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利马州,土豆之州。
说到秘鲁这个旧时代便存在的古老地名,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安第斯山的晴空碧野,羊驼野马的悠然自得,还有马丘比丘的神秘莫测。
这是其他地方的人,对这个地区的最初刻印象,而等到真正踏上过这片被森林覆盖的土地,感受过那高海拔下壮阔夺目的自然气息,那么你肯定知道最深受当地人喜爱的食物是什么。
那便是土豆。
这种被誉为“在未来世界出现粮食危机时,可以拯救全人类”的茄科多年生草本植物,人工栽培史可追溯到星历前10,000年到7000年的秘鲁利马州南部地区,安第斯山脉海拔3800米之上的喀喀湖区可能是世界上最早栽培土豆的地方。
虽然这种食材如今太过普通而廉价,又其貌不扬,很难成为许多高端饭局上的备选材料,然而在物资极其匮乏的战争年代,它确确实实是许多饥荒家庭赖以生存的食物。
阿雷基帕郡东部的茂密雨林深处,一支六人组成的侦查小分队,正沿着一条蜿蜒溪流,向预先设定的汇合点前进。
走在队伍最前方的是一位身穿羊驼披肩的土著向导,名字叫玛卡——取自当地一种根茎胖圆圆的奇特植物。
玛卡跟随队伍差不多已有半个月时间,对这里的地形和动植物十分熟悉,走了一段路,溪水渐窄,他爬到一处湿润土坡上,闭起眼睛,使劲用鼻子嗅了好半天,随即停下脚步,用极其蹩脚的通用语(联邦通用语不止一种)说道“别走了,别走,做饭了,做饭。”
紧跟在玛卡身后的是这支小分队的队长,绰号“伯爵”,头戴奔尼帽,身穿褐色和绿色混合的虎纹数码迷彩。
他看了一眼自己手腕上那块专业级防水表,有些不解地说“时间还早,为什么停下?”
向导玛卡讲话时夹杂着浓重当地口音,一手指着前方,含糊不清地道“前面,陌生,不安全,明白?这里安全,可以……”
他一时忘记了休息两字该怎么说,便双手合掌,贴在一侧面颊旁,做了个打瞌睡的姿势。
伯爵心中了然。
他中学刚毕业就参了军,在越来越重视文化程度的联邦军队里,属于脚踏实地、依靠功勋一步步升上来的那类人,与那些高学历、懂技术、一直待在后方安全区的文职军人,截然不同。像伯爵这样草根出身的老兵,崇拜个人武力,比起观看雷达和作战指挥图,他更喜欢摆弄一些威力强悍的单兵武器;宁可深入险境,也不愿意坐在办公室里整理数不清的头疼文件,或是整天跟一堆苍蝇般嗡嗡作响的电子设备打交道。
伯爵崇尚现代化军事,但同时也迷信自然之道。回想起这一路艰苦旅程,原始森林里时常雾气弥漫,每一株繁茂植物下,可能都隐藏着足以致人死命的毒蛇猛兽,还有脚下数不清的泥沼荆棘,若非向导玛卡在,自己这支小队的行军速度,将比原计划慢上三四倍。
于是伯爵选择听从比自己更熟悉地理环境的这位向导的建议,没有再坚持赶路,举起右手,示意后面的人停下,整支队伍原地休息。
小队里有名绰号“蟋蟀”的年轻士兵,平常最为活泼好动,这时靠过来,选了一块相对干净些的石头,坐在伯爵身边“头儿,你这里还有百宝路香烟没有,再给我一根过过瘾呗。”
“蟋蟀”的家乡在大草原上,那里的人流传着一种古老习俗,喜欢把一些个头比较大的蟋蟀,抓到罐子里,用一根细细长草做探子,拨弄它们斗着玩。“蟋蟀”这个称呼由此得名,据他自己吹嘘,他所捉的蟋蟀最为威武,每次都杀得其他小伙伴大败而回,赢了不少零花钱。他用这些钱买了一支口琴,经常跑到心爱姑娘的帐篷前吹奏,后来草原生态受到污染,居民被迫不断迁徙。蟋蟀除了牧马放羊,并无其他特长,没钱迎娶那位姑娘,听说联邦军队的待遇不错,便毅然决然地报名参军。临行之前,他把口琴送给对方,约定等存够了钱,就回来娶她……
这个故事,蟋蟀训练的时候讲,行军的时候也讲;睡觉的时候讲,吃饭的时候还讲。
讲过几十遍,听得众人耳朵都生出老茧来了,取笑他胆子忒小,既然喜欢人家,就该早点将生米煮成熟饭,或者放弃一切带着别人私奔也可以嘛,哪还用隔着帐篷吹什么口琴,简直幼稚透顶?蟋蟀只是笑笑。
伯爵正用一把k0200步兵格斗刀,切割一大块真空袋装的熟牛肉,闻言瞪了对方一眼“就凭你昨天的表现,即使有也不给你,滚!”
昨天队伍从一座峡谷底部穿过,雾气很浓,走在队伍最后的蟋蟀尿急,没跟前面人打声招呼,便跑到路旁洒水,差点陷进一个大水泡里。若不是伯爵经验丰富,走一段路,便命令众人报数喊到,估计蟋蟀现在早已捞不上来,变为这片原始森林的“美餐”了。
整支队伍里,蟋蟀追随伯爵的日子最久,习惯了对方的训斥,因此浑不在意,觍着脸皮笑道“我知道错了,头儿,你就行行好吧……要是给我根烟抽,我保证下次绝不犯错,你要我往东我就往东,你要我打昆虫,我便抄起锅盖跟它们拼命……”
“放屁!”伯爵飞起一脚,踹中蟋蟀屁股。
他于军队锻炼多年,身体素质极其扎实,即使脚下有所动作,手上却照样极稳,切出来的牛肉,一块块方方正正,边缘平滑“这次我带着你们这帮人,是侦查,不是来送死的。你别以为自己叫蟋蟀,就可以跟人家认亲戚,那些恶心虫子没你们想象的那么好对付。不然军部发动如此规模的舰队围捕,又怎么能让其中一只大家伙,顺利逃到卡亚俄湾附近海域消失,还命令我们钻进这片渺无人迹的丛林里,做搜索工作?”
他用步兵格斗刀,挑起一块熟牛肉,放入嘴里“而且说句实话,现在联邦军队里,真正敢打仗、能流血的家伙太少了,只有我以前待过的某些特殊部队或反恐部门,才保留有一点实战传统。至于你们,虽然都是上级挑选出来的优秀士兵,基本功不缺,但是临敌经验还很不足,你们想上战场杀虫子,那就等完成这次任务,顺利活下来之后再说吧。”
伯爵放下步兵格斗刀,又问“今天是7月几日?”
蟋蟀懒洋洋地回答道“这里没日没夜的,早不记得了。倒是几个小时前跟指挥部联系的时候,他们说今天是什么全联邦哀悼日,要我们下午5点以前,与附近另外两个侦查组一起,赶到指定汇合地点,参加降旗仪式之类的东西。”
“那今天就是7月11日。”伯爵感慨道,“时间过得真快,那件事情已发生整整一年了啊……”他不再说话,让蟋蟀拿着切好的牛肉,挨个分发给队伍里的人。
蟋蟀分完食物,屁颠屁颠地又跑回伯爵身边,伯爵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盒皱巴巴的软壳烟,扔了一支给他。
蟋蟀喜滋滋地接过,一边拿出自己那份标准单兵口粮,撕开自热包,把一份番茄酱蔬菜意面放进去加热,一边抽着烟“头儿,咱们刚出发的时候,我发现旁边那支小分队里,有一个长得贼标致的娘们,身材相貌都可棒了,比大明星还漂亮。你说这么好看的女人,参军苦捱干什么,白白浪费了自己一张脸蛋?她若是去演戏,我肯定是她头号粉丝,天天在她的社交账号下面留言!”
“就你最爱多管闲事。”伯爵笑骂道,“这个时候,你怎么不想着自己的心上人了?”
“那可不一样。”蟋蟀一本正经地挺起胸脯,“一个是真心喜欢,一个是觉得好看,想多看几眼,这总不是罪吧?美丽的事物就是拿来欣赏的,用褒奖的眼光看,是治愈,用龌龊的念头去看,才是下流。我可不像队里某些人,整天苦着一张脸,好像整个世界都欠了他似的,这种爱理不理的人最讨厌了,我是看不惯……”声音越来越低。
蟋蟀说的那个人叫叶昊天,相貌平平,长得黑黑瘦瘦的。他是去年加入的联邦军队,听说以前在学校里成绩很普通,看不出多少优秀,但是在asvab军队职业倾向测验中,叶昊天取得99分的最高成绩,一鸣惊人。
当时一个正好路过考点的中年军官看上了他,想破格录取他去特殊机动部队,但必须从最最普通的一名基层勤务人员做起,被叶昊天淡淡地拒绝了。
叶昊天主动放弃了最吃香的待遇,成为一名列兵,他在训练营里一开始成绩下等,没什么朋友,也没有什么突出表现。但是一次无风险的执勤任务中,他所在的小队遇到了一群毒枭。双方激战一昼夜,小队其他队友全部阵亡,而叶昊天却凭借着出色的个人能力,独自生存了下来,随后略施小计,便引得毒枭晕头转向自相残杀,并成功解救了一名人质。据不负任何责任的小道传说,这名人质其实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卧底女警,双方出生入死,为了包扎伤口,几乎赤膊相见,关系暧昧。
而卧底女警父亲的真实身份,其实是一位联邦国会议员,上流社会鼎鼎有名的大人物。尽管他十分感激叶昊天的出手相救,但在知晓对方的孤儿身份后,认为叶昊天无权无势,配不上自己的女儿。
于是这位不称职的父亲,以自己女儿先前已与世交子弟订有婚约为借口,想用一笔巨款打发叶昊天,可惜跟那位中年军官一样,他的提议也被叶昊天冷冷地拒绝了。
那议员本身也很有意思,他可以容忍自己唯一的宝贝女儿,去做毒枭集团卧底这么危险的工作(联邦缉毒局dea主管任命,由总统提名,需要国会批准),却不允许她寻找真爱。
所以,这位人格分裂的联邦议员,很快恼羞成怒,他利用自己的身份关系,到处给叶昊天制造障碍,并找借口将对方调离原部队,派遣到秘鲁利马州这个充满危险的地方,当了一名侦察兵。
这是蟋蟀花去好几包香烟杂志,才东拼西凑听来的消息,可靠性难以保证。蟋蟀之所以处处看对方不顺眼,那是因为某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叶昊天一个人寂寥地走上岗哨,用玉箫吹奏了一段十分动人的家乡曲子。
这段箫曲勾起了大家的伤心往事,在场人人垂泪,几个女兵还抽抽噎噎的哭了,这让经常吹嘘自己口琴技艺高超的蟋蟀,再不好意思借别人的乐器演奏了。
蟋蟀对叶昊天的不满,伯爵看在眼里,从不干涉。在他的观感中,叶昊天这人有着不俗的战术天赋,基本功扎实,头脑神秘难测,更难能可贵的是极其坚韧隐忍,是块尚未雕琢完成的好材料。只可惜……
于是,伯爵笑着岔开话题“每个人看待事物的标准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之前你所说的那个女人,出发前我读过一些官方资料,她原本是要加入……”
话音未落,只听“啊”的一声惊呼,有人叫到“那是什么东西?是不是毒蛇?”
伯爵和蟋蟀同时起身,顺着对方所指的方向望去。
说到秘鲁这个旧时代便存在的古老地名,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安第斯山的晴空碧野,羊驼野马的悠然自得,还有马丘比丘的神秘莫测。
这是其他地方的人,对这个地区的最初刻印象,而等到真正踏上过这片被森林覆盖的土地,感受过那高海拔下壮阔夺目的自然气息,那么你肯定知道最深受当地人喜爱的食物是什么。
那便是土豆。
这种被誉为“在未来世界出现粮食危机时,可以拯救全人类”的茄科多年生草本植物,人工栽培史可追溯到星历前10,000年到7000年的秘鲁利马州南部地区,安第斯山脉海拔3800米之上的喀喀湖区可能是世界上最早栽培土豆的地方。
虽然这种食材如今太过普通而廉价,又其貌不扬,很难成为许多高端饭局上的备选材料,然而在物资极其匮乏的战争年代,它确确实实是许多饥荒家庭赖以生存的食物。
阿雷基帕郡东部的茂密雨林深处,一支六人组成的侦查小分队,正沿着一条蜿蜒溪流,向预先设定的汇合点前进。
走在队伍最前方的是一位身穿羊驼披肩的土著向导,名字叫玛卡——取自当地一种根茎胖圆圆的奇特植物。
玛卡跟随队伍差不多已有半个月时间,对这里的地形和动植物十分熟悉,走了一段路,溪水渐窄,他爬到一处湿润土坡上,闭起眼睛,使劲用鼻子嗅了好半天,随即停下脚步,用极其蹩脚的通用语(联邦通用语不止一种)说道“别走了,别走,做饭了,做饭。”
紧跟在玛卡身后的是这支小分队的队长,绰号“伯爵”,头戴奔尼帽,身穿褐色和绿色混合的虎纹数码迷彩。
他看了一眼自己手腕上那块专业级防水表,有些不解地说“时间还早,为什么停下?”
向导玛卡讲话时夹杂着浓重当地口音,一手指着前方,含糊不清地道“前面,陌生,不安全,明白?这里安全,可以……”
他一时忘记了休息两字该怎么说,便双手合掌,贴在一侧面颊旁,做了个打瞌睡的姿势。
伯爵心中了然。
他中学刚毕业就参了军,在越来越重视文化程度的联邦军队里,属于脚踏实地、依靠功勋一步步升上来的那类人,与那些高学历、懂技术、一直待在后方安全区的文职军人,截然不同。像伯爵这样草根出身的老兵,崇拜个人武力,比起观看雷达和作战指挥图,他更喜欢摆弄一些威力强悍的单兵武器;宁可深入险境,也不愿意坐在办公室里整理数不清的头疼文件,或是整天跟一堆苍蝇般嗡嗡作响的电子设备打交道。
伯爵崇尚现代化军事,但同时也迷信自然之道。回想起这一路艰苦旅程,原始森林里时常雾气弥漫,每一株繁茂植物下,可能都隐藏着足以致人死命的毒蛇猛兽,还有脚下数不清的泥沼荆棘,若非向导玛卡在,自己这支小队的行军速度,将比原计划慢上三四倍。
于是伯爵选择听从比自己更熟悉地理环境的这位向导的建议,没有再坚持赶路,举起右手,示意后面的人停下,整支队伍原地休息。
小队里有名绰号“蟋蟀”的年轻士兵,平常最为活泼好动,这时靠过来,选了一块相对干净些的石头,坐在伯爵身边“头儿,你这里还有百宝路香烟没有,再给我一根过过瘾呗。”
“蟋蟀”的家乡在大草原上,那里的人流传着一种古老习俗,喜欢把一些个头比较大的蟋蟀,抓到罐子里,用一根细细长草做探子,拨弄它们斗着玩。“蟋蟀”这个称呼由此得名,据他自己吹嘘,他所捉的蟋蟀最为威武,每次都杀得其他小伙伴大败而回,赢了不少零花钱。他用这些钱买了一支口琴,经常跑到心爱姑娘的帐篷前吹奏,后来草原生态受到污染,居民被迫不断迁徙。蟋蟀除了牧马放羊,并无其他特长,没钱迎娶那位姑娘,听说联邦军队的待遇不错,便毅然决然地报名参军。临行之前,他把口琴送给对方,约定等存够了钱,就回来娶她……
这个故事,蟋蟀训练的时候讲,行军的时候也讲;睡觉的时候讲,吃饭的时候还讲。
讲过几十遍,听得众人耳朵都生出老茧来了,取笑他胆子忒小,既然喜欢人家,就该早点将生米煮成熟饭,或者放弃一切带着别人私奔也可以嘛,哪还用隔着帐篷吹什么口琴,简直幼稚透顶?蟋蟀只是笑笑。
伯爵正用一把k0200步兵格斗刀,切割一大块真空袋装的熟牛肉,闻言瞪了对方一眼“就凭你昨天的表现,即使有也不给你,滚!”
昨天队伍从一座峡谷底部穿过,雾气很浓,走在队伍最后的蟋蟀尿急,没跟前面人打声招呼,便跑到路旁洒水,差点陷进一个大水泡里。若不是伯爵经验丰富,走一段路,便命令众人报数喊到,估计蟋蟀现在早已捞不上来,变为这片原始森林的“美餐”了。
整支队伍里,蟋蟀追随伯爵的日子最久,习惯了对方的训斥,因此浑不在意,觍着脸皮笑道“我知道错了,头儿,你就行行好吧……要是给我根烟抽,我保证下次绝不犯错,你要我往东我就往东,你要我打昆虫,我便抄起锅盖跟它们拼命……”
“放屁!”伯爵飞起一脚,踹中蟋蟀屁股。
他于军队锻炼多年,身体素质极其扎实,即使脚下有所动作,手上却照样极稳,切出来的牛肉,一块块方方正正,边缘平滑“这次我带着你们这帮人,是侦查,不是来送死的。你别以为自己叫蟋蟀,就可以跟人家认亲戚,那些恶心虫子没你们想象的那么好对付。不然军部发动如此规模的舰队围捕,又怎么能让其中一只大家伙,顺利逃到卡亚俄湾附近海域消失,还命令我们钻进这片渺无人迹的丛林里,做搜索工作?”
他用步兵格斗刀,挑起一块熟牛肉,放入嘴里“而且说句实话,现在联邦军队里,真正敢打仗、能流血的家伙太少了,只有我以前待过的某些特殊部队或反恐部门,才保留有一点实战传统。至于你们,虽然都是上级挑选出来的优秀士兵,基本功不缺,但是临敌经验还很不足,你们想上战场杀虫子,那就等完成这次任务,顺利活下来之后再说吧。”
伯爵放下步兵格斗刀,又问“今天是7月几日?”
蟋蟀懒洋洋地回答道“这里没日没夜的,早不记得了。倒是几个小时前跟指挥部联系的时候,他们说今天是什么全联邦哀悼日,要我们下午5点以前,与附近另外两个侦查组一起,赶到指定汇合地点,参加降旗仪式之类的东西。”
“那今天就是7月11日。”伯爵感慨道,“时间过得真快,那件事情已发生整整一年了啊……”他不再说话,让蟋蟀拿着切好的牛肉,挨个分发给队伍里的人。
蟋蟀分完食物,屁颠屁颠地又跑回伯爵身边,伯爵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盒皱巴巴的软壳烟,扔了一支给他。
蟋蟀喜滋滋地接过,一边拿出自己那份标准单兵口粮,撕开自热包,把一份番茄酱蔬菜意面放进去加热,一边抽着烟“头儿,咱们刚出发的时候,我发现旁边那支小分队里,有一个长得贼标致的娘们,身材相貌都可棒了,比大明星还漂亮。你说这么好看的女人,参军苦捱干什么,白白浪费了自己一张脸蛋?她若是去演戏,我肯定是她头号粉丝,天天在她的社交账号下面留言!”
“就你最爱多管闲事。”伯爵笑骂道,“这个时候,你怎么不想着自己的心上人了?”
“那可不一样。”蟋蟀一本正经地挺起胸脯,“一个是真心喜欢,一个是觉得好看,想多看几眼,这总不是罪吧?美丽的事物就是拿来欣赏的,用褒奖的眼光看,是治愈,用龌龊的念头去看,才是下流。我可不像队里某些人,整天苦着一张脸,好像整个世界都欠了他似的,这种爱理不理的人最讨厌了,我是看不惯……”声音越来越低。
蟋蟀说的那个人叫叶昊天,相貌平平,长得黑黑瘦瘦的。他是去年加入的联邦军队,听说以前在学校里成绩很普通,看不出多少优秀,但是在asvab军队职业倾向测验中,叶昊天取得99分的最高成绩,一鸣惊人。
当时一个正好路过考点的中年军官看上了他,想破格录取他去特殊机动部队,但必须从最最普通的一名基层勤务人员做起,被叶昊天淡淡地拒绝了。
叶昊天主动放弃了最吃香的待遇,成为一名列兵,他在训练营里一开始成绩下等,没什么朋友,也没有什么突出表现。但是一次无风险的执勤任务中,他所在的小队遇到了一群毒枭。双方激战一昼夜,小队其他队友全部阵亡,而叶昊天却凭借着出色的个人能力,独自生存了下来,随后略施小计,便引得毒枭晕头转向自相残杀,并成功解救了一名人质。据不负任何责任的小道传说,这名人质其实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卧底女警,双方出生入死,为了包扎伤口,几乎赤膊相见,关系暧昧。
而卧底女警父亲的真实身份,其实是一位联邦国会议员,上流社会鼎鼎有名的大人物。尽管他十分感激叶昊天的出手相救,但在知晓对方的孤儿身份后,认为叶昊天无权无势,配不上自己的女儿。
于是这位不称职的父亲,以自己女儿先前已与世交子弟订有婚约为借口,想用一笔巨款打发叶昊天,可惜跟那位中年军官一样,他的提议也被叶昊天冷冷地拒绝了。
那议员本身也很有意思,他可以容忍自己唯一的宝贝女儿,去做毒枭集团卧底这么危险的工作(联邦缉毒局dea主管任命,由总统提名,需要国会批准),却不允许她寻找真爱。
所以,这位人格分裂的联邦议员,很快恼羞成怒,他利用自己的身份关系,到处给叶昊天制造障碍,并找借口将对方调离原部队,派遣到秘鲁利马州这个充满危险的地方,当了一名侦察兵。
这是蟋蟀花去好几包香烟杂志,才东拼西凑听来的消息,可靠性难以保证。蟋蟀之所以处处看对方不顺眼,那是因为某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叶昊天一个人寂寥地走上岗哨,用玉箫吹奏了一段十分动人的家乡曲子。
这段箫曲勾起了大家的伤心往事,在场人人垂泪,几个女兵还抽抽噎噎的哭了,这让经常吹嘘自己口琴技艺高超的蟋蟀,再不好意思借别人的乐器演奏了。
蟋蟀对叶昊天的不满,伯爵看在眼里,从不干涉。在他的观感中,叶昊天这人有着不俗的战术天赋,基本功扎实,头脑神秘难测,更难能可贵的是极其坚韧隐忍,是块尚未雕琢完成的好材料。只可惜……
于是,伯爵笑着岔开话题“每个人看待事物的标准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之前你所说的那个女人,出发前我读过一些官方资料,她原本是要加入……”
话音未落,只听“啊”的一声惊呼,有人叫到“那是什么东西?是不是毒蛇?”
伯爵和蟋蟀同时起身,顺着对方所指的方向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