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森摇摇手:“不用。”他并不是不抽烟。只是此刻局势不明,他还不敢抽阿华带来的香烟而已。
阿华便自己把那支香烟叼在嘴里,旁边豹头主动掏出打火机,帮他点着。
阿华深吸了一口,慢慢吐出些烟圈。然后他忽然转了话题问道:“你知不知道我和邓总是怎么认识的?”
面对这样的话题跳转,高德森多少有些奇怪。不过他对新话题仍有兴趣。省城江湖上的人都知道,邓骅和阿华之间并无血缘亲情,但两人却极为亲密默契,直如父子。这份情感背后一定有着某段不寻常的故事吧?于是高德森便应了句:“不知道。你倒说说看?”
阿华把香烟夹在手中,不紧不慢地讲述起来:“我是一个孤儿,从小在福利院长大。那个时候福利院的条件不是很好。我上小学的时候,用的书包都是社会上淘汰下来的旧货。看到其他同学的新书包花花绿绿的,我非常眼馋,非常希望自己也能有一个新书包。后来在我十岁那年,有个叔叔给福利院捐了一笔钱,这笔捐款使我的愿望得以实现——我也有自己的新书包了。”
高德森在一旁猜测:“这个人就是邓骅吧?”
阿华点了点头。
高德森嗤地一笑:“他是坏事做多了,才会刻意找个地方行善。你们只是他寻求良心慰籍的工具罢了!”
阿华没有搭对方的话茬,只是继续说道:“当时福利院的阿姨发书包的时候告诉我们,等到了春节,这个叔叔会亲自来福利院里看望我们,到时候还会给我们送一批年货。别的小朋友听了这个消息都很兴奋,纷纷猜测过年时那叔叔会带来什么好东西。唯有我的想法却与他们不同。”
“哦?那你是怎么想的?”
“我在想怎样报答对方。既然那个叔叔实现了我的梦想,我愿意把我最好的东西回赠给他。当时在福利院里,小朋友们很少有机会吃到零食。只有到了星期天,阿姨才会给大家发一些小食品,有时候是棒棒糖,有时候是奶油饼干,有时候是巧克力之类的。这些零食在孩子们眼中就是最美妙的东西了。当我决定报答那个叔叔之后,我就把每一周发放的零食都积攒起来。一直到春节前夕,用一个纸袋积攒了满满一包。过年的时候,那个叔叔果然来了——你已经猜中,这个人就是邓骅。他带了很多礼品送给小朋友,每个人都有份。但只有我在拿到礼品的时候,不仅说了谢谢,还回赠给对方一个装满礼物的小包。邓骅当时并没有什么反应,他只是看了我一眼,然后问了我的名字。后来我才知道,这个瞬间已经改变了我的一生。”
说到此处,阿华的眼神有些迷离,思绪似乎又回到了曾经的童年时代。夹在他手指中的香烟慢慢燃烧着,荡起悠悠的青烟,孤独的烟灰已经积攒了近半寸长。
“邓骅就是因为这件事情对你青睐有加?”高德森眯着眼睛问道。他多少有些诧异,以邓骅的铁血石心,难道也会如此轻易地被一个孩子打动?
阿华没有正面回答,他垂下眼睛看着指间的香烟,自言自语般说道:“我后来也想过。邓总难道会看得上那包零食?不是。他后来对我如此信任,只因为他知道我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别人给予过我的,我一定会加倍奉还,所以他对我绝不吝啬。我和邓总之间的关系,真的像父子一般没有隔阂。”
见阿华的情绪好像有些消沉,高德森便把身体往前探了探,两只胳膊支在了桌面上:“邓骅对你再好,他也已经死了。以后的省城,会是我高德森的天下。你看,我已经是这幢大厦的主人,邓骅钟爱的金龙鱼也沦为了我的盘中餐。我看得起你阿华,知道你是个人物。你的眼光应该放远一点,聪明的人不要往身后看,要看到自己的未来!”
阿华还是没有搭腔,他的食指轻轻一弹,一截松动的烟灰散乱飘落。然后他抬起头,思绪从过往中挣脱出来,道:“好了,不说邓总了,说说那个女孩吧。”
“靠!”高德森翻了翻眼睛,“一个小姐有什么好说的?”
阿华淡淡说道:“是,她是个小姐。我们当初相识也的确是在各取所需——她冲着我的钱,我冲着她的色。不过后来的情况就有些不同,她开始真心对我……”
“做小姐的能有什么真心?最多是放长线钓大鱼罢了。”高德森打断阿华的话头,脸露不屑之色,“没想到你阿华竟会沉迷女色,连这点判断力都没了。”
面对对方的言语羞辱,阿华并未发怒,他只是认真地看着对方,道:“你错了,我看人一向很准。那女孩后来受我连累,生不如死,可她却没有一点点后悔。因为帮我挡过了一场劫难,她甚至还感到高兴。她已经为我失去了最宝贵的容颜,她对我还能有什么所图?”
高德森还想说些什么,但一时间又有些辞穷。他略张开嘴,最终却只是摇摇头轻咂了一声。
“江湖上有句古训: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一个做小姐的,为什么会这样对我?这件事别说是你了,就是我自己都觉得奇怪。所以我也问过她,而她的答案特别简单。”说到这里,阿华冲高德森一笑,“这事跟你有点关系呢。”
“跟我有关?”高德森一愣,成了摸不着头脑的丈二和尚。
“那女孩原本在凯旋门大酒店上班。那次你给凯旋门栽赃,让刑警队的人封了酒店,女孩穿着单衣被赶出来,可怜得很。正巧我看见了,我就把自己住处的钥匙给她,让她先有个地方容身。”阿华把香烟凑到了嘴边——虽然没吸几下,但那烟在阿华说话的时候已经燃去不少。这次他把烟圈吐出之后,又眯眼看了看烟头残余的长度,然后颇为感怀地说道,“那女孩告诉我,正是我的这个举动让她的态度彻底改变。在她眼中,我不再是一个客人,而是一个懂得关心她,可以给她庇护的男人。所以她愿意为我付出,甚至献出自己的整个生命来报答我。”
高德森“嘿嘿”怪笑着:“那我还成了你们两个的红娘了?”
对于高德森的反应阿华似乎有些失望,他的视线从烟头转向对方:“你还是听不明白我想说的重点到底是什么。”
高德森冷言反驳:“我确实听不明白。我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你不去考虑自己的生死命运,却要向我们歌颂一个小姐的感情?”
阿华叹了口气:“你认为我不该提及这个女孩?现在我在和高老板谈判——一个即将成为省城主宰的人。我怎么能再三提起一个小姐?她根本不配出现在这个场合。”
高德森目光强硬,并不否认他的这番潜台词。
阿华却摇摇头:“可我的想法恰恰相反。我觉得是你不配和我们相提并论。我们是懂得感恩的人,而你不懂。在你的世界里,约束行为的最高准则是利益,而在我们的世界,取代利益的准则是恩仇——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不管是哪个方面都容不得半点含糊。”
高德森再也无法忍耐,他伸手在桌面上重重一拍:“愚昧!你这是自寻死路!”
“你会先死。”阿华直视着高德森的眼睛,他说话的气力不大,但语气极冷,像极了从地府深处飘来的声音。
高德森怒极反笑。他实在不明白,阿华还有什么资格这样和自己叫板?对方的势力已经日趋衰微,而致命的把柄还被自己握在手中。即使在这个宴会厅现场,对方的力量也处于绝对的弱势,他连拼死一搏的机会都不存在!
“好好好!”如此胜券在握,高德森便大模大样地躺靠在太师椅上,“我倒要看看,我是怎么个死法!”
阿华不再说话,他把香烟叼在唇中最后吸了一口,这一口吸得又重又深,充满了要做决断的意味。烟头上的火光蓦然亮旺,快速燃到了烟蒂附近。这时阿华忽然把右手探到屁股下面,攥住了凳子的一条腿。然后他躬着身体一发力,将凳子甩起来向着着桌子对面扔去。
那是一张打制于清代的楠木圆凳,质量沉重,如果砸到人也非同小可。不过坐在对面的高德森早有防备,一见阿华扔出凳子便立刻弯腰闪避。而阿华情急之下似乎也失去了准头,凳子从太师椅上方飞过去,结结实实地砸中了镶嵌在墙体上的那只大水箱。水箱玻璃经不起这样的撞击,“砰”地一声碎裂了,大大小小的碎片伴随着水箱中的透明液体倾泻而下,直冲着高德森覆盖而来。
站在高德森身后的两个黑衣保镖应声而上,展开身体护住了自己的主人。那些玻璃碎片大部分被他们遮挡住,并不能伤到高德森分毫。后者除了被淋成个落汤鸡之外,在这波攻击中便没有任何损失了。
而在桌子的另一边,豹头的反应更快。阿华刚刚把凳子扔出手,他便“蹭”地一下从自己的座位上蹿出去,满头金发舞动,像极了一只猎食的豹子。面对整个省城的格斗王者,阿华也难有抵抗之力,他被豹头一下就勒住了脖子,同时下盘也吃了记扫膛腿,身体失去支撑,只能软软地受制于对方的擒拿术之中。整个局势似乎在瞬间便一边倒地分成了胜负。
然而高德森等人的心态却无法乐观。因为就在阿华被豹头制服的同时,整个宴会厅内的人都闻到了一股不正常的浓烈气味。
酒精的气味!
原来封闭在墙体中的满满一箱液体并不是水,全都是酒精!随着水箱玻璃的破裂,这些酒精倾斜而下,将高德森和他的两个保镖彻底浇了个透!
阿华的身体正在豹头的铁肘夹击下摇摇欲坠,他的四肢都受到了擒拿,但他的嘴还能动。于是他深吸了一口气,将那燃得正旺的烟头重重地吐了出去。烟头在空中打着滚儿,火星闪耀,阿华的目光一路追随,脸上则浮现出畅快的笑意。
这一切都在电光火石的瞬间发生。随着“呼”地一声轻响,烟头的落点处腾起一团巨大的火焰,然后便有三个火人在其中挣扎起舞,痛苦的哀嚎声此起彼伏,令人不寒而栗!
豹头几乎看傻了,他愕然松开阿华,喃喃骂了句:“我操!”随即他意识到那火势很可能危急到自己,连忙向着宴会厅门外跑去。守在门口的两个保镖也自顾不暇,一边往走廊里退,一边高喊着:“着火啦!快救高总!”众人七手八脚地去找消防栓,一时间乱成一团。
阿华却没有走。他把宴会厅的大门关好,从里面别死。然后他又退回到桌子附近,盯死了在火中挣扎的高德森。只要后者想要逃离,他就举着张凳子连顶带踢,把对方赶回到水箱附近的火焰中心。而另两个陪葬的保镖则任凭他们在屋内奔跑打滚,不作理睬。
屋外的豹头等人渡过了一场梦魇般的经历。他们虽然扯出了消防水管,但却无法撞开厚重的宴会厅大门。只听得屋内惨叫连连,直如十八层的炼狱一样。当那惨叫声越来越弱的时候,他们的心也一点一点的沉下去,直到彻底的绝望。
惨叫声彻底绝迹之后,宴会厅的大门才终于打开。阿华从厅内缓步走出来,他的背后是一片火海,他的头发、衣服和鞋袜上也兀自飘着零星的火苗。阿华一边走一边拍打着这些火苗,他的神色如冰如铁,就像一个从地狱中走出的阎罗。
第十一章 越狱
阿华便自己把那支香烟叼在嘴里,旁边豹头主动掏出打火机,帮他点着。
阿华深吸了一口,慢慢吐出些烟圈。然后他忽然转了话题问道:“你知不知道我和邓总是怎么认识的?”
面对这样的话题跳转,高德森多少有些奇怪。不过他对新话题仍有兴趣。省城江湖上的人都知道,邓骅和阿华之间并无血缘亲情,但两人却极为亲密默契,直如父子。这份情感背后一定有着某段不寻常的故事吧?于是高德森便应了句:“不知道。你倒说说看?”
阿华把香烟夹在手中,不紧不慢地讲述起来:“我是一个孤儿,从小在福利院长大。那个时候福利院的条件不是很好。我上小学的时候,用的书包都是社会上淘汰下来的旧货。看到其他同学的新书包花花绿绿的,我非常眼馋,非常希望自己也能有一个新书包。后来在我十岁那年,有个叔叔给福利院捐了一笔钱,这笔捐款使我的愿望得以实现——我也有自己的新书包了。”
高德森在一旁猜测:“这个人就是邓骅吧?”
阿华点了点头。
高德森嗤地一笑:“他是坏事做多了,才会刻意找个地方行善。你们只是他寻求良心慰籍的工具罢了!”
阿华没有搭对方的话茬,只是继续说道:“当时福利院的阿姨发书包的时候告诉我们,等到了春节,这个叔叔会亲自来福利院里看望我们,到时候还会给我们送一批年货。别的小朋友听了这个消息都很兴奋,纷纷猜测过年时那叔叔会带来什么好东西。唯有我的想法却与他们不同。”
“哦?那你是怎么想的?”
“我在想怎样报答对方。既然那个叔叔实现了我的梦想,我愿意把我最好的东西回赠给他。当时在福利院里,小朋友们很少有机会吃到零食。只有到了星期天,阿姨才会给大家发一些小食品,有时候是棒棒糖,有时候是奶油饼干,有时候是巧克力之类的。这些零食在孩子们眼中就是最美妙的东西了。当我决定报答那个叔叔之后,我就把每一周发放的零食都积攒起来。一直到春节前夕,用一个纸袋积攒了满满一包。过年的时候,那个叔叔果然来了——你已经猜中,这个人就是邓骅。他带了很多礼品送给小朋友,每个人都有份。但只有我在拿到礼品的时候,不仅说了谢谢,还回赠给对方一个装满礼物的小包。邓骅当时并没有什么反应,他只是看了我一眼,然后问了我的名字。后来我才知道,这个瞬间已经改变了我的一生。”
说到此处,阿华的眼神有些迷离,思绪似乎又回到了曾经的童年时代。夹在他手指中的香烟慢慢燃烧着,荡起悠悠的青烟,孤独的烟灰已经积攒了近半寸长。
“邓骅就是因为这件事情对你青睐有加?”高德森眯着眼睛问道。他多少有些诧异,以邓骅的铁血石心,难道也会如此轻易地被一个孩子打动?
阿华没有正面回答,他垂下眼睛看着指间的香烟,自言自语般说道:“我后来也想过。邓总难道会看得上那包零食?不是。他后来对我如此信任,只因为他知道我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别人给予过我的,我一定会加倍奉还,所以他对我绝不吝啬。我和邓总之间的关系,真的像父子一般没有隔阂。”
见阿华的情绪好像有些消沉,高德森便把身体往前探了探,两只胳膊支在了桌面上:“邓骅对你再好,他也已经死了。以后的省城,会是我高德森的天下。你看,我已经是这幢大厦的主人,邓骅钟爱的金龙鱼也沦为了我的盘中餐。我看得起你阿华,知道你是个人物。你的眼光应该放远一点,聪明的人不要往身后看,要看到自己的未来!”
阿华还是没有搭腔,他的食指轻轻一弹,一截松动的烟灰散乱飘落。然后他抬起头,思绪从过往中挣脱出来,道:“好了,不说邓总了,说说那个女孩吧。”
“靠!”高德森翻了翻眼睛,“一个小姐有什么好说的?”
阿华淡淡说道:“是,她是个小姐。我们当初相识也的确是在各取所需——她冲着我的钱,我冲着她的色。不过后来的情况就有些不同,她开始真心对我……”
“做小姐的能有什么真心?最多是放长线钓大鱼罢了。”高德森打断阿华的话头,脸露不屑之色,“没想到你阿华竟会沉迷女色,连这点判断力都没了。”
面对对方的言语羞辱,阿华并未发怒,他只是认真地看着对方,道:“你错了,我看人一向很准。那女孩后来受我连累,生不如死,可她却没有一点点后悔。因为帮我挡过了一场劫难,她甚至还感到高兴。她已经为我失去了最宝贵的容颜,她对我还能有什么所图?”
高德森还想说些什么,但一时间又有些辞穷。他略张开嘴,最终却只是摇摇头轻咂了一声。
“江湖上有句古训: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一个做小姐的,为什么会这样对我?这件事别说是你了,就是我自己都觉得奇怪。所以我也问过她,而她的答案特别简单。”说到这里,阿华冲高德森一笑,“这事跟你有点关系呢。”
“跟我有关?”高德森一愣,成了摸不着头脑的丈二和尚。
“那女孩原本在凯旋门大酒店上班。那次你给凯旋门栽赃,让刑警队的人封了酒店,女孩穿着单衣被赶出来,可怜得很。正巧我看见了,我就把自己住处的钥匙给她,让她先有个地方容身。”阿华把香烟凑到了嘴边——虽然没吸几下,但那烟在阿华说话的时候已经燃去不少。这次他把烟圈吐出之后,又眯眼看了看烟头残余的长度,然后颇为感怀地说道,“那女孩告诉我,正是我的这个举动让她的态度彻底改变。在她眼中,我不再是一个客人,而是一个懂得关心她,可以给她庇护的男人。所以她愿意为我付出,甚至献出自己的整个生命来报答我。”
高德森“嘿嘿”怪笑着:“那我还成了你们两个的红娘了?”
对于高德森的反应阿华似乎有些失望,他的视线从烟头转向对方:“你还是听不明白我想说的重点到底是什么。”
高德森冷言反驳:“我确实听不明白。我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你不去考虑自己的生死命运,却要向我们歌颂一个小姐的感情?”
阿华叹了口气:“你认为我不该提及这个女孩?现在我在和高老板谈判——一个即将成为省城主宰的人。我怎么能再三提起一个小姐?她根本不配出现在这个场合。”
高德森目光强硬,并不否认他的这番潜台词。
阿华却摇摇头:“可我的想法恰恰相反。我觉得是你不配和我们相提并论。我们是懂得感恩的人,而你不懂。在你的世界里,约束行为的最高准则是利益,而在我们的世界,取代利益的准则是恩仇——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不管是哪个方面都容不得半点含糊。”
高德森再也无法忍耐,他伸手在桌面上重重一拍:“愚昧!你这是自寻死路!”
“你会先死。”阿华直视着高德森的眼睛,他说话的气力不大,但语气极冷,像极了从地府深处飘来的声音。
高德森怒极反笑。他实在不明白,阿华还有什么资格这样和自己叫板?对方的势力已经日趋衰微,而致命的把柄还被自己握在手中。即使在这个宴会厅现场,对方的力量也处于绝对的弱势,他连拼死一搏的机会都不存在!
“好好好!”如此胜券在握,高德森便大模大样地躺靠在太师椅上,“我倒要看看,我是怎么个死法!”
阿华不再说话,他把香烟叼在唇中最后吸了一口,这一口吸得又重又深,充满了要做决断的意味。烟头上的火光蓦然亮旺,快速燃到了烟蒂附近。这时阿华忽然把右手探到屁股下面,攥住了凳子的一条腿。然后他躬着身体一发力,将凳子甩起来向着着桌子对面扔去。
那是一张打制于清代的楠木圆凳,质量沉重,如果砸到人也非同小可。不过坐在对面的高德森早有防备,一见阿华扔出凳子便立刻弯腰闪避。而阿华情急之下似乎也失去了准头,凳子从太师椅上方飞过去,结结实实地砸中了镶嵌在墙体上的那只大水箱。水箱玻璃经不起这样的撞击,“砰”地一声碎裂了,大大小小的碎片伴随着水箱中的透明液体倾泻而下,直冲着高德森覆盖而来。
站在高德森身后的两个黑衣保镖应声而上,展开身体护住了自己的主人。那些玻璃碎片大部分被他们遮挡住,并不能伤到高德森分毫。后者除了被淋成个落汤鸡之外,在这波攻击中便没有任何损失了。
而在桌子的另一边,豹头的反应更快。阿华刚刚把凳子扔出手,他便“蹭”地一下从自己的座位上蹿出去,满头金发舞动,像极了一只猎食的豹子。面对整个省城的格斗王者,阿华也难有抵抗之力,他被豹头一下就勒住了脖子,同时下盘也吃了记扫膛腿,身体失去支撑,只能软软地受制于对方的擒拿术之中。整个局势似乎在瞬间便一边倒地分成了胜负。
然而高德森等人的心态却无法乐观。因为就在阿华被豹头制服的同时,整个宴会厅内的人都闻到了一股不正常的浓烈气味。
酒精的气味!
原来封闭在墙体中的满满一箱液体并不是水,全都是酒精!随着水箱玻璃的破裂,这些酒精倾斜而下,将高德森和他的两个保镖彻底浇了个透!
阿华的身体正在豹头的铁肘夹击下摇摇欲坠,他的四肢都受到了擒拿,但他的嘴还能动。于是他深吸了一口气,将那燃得正旺的烟头重重地吐了出去。烟头在空中打着滚儿,火星闪耀,阿华的目光一路追随,脸上则浮现出畅快的笑意。
这一切都在电光火石的瞬间发生。随着“呼”地一声轻响,烟头的落点处腾起一团巨大的火焰,然后便有三个火人在其中挣扎起舞,痛苦的哀嚎声此起彼伏,令人不寒而栗!
豹头几乎看傻了,他愕然松开阿华,喃喃骂了句:“我操!”随即他意识到那火势很可能危急到自己,连忙向着宴会厅门外跑去。守在门口的两个保镖也自顾不暇,一边往走廊里退,一边高喊着:“着火啦!快救高总!”众人七手八脚地去找消防栓,一时间乱成一团。
阿华却没有走。他把宴会厅的大门关好,从里面别死。然后他又退回到桌子附近,盯死了在火中挣扎的高德森。只要后者想要逃离,他就举着张凳子连顶带踢,把对方赶回到水箱附近的火焰中心。而另两个陪葬的保镖则任凭他们在屋内奔跑打滚,不作理睬。
屋外的豹头等人渡过了一场梦魇般的经历。他们虽然扯出了消防水管,但却无法撞开厚重的宴会厅大门。只听得屋内惨叫连连,直如十八层的炼狱一样。当那惨叫声越来越弱的时候,他们的心也一点一点的沉下去,直到彻底的绝望。
惨叫声彻底绝迹之后,宴会厅的大门才终于打开。阿华从厅内缓步走出来,他的背后是一片火海,他的头发、衣服和鞋袜上也兀自飘着零星的火苗。阿华一边走一边拍打着这些火苗,他的神色如冰如铁,就像一个从地狱中走出的阎罗。
第十一章 越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