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吃包住?
    这四个字像是一道闪电一下子就劈中了段继文,他的呼吸急促,脑袋有些晕眩,“游轮上的活重不重?还要住在游轮上?”
    “呀,你知道心疼媳妇了?”段母听到了段继文的话,反而眉开眼笑了起来,她是真心觉得崔婉好,巴不得段继文好好和崔婉过日子,那个谢琳琅已经跑了,日子还是得照过不是吗?
    段母絮絮叨叨说道:“游轮上的活稍微重了一点,但是只有三天啊,三天之后就回来了。婉婉这样过去了之后,好歹有了五十个铜元,好好算一算,你再找个工作,家里有了进项,日子也就宽松了起来。”
    段继文本来不把谢琳琅的离开放在心上,现在才意识到,谢琳琅不去舞厅伴舞,家里少了这样大的进项,导致了一系列的变化。
    崔婉要外出工作,耽搁了与吴赫的第一次见面。
    如果没有救下吴赫,没有让吴赫记住了崔婉,后来崔婉再给了吴赫一些钱,吴赫发达了之后,怎么会再帮段家?
    想到了这里,段继文浑身的血液都在逆流,哪儿坐得住,当即站了起来,“我去找婉婉。”
    “找婉婉干什么?明天晚上就回来了。”
    “让她不做了。”
    “不能,不能。”段母一听就有些着急了,“五十个铜元,可不能。”
    救了吴赫之后,以后有好日子,哪儿用在意五十个铜元?
    想到了这里,段继文冷脸说道,“妈,婉婉不做这个活,要是拿钱,你自己去做。”
    段母没想到段继文居然冷脸说出这种话,“婉婉是年轻人,我年龄大了。”
    段继文的眉头皱得可以夹死苍蝇,“婉婉不能做这个活,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在上辈子,谢琳琅当了家里的顶梁柱,扛起了家里所有的重担,因为跳舞只是在晚上,每天早晨,谢琳琅做完饭了之后,会利用上午的时间教崔婉认字。
    崔婉从乡下刚来沪市,刚开始是黑黢黢的,不抬起眼的,后来养得肌肤白皙,身段动人,才会让吴赫暗恋上。
    至于说段继文自己,他从画廊离开了之后,因为家里的钱够,他就拿着笔和纸去湖边写生,家里有越来越多的画作,等到第二年的夏天,更是遇到了贵人的赏识,所有的画作全部卖光。
    他的画作终于得到了人的认可之后,段继文打算休息一段时间,他没有天天去湖边,而是待在家里,他也是这个时候发现,他明媒正娶的妻子崔婉,生得温婉动人,不像是谢琳琅一样妖妖娆娆,有一种宁静的古典美。
    他被崔婉点燃了热情,发现了崔婉的好,并且越来越喜欢她。
    而那个时候谢琳琅已经被哄着去和客人伴舞,并且出台,她得了病,身上有一股难闻的味道,现在日子已经好了起来,也到了段继文放开谢琳琅的时候。
    所谓是奔者为妾,谢琳琅既然是妾室,他准备安心和崔婉过一辈子,给了谢琳琅放妾书。
    后面就是谢琳琅哭哭啼啼什么,段继文懒得去想了,他就心痛吴赫的事,当即说道,“我出去一趟。”
    段继文是从段母的肚子里出来,当然明白段继文在想什么,直接拦住他,“不能让婉婉下船。”
    看着儿子还想要出去,段母直接把人一抱,“你要出去,就这样带着我出去。”
    段母其实没怎么吃过苦,早些年家里有钱,在乡下是有下人伺候的,等到后来家里没落了,还有一个崔婉任劳任怨,等到了沪市,又有谢琳琅给上缴工资。
    谢琳琅一份工资,段继文一份工资,两人都是文化人,加起来的钱足够一家人在沪市过活。
    但是自从谢琳琅跑了,段母就尝到了没钱的苦头,五十个铜元足够他们四个人用半个月,现在过去崔婉已经做了一天半了,怎么都不能让崔婉现在回来。
    段继文被段母阻挡住了,段母又说了赚钱的不容易,让段继文只能够黑着脸答应再等到明天晚上。
    段母见着段继文发誓了之后,才松了一口气,开口说道:“那你早点出去找工作吧。”
    段母猜到段继文现在只怕心情很糟糕,不会愿意去找工作,但还是给了段继文两个铜元还有那个热好的馒头,让儿子出去散散心也行。
    段继文拿着馒头,经过了胡同的时候,看到了段长泽畏畏缩缩的。
    段继文的眉头微微皱起,这又是因为谢琳琅离开而产生的变化。
    捏了捏眉心,段继文往外走了一个胡同口,那里有一颗大榕树,因为深秋的太阳不错,不少老头老太太坐在凳子上晒太阳。
    前世就是崔婉在这里救了受伤的吴赫,还把吴赫送回了他住的地方,悉心照顾了一夜,第二天才回来。
    那个时候他对崔婉还毫无感情,压根没留意崔婉的去向。
    后来崔婉更是没事就跑过去照顾吴赫,还给了吴赫一笔钱,让吴赫能够在青帮里出头。
    段继文耐着性子绕着大榕树一圈,终于看到了地面上的血迹,装作好奇地问道,“这里怎么有血啊,是有人受伤了吗?”
    
    第217章 私奔失败以后14
    段继文的主意打得很好,在这里常住的人肯定会说是什么事,总有人能够说出吴赫的地址,到时候他跟踪吴赫两天,再让崔婉与他结缘就好了。
    只可惜段继文的话一说出口,就有一个干瘦像是柴火棒的老太太说道:“扫过了都还没有扫干净?”
    她凑过去一看,然后说道,“这么浅的颜色,也算是扫干净了。”
    段继文再次问道:“老太太,这里有血是个什么情况?又没人往这里走。”
    干瘦老太:“是中了刀,踉踉跄跄地往这里跑,到了这里跑不动了,就捂着了刀口,歪在这里。”
    一个小脚的老太太惊呼了一声,“人怎么样了。”
    这话问到了段继文的心坎上,巴巴看着干瘦老太。
    “死了。”
    段继文的身子一颤,因为激动,声音都破了音:“怎么死了呢?”
    干瘦老太太看了一眼段继文,心中猜测是他的亲人,直接说道:“流了不少血,扫过一轮都没有扫干净,可不就去了?”
    手里拿着烟杆子的老头敲了敲手,做出恍然大悟的模样,“早晨我看到来人,用袋子把人装走,就是这个?”
    段继文的心中是天旋地转,如果吴赫死了,他们段家的富贵怎么办?又抱有一丝丝的希望,万一不是吴赫呢?“他穿得是什么衣服鞋子?有没有什么特征。”
    干瘦老太太越发肯定段继文肯定是认识那个死了的人,就说道,“长得挺好,个子也高,穿着的是一件呢子外套吧。”
    老头说道,“装入到袋子里的时候,我瞅了一眼,穿着的皮鞋颜色可真奇怪,是红色。”
    目前华国的皮鞋还多是黑色,就连棕色都比较少见,因为黑色更好配衣服,这种红色的鞋基本只有从国外回来的人才会穿。
    重伤、归国,真的是吴赫。
    宛若是重棍打在他的后脑勺,把段继文打得猝不及防,如果吴赫死了,他段家的荣华路怎么办?
    段继文失魂落魄地离开,老头老太太们忍不住议论起来昨晚上死了那人,还有段继文什么关系:
    “其实伤口也不大,主要是昨晚上没有人及时处理,要是早点处理,说不定还能够活下来。”
    “刚刚那个人和死人是什么关系?觉得是亲戚又有点不太对,要是真是认识的人,怎么不问葬在哪里?”
    “对哦,我都没有想到。”
    段继文走出了巷子,浑身都像是被抽走了力气一样,差点瘫软在地上。
    吴赫死了,这么办?
    在前世,崔婉救了吴赫,吴赫是因为和沪市帮派的吴三爷有些亲戚关系,得到了吴三爷的青眼。
    吴赫长得好,加上有崔婉给了一部分钱,装扮得人模人样,做了沪市最大帮派褚爷的乘龙快婿,可以说是一等一的人物了。
    段继文很清楚他们全家是靠着吴赫翻身,现在只是小小的一个差错,吴赫居然就死了?
    这年轻的身体都甚至让段继文觉得鸡肋,没有钱,没有人脉,他该怎么办?
    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段继文又打起了精神。
    错过了吴赫,还有一个机遇,那就是他的画作可以卖钱。
    段继文摸着怀里的一个铜元,又忍不住沉默,这钱太少太少,怎么买颜料和画纸?
    段继文又忍不住埋怨起来谢琳琅,如果她不跑,怎么会惹出来这么多的事。
    早晨吃的是糊糊,肚子很快就空了,拿出了馒头吃完了之后,段继文也懒得继续逛街,直接回家了。
    家里应该还有笔和纸,他需要仔细规划一下自己的将来。
    前世富贵了的段继文很清楚,现在赤贫的状况必须要打破,有什么来钱快又多?
    段继文还没有找到头绪的时候,就看到了崔婉。
    崔婉比起一个月以前更瘦了,别看三天给开了五十铜元的工资,崔婉觉得这是拿命来换的,她的腰身累得要断掉了,身上弥散着难闻的味道,让她想到了当时跌入到的那个怀抱,难怪那个末等舱的男人穿着尽量体面,却有这样的味道。
    “继文。”
    段继文看着崔婉,简直不敢相信这个是自己浪子回头后,和和美美过了一辈子的崔婉。
    在前世,崔婉老了也是个优雅的美人,盘着头发,脖颈带着颗颗圆润的珍珠项链,穿着黑色的旗袍,走在a国的大街上总是会引人侧目。
    而现在的崔婉活脱脱像是老了二十岁,不,还不如当年四十岁的她。
    “婉婉,你怎么成了这个模样?”段继文心中大撼,上前握住了崔婉的手。
    等到近了,段继文闻到了崔婉身上的味道,握住她的手,也不像是记忆里的那样柔软干燥,而是有着奇怪的感觉。
    段继文松开她的手,看到了自己的手指上都沾上了奇怪黑色污渍,他的眉头皱了起来。
    崔婉看着丈夫本来握住她的手,看到了他眼底不一样的光,心中大为感动,现在看到了丈夫的模样,低下了头,“我,我先去洗漱……”
    “不用。”段母说道,“等会你跟着我去洗衣服,还与一堆事。”
    崔婉微微怔住,没想到段母也要劳作。
    段母绷着脸,没办法,这都是儿子安排的,说是为了段家的大业,让她委屈一段时间。
    段母当然相信儿子会有一番大贡献,所以她现在能做的,就是按照儿子的规划安排,多一个人多一分力量,多给儿子赚点钱。
    “现在家里一时有些困难,但是没关系,我画画好,只要有钱买到了颜料和纸,早晚可以出头。”段继文一只手握住了段母的手,另一只手抓住了崔婉的,“她已经跑了,我们三个人要一条心。”
    那个该死的逃跑的谢琳琅!
    一时间三人的心中全部都愤愤然地想到了那个不肯给他们吸血的人。
    宁蓁蓁打了一个喷嚏,用手帕揉了揉鼻尖,噼里啪啦地用打字机继续打小说。
    刚开始没钱,就用钢笔写书,现在已经有了钱,宁蓁蓁买了打字机,并且改装了键轴键位,码字的效率大大提高,她每天交稿的字数和过去差别不大,用了更多的时间去看读者来信。
    以前钢笔写小说,效率总是不太高的,宁蓁蓁白天除了锻炼身体之外,几乎是用所有的时间来写小说,现在有了空闲时间,就开始筛选读者来信,和读者联系。
    她目前只有一条已经不适合再走的路子,那就是汪若兰那边的,她需要认识更多的人,去走上流圈子,而结交读者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坐在沙发上,看读者的来信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
    或是稚嫩,或是成熟的信笺,读者的人生百态,他们抱着一颗真诚的心与作者交流。而宁蓁蓁的读者群绝大部分是年轻的女孩子,她们有些天真,向往纯粹的爱情,又被女主人公本身所感动,甚至还会苦恼地询问作者,如何做一个优秀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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