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清萱扬起一个淡淡的笑容,“法律总会惩处那些罪人的。哎,都别愣了,吃饭吃饭,等下菜要凉了。”
    “对对对,先吃饭吧,等会儿再聊。”陆维东说道。
    关于这个案子的疑点可以待会儿再讨论,轩轩还在呢,小孩子暂时还是不要听这些话题了。
    孩子,本该快快乐乐地长大,他们的安全是由大人守护的。
    轩轩此时把嘴里的菜都咀嚼完毕咽下去之后,才抬起头,疑惑不解地问道:“爸爸妈妈,干爸干妈,你们干什么都不吃饭呀?哼,不按时吃饭的,都不是乖孩子!”
    饭桌上因为讨论到人贩子而产生的沉重气氛一扫而空,大家都拿起筷子,开始吃饭了。
    吃饭吃到一半的时候,陆博衍开始眨巴眼睛,嘴巴一扁就要哭。
    陆维东正要起来,清萱却让他接着吃,因为她已经吃好了,“衍衍这是饿了,你们先吃,我给衍衍冲点奶粉。”
    轩轩也吃完了,好奇地跟在清萱后面,看她给陆博衍冲奶粉并喂下去。
    陆博衍喝了半瓶,然后就不喝了,嘴角多了一圈奶渍。
    轩轩见他只喝了那么一点,立刻嚷嚷着,“干妈,弟弟怎么就吃这么一点啊?弟弟是不是不乖?不肯好好吃饭?这样弟弟会长不高的!”
    此时,轩轩的小脑袋瓜里浮现出一个危险的想法,完了,难怪弟弟还不会走路呢,原来是不肯好好吃饭,真是个不听话的坏弟弟呢!万一弟弟以后还这样,可怎么办呢?
    轩轩陷入了沉思,突然,他握紧了拳头,他一定会保护弟弟的!
    “弟弟一天不仅吃这一次呀,轩轩不用担心弟弟长不高哦。”清萱一边回答,一边给陆博衍擦嘴,突然他鼻子一皱,小嘴微张,吐出了一个半透明的泡泡。
    一直在观察陆博衍的轩轩像是得到了什么新奇的玩具,他只见过水里的鱼会吐泡泡,兴奋地叫道:“干妈,弟弟还会吐泡泡!弟弟是小鱼吗?”
    一个小孩子,就仿佛身体里住满了十万个为什么。
    清萱耐心地答道:“不是哦,弟弟刚才喝奶了,然后呼吸的时候就不小心吐出来了,你看现在不就没了嘛?”
    那个半透明的泡泡随着陆博衍的呼吸很快就破碎消失。
    “啊?又没有了呀!”轩轩有些失望,然后戳了戳陆博衍软乎乎的小手,继续喊着,“弟弟,你怎么还不长大呀?”
    对比,躺在妈妈怀里的陆博衍面无表情地蹬了蹬腿,然后小手“啪”地一声甩到轩轩身上。
    第九十三章
    几个月大的小孩能有多少力气?一甩手,就跟轻轻地摸了一下似的。
    不过清萱还是轻轻了拍了一下小家伙柔嫩的小手,“不可以随便打人哦。”
    当然小家伙根本没听懂,还以为妈妈是在跟自己玩,没心没肺地咧开嘴,大大的眼睛弯成了一道月牙。
    一行人吃完饭后,陆维东和郑光华继续聊关于拐卖人口案件的疑点以及进程,清萱和宋蕙兰两个则是带着轩轩在一旁玩,顺带聊天。
    郑光华夫妻把原本要送的满月礼送上,两家聚了一下,然后在德州住了一个晚上,次日就回x市了,毕竟郑光华和宋蕙兰是需要回去上班的。
    其实,在陆博衍满月时,像是清萱的老师,师兄们,也都有各自寄礼物过来,但是因为有其他事缠身,分身乏术,只能寄些礼物聊表心意。
    在郑光华夫妇离开后,清萱接到了一封电报。
    翌日,金子杨和周晗到达德州,他们两个不是坐火车的,是直接请人帮忙送过来的,油费损耗都是自己出,还给了司机辛苦费。
    电报上只说了这段时间会过来,但是没说具体时间,发电报回去也没人回。电话打到医院,大师兄只说老师在家里,没去医院,要到老师家里问问。清萱看了好久的火车车次,都没研究出来金子杨和周晗要乘哪一列车。
    然后,就在自己家门口看见两位老人了。
    她都有些惊住了,“老师!师娘,您两位坐的哪列车来的呀?怎么不提前打声招呼,我好过去车站接您。”
    “我们不是坐火车来的。这不是提前给你个惊喜嘛。”周晗笑眯眯地回答道。
    实则是不想让清萱抱着孩子来回折腾。
    “又不是不认识路,哪里还用专门去接啊。”金子杨说道。
    路,这个还真不认识,但是想问路,这还不简单吗?在来之前,金子杨就打电话给军区医院的严主任,问过来驻地的路了。清萱家里在哪?嗯,住院的时候也有登记。
    此时的陆博衍,正躺在摇篮里抓着一只布老虎,手脚并用地来回晃着,简称四脚朝天。
    两厢打完招呼,周晗就瞪着摇篮走过去了,小家伙长着一双大大的猫眼,清澈无垢,宛若上好的水晶。这双眼,是还未抽长的凤眼。
    这种凤眼,并不是传统狭长的丹凤眼,而是介于凤眼和桃花眼之间,这种眼型表现为眼角微微上翘,瞳仁深邃,在幼年时,通常会呈现圆润且无害的感觉,随着年纪的增长,便会逐渐抽长,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场。
    陆博衍非常应景地抬起了他的小脑袋,似乎在跟周晗打招呼。
    “这就是我们家乖乖吧?哎哟,这眼睛长得真好看,一看就随英子。”
    这是一见面就夸上了呢,希望小小陆同志不要太骄傲,毕竟,天底下就没有哪个小孩子是丑的。
    不过这个夸奖,就有点不是太名副其实,清萱本人的眼睛是属于典型的杏眼,眼尾不长,给人的感觉是眼神干净清澈。
    “鼻梁又高又直,嘴长得也好看,这浑身上下的皮肤白的哦,真叫一个肌肤赛雪,英子,这个就跟你似的。”继续夸赞。
    按照实际来讲,陆博衍的长相是完美地复刻了清萱和陆维东的相貌,一看就是两人的相貌混合体。
    金子杨也凑过来看,也夸了几句。
    这时,陆博衍已经可以分辨出颜色和声音了,听到大人们在讲话,以为是在同他玩,开心地手舞足蹈,并把布老虎往嘴里塞,然后要把沾了他口水的布老虎给清萱,“habanero;bosh u jade”
    嘴里咿咿呀呀地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师娘,您就别夸他了,看他高兴的,再高兴下去,就要骄傲的不得了。”清萱玩笑道。
    周晗嘴角上扬,“我说的也是事实,这孩子长得随你,长得很是俊俏呢。”
    说实话,这孩子的眼睛长得跟他们家阿烁小时候还挺像的。
    周晗从包里掏出一个十分精致的长命锁,挂在陆博衍脖子上,温柔了抚摸着小家伙的脸蛋,“小乖乖,以后要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地长大!”
    “师娘,这——”清萱看到那长命锁,有些失神,她的库房里倒是什么都有,可是像是给婴儿带的长命锁这类东西是没有的。
    另外找人打,也不是不可以,但是现在这是时间,带这个似乎不太合适,而且没有经过开光的长命锁有用吗?
    这也是清萱没有给准备长命锁的原因。
    “这是我私底下偷偷找人打的,就是银的,也不引人注意,平时在家里戴戴,出去了别叫旁人看到就成。小孩子娇贵,没个长命锁可不行。”周晗是从旧时代过来的人,对于很多习俗还是非常认同的,只是这种想法不会在外人面前显露罢了。
    “师娘,让您费心了。”清萱帮陆博衍理了理长命锁上的丝绦,这是蕴含着长辈祝福的长命锁啊,“衍衍,这个是阿婆送你的长命锁哦,以后可是要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长大哦!”
    不仅给了长命锁,周晗和金子杨还给这个才几个月的奶娃子包了红包,目测是很厚的一个。
    这一来,又是给见面礼又是塞红包的,好生热闹。
    萌娃成功地俘获了两个老人家的心,周晗抱着小小陆同志,恨不得不撒手。
    当天,陆维东回家之后,周晗才发觉对陆博衍长相的判断有误,小小陆同志的眼睛绝对是清萱和陆维东遗传下来的,但很神奇的是,小小陆同志的那双眼睛,又与金家男性的眼型神似。
    晚上是在家里吃饭的,原本金子杨是强烈要求出去吃的,就算是去食堂都好。不过一看,不用清萱和周晗下厨,那颗受惊的心才平缓过来。
    陆维东做的饭菜,获得金子杨和周晗的一致好评。金子杨此刻才能够理解,为什么清萱不经常在外面吃,还没被自己做的菜毒死的原因,好嘛,家里这是一个大厨存在呢。
    周晗,只是自己做菜不行,但不代表尝不出其他菜的好坏,至于她自己做的,那是味觉选择性失灵。
    清萱做的菜,其实也没多大问题,只是她喜欢尝试一些新奇的搭配,在接受不了这种搭配的人人看来,简直是难吃到了极点。
    在金子杨夫妻离开前,金子杨提出要清萱跟着去首都学习,刚好和他们一起过去,路上也不用担心只有一个人带着孩子不安全。
    清萱如果去首都学习的话,不可能把陆博衍留下来给陆维东照顾,他根本没那个时间。秦晓云呢,既要照顾林熠阳,还要忙店里的生意,也是顾不过来。那么她去首都的话,势必要带上陆博衍。
    去首都乘坐火车的话,有着轩轩的例子摆在那里,她哪敢单独带着孩子走啊。她虽然不是柔弱地一阵风就能吹到,但到底还是个没什么武力值的弱女子,万一遇见人贩子什么的,那可真的是完了。
    可是,有人同行,那就不一样了。
    清萱当即应下,并和秦晓云商议了一下,这次去,正好借机考察一下沈从兴初步调研过的一些位置。
    到了首都之后,清萱去学习时,陆博衍都是由周晗在带,周晗是在做审计工作,同事们不是那种斤斤计较的性格,都是和蔼慈爱的,对于办公室多了一个可可爱爱的小家伙,怎么可能不喜欢呢?
    在周晗带着陆博衍去上班的第一天,小小陆同志,就凭借着自己超高的颜值,和乖巧可爱的性格,俘获一大批奶奶粉和阿姨粉。
    “周姐,这是谁家孩子啊?长得怪好看的。”一个四十多岁的穿着灰色中山装的女人看到周晗抱了一个小孩进来,立刻好奇地问道。
    大家都是多些年的老同事了,灰色中山装对周晗的家庭条件也清楚,有的人会嫉妒周晗到这个年纪依然可以保持那份从容优雅,可是一想到她的情况,再对比一下自己,那份嫉妒就荡然无存了。
    周晗只有一个孙女,这个孙女还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不到十岁就没了,家里条件再怎么好又有什么用呢?
    “这是我小孙子,我们家小闺女的孩子。”周晗笑容满满,逗弄着怀里的陆博衍。
    诚然,周晗确实把清萱当作自己的女儿一样看待,所以,清萱的孩子,她是直接看作是自己家的孙子。虽然按年纪来算,是跟她孙女差不多大的。
    “哦——”灰色中山装的女人恍然大悟,前一段时间还见一个姑娘陪周晗逛街呢,“就是金大夫收的那个小徒弟呀。”
    “对。”周晗点点头,“这不是英子要跟着他们学习嘛,小家伙就我来带。”
    “这样啊!”灰色中山装点了点头,“不过,周姐,要我说,你还真是太好心了,徒弟家的孩子,你还帮着带呀,她要来学习,就把孩子直接给她婆婆带啊,还非得让你来带。自己家的孩子还让外人来带,就不怕别人觉得麻烦嘛?”
    周晗眉头微皱,淡淡道:“什么叫外人弘远收的几个徒弟,跟我自家孩子没什么两样。”
    灰色中山装正想说,自己家的孩子自己不带,却突然闭嘴了,都认识那么多年了,怎么好提及别人的伤心事,周晗现在就是想带自己的孙子孙女,可是还有吗?
    这个话题,提出来,完全是往对方心里戳刀子,而且还是来回搅拌的那种。
    灰色中山装讪讪道:“周姐说的是,老话不是说嘛。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跟自己家一样的。”
    说完这个,立刻生硬地转移了话题,“周姐,这孩子叫什么名字啊?多大了呀?长得白白嫩嫩的。
    “叫衍衍,现在三个多月了,衍衍可聪明了,半个月前自己都会翻身了呢。”周晗相当自豪地说道。
    其实,这个时间会翻身完全属于正常范围,顶多比别人早个两三天。
    “衍衍这么厉害呀,有的小孩到四个月头上才能在大人的帮助下哎慢慢翻身呢。”
    一聊起小孩子,那话题是绝对的多。
    第九十四章
    不久之后,首都又发生了一件大事,全国人民敬爱的主席同志于9月9日病逝于首都,这是继年初之后,全国人民迎来的又一次噩耗。
    而伴随着主席同志的离世,随之而来的有另一件喜事,那就是在次月的6日,造反派的阴谋被彻底粉碎,最高人民法院宣判了造反派的首脑及其骨干的一系列罪行,笼罩在全国人民头顶的那种紧张气氛一扫而空。从此之后,华国也将进入新的时代,那是巨龙腾飞的时代。
    造反派的消亡,这样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期间必定遭受了种种挫折,有无数人为之流血奋斗牺牲。
    在这一年结束之前,陆维东接到了工作调动的指令,从德州调往首都,而且摘掉了“副”的帽子,成功地又升了一级,这样的职位,对于一个才26岁的青年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
    陆维东对德州的感情很深,他从少年时期从军便扎根于此,在这里度过了很长的一段岁月,这里有他的战友,有他所不能割舍的许多。虽然已经有过预料,可是当调令下来的那一刻,心中涌现的是无尽的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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