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麻,黎清打个哆嗦,并不相信,这来自新“神”的承诺。
    苏孚看得出来,不恼不怒,揉乱他的发丝,见他气急败坏,生机勃勃还手,欣慰含笑,这样就很好。
    她曾将他生活打碎,再一点点将碎片粘合。
    她曾将他推入深渊,又一次次将幽灵拉回。
    她是他此生爱恨起源,亦是他今后灵魂归处。
    第94章 主世界 黎清番外   所有真……
    我始终不懂, 为何有的爱那样诚挚热烈,又那样短暂轻薄。
    我叫黎清,父不详, 母早亡, 母亲死前疯了六年, 总要穿一身红,扯着一块红盖头, 爬上院子中的柿子树, 眺望远方的山水,日夜不休, 每当这时,姥姥就会流着泪,说造孽。母亲死后, 姥姥独自撑起家,姥姥爱我时, 会抱着我放声大哭,姥姥恨我时, 会拿扫把狠狠抽在我身上, 骂着我那不负责任,搞大母亲肚子就消失的父亲。
    姥姥爱我时很少, 恨我时很多。上小学前,我常被锁在阁楼上, 唯一的乐趣, 就是透过小小的窗户向外望。
    田间小径, 偶尔会有路过的飞鸟与人群。大多数人会嫌母亲未婚先孕、精神有疾晦气,躲着我家走。只有不懂事的孩子,会冲窗户的玻璃丢石子。
    起先我会隔着玻璃, 笑着示好,他们却一次次,砸破我家的玻璃,骂我的母亲,向我家的墙根淋排泄物。
    我变得面无表情,学会在阴影里收敛所有情绪。
    仇恨与暴戾在暗中滋生,我听着其他孩子们辱骂的嬉笑,脑中设想一个个血腥的计划。
    精神病生的孩子也是小精神病。
    或许这句话并非没有道理。
    骨血里沸腾的恶意,在一个很寻常的夜晚压抑不住。
    我翻窗下楼,在院外挖坑,设下捕兽夹与毒药水,只等着明日的自投罗网的孩子们。
    “哥哥。”
    我心猛地一跳,浇水的手抖了抖,向声源望去。
    月在天心,星光闪烁,将乡村的夜晚蒙了层柔光,使我可以清楚看清小团子的模样。
    四五岁左右,比我矮一个头,穿着时髦蓬蓬公主裙。
    她向我展开双臂,哇地一声张嘴要哭。
    她一哭,引来人,我的陷阱与黑心不就暴露了?
    我连忙捂住她的嘴,恶声恶气:“别哭!”
    “呜呜呜。”
    权衡之下,我只能放软语气:“别哭啦,这么晚,你怎么一个人出来?”
    她的双臂挥舞着,是一个求抱的姿势。
    我犹豫片刻,将她单手抱起来,轻声哄着。
    软乎乎的小胳膊就搭上我的脖颈。
    我别扭地扭了扭身子。
    小团子止住哭声,抽抽搭搭自述,她离家出走,因为爸爸有了新媳妇,家里没人爱她。
    她问我,可以不可以收留她。
    泫然欲泣的样子,好像我说一声不,她就会哭出来。
    我沉浸在她信任依恋的目光中,鬼使神差地应下。
    于是她欢呼一声,更加抱紧我,小小的身躯,驱散了深夜的凉意。
    她说:“漂亮哥哥,你真是好人。”
    好人么?
    我哄她站在一边,将陷阱填平,药水洗去,再洗了手,牵着小团子去山间烤红薯。
    拾柴、生火、香甜滋味弥漫。
    她很会捧场,亦步亦趋跟在我身后,睁着亮晶晶的大眼睛一步一夸。
    “哥哥,你好厉害。”
    “哥哥,红薯真甜。”
    “哥哥,孚孚长大可以嫁给你吗?”
    火堆噼啪,她靠着我昏昏欲睡,我为难地思考着,以后该如何养她。
    “啵。”
    我的左脸突然被亲了口,震惊地转过身躯,她美滋滋地:“盖个戳,哥哥长大要娶我呀。”
    我很不习惯这种亲近,颇有些恼怒地擦着脸侧遗留的口水,抱着睡熟过去的小团子,恨恨地想,明天一定要教育她,以后不能随便乱亲人。
    可是没到明天,就有一大帮西装革履的成年叔叔,穿过丛林,找到我们。
    姥姥也在队伍中间。
    ——他们用无人机,见到了是我捡到小团子。
    为首的叔叔从我怀中接过小团子,向姥姥道谢,送我和姥姥回家,留下谢礼,举着手电筒,离我们远去了。
    我从姥姥嘴中知道,苏家不可高攀,苏家小姐不会和我做朋友,更不会嫁给我。
    可我还是独自坐在阁楼上,等啊等,期待有一日,她会重新出现在院墙下面。
    上学后,我尝试遗忘小团子,将全部精力放在学习上面。
    知识改变命运。
    我成功走出乡村,高中考到市里。
    高二时,苏孚转来我们班,我一眼就认出了她。
    她与我暗暗对视,我以为她也认出了我。
    后来才知道,她只是见色起意。
    她开始热烈追求我,可我那时只当她是唯一的朋友,只想尴尬地避开。
    她热情不减,日复一日,向我展露她的真心。
    她为我买早餐,央我教习题,替我做值日。
    她将我堵在池塘边,柳树下,捧着热烈的红玫瑰。
    直白又大胆。
    起哄者众,因为我的冷漠人设,多数等着看这位张扬的转学生的笑话。
    我轻轻蹙着眉,不知所措。
    唯独她,我实在不想伤害她。
    她似乎看出我的为难,稍微退让:“就算你这次不接,我还是不会放弃的。”
    我暗自舒口气,她突然上前,吻落在我的唇角。
    一触即分,她笑眼盈盈,整个人闪闪发光:“先给点甜头嘛,大学霸。”
    我的心快了一瞬,脸皮滚烫。
    从抗拒、犹豫、到沉溺在她的热情中,只用了不到半个月。
    渐渐地,主动的从她变成我。
    我为她打水,为她打饭,陪她站在所有乖孩子的对立面,替她规划学习路径,构想两人的未来。
    任课教师、班主任、教导主任依次找我。
    “咱们学校不允许早恋。”
    “你不能荒废学习。”
    “你和苏孚不一样。”
    ......
    我顶住一轮轮的压力,向老师、姥姥、关心我的同学,一次又一次承诺,我会好好的,我们会好好的。
    却没想到,她会和我提分手。
    理由是腻了。
    我成了全校的笑话。
    她潇潇洒洒,出国留学。
    此后十年,我一直活在疑问中。
    为什么,有的爱那样诚挚热烈,又那样短暂轻薄。
    我那素未谋面的父亲如此,苏孚如此。
    后来她进入娱乐圈声名鹊起,名利双收,身边情人无数。
    我时不时会看到她的新闻,碰巧或刻意。
    我以为自己放下了的。
    直到诊出胃癌那日,她误入病房。
    她怔愣,接着勾起一抹虚伪的笑:“嗨,好久不见,你这是?”
    于是我知道,我恨她,恨她的风流凉薄,与陌生虚假。
    恨她招惹我,又抛弃我。
    我决定报复她,违背她当年对我的预判。
    我挑了挑眉:“好久不见,一点小毛病。”
    杀人诛心,计划中,我应该费尽心思接近她,找到她最在意的东西,再设计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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