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后,上海全市放晴。这场雨来的让人猝不及防,走的也是仓促突然。
    阮萝午睡起来有些口渴,在楼上没叫到人,便自己下了楼去倒水。
    她在餐桌上倒了杯水解了渴,听到厨房里有声音就走了过去。到门口闻到好大一阵红薯香气,梅姨和几个小丫头凑在一起。
    “你们在吃什么?”
    听到阮萝声音霎时间厨房安静下来,梅姨转过身来。“小姐,你什么时候起的?”
    “刚刚,我口渴,楼上叫不到人。”
    众人都怕阮萝骤的发脾气,殊不知她睡的好心情自然也好。
    “小文带来的,我们就弄了水煮红薯。没想到你起的早了……”
    她径自走了进去,看着刚掀开盖子的锅里,香气扑鼻,看样子煮了很多。
    阮萝知道她们都怕她,也就梅姨还好些,可她刚睡醒闻到香气就有些心动。
    “可以给我拿两个吗?”
    “啊?可以,可以。”
    “谢谢。”她足够礼貌。
    留下厨房里的丫头们长呼一口气。
    阮萝端着盘子,上面放两只紫色长条状红薯,直接去周之南书房。他今日要给自己过周末,没去商会,但还是在书房坐了半日。
    “红薯?”
    他认得。
    “周老板还识得红薯呢?”
    阮萝坐在他腿上,周之南揽着她,“你休同我阴阳怪气的,便是没吃过,在书上也见过。”
    红薯洗的干干净净,且一层皮被煮的薄嫩,周之南忍着烫掰了一块下来,喂到阮萝嘴边。
    却被她偏头躲开,“你自己吃。”
    他也不气,自己扔进嘴里,提供品尝后的感受,“还不错,味道刚好。”
    却见阮萝在那仔细地撕那层皮,周之南为她破天荒的“淑女做派”发笑。
    “我的萝儿如今长大了,做派都变了。我是见着红薯洗的干净且煮的烂,便没剥皮。”
    不是的。阮萝摇头,终于撕干净一块红薯皮,小口小口的吃起来。
    “周之南,你若是吃过沾着泥的烤红薯,如今也定会去皮的。”
    记不清是哪一年,也是如今这般的冬天。冬日里自是比别的季节难熬,何况北平的冬是大片大片的猛风打人身上,寒是直白冽人的。化雪的时候比下雪难熬,一冬天下来不知长多少冻疮。她十几岁的年纪,正要长身体,但家里要生弟弟,吃食都给孕妇。阮萝嘛,饿不死就行,少吃几顿没关系的。她带贫民窟的玩伴去偷独户院落仓库一角的红薯,被身后追过来的棍子不知道打了多少下,身上青紫了多少也无暇顾及。
    她饿。
    几个小孩捡了枯树枝生了火,红薯在雪堆里滚了滚算是洗过,扔到火堆里烤。红薯皮薄,火堆又控制不了火候,只能烤一会就扒拉出来。管它里面瓤子是不是还硬生生的,塞进嘴里就吃。
    那时候阮萝心里就想,泥土真难吃,她满嘴都是泥土味,涩而苦。但又能尝到表皮和中心之间那一段熟了的红薯香,她又想,红薯真好吃啊!
    直到在上海过了第一个冬天,她才知道,有钱人的冬天是会觉得热的。还有就是,上海的冬天不会下雪。
    周之南紧了紧怀中走神的人儿,他没什么心思吃红薯,尝过一口就够了。蹭在她后肩,“萝儿在想甚?”
    “想到以前的苦日子了。这时候北平定是漫天巴掌大的雪花,一个冬天不知道砸死几个人。我弟弟如今应该也会走路了,不知道他会不会死。”
    她语调平平,听的周之南只觉得空灵灵的。但他疼阮萝,就只一个阮萝而已。阮方友等人若是现在他面前,他会厌烦到想杀人。
    “雪花还有巴掌大的?”周之南打趣,试图改变氛围。他在英国时而也会遇到下雪,但都是小雪花簌簌地落。
    “可能是我那时太小了,只觉得雪花那般的大,砸的我也疼。”
    他搂紧了些怀里的人,红薯已经变成温凉,他惯是不畏寒的,书房里没有取暖的壁炉。盘子被推到一边,周之南想抱她回卧室,或是在客厅,有壁炉便好。他甚至想,要不在书房也安一个,她最爱抱着世俗话本子躺在他书房沙发上痴痴地看。
    电话声打断两人各自的沉思,周之南接起来。因阮萝仍在他怀里,两人搂的亲近,她清晰的听到那头陆汉声镇定平静的声音。
    “以瑟割腕自尽了。”
    “哥,我畅快。”
    周之南只平淡地嗔他一句“混账”便收线。
    阮萝忍不住抖了一下,周之南料想她听到,也看出她最近有些变化。
    “你怕我?”
    阮萝眼神闪烁,目光游移,“没……”
    他掰着她小脸同他对视,“说实话。”
    阮萝紧咬下唇不吭声,答案显而易见。
    房间安静的仿佛掉根针都听得见,但没有针,是周之南轻声叹气。
    “这世上,最不该怕我的人便是你。”
    他语气充满失望、可惜,声音苦涩、低微,仿佛做错事说错话的是阮萝,他才是被伤害的那个。
    她心事难说,憋了半天才说出口了一句:“我只是想知道,上次对你扔东西的学生如今怎么样了。”
    周之南抬手抚摸她后脑勺,仿佛为她抚平内心惶恐,声音淡淡的开口。
    “我能动一个学生如何,他违反治安被巡捕房拘留是应当。我想着那种地方吃的定不好,还特意叮嘱为他另外配餐。以德报怨不过如此吧,萝儿。”
    阮萝动容,为她把周之南想的那般而觉得羞愧。周之南不说别的,待她是一等一的好。她也知道自己没甚的让他贪图的,且他没有怪癖,日子过得再舒坦不过。
    “那,那你为什么要逼陆太太,陆汉声也是……”
    她话音刚落,被周之南抱起,回到卧室,两人挤在一张小沙发上。
    他缓缓开口,“郑家四子,幺儿早逝。琴瑟和鸣,就只剩以琴、以瑟、以和两女一子。郑以琴远嫁重庆不提,郑以和亲日。他让郑以瑟偷汉声的商会文件,账务往来她知道的定也传了过去。再加上,汉声……我不能说,是他的私事。郑以瑟做了坏事,这是她的罚,懂了吗?”
    阮萝似懂,又非懂。
    “郑家是日本人那边的?”
    周之南点头。
    “那你是哪一边的?”
    他搂紧阮萝,在她耳边低语,“我是你这边的。”
    被她娇羞推开,“没个正经,你最是老不要脸。”
    “我现在已经对你骂我这句话麻木了。”
    “周之南,接受现实。”
    头上传来男人冷哼,“你想要年轻些的,也没有了。”
    阮萝从未觉得自己是如此耳根子软的人,被周之南三两句话就抚平心中恐惧。她整个人靠在周之南怀里,被他摸摸耳朵,再摸摸下巴。有些痒,她笑嘻嘻地躲。
    她不知道自己爱不爱周之南,但她习惯周之南存在。这个男人是她的天,而她在这混乱上海滩过自己的岁月静好。即便她从未觉得自己真正属于这里。
    “娇娇,不要怕我。我从未做过伤害你的事情,而是一直都在想怎样不让你受到伤害。你最是知道我软肋在哪,我拿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周之南前30年顺风顺水,从未遇坎坷,从没有软肋。如今同阮萝两年过去,他忽然觉得如今这般滋味,也不错。
    正如生来就满身铠甲的勇士,有一天发现竟还有一块软肉,那种视若珍宝和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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