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天然好……不管多好,却终究也不是她的好。
她喜欢的东西可多了去了。美人美酒,名马宝剑,还藏了把从中原流落到了塞外的天下第一琴九霄环佩,世间诸般事物样样都是好的,即便她再念着杜云歌,无非也就是一种习惯性争抢之下的求不得就是了。
若杜云歌真的应了她,她欢喜吗?
那自然是欢喜的,只是这欢喜最多能维持多长时间,便很难说了。
一念至此,秦珊珊便又突然觉得即便杜云歌在她和薛书雁的中间选择了薛书雁,倒也没什么可难过的;毕竟按照薛书雁那个认准了什么事便死活不会更改心思的性子,怕是真的可以跟杜云歌一生一世一双人,这才是最好的。
可是当薛书雁和杜云歌的喜帖,不远万里地传到了乌扎卡族的圣女桌上之后,秦珊珊刹那间只觉周围所有的声音都远去了,只余一片虚无,一片死寂。
而在这万籁俱寂里,她只能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眼眶好像有点湿,便咳了一声,对那个来来回回传了这么多年消息的信使道:
“日后……”
她一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已经嘶哑得好像下一秒就能哭出来一样,就又努力咳了一下,才让她堪堪维持住了乌扎卡族圣女最后的体面,继续波澜不惊地吩咐道:
“……不必再传消息来了。”
这人为难地看着秦珊珊,几经斟酌之后,最终还是把他酝酿了一路的话说了出来:“圣女,这妙音门门主的大婚,您不该去。”
“她是汉人,和咱们胡人的交际本来就不该太多。再加上她带走了那个叛族的混血,眼下人人都对妙音门的心里憋着一口气呢,在这个节骨眼上去参加大婚,委实不太适合。”
秦珊珊身为一族圣女,她能不懂这个道理么?
只是这么番撇清干系撇清得过分厉害的话,一从外人的口里说出来,她就觉得心里不好受得很。电光火石之间,她终于暗暗地在心里做了个决定,虽然表面上完全不显就是了:
“你说得对,且下去吧,我要想想以后怎么办。”
这人恭敬地行礼告退,可秦珊珊的心思,哪儿还在面前的那堆需要她处理的事务上呢?
不过说她净在那儿走神,那可属实冤枉秦珊珊了,因为她的确是在想以后要怎么办。
依水草而居、常年靠天吃饭终究不是什么长久之计,还是应该想个办法去和汉人合作;而且今年冬天又要来了,如果老天不给面子,又来一场白毛灾的话,乌扎卡族撑过去是能撑过去的,可万一有人不服管束,又偷偷去边界抢劫汉人,就又是个□□烦……
种种纷杂思绪之下,猛然间有一个念头窜进了她的脑海。
不,也不能说是窜进来的。就好像她其实已经偷偷在心底把这个念头酝酿了千万次,眼下只不过是等到了一个最适合窜出来的时机而已:
她想要去看看杜云歌和薛书雁的大婚。
也不一定非要见到杜云歌本人。只要看到她们婚事的布置,只要亲眼确认一下这份喜帖的真实性,只要得知最后能够娶到妙音门门主的,的确是那个被她小看了的混血,那堂堂乌扎卡族的圣女,也就心甘情愿地认输。
说干就干一直是胡人的秉性,半点儿都不拖泥带水的。于是秦珊珊捡了几个心腹交代完要紧事之后,当即便飞身上马,星夜疾驰,也不知道活活跑死了多少马,终于在大婚当日,赶到了忘忧山的山脚下。
远远看去,便是十八里的流水席,堂皇富丽之处自不必说。大红色的灯笼高高点缀在树梢,沿途的树上都系上了明艳的红色锦缎,好给来宾引路。
哪怕通往妙音门的详细道路早就被多年未曾来过这里的秦珊珊给忘了个一干二净,沿着这些装点的指引,她无须问路也一路到了山脚下,也终于想明白了,为什么不少人在看到她的装扮的时候,都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你敢在人家大婚的时候前来,却又穿一身红,你究竟是来抢亲砸场的还是专门来给人添堵的?
秦珊珊突然笑了起来。
她完全无视了面对迎上来的妙音门弟子,遥遥地看向远处,忘忧山的主峰,恍惚间似乎都听到了喊礼的声音了,便当场拍开一坛酒,痛饮起来:
“一拜天地——”
第一拜的声音在她耳边恍惚响起的时候,她心想幸好这个墙角没被我撬了去,要不按照我喜新厌旧、玩心太重的性子,怕是也不能好好对这位中原第一美人的。
“二拜高堂——”
她可不想改。她为什么要改呢?
大家生来就是自由身、自由人,塞外草原的儿女更是不计较那些虚名。看对了眼,便一拍而合;感情淡薄了,便好聚好散,要什么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新人对拜!”
……要什么三拜高堂结发,从此生死不离呢?那未免也太麻烦了罢。
不过摸着良心说的话,秦珊珊还真有点羡慕,但是细细想来,要是为了这么点东西就改变她自己的性格,便也不羡慕了。
还是喝酒罢。
秦珊珊一仰头,就把手里提着的那个酒坛子给饮了个底朝天。她喝酒的时候喝得有点急,那些价值千金的陈年佳酿便淋淋漓漓地洒在了她的衣襟上,可是她浑然不觉,只是开开心心想着:
她喜欢的东西可多了去了。美人美酒,名马宝剑,还藏了把从中原流落到了塞外的天下第一琴九霄环佩,世间诸般事物样样都是好的,即便她再念着杜云歌,无非也就是一种习惯性争抢之下的求不得就是了。
若杜云歌真的应了她,她欢喜吗?
那自然是欢喜的,只是这欢喜最多能维持多长时间,便很难说了。
一念至此,秦珊珊便又突然觉得即便杜云歌在她和薛书雁的中间选择了薛书雁,倒也没什么可难过的;毕竟按照薛书雁那个认准了什么事便死活不会更改心思的性子,怕是真的可以跟杜云歌一生一世一双人,这才是最好的。
可是当薛书雁和杜云歌的喜帖,不远万里地传到了乌扎卡族的圣女桌上之后,秦珊珊刹那间只觉周围所有的声音都远去了,只余一片虚无,一片死寂。
而在这万籁俱寂里,她只能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眼眶好像有点湿,便咳了一声,对那个来来回回传了这么多年消息的信使道:
“日后……”
她一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已经嘶哑得好像下一秒就能哭出来一样,就又努力咳了一下,才让她堪堪维持住了乌扎卡族圣女最后的体面,继续波澜不惊地吩咐道:
“……不必再传消息来了。”
这人为难地看着秦珊珊,几经斟酌之后,最终还是把他酝酿了一路的话说了出来:“圣女,这妙音门门主的大婚,您不该去。”
“她是汉人,和咱们胡人的交际本来就不该太多。再加上她带走了那个叛族的混血,眼下人人都对妙音门的心里憋着一口气呢,在这个节骨眼上去参加大婚,委实不太适合。”
秦珊珊身为一族圣女,她能不懂这个道理么?
只是这么番撇清干系撇清得过分厉害的话,一从外人的口里说出来,她就觉得心里不好受得很。电光火石之间,她终于暗暗地在心里做了个决定,虽然表面上完全不显就是了:
“你说得对,且下去吧,我要想想以后怎么办。”
这人恭敬地行礼告退,可秦珊珊的心思,哪儿还在面前的那堆需要她处理的事务上呢?
不过说她净在那儿走神,那可属实冤枉秦珊珊了,因为她的确是在想以后要怎么办。
依水草而居、常年靠天吃饭终究不是什么长久之计,还是应该想个办法去和汉人合作;而且今年冬天又要来了,如果老天不给面子,又来一场白毛灾的话,乌扎卡族撑过去是能撑过去的,可万一有人不服管束,又偷偷去边界抢劫汉人,就又是个□□烦……
种种纷杂思绪之下,猛然间有一个念头窜进了她的脑海。
不,也不能说是窜进来的。就好像她其实已经偷偷在心底把这个念头酝酿了千万次,眼下只不过是等到了一个最适合窜出来的时机而已:
她想要去看看杜云歌和薛书雁的大婚。
也不一定非要见到杜云歌本人。只要看到她们婚事的布置,只要亲眼确认一下这份喜帖的真实性,只要得知最后能够娶到妙音门门主的,的确是那个被她小看了的混血,那堂堂乌扎卡族的圣女,也就心甘情愿地认输。
说干就干一直是胡人的秉性,半点儿都不拖泥带水的。于是秦珊珊捡了几个心腹交代完要紧事之后,当即便飞身上马,星夜疾驰,也不知道活活跑死了多少马,终于在大婚当日,赶到了忘忧山的山脚下。
远远看去,便是十八里的流水席,堂皇富丽之处自不必说。大红色的灯笼高高点缀在树梢,沿途的树上都系上了明艳的红色锦缎,好给来宾引路。
哪怕通往妙音门的详细道路早就被多年未曾来过这里的秦珊珊给忘了个一干二净,沿着这些装点的指引,她无须问路也一路到了山脚下,也终于想明白了,为什么不少人在看到她的装扮的时候,都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你敢在人家大婚的时候前来,却又穿一身红,你究竟是来抢亲砸场的还是专门来给人添堵的?
秦珊珊突然笑了起来。
她完全无视了面对迎上来的妙音门弟子,遥遥地看向远处,忘忧山的主峰,恍惚间似乎都听到了喊礼的声音了,便当场拍开一坛酒,痛饮起来:
“一拜天地——”
第一拜的声音在她耳边恍惚响起的时候,她心想幸好这个墙角没被我撬了去,要不按照我喜新厌旧、玩心太重的性子,怕是也不能好好对这位中原第一美人的。
“二拜高堂——”
她可不想改。她为什么要改呢?
大家生来就是自由身、自由人,塞外草原的儿女更是不计较那些虚名。看对了眼,便一拍而合;感情淡薄了,便好聚好散,要什么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新人对拜!”
……要什么三拜高堂结发,从此生死不离呢?那未免也太麻烦了罢。
不过摸着良心说的话,秦珊珊还真有点羡慕,但是细细想来,要是为了这么点东西就改变她自己的性格,便也不羡慕了。
还是喝酒罢。
秦珊珊一仰头,就把手里提着的那个酒坛子给饮了个底朝天。她喝酒的时候喝得有点急,那些价值千金的陈年佳酿便淋淋漓漓地洒在了她的衣襟上,可是她浑然不觉,只是开开心心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