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的女人是赵诗芸,男子洛星辰并未见过,想来应该就是赵诗芸提到过的季文书。
洛星辰刚想用这台电脑和外界联系,电脑屏幕却突然闪烁了起来,“唰”地一下彻底黑屏了。
“怎么回事?坏了?”
徐昌翎扯着脖子上的大金链子,焦躁地把脸往前凑近了几分,在主机上用力拍了两下。
灯光骤暗,屏幕猛然亮起。
壁纸上彩色的背景变成了阴暗森然的黑与白。
赵诗芸和那名男子的头颅消失了,脖颈处的切口一片血肉模糊。
从电脑屏幕的顶端,往下流出了一道道殷红的鲜血。
“妈呀!”
徐昌翎正探着头处在屏幕前,吓得后退两步,栽倒在地,靠坐在床边,双手的手肘撑在床沿上,才勉强稳住了身体。
其他人也都僵在原地,动弹不得。
鲜血在屏幕上流动,汇聚成了一行血字。
【我的头,把我的头还给我!】
这句话洛星辰已经是第三次看见了。
三次字迹相同,充满了强烈的怨愤与不甘。
血字维持了几秒,又继续流动起来,汇聚成两行新的字,凝固在屏幕之上。
【把头还给我,你就可以离开这里。】
难道说取回丢失的头颅就是幽冥的执念?
壁纸上的照片只有两个无头人。
赵诗芸已经被除掉了,所以留下血字的只可能是季文书。
赵诗芸说过,季文书就在这间屋子里。
洛星辰盯着屏幕沉吟片刻,站起身,走到床边,蹲在徐昌翎身侧,看着对方淡淡说道:“麻烦让一让。”
“怎么了?”
徐昌翎愣了一下,站起身走到一边,面色有些不解。
洛星辰没有回答,而是取出锋利的刀片,沿着床垫的外沿在中间位置划了一圈,将上面的部分用力拉开。
“嘶——”
看到眼前惊悚的景象,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床垫的海绵填充物里,夹着一具经过防腐处理的男尸,尸体的头部自脖颈处被人切断,头颅不知所踪。
在尸体的旁边,还有一本红色封皮的日记。
第一次坐上这个床垫,洛星辰就感觉到了异样,里面果然有东西。
“豌豆公主,亏你能发现。”
钱小余声音苍白,面无血色。
这张床他之前也坐过,坐的时间还不短,想想就让人毛骨悚然。
刚刚还贴在床边的徐昌翎,不禁用手搓了搓胳膊上浮起的鸡皮疙瘩。
洛星辰拿起尸体旁的日记,打开翻阅了起来。
这本日记的主人是赵诗芸,从见到季文书之后才开始记录。
【被父母抛弃后,我一直都是寂寞一人,生活在黑暗的世界里,直到文书哥哥搬进了这座庄园。
他住在我的隔壁,每天清晨的时候,都会对我温柔地微笑,像暖暖的阳光,照亮了我黑暗的世界,让我的心田再一次敞开。
从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他是我命定之人。
我想,他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吧。
这座宅邸只有我和他两个人,是属于我们的二人世界。
早晚有一天,他会深深爱上我,我将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前几篇日记全是对爱情的美好憧憬,然而,好景不长,一个月之后,赵诗芸的心态就因为季文书的花心发生了剧烈的变化。
【这里不再是属于我们的二人世界了,文书哥哥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带不同的人回到庄园,有男人,也有女人。
总是会和他们独处很长时间,对他们做一些亲密的事情,脸上带着我从未见过的绚烂笑容,那是发自内心的喜悦。
他从来没有这样对我笑过,也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甚至没有看过我用心写给他的情书,连上面的蜂蜡都没有拆开过。
我知道,他心里真正爱的只有我一个人,可我真的好妒忌。】
这样的日记写了整整两年,笔迹显然比最开始的几篇要凌乱许多,充满了焦躁与不安的情绪,并且一篇比一篇严重,语气越来越绝望,似乎随时都处于崩溃的边缘。
最后一篇日记,便是在一年之前。
【今天,他又带了一个穿着紫色长裙的漂亮女人回到庄园,将她推倒在床上,用手抚摸她的脖颈,夸赞她美极了。
那个女人害羞得涨红了脸,推开他想要从屋中离开,文书哥哥却从身后紧紧搂住了她,说要让她永远地留下来。
我就在隔壁的房间,亲眼目睹了这一切,虽然想要冲进去质问他,却还是忍了下来。
很快,那个女人安静了下来,小鸟依人地依偎在他的怀中。
他带着那个女人去了别的地方,脱离我的视线,消失了整整三个小时,我简直要气疯了。
对于他的心意,我突然有些不太确定了。
我趁着他离开的时候进去了他的房间,偷看了他的日记,里面记载了他带进庄园的每一个人,却唯独没有我。
原来,一切只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那我也只能用自己的方式让他永远留在我的身边了。
当夜色来临的时候,我悄悄走到他的床前,将一把锋利的匕首插进了他的心脏,他再也无法醒过来了。
我把他的身体藏在床垫里,让他每晚都能陪我安然入睡。
洛星辰刚想用这台电脑和外界联系,电脑屏幕却突然闪烁了起来,“唰”地一下彻底黑屏了。
“怎么回事?坏了?”
徐昌翎扯着脖子上的大金链子,焦躁地把脸往前凑近了几分,在主机上用力拍了两下。
灯光骤暗,屏幕猛然亮起。
壁纸上彩色的背景变成了阴暗森然的黑与白。
赵诗芸和那名男子的头颅消失了,脖颈处的切口一片血肉模糊。
从电脑屏幕的顶端,往下流出了一道道殷红的鲜血。
“妈呀!”
徐昌翎正探着头处在屏幕前,吓得后退两步,栽倒在地,靠坐在床边,双手的手肘撑在床沿上,才勉强稳住了身体。
其他人也都僵在原地,动弹不得。
鲜血在屏幕上流动,汇聚成了一行血字。
【我的头,把我的头还给我!】
这句话洛星辰已经是第三次看见了。
三次字迹相同,充满了强烈的怨愤与不甘。
血字维持了几秒,又继续流动起来,汇聚成两行新的字,凝固在屏幕之上。
【把头还给我,你就可以离开这里。】
难道说取回丢失的头颅就是幽冥的执念?
壁纸上的照片只有两个无头人。
赵诗芸已经被除掉了,所以留下血字的只可能是季文书。
赵诗芸说过,季文书就在这间屋子里。
洛星辰盯着屏幕沉吟片刻,站起身,走到床边,蹲在徐昌翎身侧,看着对方淡淡说道:“麻烦让一让。”
“怎么了?”
徐昌翎愣了一下,站起身走到一边,面色有些不解。
洛星辰没有回答,而是取出锋利的刀片,沿着床垫的外沿在中间位置划了一圈,将上面的部分用力拉开。
“嘶——”
看到眼前惊悚的景象,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床垫的海绵填充物里,夹着一具经过防腐处理的男尸,尸体的头部自脖颈处被人切断,头颅不知所踪。
在尸体的旁边,还有一本红色封皮的日记。
第一次坐上这个床垫,洛星辰就感觉到了异样,里面果然有东西。
“豌豆公主,亏你能发现。”
钱小余声音苍白,面无血色。
这张床他之前也坐过,坐的时间还不短,想想就让人毛骨悚然。
刚刚还贴在床边的徐昌翎,不禁用手搓了搓胳膊上浮起的鸡皮疙瘩。
洛星辰拿起尸体旁的日记,打开翻阅了起来。
这本日记的主人是赵诗芸,从见到季文书之后才开始记录。
【被父母抛弃后,我一直都是寂寞一人,生活在黑暗的世界里,直到文书哥哥搬进了这座庄园。
他住在我的隔壁,每天清晨的时候,都会对我温柔地微笑,像暖暖的阳光,照亮了我黑暗的世界,让我的心田再一次敞开。
从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他是我命定之人。
我想,他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吧。
这座宅邸只有我和他两个人,是属于我们的二人世界。
早晚有一天,他会深深爱上我,我将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前几篇日记全是对爱情的美好憧憬,然而,好景不长,一个月之后,赵诗芸的心态就因为季文书的花心发生了剧烈的变化。
【这里不再是属于我们的二人世界了,文书哥哥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带不同的人回到庄园,有男人,也有女人。
总是会和他们独处很长时间,对他们做一些亲密的事情,脸上带着我从未见过的绚烂笑容,那是发自内心的喜悦。
他从来没有这样对我笑过,也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甚至没有看过我用心写给他的情书,连上面的蜂蜡都没有拆开过。
我知道,他心里真正爱的只有我一个人,可我真的好妒忌。】
这样的日记写了整整两年,笔迹显然比最开始的几篇要凌乱许多,充满了焦躁与不安的情绪,并且一篇比一篇严重,语气越来越绝望,似乎随时都处于崩溃的边缘。
最后一篇日记,便是在一年之前。
【今天,他又带了一个穿着紫色长裙的漂亮女人回到庄园,将她推倒在床上,用手抚摸她的脖颈,夸赞她美极了。
那个女人害羞得涨红了脸,推开他想要从屋中离开,文书哥哥却从身后紧紧搂住了她,说要让她永远地留下来。
我就在隔壁的房间,亲眼目睹了这一切,虽然想要冲进去质问他,却还是忍了下来。
很快,那个女人安静了下来,小鸟依人地依偎在他的怀中。
他带着那个女人去了别的地方,脱离我的视线,消失了整整三个小时,我简直要气疯了。
对于他的心意,我突然有些不太确定了。
我趁着他离开的时候进去了他的房间,偷看了他的日记,里面记载了他带进庄园的每一个人,却唯独没有我。
原来,一切只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那我也只能用自己的方式让他永远留在我的身边了。
当夜色来临的时候,我悄悄走到他的床前,将一把锋利的匕首插进了他的心脏,他再也无法醒过来了。
我把他的身体藏在床垫里,让他每晚都能陪我安然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