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现在在灭口与试探是否能拿到一个金手指之间进行抉择。更让她为难的是,这里已经不是他们来到基地的路上了,那个时候的崔弦带着一群老弱病残,和一群不知道什么心思的邻居组成了一个队伍,那个队伍人多口杂,能给她下手的机会,而现在则是在一个大基地里,崔弦作为一个新生战队的首领,上辈子那般的强硬风格已经出现端倪。
她要是不想离开崔弦,就得顾忌着他,这也让莫芷潇感到颇为焦虑。对这个失而复得的弟弟,崔弦简直像是对待眼珠子一样,要谁再敢动他的眼珠子一下,莫芷潇觉得崔弦当即就会让那人死无葬身之地。
不过好在那个自称是牧云闲的人蠢,给了她一个机会。还没在基地里安生几天,就想着要往外跑了。
当牧云闲在饭桌上告诉崔弦,他要和战队里的一个小分队出去杀丧尸时,莫芷潇看见,崔弦的脸色当即就变了。
“你去干什么?”崔弦说:“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现在的情况。”
牧云闲道:“我知道……难不成你觉得,我受过伤,以后就是废物了吗?”
看见牧云闲脸色不太对,崔弦赶紧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哎呀,老大,你也是在咱们战队里待的时间太长了,真当异能者都是大白菜呢?”坐在他们身边的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笑道:“那么多没有异能的人不都在外头跑着呢?牧医生再弱,还能弱过他们去?再说还有我们在旁边看着呢。”
“就是,再说了,也不是去什么了不起的地方。”另一个人应声道:“就是去太平镇,那边已经有很多人去过了吧。挺安全的。”
这两个人都是崔弦的熟人,和他们一起坐车从自己城市来基地的。崔弦听了他们的话,想想也觉得很有些道理。牧云闲虽然因为受过重伤,实力增强要比别人慢许多,但在还是末世初期的现在,还是能占到一点便宜的。他总不能将牧云闲总是护在他的羽翼下,因此便也答应了。
在饭桌上看过崔弦的表现,莫芷潇还专门劝了他一回。作为崔弦的未婚妻,莫芷潇在他心里还是很有些地位的。
“不是我说你。”莫芷潇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对他道:“我知道你担心他,但你在想找异能者对他脑子动手的时候,你怎么就不担心他的安危呢?异能这种东西才出现多久,用它治病那是没办法的事,失忆又不影响生活,你至于为了一段记忆,还专门让人往他脑袋上招呼?”
崔弦听了她的话,脸上有着一些懊恼,他低声道:“是我当时没保护好他。”
莫芷潇心里一突,道:“现在说什么也晚了,你就当老天给你换了个弟弟吧。就是……”她犹豫了一下,对崔弦道:“你觉不觉得,他回来以后,变得有点奇怪?”
“什么奇怪?”崔弦像是被什么东西扎到了一样,冷声说:“丧尸,末世都来了,出现什么东西奇怪?说不定他就是像是里写的那样,有什么奇遇呢。”
莫芷潇见他反应这么大,赶忙止住了这个话题。心里想的却是,看他这个表现,要是牧云闲再出事,那非得是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意外才行了。
不管这些人愿意还是不愿意,牧云闲按时和一群人踏上了前往太平镇的路。
在末世到来之前,太平镇是个以旅游业为主的小镇,加上在末世到来时是黄金周,这里的人就尤其的多。对幸存者们来说,在丧尸多的地方猎尸是危险与机遇并存,丧尸密度大,可以得到更多的晶石,但也会更快催生出高级丧尸。太平镇不是一般人能来的地方,也就是崔弦的战队能有这样的实力。
这次和牧云闲出来的还有三个人,他是医生,剩下三个人,一个土系异能者一个风系异能者,还有一个力量系的。那个土系异能者叫田壮,牧云闲认识,或者说是雇主应该认识,是和他们对门的邻居,和他们组队来了基地以后就投入了崔弦麾下,在战队里也是很有些地位。
他们本来也不打算在这里待太久,待个两天一夜就够了,再少还不够汽油钱。第一个白天计划进行的很顺利,牧云闲的壳子自己就是个一级的异能者,在不干医生的时候也能帮上点忙,四个人配合了一阵,逐渐变得默契起来。
晚会吃饭的时候,田壮状似无意的问牧云闲:“你那只鸟呢?”
风系异能者——叫陈恩的,听他这话也不禁问了句:“本来知道你要来,我还很期待能看看重明……”他看了眼牧云闲身后,再一次确认那里什么都没有,只得遗憾道:“我这回应该是见不着了。”
牧云闲笑道:“他害羞,不愿意和一群人出来。”
“也是,猛禽嘛,没点脾气哪里能叫猛禽。”陈恩一脸深以为然:“末世没来的时候,我还加入过保护野生动物的组织,近距离看过几次野生的鹰,那是真漂亮……”他回味了一阵自己的往事,问牧云闲:“我还没问呢,你知不知道他是什么品种啊?”
“你也说了是野生动物,我养他我就该知道吗?”牧云闲轻笑:“你是做这个的都不知道我怎么知道。”他动了下脑袋,状似无意的看了眼田壮,道:“你们都说我是队长的弟弟,但我确实什么都不记得了。我就记得我醒来的时候是在山崖下面,他在我身边,不让丧尸靠近我,还叼来东西给我吃,这么有灵性,说不定是传说中的神鸟呢?”
她要是不想离开崔弦,就得顾忌着他,这也让莫芷潇感到颇为焦虑。对这个失而复得的弟弟,崔弦简直像是对待眼珠子一样,要谁再敢动他的眼珠子一下,莫芷潇觉得崔弦当即就会让那人死无葬身之地。
不过好在那个自称是牧云闲的人蠢,给了她一个机会。还没在基地里安生几天,就想着要往外跑了。
当牧云闲在饭桌上告诉崔弦,他要和战队里的一个小分队出去杀丧尸时,莫芷潇看见,崔弦的脸色当即就变了。
“你去干什么?”崔弦说:“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现在的情况。”
牧云闲道:“我知道……难不成你觉得,我受过伤,以后就是废物了吗?”
看见牧云闲脸色不太对,崔弦赶紧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哎呀,老大,你也是在咱们战队里待的时间太长了,真当异能者都是大白菜呢?”坐在他们身边的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笑道:“那么多没有异能的人不都在外头跑着呢?牧医生再弱,还能弱过他们去?再说还有我们在旁边看着呢。”
“就是,再说了,也不是去什么了不起的地方。”另一个人应声道:“就是去太平镇,那边已经有很多人去过了吧。挺安全的。”
这两个人都是崔弦的熟人,和他们一起坐车从自己城市来基地的。崔弦听了他们的话,想想也觉得很有些道理。牧云闲虽然因为受过重伤,实力增强要比别人慢许多,但在还是末世初期的现在,还是能占到一点便宜的。他总不能将牧云闲总是护在他的羽翼下,因此便也答应了。
在饭桌上看过崔弦的表现,莫芷潇还专门劝了他一回。作为崔弦的未婚妻,莫芷潇在他心里还是很有些地位的。
“不是我说你。”莫芷潇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对他道:“我知道你担心他,但你在想找异能者对他脑子动手的时候,你怎么就不担心他的安危呢?异能这种东西才出现多久,用它治病那是没办法的事,失忆又不影响生活,你至于为了一段记忆,还专门让人往他脑袋上招呼?”
崔弦听了她的话,脸上有着一些懊恼,他低声道:“是我当时没保护好他。”
莫芷潇心里一突,道:“现在说什么也晚了,你就当老天给你换了个弟弟吧。就是……”她犹豫了一下,对崔弦道:“你觉不觉得,他回来以后,变得有点奇怪?”
“什么奇怪?”崔弦像是被什么东西扎到了一样,冷声说:“丧尸,末世都来了,出现什么东西奇怪?说不定他就是像是里写的那样,有什么奇遇呢。”
莫芷潇见他反应这么大,赶忙止住了这个话题。心里想的却是,看他这个表现,要是牧云闲再出事,那非得是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意外才行了。
不管这些人愿意还是不愿意,牧云闲按时和一群人踏上了前往太平镇的路。
在末世到来之前,太平镇是个以旅游业为主的小镇,加上在末世到来时是黄金周,这里的人就尤其的多。对幸存者们来说,在丧尸多的地方猎尸是危险与机遇并存,丧尸密度大,可以得到更多的晶石,但也会更快催生出高级丧尸。太平镇不是一般人能来的地方,也就是崔弦的战队能有这样的实力。
这次和牧云闲出来的还有三个人,他是医生,剩下三个人,一个土系异能者一个风系异能者,还有一个力量系的。那个土系异能者叫田壮,牧云闲认识,或者说是雇主应该认识,是和他们对门的邻居,和他们组队来了基地以后就投入了崔弦麾下,在战队里也是很有些地位。
他们本来也不打算在这里待太久,待个两天一夜就够了,再少还不够汽油钱。第一个白天计划进行的很顺利,牧云闲的壳子自己就是个一级的异能者,在不干医生的时候也能帮上点忙,四个人配合了一阵,逐渐变得默契起来。
晚会吃饭的时候,田壮状似无意的问牧云闲:“你那只鸟呢?”
风系异能者——叫陈恩的,听他这话也不禁问了句:“本来知道你要来,我还很期待能看看重明……”他看了眼牧云闲身后,再一次确认那里什么都没有,只得遗憾道:“我这回应该是见不着了。”
牧云闲笑道:“他害羞,不愿意和一群人出来。”
“也是,猛禽嘛,没点脾气哪里能叫猛禽。”陈恩一脸深以为然:“末世没来的时候,我还加入过保护野生动物的组织,近距离看过几次野生的鹰,那是真漂亮……”他回味了一阵自己的往事,问牧云闲:“我还没问呢,你知不知道他是什么品种啊?”
“你也说了是野生动物,我养他我就该知道吗?”牧云闲轻笑:“你是做这个的都不知道我怎么知道。”他动了下脑袋,状似无意的看了眼田壮,道:“你们都说我是队长的弟弟,但我确实什么都不记得了。我就记得我醒来的时候是在山崖下面,他在我身边,不让丧尸靠近我,还叼来东西给我吃,这么有灵性,说不定是传说中的神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