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人,能让她不问对错,不辨是非,不管善恶,只一味偏袒。
时瑾还是低着头,手背在身后,他摘了沾满了鲜血的手套,去遮住她的眼睛,颤抖着声音轻哄:“别看了。”
姜九笙推开他的手:“我不怕。”
他用力捂着她的眼睛:“别看。”
她仰起头,把他的手拉下来,唇覆上去,亲他微微凉的掌心:“时瑾。”
时瑾不看她,长长的睫毛把眼底所有浮动都遮住。
“时瑾。”
“时瑾。”
她耐心地一声一声喊他的名字,小心翼翼的温柔。
时瑾还是抬起了眸,瞳孔里猩红未褪,一片灼灼的光,热得滚烫,慌乱又惶恐,亮如星辰。
这样的他,依旧美得惊心动魄。
姜九笙踮起脚,在他左边眼睛上亲了一下,右边又亲一下,亲完浅浅笑了:“你怕什么呢?我被鬼迷了心窍,就算是地狱,都敢去的。”
咣——
手术刀落在地上,他捧着她的脸,重重吻下去。
还不够,他想要更多,想把她吞下去,狠狠地占为己有,手绕道她后背,将她的裙摆撕裂。
白色的衣服扔在地上,瞬间被血水染红,他把她按在了冰凉的墙上,发了狠地吻她、咬她,掌心带着轻颤,从她光滑的后背抚到她的腰,钻进下衣里。
她软绵无力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抬起眸光,摇摇头,然后握住他那只放肆的手,带着放到她隆起的小腹上。
这里面有他的骨血。
濒临失控的时瑾清醒了,把她抱进怀里,低头窝在她肩上:“笙笙,”他喘着,央求,“帮我。”
姜九笙歪了歪头,在他唇上亲了一下,环在他腰上的手挪到皮带的金属扣上。
啪嗒。
她解了他的衣服,笑了笑,手往下去。
时瑾喘得急,低沉的嗓音沙哑,眼睛红得厉害:“笙笙。”
“嗯。”
“你要爱我久一点。”他用力握住她那只手,“到我死好不好?”
薄凉无情的人,一旦动情,就要把命搭进去,如果她不爱他了,他便要死了,一定会死的。
姜九笙在他喉结上亲吻:“到我死。”
她不爱承诺,因为未知太多,永远太远,可是,她现在想许给他最重的诺,即便白发苍苍,即便黄土白骨,她爱他,如故。
时瑾伏在她肩上,看着那一地血肉骨骸,笑了。
正是一年芳菲季,四月底,小区里的垂柳抽了新芽,告别了亲友,姜九笙陪时瑾远赴国外。
是时瑾提议的,去试试,国外有个很厉害的心理治疗室。
到了机场,姜九笙都还在犹豫,她拿不定主意,迟疑不决,脚下越走越缓:“可以不去的。”
她不介意他任何模样,反而,她担心治疗会适得其反,更担心他会吃苦头。
时瑾牵着她往登机口走,说:“要去。”
姜九笙把口罩摘了,看时瑾的眼睛:“为什么?”
“你不是喜欢我当医生吗,等病好了,我就回医院。”现在的他,看到血都会失控、会兴奋,情绪极其不稳定,易焦躁易发怒,暴力倾向严重,怎么能拿手术刀。
最重要的,他不想十恶不赦,因为她太好,他就不能太坏。
姜九笙拧了拧眉:“你不用管我喜欢什么,做你喜欢的就行。”
时瑾亲了亲她的脸:“我就喜欢你。”
好吧。
她同意了,都随他了。
刚上飞机,迎面走来一个白人,眼眸是褐色,一看见时瑾就惊讶不已:“时瑾?”
时瑾抬头。
那人十分惊喜,用英文道:“真的是你啊。”
时瑾颔首,淡淡道:“你好。”
对方似乎对时瑾的问候方式习以为常,寒暄了几句,便把目光落到姜九笙身上:“这位是你女朋友?”
时瑾用流利纯正的英文说:“是我妻子。”转而向姜九笙介绍,“他是我在耶鲁医科的同学,约翰塞先生。”
姜九笙点点头:“你好。”
约翰塞看上去年纪不大,却
时瑾还是低着头,手背在身后,他摘了沾满了鲜血的手套,去遮住她的眼睛,颤抖着声音轻哄:“别看了。”
姜九笙推开他的手:“我不怕。”
他用力捂着她的眼睛:“别看。”
她仰起头,把他的手拉下来,唇覆上去,亲他微微凉的掌心:“时瑾。”
时瑾不看她,长长的睫毛把眼底所有浮动都遮住。
“时瑾。”
“时瑾。”
她耐心地一声一声喊他的名字,小心翼翼的温柔。
时瑾还是抬起了眸,瞳孔里猩红未褪,一片灼灼的光,热得滚烫,慌乱又惶恐,亮如星辰。
这样的他,依旧美得惊心动魄。
姜九笙踮起脚,在他左边眼睛上亲了一下,右边又亲一下,亲完浅浅笑了:“你怕什么呢?我被鬼迷了心窍,就算是地狱,都敢去的。”
咣——
手术刀落在地上,他捧着她的脸,重重吻下去。
还不够,他想要更多,想把她吞下去,狠狠地占为己有,手绕道她后背,将她的裙摆撕裂。
白色的衣服扔在地上,瞬间被血水染红,他把她按在了冰凉的墙上,发了狠地吻她、咬她,掌心带着轻颤,从她光滑的后背抚到她的腰,钻进下衣里。
她软绵无力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抬起眸光,摇摇头,然后握住他那只放肆的手,带着放到她隆起的小腹上。
这里面有他的骨血。
濒临失控的时瑾清醒了,把她抱进怀里,低头窝在她肩上:“笙笙,”他喘着,央求,“帮我。”
姜九笙歪了歪头,在他唇上亲了一下,环在他腰上的手挪到皮带的金属扣上。
啪嗒。
她解了他的衣服,笑了笑,手往下去。
时瑾喘得急,低沉的嗓音沙哑,眼睛红得厉害:“笙笙。”
“嗯。”
“你要爱我久一点。”他用力握住她那只手,“到我死好不好?”
薄凉无情的人,一旦动情,就要把命搭进去,如果她不爱他了,他便要死了,一定会死的。
姜九笙在他喉结上亲吻:“到我死。”
她不爱承诺,因为未知太多,永远太远,可是,她现在想许给他最重的诺,即便白发苍苍,即便黄土白骨,她爱他,如故。
时瑾伏在她肩上,看着那一地血肉骨骸,笑了。
正是一年芳菲季,四月底,小区里的垂柳抽了新芽,告别了亲友,姜九笙陪时瑾远赴国外。
是时瑾提议的,去试试,国外有个很厉害的心理治疗室。
到了机场,姜九笙都还在犹豫,她拿不定主意,迟疑不决,脚下越走越缓:“可以不去的。”
她不介意他任何模样,反而,她担心治疗会适得其反,更担心他会吃苦头。
时瑾牵着她往登机口走,说:“要去。”
姜九笙把口罩摘了,看时瑾的眼睛:“为什么?”
“你不是喜欢我当医生吗,等病好了,我就回医院。”现在的他,看到血都会失控、会兴奋,情绪极其不稳定,易焦躁易发怒,暴力倾向严重,怎么能拿手术刀。
最重要的,他不想十恶不赦,因为她太好,他就不能太坏。
姜九笙拧了拧眉:“你不用管我喜欢什么,做你喜欢的就行。”
时瑾亲了亲她的脸:“我就喜欢你。”
好吧。
她同意了,都随他了。
刚上飞机,迎面走来一个白人,眼眸是褐色,一看见时瑾就惊讶不已:“时瑾?”
时瑾抬头。
那人十分惊喜,用英文道:“真的是你啊。”
时瑾颔首,淡淡道:“你好。”
对方似乎对时瑾的问候方式习以为常,寒暄了几句,便把目光落到姜九笙身上:“这位是你女朋友?”
时瑾用流利纯正的英文说:“是我妻子。”转而向姜九笙介绍,“他是我在耶鲁医科的同学,约翰塞先生。”
姜九笙点点头:“你好。”
约翰塞看上去年纪不大,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