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寻露出了迷茫神色,有些低落地垂下头,“我也不知,我只想找个地儿安定下来,九圩很好,却没有我的安身之处。”
连宵垂眸思索,片刻后才说:“你先安生养伤,今后的事还不着急。”
屏风后的木床就留给周寻休息,连宵与小藤到正厅忙活。
小藤朝连宵道:“不如让他留下干活?医馆忙的时候,人手不太足。”
连宵好笑看她,“才认识几日,就操心上了?”
小藤忍不住瞪他一眼,“大夫,不许再这般调侃了!”
连宵忙告罪,道:“周寻此人功夫不错,身体健壮,心也实在,若是身世清白,留下来也未尝不可。”
“您还怀疑他?”
“说不上怀疑,但还须由事实证明。”
连宵根据周寻所说的话,找到他打算投奔的亲戚原本的住所。是座普通的小宅,里边住这一户卖馅饼的夫妻,他们说先前这里住的人家的确姓周,年初搬走了,听说去外地做生意,但具体去哪儿他们也不知。
又问了周边的几户邻居,得到的回答相差无几。
看来周寻所言为真。
周寻在医馆养伤,并非一直躺着,他把屏风合上,视线从医馆里每个人的脸上扫过。
不是,不是,不是……
负责照顾他的学徒阿民好奇道:“你在找人么?”
周寻收回视线,道:“闲着没事,数人头罢了。”
阿民不太理解地点了点头,“要不我给你拿本书?你伤势过重,不宜走动,只能忍着了。”
周寻礼貌笑笑,“多谢,不必了,静坐即可。”
阿民看他波澜不兴的样子,只觉他定是个高手,对他的经历更加好奇起来,不由得问:“周大哥,你是如何受了这么重的伤?”
周寻随口道:“偶遇山贼为害百姓,便出手相助,将他们交由官府处置。”
“山贼?不少人罢?”
“七十,还是八十?不太记得了。”
阿民瞪大了眼,话都结巴了,“七、七八十?!”
周寻反应过来,寻常人哪打得过那么多人?他轻咳一声:“七八个而已。”
“可我刚才分明听你说是……”
“我伤口疼,说错了。”周寻一脸寡淡道。
“哦……”
不过能一对多,也是相当厉害了。阿民知道连宵最近想招几个会功夫的护院家丁,眼前不就是现成的?
周寻在和安医馆的正厅住了三日,阿民曾提出让他同自己住一屋,虽然地方不大,但总比人来人往的正厅要好。
周寻婉拒了,说是不想多添麻烦,但阿民总觉得不是这么简单,周寻成天都在看人,一动不动地坐着仿佛不会厌烦似的。
三天的时日,周寻的伤口好了五分,这实在匪夷所思。
“我身体好,耐伤。”周寻是如此解释,这倒也能说明他为何敢顶着一身伤去打猎。
连宵也观察了周寻三日,此人内敛沉默,又吃得了苦,身世清白,很符合他想找的家丁标准。
于是连宵适时向周寻提出挽留的想法,“你说在九圩没有安身之处,那我便给你一个,留在医馆做事吧。”
周寻露出了感激的神色,“多谢连大夫,救命与收留之恩,我真不知如何回报。”
“好好干活就行。”连宵笑眯眯道,“我想让你去贴身保护一人,你做好准备。”
周寻的脸色一僵,他想的是终日守在正厅。和安医馆是九圩最好的医馆,而曲谙身体病弱,总会来这里,只有时时刻刻守在正厅,才有机会遇见曲谙。
连宵看出他的心思,眉梢一挑,“你不愿意?”
“我是粗人,不会伺候人。”周寻低声道。
“在医馆,不管做什么,都得学会照顾人。”连宵道,“他那人顽劣,就需要你这种黑脸来治治。”
连宵拍拍他的肩,“做好准备吧。”
周寻只能应下,但他自有打算,他有的是法子让那位纨绔对他退避三舍,最后还是能留在医馆的正厅。
七日之后,周寻的伤恢复了七八,这非常人可及的康复速度,让医馆里的一众大夫叹为观止,不少人对他的身体好奇起来,不过连宵很清楚,这人就是健壮了些,其他并没什么特殊。
伤势快好了,就得上岗了。
阿民还特地提醒了他,安公子性子倦懒,没什么上进心,长得讨人喜欢,但作弄自己的身子起来还是挺气人的,言语上可以威慑一下,但千万不能动手,他可是连大夫的宝。
周寻表面点头,内心不以为然,分明是个娇气的大少爷,他可没多余的耐心浪费。
“对了,安公子最近还迷上了逛青楼,你可千万拦着,别对他心软。”阿民十分认真道,仿佛是个吃过亏的前辈警醒后辈。
周寻道:“晓得了。”
心中却想,还是个不检点的人,更要远离了。
第九日,周寻的包扎全拆了,不久前他胸前的伤口还是如此骇人,如今却已愈合成了一道旧伤。
伤好了就不能在闲坐着了,不过这段时日连宵总在忙活,还不急着把周寻指派给曲谙。他主动提出要帮忙做事,小藤想了想,得知他识字后,便叫他库房清点昨日新入库的药材。
周寻接过单子去了,他打算速战速决,然后找个角落蹲着继续观察出入医馆的人。
连宵垂眸思索,片刻后才说:“你先安生养伤,今后的事还不着急。”
屏风后的木床就留给周寻休息,连宵与小藤到正厅忙活。
小藤朝连宵道:“不如让他留下干活?医馆忙的时候,人手不太足。”
连宵好笑看她,“才认识几日,就操心上了?”
小藤忍不住瞪他一眼,“大夫,不许再这般调侃了!”
连宵忙告罪,道:“周寻此人功夫不错,身体健壮,心也实在,若是身世清白,留下来也未尝不可。”
“您还怀疑他?”
“说不上怀疑,但还须由事实证明。”
连宵根据周寻所说的话,找到他打算投奔的亲戚原本的住所。是座普通的小宅,里边住这一户卖馅饼的夫妻,他们说先前这里住的人家的确姓周,年初搬走了,听说去外地做生意,但具体去哪儿他们也不知。
又问了周边的几户邻居,得到的回答相差无几。
看来周寻所言为真。
周寻在医馆养伤,并非一直躺着,他把屏风合上,视线从医馆里每个人的脸上扫过。
不是,不是,不是……
负责照顾他的学徒阿民好奇道:“你在找人么?”
周寻收回视线,道:“闲着没事,数人头罢了。”
阿民不太理解地点了点头,“要不我给你拿本书?你伤势过重,不宜走动,只能忍着了。”
周寻礼貌笑笑,“多谢,不必了,静坐即可。”
阿民看他波澜不兴的样子,只觉他定是个高手,对他的经历更加好奇起来,不由得问:“周大哥,你是如何受了这么重的伤?”
周寻随口道:“偶遇山贼为害百姓,便出手相助,将他们交由官府处置。”
“山贼?不少人罢?”
“七十,还是八十?不太记得了。”
阿民瞪大了眼,话都结巴了,“七、七八十?!”
周寻反应过来,寻常人哪打得过那么多人?他轻咳一声:“七八个而已。”
“可我刚才分明听你说是……”
“我伤口疼,说错了。”周寻一脸寡淡道。
“哦……”
不过能一对多,也是相当厉害了。阿民知道连宵最近想招几个会功夫的护院家丁,眼前不就是现成的?
周寻在和安医馆的正厅住了三日,阿民曾提出让他同自己住一屋,虽然地方不大,但总比人来人往的正厅要好。
周寻婉拒了,说是不想多添麻烦,但阿民总觉得不是这么简单,周寻成天都在看人,一动不动地坐着仿佛不会厌烦似的。
三天的时日,周寻的伤口好了五分,这实在匪夷所思。
“我身体好,耐伤。”周寻是如此解释,这倒也能说明他为何敢顶着一身伤去打猎。
连宵也观察了周寻三日,此人内敛沉默,又吃得了苦,身世清白,很符合他想找的家丁标准。
于是连宵适时向周寻提出挽留的想法,“你说在九圩没有安身之处,那我便给你一个,留在医馆做事吧。”
周寻露出了感激的神色,“多谢连大夫,救命与收留之恩,我真不知如何回报。”
“好好干活就行。”连宵笑眯眯道,“我想让你去贴身保护一人,你做好准备。”
周寻的脸色一僵,他想的是终日守在正厅。和安医馆是九圩最好的医馆,而曲谙身体病弱,总会来这里,只有时时刻刻守在正厅,才有机会遇见曲谙。
连宵看出他的心思,眉梢一挑,“你不愿意?”
“我是粗人,不会伺候人。”周寻低声道。
“在医馆,不管做什么,都得学会照顾人。”连宵道,“他那人顽劣,就需要你这种黑脸来治治。”
连宵拍拍他的肩,“做好准备吧。”
周寻只能应下,但他自有打算,他有的是法子让那位纨绔对他退避三舍,最后还是能留在医馆的正厅。
七日之后,周寻的伤恢复了七八,这非常人可及的康复速度,让医馆里的一众大夫叹为观止,不少人对他的身体好奇起来,不过连宵很清楚,这人就是健壮了些,其他并没什么特殊。
伤势快好了,就得上岗了。
阿民还特地提醒了他,安公子性子倦懒,没什么上进心,长得讨人喜欢,但作弄自己的身子起来还是挺气人的,言语上可以威慑一下,但千万不能动手,他可是连大夫的宝。
周寻表面点头,内心不以为然,分明是个娇气的大少爷,他可没多余的耐心浪费。
“对了,安公子最近还迷上了逛青楼,你可千万拦着,别对他心软。”阿民十分认真道,仿佛是个吃过亏的前辈警醒后辈。
周寻道:“晓得了。”
心中却想,还是个不检点的人,更要远离了。
第九日,周寻的包扎全拆了,不久前他胸前的伤口还是如此骇人,如今却已愈合成了一道旧伤。
伤好了就不能在闲坐着了,不过这段时日连宵总在忙活,还不急着把周寻指派给曲谙。他主动提出要帮忙做事,小藤想了想,得知他识字后,便叫他库房清点昨日新入库的药材。
周寻接过单子去了,他打算速战速决,然后找个角落蹲着继续观察出入医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