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微生兰有一点说错了,他们的道,是同的。
    他从未想过要取这九州四海。
    天地的广袤,永远在于它的险远和未知,而他的心,虽大也小。若有涉足九州之时,那必定是他,青衫白马,与妻儿携手同游,不是在战火和铁蹄的骚乱之下,看尽白骨露野、山河疮痍。
    “师父要隐退么?”
    微生兰长叹了一声,“夙儿,临去前,师父有一句话要告诉你。我入宫自请为师教导你,其实是存了私心。”
    桓夙挑起眼帘。
    “我曾卜过一卦,天下大势,必将因楚国幼子改变,可我不知那个楚国公子是谁。我赌的人是你,如今看来,我赌对了。”
    这么说,他的师父是早知今日,所以当年刻意奏请父王,刻意接近他。
    桓夙脸色凉薄地敛眸,他就知道,这世上哪有什么无缘无故的关心,哪有什么无缘无故的倾囊相授。
    原来如此。
    至于父王薨逝之后,他混沌之下被一股外力联合推上王位,只怕也有师父的份。
    作者有话要说:  哎呀呀,进程开始跑起来了,师父走了,夙儿独当一面了,以后要成为霸主了。
    ps:买定离手,夙儿的第一个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咦。
    ☆、第72章 解释
    十月暮秋, 木叶萧萧。
    蔺霁受的那一剑原本穿胸而过, 但幸得没有伤到要害, 五脏未损, 后来得到蔺华身边御用医者的看护, 竟奇异地好全了。
    只是殷殷的脸色越发惨白,几乎不能下那张床榻, 他曾经不顾礼法地拉起她的衣襟查看,殷殷胸口的伤肉几乎溃烂,只见一片深红肉色的泥泞,可饶是如此, 她也没有在他面前叫过疼。
    看到她克制地用力抓着什么,看着她紧紧内收着唇瓣, 他觉得自己已经痊愈的剑伤隐隐作痛。
    他才知道, 那一晚,他能活下来,竟是因为殷殷。
    蔺华要殷殷做的,是一张她自己的面皮, 殷殷原本不答应, 但蔺华绑了她, 他拥有绝对的主导权, 告诉殷殷:“你若是不做,我拿了你,杀了你,也是一样的。”
    她倔强地看着他, 不知为何,事到如今面对他的威胁竟然平静了下来,这个人,温柔且歹毒,不会是任何人的良人,以前她怎么从未发觉?
    “公子为何不杀殷殷,还愿给殷殷戴罪立功的机会?”
    “殷殷不知?”蔺华掐住了她的光洁的下颌,美丽的眼眸扯出一丝讶然,“殷殷,你真让我失望。”
    她让他失望了。
    她凤冠霞帔,自作聪明地想嫁给他时,发现是一场自取其辱,如今连求死的权力都没有。
    “殷殷,难道不想看看,王兄能为你做到什么程度么?”
    蔺华要留着她看,看这世间痴男怨女,所谓真情有多不值得留恋,王权在谁的手上,谁就拥有绝对的争夺的权力。
    殷殷照做了。
    如果不做,她难逃一死,结果也不会有什么改变,她心里清楚。
    这就是她曾经喜欢过眷恋过执迷过的人。看清了这些之后,殷殷忽然觉得心里减轻了不少负担。
    面皮做得精美绝伦,配上一个身形酷肖她的女尸,足以以假乱真了。
    于是才有了公子霁发疯一般的那一夜,几乎倾巢而出,歇斯底里。
    那一夜蔺华的人尽数布在尧城城外,殷殷得以脱身,她提着剑飞奔着去城主府,可她赶到的时候,却只看到,为了不伤及无辜,放弃了最后抵抗的公子霁,被长剑贯身,地崩山摧一样地倒下。
    好像心里的山,也瞬间崩塌了。
    “不——”
    殷殷恨自己来晚了,恨自己一次次受蔺华的摆布,恨自己总是带来麻烦给别人。
    那一晚,她在乱军从中厮杀浴血,直至长矛也划破了她的娇躯,长剑一晃,挑起一阵血液飞溅,刹那之后,她气息恹恹地倒在公子霁的身上,此时他已经沉重地阖上了眼睛。
    要是能一直睡过去,放下郑国王室的身份,也很好。殷殷握住了他的手,猩红的血汩汩地冒出,将身下的青石砖绘染得一派绯红,火把之下格外凄艳。殷殷轻轻地说:“对不起。”
    她毁了一个意气风发的郑国公子。
    彻彻底底。
    意识朦胧之间,她看到被簇拥而来雪衣锦袍的风华无双公子,宛如涉莲而过,衣摆自生风浪。
    可再也激不起她心里半点涟漪。
    “殷殷,你真让我失望。”他居高临下地俯瞰。
    失望,又是失望,殷殷记不清楚自己在他这里听到了多少次这两个字,可她竟然笑起来,“公子,但求一死而已,何必多言?”
    “我不杀你。”蔺华漠然地皱眉,“他是我的王兄,自幼对我甚好,也是被我连累到了尧城,我如今取他一城,欠了如此大一个人情,理当归还的。他不会死,但是殷殷,你我情分已尽。”
    什么可笑的情分,除了那两夜的燕好,殷殷记不得自己与他有过什么情分,一直是她自己一厢情愿,自卑地扎进了一个深渊一样的沼泽里罢了。
    她躺在床榻上,一咳嗽便带动着咳出血丝来,脸色惨白无比,蔺霁用帕子捂住她的唇,却接到一手的猩红,“殷殷?”
    心弦颤动,蔺霁吻住她的手背,低声道:“尧城已失,郑国易主,我已不求活……你何苦……你不该的……我记得以前,你每晚会唤他的名字,做他的人面面具,殷殷,你该回到胜者的身边去。”他优柔寡断,错失良机,身死人手是他的报应,殷殷何苦如此?
    殷殷摇头,“公子,你不知我心么?”
    她再也没办法强迫自己喜欢蔺华了啊。
    蔺霁吻着她的手背,艰涩得说不出话来。晌午放过,树梢掉落了一片软绵绵的叶子,耷拉着叶脉有气无力地飘落下来,蔺霁五感灵敏,忽然听到窗外的破空之声。
    禁卫叱咤一声:“什么人?”
    飞花摘叶,转眼间那名禁卫的脖子上多了一条血红的口,人已倒地不起。院中所有人都惊动了,一时间盔甲的摩擦声四下聚拢来,远远地飞出来数百只箭矢,飒沓如流星!
    庭院里一片哇哇的惨叫声,顷刻间便倒了下去。
    蔺霁抹了抹发红的双目,走了出去,负责软禁他们的人马已经折损殆尽,浓郁的一派古木下,缓步走来十几个黑衣人,连这院墙外,也都爬满了黑衣弓箭手。
    这个时候,蔺霁万万想不到有人会来救自己,还动用了如此大的手笔!
    那为首的人,正是楚国风头无量的狄秋来将军。
    “霁公子,别来无恙。”
    在营救曹参及其部将的过程之中,他们曾经有过一面之缘,那一晚也杀得惨烈,蔺华损兵折将,防线大溃,但每一个楚人心里都明白,虽然他们狄将军有万夫不当之勇,但若没有公子霁的里应外合,要营救曹将军,只怕远不会那么顺利。
    因此在这些楚人心中,公子霁还算是亲楚一派的,至少比如今的郑国君侯更不具威胁。
    蔺霁皱眉,“狄将军,今日这是——”
    院子里的郑国士兵,知晓事不可为,此时面面相觑一眼,便一齐点头,纷纷举刀抹了脖子。
    蔺华手下的人对他都是忠心耿耿,狄秋来颇有几分感慨,却不忘回答蔺霁的问话:“我主有命,带公子霁入楚。”
    听起来更像是带到楚国软禁,但无论被关在何处,蔺霁此时只有一个迫在眉睫之事要解决,“将军若答应救治殷殷,我可以随你们走。”
    狄秋来微微俯身,做了一个敬礼,“诺。”
    “夙儿。”孟宓的手指在楚侯眼前晃了一下。
    桓夙才意识到自己的思绪似乎飘到别处去了,干咳了一声,孟宓将手里的东西捧到了他的眼前。
    北边郑国气势汹汹,蔺华才夺得新郑政权,转眼边境便已不得安生,这些时日桓夙亲征的战袍已经在连夜赶制了,孟宓知道不剩多少时间,所以在那之前,孟宓紧赶慢赶,才裁了一件自己尚且算是满意的衣裳。
    桓夙看了一眼,“白色?”印象之中,唯独那位上阳君,如今的郑伯喜欢一袭素白。
    孟宓将衣服拿给他,“无暇之色。”
    气候渐渐寒凉,又是要远行,到北边去,这场战还不知道要打多久,孟宓心里惴惴不安,只想临行前把该做的事都做了,此时她才后悔,若是晚一些要这个孩子,是不是,她便能一路陪着他,去前线,去他所向披靡的地方。
    “宓儿,孤只是去,为楚国的子民谋求福祉安宁,不会出事。”他知道她在担忧什么,伸手将她制好的雪衣取入手,扬眉,坦然地看着她,“宓儿……”
    孟宓忽然坐下来,坐到了他的腿上,毫不留余地地投身入他怀中,眼眶绯红,“在边关,能不出亲自出战的时候,一定不要出去,你不许受伤,不许流血,连风寒都不许!”她把裁好的衣服抓过来,特意做了一件外披的狐裘,用雪狐身上最雪白晶莹的皮毛一针一线地缝入,丝丝入扣地压了针脚,连线头都没留一个。
    桓夙抱着她哄,“孤不会有事,对你的男人要有信心,当然,若是你心里想着那位……”
    这句话还没说完,已经被孟宓柔软的手掌捂住了唇,桓夙拿开她的手,见他的王后眼睛水润,剔透得像琥珀一般,恼怒地瞪着他,像在质问,都什么时候了,他还这么说,刻意拿自己说笑。她几时惦记过蔺华。
    桓夙握着她的手吻了吻,“宓儿,有一件事。”他说到这儿,顿了顿,眉心忽然蹙了起来,孟宓就怕他蹙眉,伸手要替他抚平,桓夙只是想到了在尧城那一日,他潜入寒馆见她,隐约听到有人多嘴,暗地里议论他和太后的事。那时候桓夙没觉得有什么,他身正不怕影斜,可是后来却越来越觉得,孟宓和蔺华身边的那群人相处这么久,有些风言风语,即便是再怎么小心,也会不留神入了耳朵。
    在孟宓的手指贴住他的眉骨之后,桓夙静静地看过来,“孤心里只有你。”
    孟宓的手指停了。
    她知道啊。
    她诧异地掀了掀眼睑,桓夙已经握住了她的两只柔荑,薄唇一掠,将她的脸颊吻了一唇的脂粉幽香。
    孟宓脸颊如火,尤其,他们楚侯的声音真的迷人,像铮璁相击的冰珠子,却砸得人心口滚烫。
    “孤曾经试图在别人身上找你的影子,但后来发觉,至始至终,你是明珠独艳,这个世上,没有第二个人似你。”
    孟宓好像听出了什么端倪。
    她忽然脸红如霞。半是娇羞,半是惭愧。
    作者有话要说:  甜文的套路就是这样的~原谅作者君的无脑,因为要考试了,所以写得有些赶,这篇文会在考试之后不久完结,也不是特别长对不对?
    ☆、第73章 伐罪
    蔺华坐拥郑国之后, 其下自新郑伊始, 大肆征兵, 徭役一重, 原本在老郑伯的统御下尚且算是轻松的百姓便开始怨声载道。
    但不过道路以目, 达不了天听。以往蔺华是郑国不受待见的公子,生来便带有诅咒, 会给郑国带来厄运,眼下这谶言正在一步步成真,人人自危,哪里还敢多言。
    且不日以前, 北边齐国的公子民稷已悄然抵达新郑王宫。
    蔺华与公子民稷把酒论事,大殿之中舞袖如云, 笙箫不绝, 公子民稷三杯两盏下肚,便畅言道:“昔日见上阳君,便知惊鸿一瞥,必定是人中龙凤, 果然。”
    “过奖。”蔺华知晓齐国国事, 公子民稷与公子宣同为庶出, 但他在夺位之争中输给了公子宣, 致使那个除了齐侯宠爱几乎一无是处的公子宣坐上了储君之位,若非如此,眼下被齐国遣来向蔺华道喜的人,绝不会是公子民稷。
    “公子民稷, 应当是有备而来吧。”蔺华推杯过盏,若有所思地看着他。
    缓歌慢舞,丝竹凝语,清音缥缈之间,公子民稷顿了一下,继而微笑道:“确实有所求,但愿君侯应许。”
    没想到昔日在三王宴上不可一世的公子民稷,如今已在自己面前乖乖低头,蔺华墨黑温润的眼底斜掠过一丝暗光,嘴唇微挑,“但说无妨。”
    “君侯,我手中尚有一万兵力,另有门人食客三百,皆为可用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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