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不信,都新世纪新华国了,朗朗乾坤,还能让枉法者这么嚣张狂妄!”
“正常提意见,措辞平和理智些,有事说事,不会有问题的。我也去实名提交意见了。”
“+1”
“+2”
“+3”
……
正如有个网友所说,新时代了,民意的表达通道畅通,有许多人去举报反应后,加上网络上也有网警,更有网络舆情监测,可以得出一个结果:这次的事情达到了一级重大舆情。
而且还是怀疑司法公正,假借、抹黑官方权威这样的负面舆情。
于是,莫宇邯的第三次出手——大量买通蓝V账号,以‘权威’压人,借此洗白。开始不过三天,京城警方就在官方号上公开发表回应——
“近日,针对网上出现的‘莫暮药业行贿真相’、‘莫某某妨碍司法公正’、‘莫某某行贿’等言论,现做出如下回应:
一,2月末,京城警方配合检察部门,对群众实名举报的‘莫暮药业行贿’一案进行调查。
随后,警方经济犯罪科部门,对莫暮药业展开调查,经过调查企业账户资金往来、现金支取……等手段,确定该企业一部门经理陈某以‘全体员工团建费用’、‘全体员工节庆额外福利’等名目,划拨资金进行行贿。
在调查中,陈某对行贿一事供认不讳,人证、物证俱全,遂警方提起公诉,最终被判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
二,关于‘莫某某行贿’的说法,警方在调查时的证据不能充分表明,莫某某有行贿行为。遂未对莫某某提起公诉。
三,关于‘莫某某妨碍司法公正’的说法,没有充分证据支持。但相关检察部门,会对此案重新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以确定在此案过程中是否存在个别人员言行不当等问题。
另外,京城警方在此警诫某些媒体、公众号和个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请谨守社交网络相关法则。”
“课代表在哪里?简单说来,是说的什么?”
“一、人证、物证都指向嫌疑人陈某,而陈某本人也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二、莫宇邯行贿证据不充分,疑罪从无。
三、检察部门会对此案进行再次调查,看是否有渎职行为存在。
另外,警告某些蓝V、公众号和个人,话不要乱说。”
“明白了,就算我们都知道这事——莫宇邯没有行贿,有多魔幻,但证据不充分,疑罪从无。”
“法律就是法律,没有充分证据,宁可错放,也不能冤枉。
虽然在这次的事情上,这个结果很不解气该坐牢的没去坐牢,但不能因为这事,就毁了法律的宽容,让以后造成冤假错案的可能增大。”
“哈哈哈!莫宇邯这辈子,是不是第一次被叫‘莫某某’???只要想到这一点,我就想笑。”
“哈哈哈哈!莫某某,我能想象莫某某的脸色是怎样铁青了!”
……
警方的说明一出,删言论、炸号的盛景再次重现,就像当初莫暮药业锁话题、炸号时一样。
只不过,这次炸的号是那些给莫暮药业洗白的‘蓝V’们,以及‘人民公知’的,而没那么严重的,就只把支持莫暮药业的言论动态删除了。
随后有风声传出,这些被炸的号后面运营的人被请去喝茶了。刑事犯罪肯定没有,但或许被警告教育或者行政拘留,在系统里留下伴随一辈子的案底。
还有几家地方的官方媒体,在此次事件中打着中立旗帜、分析后各打五十大板,实则是‘歪屁股’为莫暮药业洗白。
随后也传出,主管负责人被辞退或处罚的传言。之后在网友的观察中,发现主编或副主编确实不是原来的人了。
而那些明言抵制莫暮药业的网友,除了删除用词太过激烈的言论外,并没有其他的事。
至此,此次莫暮药业在网上搅起的舆情,结果已经很明显。
毫无意外地,首先是浪博官方发表道歉声明,为没有管理好平台、维护好社交平台环境的和谐而道歉,并承诺在以后会进行改正,然后列出了改进措施一二三四。
又在第三天的时候,浪博因为存在干扰网上传播秩序,以及传播违法违规信息等问题,进行整改,暂停更新微博热搜榜一周。
接着,莫暮药业也发表声明,称因为内部员工的失责,导致网友对莫暮药业产生了不良观感,感到很抱歉,对此他们已对失责员工进行了开除处理。
“别的不想说,就很同情那个据说招聘进来没满一个月,都还没转正的实习期公关宣传部经理。
就想说,那位经理,看开一点儿,离开了莫暮药业这个火坑,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算了算了,我什么也不说了,以后打针吃药看医生的时候,会提前看一看、问一问药品的生产厂家。”
“我已经对莫暮药业绝望了,总之我就撂一句话在这儿:莫宇邯,不要以为你这次钻了法律的空子,就是赢了,总有一天你会进去的!”
“哈哈哈哈!莫暮药业的声明就很灵性(爆好笑)!这么大的舆情危机,老板莫宇邯清清白白什么都不知道,全是一个实习期经理的锅。”
“#什么都不知道·莫宇邯#这个话题怎么样?”
“棒呆了!刷起来!#什么都不知道·莫宇邯#”
“正常提意见,措辞平和理智些,有事说事,不会有问题的。我也去实名提交意见了。”
“+1”
“+2”
“+3”
……
正如有个网友所说,新时代了,民意的表达通道畅通,有许多人去举报反应后,加上网络上也有网警,更有网络舆情监测,可以得出一个结果:这次的事情达到了一级重大舆情。
而且还是怀疑司法公正,假借、抹黑官方权威这样的负面舆情。
于是,莫宇邯的第三次出手——大量买通蓝V账号,以‘权威’压人,借此洗白。开始不过三天,京城警方就在官方号上公开发表回应——
“近日,针对网上出现的‘莫暮药业行贿真相’、‘莫某某妨碍司法公正’、‘莫某某行贿’等言论,现做出如下回应:
一,2月末,京城警方配合检察部门,对群众实名举报的‘莫暮药业行贿’一案进行调查。
随后,警方经济犯罪科部门,对莫暮药业展开调查,经过调查企业账户资金往来、现金支取……等手段,确定该企业一部门经理陈某以‘全体员工团建费用’、‘全体员工节庆额外福利’等名目,划拨资金进行行贿。
在调查中,陈某对行贿一事供认不讳,人证、物证俱全,遂警方提起公诉,最终被判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
二,关于‘莫某某行贿’的说法,警方在调查时的证据不能充分表明,莫某某有行贿行为。遂未对莫某某提起公诉。
三,关于‘莫某某妨碍司法公正’的说法,没有充分证据支持。但相关检察部门,会对此案重新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以确定在此案过程中是否存在个别人员言行不当等问题。
另外,京城警方在此警诫某些媒体、公众号和个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请谨守社交网络相关法则。”
“课代表在哪里?简单说来,是说的什么?”
“一、人证、物证都指向嫌疑人陈某,而陈某本人也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二、莫宇邯行贿证据不充分,疑罪从无。
三、检察部门会对此案进行再次调查,看是否有渎职行为存在。
另外,警告某些蓝V、公众号和个人,话不要乱说。”
“明白了,就算我们都知道这事——莫宇邯没有行贿,有多魔幻,但证据不充分,疑罪从无。”
“法律就是法律,没有充分证据,宁可错放,也不能冤枉。
虽然在这次的事情上,这个结果很不解气该坐牢的没去坐牢,但不能因为这事,就毁了法律的宽容,让以后造成冤假错案的可能增大。”
“哈哈哈!莫宇邯这辈子,是不是第一次被叫‘莫某某’???只要想到这一点,我就想笑。”
“哈哈哈哈!莫某某,我能想象莫某某的脸色是怎样铁青了!”
……
警方的说明一出,删言论、炸号的盛景再次重现,就像当初莫暮药业锁话题、炸号时一样。
只不过,这次炸的号是那些给莫暮药业洗白的‘蓝V’们,以及‘人民公知’的,而没那么严重的,就只把支持莫暮药业的言论动态删除了。
随后有风声传出,这些被炸的号后面运营的人被请去喝茶了。刑事犯罪肯定没有,但或许被警告教育或者行政拘留,在系统里留下伴随一辈子的案底。
还有几家地方的官方媒体,在此次事件中打着中立旗帜、分析后各打五十大板,实则是‘歪屁股’为莫暮药业洗白。
随后也传出,主管负责人被辞退或处罚的传言。之后在网友的观察中,发现主编或副主编确实不是原来的人了。
而那些明言抵制莫暮药业的网友,除了删除用词太过激烈的言论外,并没有其他的事。
至此,此次莫暮药业在网上搅起的舆情,结果已经很明显。
毫无意外地,首先是浪博官方发表道歉声明,为没有管理好平台、维护好社交平台环境的和谐而道歉,并承诺在以后会进行改正,然后列出了改进措施一二三四。
又在第三天的时候,浪博因为存在干扰网上传播秩序,以及传播违法违规信息等问题,进行整改,暂停更新微博热搜榜一周。
接着,莫暮药业也发表声明,称因为内部员工的失责,导致网友对莫暮药业产生了不良观感,感到很抱歉,对此他们已对失责员工进行了开除处理。
“别的不想说,就很同情那个据说招聘进来没满一个月,都还没转正的实习期公关宣传部经理。
就想说,那位经理,看开一点儿,离开了莫暮药业这个火坑,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算了算了,我什么也不说了,以后打针吃药看医生的时候,会提前看一看、问一问药品的生产厂家。”
“我已经对莫暮药业绝望了,总之我就撂一句话在这儿:莫宇邯,不要以为你这次钻了法律的空子,就是赢了,总有一天你会进去的!”
“哈哈哈哈!莫暮药业的声明就很灵性(爆好笑)!这么大的舆情危机,老板莫宇邯清清白白什么都不知道,全是一个实习期经理的锅。”
“#什么都不知道·莫宇邯#这个话题怎么样?”
“棒呆了!刷起来!#什么都不知道·莫宇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