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你知道我有个相机吧?因为一些事情,”樊殊看天看地就是不看我,“嗯……弄不见了。所以我想早点凑够钱再买一个,然后就……”
“你说的是这个吗?”我从书包里翻出一个东西。
樊殊惊喜地接过相机:“我的相机!怎么在……”
我把孟子义买下了他的相机的事告诉了他,樊殊听后,非常扼腕:“原来是他。早知道是他买的,那我就不急了。”
“樊老师,”我凉凉地说,“你前后说法完全不一致,不想解释一下吗?”
“哎呀这粥真好喝啊……”
简直拿他没办法!
我越看这个咕噜咕噜喝粥的樊殊,越发怀疑面前这个人是假的,是另一个平行宇宙的樊殊魂穿过来代替的。以前的樊殊,可绝不会耍无赖,更不会为了一碗鸡丝粥撒泼打滚。他以前多酷啊!现在,呵呵,医生之前明明说的是要先喝一天白粥,结果樊殊就可怜巴巴地看着我,也不说话,就这么盯着你——
然后我就稀里糊涂妥协了。
不过……其实也不错。
这才是完整的樊殊。
反正,从他一边说着不在乎,一边心里暗里滴血,暗搓搓吃糠咽菜就为了早日领回相机,迟一秒都不行,但是表面上还要在同学们面前充云淡风轻人设,还请客争当冤大头这一系列窒息操作来看——
他确实挺幼稚的
“对了,”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孟子义到底是什么来头啊?”这个问题我真的好奇到爆,毕竟就我有限生命中遇到过的人来说,能怪成他这样的,确实不多见了。
而且真要说起来,没有孟子义,也没有现在的我和樊殊。所以我还是挺感激他的。
樊殊放下还剩下小半碗粥的粥碗,用手帕擦了擦嘴,然后才慢慢说:“他父亲和我父亲有点往来,他父亲托我多照顾他一下。”
“但他说你帮过他一个忙……”
“我读大学的时候,他喜欢上了一个人,那个人在国内,他就想回国,但那个时候他所有的经济收入都被卡死了,我就借了他一笔钱,又帮他瞒过了他爸——其实主要还是借钱的事,他离开了差不多快一年,他爸才知道他不在英国了。”
樊殊说的云淡风轻,但按照孟子义那边的态度,一切估计并没有表面上这么简单。樊殊应该还是动了不少心思才做到的。
不说别的,就说“他父亲托我多照顾他一下”这句,其实摆明了就是委婉地说“他父亲托我好好监视他”。相信孟子义的父亲委托的人也不只樊殊一个。樊殊能做到带走孟子义,并且还瞒天过海整整一年,确实挺不容易。
而且我记得仇闻笛说过,樊殊大学期间就和家里人闹掰,断了经济联系了。
“孟子义计算机技术非常厉害,”樊殊说,“各种意义上的技术,包括修电脑和组装电脑。所以他这几年一个人在国内也没饿着。不过他也有问题,太懒,轻易不开张,开张就想吃三年。所以有空我会去他家一次,不然他就要被垃圾给埋了。”
想到孟子义那个垃圾填埋场一般的斗室,还有那狮子大开口卖内存条的架势,我心有戚戚。
“话说,”我看樊殊已经放下了勺子,连领口的毛巾都摘了下来,忽然反应过来,“你不吃了吗?还剩一小半呢。”
“那是留给你的。”樊殊把碗推给我,“一起吃。”
“虽然我很感动不过……”我盯着那小半碗白粥,嘴角抽搐,“你确定是想跟我分享,还是只是你自己不爱吃白粥?”
樊殊淡定地端起茶杯,轻抿一口:“当然是前者。”
“那为什么鸡丝一根都没了!”
“你都吃过了,吃太多对胃不好。”
“你明明就是挑食不爱喝粥!”
“当然不是,”樊殊非常镇定,颇有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的气魄,“而且小同学,你这就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给你说举证是要有证据的。”
“我证明!”有人风风火火地冲进来,边走边举手,“我证明,他确实挑食!”
“狗师兄,你来了?”我惊喜地说。
“肯定要来啊。”狗师兄得意洋洋地一摆手,“小册子我给你说,他之所以平时看不出挑食,是因为每次遇到同学的时候,他都点自己喜欢的菜,给你一种他总能把食物吃光的错觉——其实他一学期在食堂也就点那两个菜。不信你问食堂大爷,一问一个准。”
“苟利以,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樊殊恼羞成怒地说,“你来干什么?”
“我来看你啊。小册子不是说你进医院了吗?”
“那你现在看完了,可以走了。”
“我可不走,还有人要看你呢……咦,人呢?”狗师兄走回到病房门口,把躲在后面死活不肯出窝的某人给拎出来,“来都来了,还躲什么躲?不是你要来的吗?”
某只鹤被揪得毛发乱翘,衣服歪斜,不情不愿地走了进来。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收藏过了整十,所以晚上有第二更。大概八点左右
感谢@琼.的手榴弹 @半个世纪 @全世界我只看见 的地雷
感谢@半个世纪 @十日白雨 @胖哥肉桃 @十里桉歌 @琼. 的营养液
给大家笔芯
☆、变化
“你知道我有个相机吧?因为一些事情,”樊殊看天看地就是不看我,“嗯……弄不见了。所以我想早点凑够钱再买一个,然后就……”
“你说的是这个吗?”我从书包里翻出一个东西。
樊殊惊喜地接过相机:“我的相机!怎么在……”
我把孟子义买下了他的相机的事告诉了他,樊殊听后,非常扼腕:“原来是他。早知道是他买的,那我就不急了。”
“樊老师,”我凉凉地说,“你前后说法完全不一致,不想解释一下吗?”
“哎呀这粥真好喝啊……”
简直拿他没办法!
我越看这个咕噜咕噜喝粥的樊殊,越发怀疑面前这个人是假的,是另一个平行宇宙的樊殊魂穿过来代替的。以前的樊殊,可绝不会耍无赖,更不会为了一碗鸡丝粥撒泼打滚。他以前多酷啊!现在,呵呵,医生之前明明说的是要先喝一天白粥,结果樊殊就可怜巴巴地看着我,也不说话,就这么盯着你——
然后我就稀里糊涂妥协了。
不过……其实也不错。
这才是完整的樊殊。
反正,从他一边说着不在乎,一边心里暗里滴血,暗搓搓吃糠咽菜就为了早日领回相机,迟一秒都不行,但是表面上还要在同学们面前充云淡风轻人设,还请客争当冤大头这一系列窒息操作来看——
他确实挺幼稚的
“对了,”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孟子义到底是什么来头啊?”这个问题我真的好奇到爆,毕竟就我有限生命中遇到过的人来说,能怪成他这样的,确实不多见了。
而且真要说起来,没有孟子义,也没有现在的我和樊殊。所以我还是挺感激他的。
樊殊放下还剩下小半碗粥的粥碗,用手帕擦了擦嘴,然后才慢慢说:“他父亲和我父亲有点往来,他父亲托我多照顾他一下。”
“但他说你帮过他一个忙……”
“我读大学的时候,他喜欢上了一个人,那个人在国内,他就想回国,但那个时候他所有的经济收入都被卡死了,我就借了他一笔钱,又帮他瞒过了他爸——其实主要还是借钱的事,他离开了差不多快一年,他爸才知道他不在英国了。”
樊殊说的云淡风轻,但按照孟子义那边的态度,一切估计并没有表面上这么简单。樊殊应该还是动了不少心思才做到的。
不说别的,就说“他父亲托我多照顾他一下”这句,其实摆明了就是委婉地说“他父亲托我好好监视他”。相信孟子义的父亲委托的人也不只樊殊一个。樊殊能做到带走孟子义,并且还瞒天过海整整一年,确实挺不容易。
而且我记得仇闻笛说过,樊殊大学期间就和家里人闹掰,断了经济联系了。
“孟子义计算机技术非常厉害,”樊殊说,“各种意义上的技术,包括修电脑和组装电脑。所以他这几年一个人在国内也没饿着。不过他也有问题,太懒,轻易不开张,开张就想吃三年。所以有空我会去他家一次,不然他就要被垃圾给埋了。”
想到孟子义那个垃圾填埋场一般的斗室,还有那狮子大开口卖内存条的架势,我心有戚戚。
“话说,”我看樊殊已经放下了勺子,连领口的毛巾都摘了下来,忽然反应过来,“你不吃了吗?还剩一小半呢。”
“那是留给你的。”樊殊把碗推给我,“一起吃。”
“虽然我很感动不过……”我盯着那小半碗白粥,嘴角抽搐,“你确定是想跟我分享,还是只是你自己不爱吃白粥?”
樊殊淡定地端起茶杯,轻抿一口:“当然是前者。”
“那为什么鸡丝一根都没了!”
“你都吃过了,吃太多对胃不好。”
“你明明就是挑食不爱喝粥!”
“当然不是,”樊殊非常镇定,颇有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的气魄,“而且小同学,你这就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给你说举证是要有证据的。”
“我证明!”有人风风火火地冲进来,边走边举手,“我证明,他确实挑食!”
“狗师兄,你来了?”我惊喜地说。
“肯定要来啊。”狗师兄得意洋洋地一摆手,“小册子我给你说,他之所以平时看不出挑食,是因为每次遇到同学的时候,他都点自己喜欢的菜,给你一种他总能把食物吃光的错觉——其实他一学期在食堂也就点那两个菜。不信你问食堂大爷,一问一个准。”
“苟利以,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樊殊恼羞成怒地说,“你来干什么?”
“我来看你啊。小册子不是说你进医院了吗?”
“那你现在看完了,可以走了。”
“我可不走,还有人要看你呢……咦,人呢?”狗师兄走回到病房门口,把躲在后面死活不肯出窝的某人给拎出来,“来都来了,还躲什么躲?不是你要来的吗?”
某只鹤被揪得毛发乱翘,衣服歪斜,不情不愿地走了进来。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收藏过了整十,所以晚上有第二更。大概八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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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