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
    看了半天,林初月拨开匣子的锁头,手指一翻,打开了那红木雕花匣子。
    里面红色锦缎之上,安静躺着一只衔珠累丝金凤簪,那金凤口中还衔着一串粉色的南珠。林初月拿起这只累丝金簪来看,上头缀着的南珠瑰丽浑圆,轻轻摇晃之下,还泛着莹莹亮光。
    这可是一只不可多得的簪子,造型精致美观不说,这用料也十分昂贵,想来必定价值不菲。
    可她成婚,为何张大哥要送她一只这样贵重的簪子?
    通常来讲,在这个时代,庆贺他人成婚,是不兴得送发簪的。
    因着发簪有些别的寓意。
    男子送女子发簪,意为欲与之结发。
    是定情信物,表达爱慕之意的。
    虽说林初月现在已经成婚,但送这东西,实在是不合适的。
    想到这里,林初月柳眉微皱,这东西她不能收,得找个机会还给张大哥才是。
    手指轻轻摩梭着上面的纹路,林初月更感其贵重,赶紧想要放回盒中,就听见旁边人声音沉冷。
    “这么喜欢?”
    林初月看这只发簪足有一盏茶的时间,若不是喜欢,怎会留驻这样多的目光。
    可她已经嫁给他了,怎么能收其他男子的簪子?况且这人还是曾经喜欢过他的。
    她若是喜欢,他大可给她买其他的。
    林初月立刻把匣子盖上,赶紧摇头。
    发簪是很漂亮,样式她也喜欢,可无论如何她都不可能会收的。
    她原本只是想醋一醋阿砚,没想到这尺度没有把控好,竟有些过分了。
    谁能料到张大哥会送一只簪子给他,人家都送玉佩,手镯再不然也送个长命锁,偏偏就他送了发簪。
    要命。
    她才没有要红杏出墙,与别人结发之意呀。
    “不喜欢不喜欢才不喜欢呢!”
    林初月坐得端正,面向邵砚山,一双手放在膝前,乖巧极了。
    邵砚山掀起眼皮看她,单手放在桌上,捏着那茶杯,手指抚摸上面青花纹路,语调却依旧没什么起伏。
    “不喜欢这发簪,你都要看这样久?”
    骗他做什么,喜欢便喜欢。
    做得这样精巧,招人喜欢也是正常,他又不是不能理解,只要不是喜欢送发簪的人不就行了?可偏偏却要骗他。
    通常来讲能起欺骗之意,必然是要掩饰些什么,而阿月又掩饰能什么呢?
    邵砚山想起,似乎许多年前张成可在年节之际,向林初月,表明过心迹,而林初月又是如何回应的?
    她说,她会尝试着喜欢张成。
    捏着茶杯的手指骤然用力,指尖泛白,片刻后,青花瓷杯直接脱手而出,沿着桌面滚了几圈后,啪嗒摔落在地上。
    茶杯裂成了几瓣。
    茶水也尽数洒到了邵砚山那只白皙的手上。
    林初月刚才喝过这茶,是有点烫的,这么多茶水突然撒到手背上,肯定要伤着了,想到那么漂亮的手也受伤,她恨不得这些水是烫在自己身上。
    她立即捉起那只漂亮的手,拿着绣帕轻轻擦干旁边的水,看着上面果然红了一片,心里难受极了。
    外面的李儿和朱儿依然听到里间的茶杯摔碎的声音,以为二人是发生了什么争执,匆忙进来想要劝阻,而一进来,就看见她们小姐拿着大人的一只手,一双眼泫然欲泣,咬着牙,拿帕子轻轻的擦着。
    李儿赶紧上前:“小姐这是怎么了?”
    邵砚山倒没觉得这茶水有多烫,而原本心中的情绪,也因林初月这般反应消退了干净。
    算了,她要喜欢这簪子就喜欢罢,收下也无妨。她嫁的人叫邵砚山,又不叫张成,他这般在意是有些小气了。
    邵砚山正要说无事,但这无还未说出来,就被身旁的林初月打断。
    林初月语气有些着急:“李儿你赶紧去拿烫伤药膏过来,快!”
    见林初月面色焦急,眼眶发红,李儿也没再耽误,赶紧去了外头拿药。
    “阿砚怎么这么不小心!”
    这么好看的手背红了一大片,这颜色看的她就触目惊心,可偏偏面前的这个人却不在意。
    “手有些滑。”
    “阿砚……是不是很疼?”
    林初月曾经也有被烫伤过,但那都不严重,手上的红痕一下便消了,即便是这样,林初月也觉得火辣辣的疼。再看这时候邵砚山的手,这都好一会儿了红痕不见消,反而颜色又比刚才更深些了。
    一定比她痛多了。
    早知道她就不逗阿砚了,她怎么会不知道,那根本就不是一时手滑,真要是一时手滑,茶杯也不该是脱手而出。
    必定是捏着太用力了,那茶杯圆滑,才会溜出去。
    她逗阿砚,阿砚还拿自己撒气。
    她只是想开开玩笑,根本不想这样。
    李儿动作很快,一会儿就将那翠绿一小盏的烫伤膏拿了过来。
    林初月用那木片挖了一勺出来,轻轻涂在邵砚山的手背上,一双眼盯着他,丝毫不放过他细微的表情。
    没看见他的眉头蹙起一分,也没看见他的嘴唇压下一点,林初月这才安心下来,又一点一点的把膏药涂匀,随后收了东西,将那一小盏烫伤膏放在一边,执起邵砚山的手,轻轻的吹气。
    李儿在一边收拾那摔碎的茶杯,收完了,发现林初月也把药膏涂完,察觉到了两人之间异常的氛围,就赶紧拿着膏药,一手拎着布包好的破碎的瓷片,轻手轻脚退出了里间。
    “阿砚现在觉得如何,可好些了?”
    她依旧面色担忧,原因无他,虽说这红痕没有再加深了,但这一大块,也实在有些让她心悸。
    邵砚山抬眸看向林初月,见她这般,内心也有些自责。
    他不该在她面前生气,更不该拿那茶杯撒气,比起的手上的疼,他更加不愿意看到林初月为他担心。
    “很好,没事了。”
    其实从一开始就没什么事,只是她过于担心了。这是他自己的手,他怎么会不知道究竟是严重还是无碍。
    但让她担心,总归是他做错了。
    “阿月对不起,让你担心了,以后……”
    他正色道:“以后不会再手滑。”
    他会慢慢改掉这个陋习。
    “你朝我道歉做什么,阿砚根本就没有做错。”
    阿砚这么好,怎么会做错呢?
    都是她,坏极了,就想着逗他。
    好好的,她眼睛突然有些酸,但又不愿意被邵砚山看见,只得扑到他的怀里,一双手挽着他的腰。
    “是我不该,不该逗阿砚。”
    “那张大哥送给我的簪子,我不会收的,我会还给他,我已经与阿砚成亲了,怎么会再收其他男子的发簪,就算要收簪子,也只能收阿砚送给我的簪子,我只与阿砚结发。”
    生气都只知道自己生闷气的人,林初月不舍得让他不开心。
    “那发簪那样好看,阿砚要送给我一个更好看的才行。”
    她埋在邵砚山怀里,说话声音都嗡嗡的,也就只有离她那样近的邵砚山才能听清她说什么了。
    邵砚山有几分无奈,他伸起另一只手,轻轻拍了拍她后背。
    他垂下头,低声道:“不止一个,要送阿月许多好看的簪子。”
    “阿月头上素静,可以带许多簪子。”
    邵砚山这会儿已经在想了,好像他那位同窗的哥哥有送予他不少罕见的珠翠宝石,当时只在信里提过几句,但那位都说罕见,必当好看极了,好像就贮在京城的大运钱庄里。
    那些打磨成簪子,肯定好看。
    阿月应会喜欢吧?
    林初月破涕而笑,她抬头看向邵砚山。
    “可不能带许多簪子,满头的珠翠宝石会压得头皮疼,再说了,那一头的簪子哪里会好看,再漂亮的,数量多了也会变得俗气的。”
    邵砚山垂眉思忖,他想象了会儿林初月满头珠翠。
    “阿月只会好看,不会俗气。”
    她衬得住珠翠宝石,无论何种。
    林初月愣了会儿,眨了眨眼,定睛看他,却见邵砚山不似开玩笑。
    他眉眼轻扬,柔声道:“阿月即便满头珠翠,也只风华绝代,与俗毫无关系。”
    真是……
    怎么会有人,就真的会这样一本正经无比认真的夸她呢。
    哪里风华绝代了?
    虽然她自认为算长得好看的,可她也知道,比起那些真正风华绝代的美人来说,她这般样貌还是有些差距的。
    譬如原书女主陈菀心,凭心而论,她是比不上的。
    就她面前的这个人,都要比她好看许多。
    阿砚真是的,把她夸的都有些飘飘然了,幸好她还残存着几分自知之明,不至于太飘。
    “有没有人说过,阿砚嘴巴很甜,很会说话?”
    他摇头:“未曾。”
    “那今天我说了,阿砚可要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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