的时候,势力如日中天,人也是春风得意得很,即使三爷的年纪几乎的确比在场的人都小,但是能够以长辈唤小辈的姿态当众叫他一声“小子”的人,大概也只有现在的马四爷了。
看着三爷一方的人流露出不悦的神情,凌晓便知道这看似和善的言笑晏晏之下应当是一种隐晦的示威,大略是马四爷觉得北平已经无法满足自己的胃口,打算把手伸到沪省的地面上来,借此试探试探三爷的底细。
三爷微微一笑,将凌晓放到地上,轻轻抚了抚她的头发,略显狭长的眼眸仍旧温和一片,语气也不温不火,不徐不缓:“这倒的确是我的错处了,看书看得入了迷,还是这丫头过去唤我,我才想起时间来,让马四爷这样的老人家就等,孟乔在此赔礼了。”
三爷说完,拱了拱手,马四爷的笑容一滞,显然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却也没有发作的理由,只得笑着将这一次的针锋相对揭过不提。
给了马四爷一次下马威,三爷又与他寒暄了几句便走向了刘爷。与马四爷的表里不一不同,刘爷与三爷之间的合作由来已久,算是上了一条船的人,相处起来便多了几分的真心。
刘爷看了看被三爷牵着的凌晓,又扫了一眼他腰间那格外醒目且“独特”的荷包,顿时心领神会地笑了起来:“你倒是半点不愿吃亏啊?我刚刚给你炫耀完小孙女儿绣给我的荷包,你这一转头,倒是也弄来了一个!”
这一句话,顿时让凌晓知道了三爷一时兴起想要弄个荷包的理由,看向身为罪魁祸首的刘爷的目光不由得多了几分的控诉。刘爷一笑,蹲下身,询问道:“丫头,以前练过刺绣么?”
“没有,这是第一次,所以做得不好……”凌晓眨巴着眼睛,甜声说道,状似羞赧依赖地抓着三爷的衣袖,口齿却很是清晰。
“不错啦,这么短的时间能做成这样,真不错!”刘爷夸赞道,顿时引得周围其余人连声附和,仿佛将凌晓夸成了刺绣天才一般,饶是凌晓觉得自己还是属于厚脸皮的,却也有些招架不住,而头顶上三爷那似笑非笑一副“看吧,果然如此”的模样,更是让她哭笑不得。
“行了,你们就别夸她了,这丫头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再这么说下去,她估计就要找个地缝钻下去了。”三爷笑着淡声说道,好歹把凌晓解救了出来,结果下一句话就露了炫耀尾巴,“她知道自己绣得不好,藏着掖着还不愿给我,说是要等练好了,再给我做个更好的呢!”
自然,等待凌晓的又是一阵的夸奖,说她有孝心、知恩图报、贤惠温婉,简直是女儿中的典范,凌晓当真不知道三爷这是在帮她还是在借此给她下绊子,以报她将荷包藏起的一箭之仇。
——这样一来,三爷当众垮下了海口,她就是再不甘愿,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做了,而且还要做的广为人知……
幸而,凌晓并不是这一次聚会的重点,三爷不需要向其他人介绍她,因为在场的都是些有心人,自然对她的情况了若指掌。三爷只是领着凌晓在几个比较重要的人面前寒暄了几句,便将手放开,让她自己玩去了,而自己则真正坐到了主人的位置上,开始了这一场寿辰。
送上真正的寿礼“百寿图”、又得到一番夸奖之后,凌晓终于松了口气,窜到杰诺特身边,却没想到换得了一个白眼。
“那荷包真不是我要送的!你刚刚也听到了,我是要藏起来的,结果却耐不住三爷能耐大,派人取了去,我就是想拦,也拦不住啊!”凌晓垮着肩膀,压低了声音解释道。
“是三爷派人去拿的?”杰诺特完全没有想过这一种可能性,简直惊呆了!
“嗯。”凌晓愁眉苦脸地点了点头,好歹遇到了难兄难弟,不由得大诉苦水。当然,她也是知道分寸的,所说的话都是意大利语,旁人完全听不懂。
杰诺特的表情由不满变成惊异又变成同情,当他得知以后凌晓就要与针线为伍之后,更是庆幸三爷对他没有那么“喜爱”,不然要是让他以后有事儿没事儿就刻印章,他都能疯掉!
凌晓和杰诺特两个小辈凑在一起交头接耳,旁边大人们则是觥筹交错地寒暄交际,因为有三爷时不时扫来的目光,凌晓二人并不敢太过忘形,不过,他们身边仍旧逐渐聚集起了小一辈的孩子,毕竟,那些孩子的长辈们也是愿意后辈跟三爷座下的这对金童玉女打好交道,以后长大能多一层倚仗。
这些孩子都是比凌晓所在的凌家更高一层次的家族的后辈,算得上是沪省真正有实权的贵族,跟凌家这等只是有钱、做生意起家的富贵人家不同。因为阶层的区别,他们平时跟凌晓也并没有多少交集,虽然看着面熟,但是却连点头之交都不算。
能够被长辈带到三爷寿宴上的,自然都是被寄予厚望、备受宠爱的小辈,而这群小辈自认为高人一等,也个性十足,幸而被教育地不错,很懂事理,并没人敢在三爷的寿宴上撒野。
凌晓自然知道这群人长大后大多都是非同小可的,不会放过这一次交际的时机,而她来三爷的寿宴除了讨好三爷之外,最重要的也是建立自己更高一层次的交际圈。
对于凌晓而言,她的身份那些功成名就的大佬们自然是懒得看一眼的,而等到她长大了,他们也大多都过世、交权、不问世事了,于凌晓也没什么用处,显然不如这些与凌晓同辈的孩子们交往起来顺利、对未来也更有益处。
凌晓自然与这群有意交好的孩子相谈甚欢,出乎她意料的,待她最为亲密的倒是一个叫做邵杰的少年。凌晓是知道这个邵杰的,他任性嚣张跋扈,算得上是沪市一霸,如果是他不想做的事情,连天王老子都奈何不了他,当然,他上辈子也最终很是令人惋惜地年纪轻轻死在了这份任性之上,只不过没想到现在却殷勤得很,看起来倒像是发自内心的想要与凌晓亲近。
凌晓显然不可能拒绝他,她的配合加上邵杰的主动,两人之间交谈起来显得格外亲密,看在一旁的大人眼里,倒是有了几分特别的意味。
“我这个孙子,倒是难得对人这样亲热呢!”极其了解自家孙子的邵杰的爷爷笑着捋了捋胡须,半是玩笑半是试探地对三爷提议道,“我看,不如做个亲家如何?凌小姐自幼从您身边长大,自然是不可多得的好姑娘,也不知我们是否有这个荣幸?”
邵杰爷爷的声音并不大,但是突然安静了一瞬的众人却让这一句话清清楚楚地传到了凌晓的耳朵里。
凌晓愣了一下,不由得惊呆了,而邵杰倒是双目放光,满含期待地看向自己的爷爷。
三爷端着茶杯的手一顿,连脸上的笑容也不由得滞了一滞。
——没想到刚刚体悟到嫁女的不舍就面临了真正的挑战,不知算不算得现世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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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少年(十七)
邵杰期待地看着自己的爷爷,而凌晓自然也是看着三爷的,只不过那目光中的含义却完全相反,满是担忧。
实话说,邵杰虽然小时候跋扈,但是长大后倒是也不失为一个年轻有为的青年,只不过就算他再优秀,凌晓也不想嫁给他早早的当了寡妇,也对那些什么闹革命之类的事情没有任何兴趣,如此志不同道不合,显然成不了一对佳侣。
……当然,凌晓这辈子也基本上对男人死了心,男人永远是靠不住的,女人要想过得好,就要自强自立,做得比男人更好、站得比男人更高!
凌晓恳切的目光最终与望过来的三爷对触了,三爷眸色暗沉,也不知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自然,凌晓倒是不怎么担心他会兴起什么拿她联姻、巩固势力的念头——三爷的江山都是自己打下来的,从来不屑用女人去换。
不过,就算不担心联姻,凌晓也希望以眼神传达自己的想法,否则万一三爷真得认为她对邵杰有好感,点了头,那一切就全完了。
三爷看了凌晓一瞬,嘴角微扬着垂下视线,将茶杯的盖子合上,放到桌上,轻笑道:“邵叔真是说笑了,这丫头我不过就是看着喜欢,所以弄到身边养两天罢了,与我一来没有血缘关系,二来尚有父亲在世,那里轮得到我做主呢?”
“三爷这话倒是太过自谦了。”邵杰的爷爷抚了抚胡须,“只要是三爷出面,哪里还有做不成的事情?我想凌家想必也是没什么意见的。”
——凌家自然是没有意见,凌晓能嫁到邵家去,怎么看都是高攀了,比起嫁给宋文斌,对于凌父更为有利。更不用说,其中还夹着一个算是半个媒人的三爷。
三爷笑着摇头,表示这是小辈之间的事情,他不打算过多介入。
看到三爷虽然委婉但是拒绝的意味却十足,邵杰的爷爷也识趣儿:“三爷这是不信任我们家的小子呢!倒是也对,这小子年龄不大,也太皮,自然不能让人放心。我当年嫁女儿的时候也是这样,千挑万选着哪个都看不顺眼,最终还是女儿有主意,自己挑了一个,死活要嫁!我逼不得已这才点了头。这女儿啊,都是当爹的心头宝,恨不得在身边多留两天呢!”
三爷轻笑了一下,转头看了看凌晓,邵杰的爷爷也随之看了过来,笑眯眯地望着两个小辈:“现在的年轻人,都提倡什么恋爱自由!我们看就让他们相处着吧?说不定彼此合意、缘分到了,这事儿就当真成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