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斯年的母亲郑英华女士是一位非常优秀的职业女性,她出生的年代女子读书写字都是奢侈,大家都讲究相夫教子,但郑女士从小就展现出了爱学习爱思考的一面,加上家境不俗又是家中独生女,靳斯年的外祖父对这个女儿极为看重,给了她最好的教育。
    郑女士比靳斯年还小两岁时,便考上了当时极有名的圣玛丽女中,离开家独自外出求学去了,后来远渡重洋去英国求学,也没比靳斯年大几岁,所以靳斯年主动请缨为母尽孝时,郑女士完全不担心儿子的安全问题。
    至于郑女士自己为什么不能亲自回国尽孝,因为彼时的她已经是享誉盛名的妇产科专家,每天想找她预约的病人数不胜数,同时还兼任爱丁堡大学的教授,教学任务也不算轻松,这种情况下,郑女士每年能坚持回国看望父母两次,每次逗留的时间都不低于一周,已经是极限了,实在没办法长时间陪伴双亲身边。
    她也试图说服父母一起去英国定居,奈何两位老人年纪越大越固执,甚至都不愿意跟她出国小住,生怕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国度,她再不肯送他们回家。
    身为独女却不能尽到照顾父母的责任,郑女士对父母深感亏欠,因此对靳斯年的主动请缨,她只犹豫片刻便欣然同意,盼望着有外孙承欢膝下的两时间长了能改变观念,愿意跟他们来英国定居。
    靳斯年就这样带着母亲的殷殷期盼,来到那座充满了陌生的小城。
    他对那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当地的人们却对他充满了好奇,因为在他到来之前,郑女士每次回国探亲为了能让父母受到社会的照顾,都会以他们的名义向当地政府进行捐赠,医院、学校和养老院都得到过她的资助,收到的还是在当时无比珍贵的外汇,郑女士每捐助一回,整个小城都要为之沸腾一段时间,人们没见过外汇也没见过郑女士,都能绘声绘色讲出她背个麻布袋去捐钞票的故事。
    而且郑家本身在当地就是有名望的人家,老一辈还记得几十年前郑家的荣光,如今又出了个在国外过着富豪生活的女儿,甚至郑老先生的外孙,那个出生就是贵族小少爷的男孩,竟然也要来宜江生活了,没见过世面的小城人民简直好奇死了,消息传出的那段时间,街头巷尾几乎都在讨论郑家这位贵族小外孙。
    正是因为他们的过分关注,郑老先生和妻子心生不安,便费心做了一番掩饰,在外孙到来之前,连夜搬出本地人熟知的郑家主宅,跨越了大半个城区找了个低调朴实、也没什么人认识他们的家属小区。
    全城都在期盼的豪门少爷这样大隐隐于市,不过他本人依然是那样的引人注目。
    郑老爷子不希望外孙在该学习的年纪荒废学业、无所事事陪他们一整年,哪怕他已经考上了大学也不行,于是提前找关系在宜江中学办好了插班手续,靳斯年到宜江的第二天,就被老爷子迫不及待赶着去上课了。
    然后整个宜江中学的女生都开启了疯狂追星模式。
    她们从来没见过这样英俊精致又白皙的少年,穿着简简单单的白衬衫,就比电视里的明星更加耀眼夺目了。
    她们开始频繁出没在他的周围,在教室外面徘徊、红着脸偷看他;放学路上拉着同伴跟在他后面窃窃私语,能直接跟到他小区门口;也有更大胆一些主动搭讪的,比如借支笔,或者交个笔友。
    靳斯年对于这些女生一视同仁的置之不理,他倒也不觉得困扰,在国外更直白甚至是狂热的示爱方式都经历过,小城女孩的这些示好方式已经十分含蓄了。
    不过他最多只待一年就回英国了,没必要更没兴趣回应她们的好感。
    但偏偏他遇到了易漫如。
    不知道是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十六七岁时的她在靳斯年看来并不算多耀眼,至少他一开始没有注意到这个跟总是巧合的跟他一起上学放学的女孩,毕竟每天强行与他同路的女生多不胜数,甚至外校跑来蹲点的都不少,易漫如就算是他们班当之无愧的班花,也没有多得到他一个眼神。
    靳斯年会开始留意她,还是因为她的骚操作。
    那天放学回家,她依然不紧不慢跟在他背后,只是不知道何时旁边多了个男生,听他们对话才知道那是她二哥。
    靳斯年耳力向来不错,哪怕兄妹俩压低了声音,他也把他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大概意思就是——
    兄:晚自习下课真的不要我跟大哥来接你吗?
    妹:不用不用,我都说了跟同学一起回家。
    兄:可是你们一前一后隔得这么远,真出了事人家来得及回头帮你吗?
    妹:你不懂,这个距离叫进可攻退可守,离得太近了人家以为我们早恋怎么办?
    饶是靳斯年再目无下尘,听到厚颜无耻的这段对话也忍不住侧目了,然后就发现她说的同学好像是他自己。
    靳斯年:……
    从那时起,他就记住了这个大言不惭、单方面约好跟他一起回家的女生。
    再后来,他们就真的一起放学回家了。
    虽然没有约好,但因为住的地方确实在同一个方向,天天同路总有混个脸熟的时候,尤其是易漫如是那种给点阳光就灿烂的类型,那天知道他听见了她跟二哥对话非但没有尴尬,反而看他没有当场反驳的意思,就当他默许了,开始理直气壮跟他一起放学,还用学英语的理由跟他搭讪。
    靳斯年也不知道自己是出于什么心理,真的跟她讲起了英语,一个月后,她的英语成绩突飞猛进,扬眉吐气把成绩单拿给他看的时候,靳斯年都愣了,不仅仅是因为她的进步速度,也因为他竟然在不知不觉间给她补了一个月的课。
    她突然拿着成绩单向他表白,他自然是拒绝了。
    她也没有很难过的样子,反而充满斗志的表示一定是她还不够优秀,他才不喜欢她,所以她要努力学习。
    作为狠心拒绝她伤害她的代价,他要无偿给她补习英语和物理化学。
    这几门学科刚好也是靳斯年的强项。
    想到她的成绩再不努力提高,可能连大学都读不了,勉强上个专科的样子,靳斯年当即表示可以替她补课,但是她就算考上大学他们也不会在一起,他明年就回英国了。
    又被拒绝了一次,她不再说话了,靳斯年也没出声,一路沉默的到了小区门口,也没有道别,他只是朝她点点头,便径自进了小区。
    但是靳斯年的心情也有点复杂,走到一半又忍不住往回走,果然看到她还在小区门口门口。
    街上已经没有几个行人,路灯也很昏暗,她背对着小区蹲在路边,微微仰着头不知道在看那里,靳斯年想要过去送她回家,刚迈出两步,就听见她开口唱起了《寂静之声》,声音不大不小,在夜晚空旷的街道,有种和歌词意境相得益彰的空灵孤寂,让并不是第一次听这首歌的他,突然有种被唱出了内心的感觉。
    后来的靳斯年才知道,原来从那个时候起,自己就已经心动了。明白心意后的他也曾无数次后悔,当时没有给那个蹲在路边缩成一团的小身影一个拥抱,只敢看着她唱完歌起身离开,自己小心的、在远远的地方目送她回家。
    哪怕之后在一起了,他也没有说起过那天的事,只是在心里告诉自己,如果她再唱这首歌,不要吝啬这个拥抱。
    如今她再一次唱起这首歌,他就面对面站在台下,却仿佛比当年她背对着他还要遥不可及。
    “narrow streets of cobble stone在铺着鹅卵石的羊肠小道上”
    “neath the halo of a street lamp在路灯昏黄的灯光下”
    舞台上,易漫如还在沉浸得歌唱着,她唱得比第一首认真动情得多,因为这首歌对她有着特殊的意义。
    出事那段时间,清醒时的易漫如几乎一刻不停地单曲循环着《寂静之声》。
    那年她高考成绩还算理想,成功考上了一所211院校,父母和很多家长一样,选择带她出国旅行作为奖励。
    他们一家在欧洲旅行了十天,明明是非常幸福完美的一次旅程,偏偏在回来的路上、在离家门口不到两公里的路口,遇上了重大车祸,车上包括司机在内的四人,三个当场死亡,只有易漫如一个幸存者。
    虽然易漫如在这场事故中失去了父母双亲,自己也在医院昏迷了整整三个月,但她依然是所有人嘴里的幸运儿,因为经历这样一场重大事故,她竟然完全没有缺胳膊断腿毁容之类的严重创伤,复健出院后,身体健康到宛如从来没有出过车祸的人,简直堪称医学史上的奇迹。
    于是很多人都说,一定是易漫如的爸爸妈妈在天之灵保护了她,才让她在那样的事故之后还能活蹦乱跳不受一点影响。
    某种程度上来讲,易漫如的幸运确实只能用玄学解释了,她接受了大家善意的解读,但毕竟是个还没满十八岁小女生,出门一趟回来父母全没了,这样的打击很多成年人都难以承受,更何况是那么年轻的易漫如。
    可是身边的人告诉她要坚强,带着爸爸妈妈最后的期盼和祝福勇敢站起来、好好活下去,看着那样饱含鼓励的目光,易漫如仿佛失去了流泪和发泄的能力。
    因为她知道,可以无条件包容她的人已经不在了。
    易漫如很听医生护士的话,该做检查做检查,该复健复健,刚醒来的那阵子几乎每天都有人,她也很坚强的表现给他们看了,只有在没有人的时候,夜深人静之时,拿着耳机一遍遍的听《寂静之声》。
    它其实是易漫如高二代表班级参加校文艺晚会表演的节目,整个高三她为了给自己打鸡血刷题,听得都是非常动感、正能量的歌,听完可以去炸学校的那种,已经很久没听《寂静之声》了,易漫如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车祸醒来会突然想听这首歌,只是歌词和旋律越听越觉得像极了她自己的写照。
    那段孤立无援的日子,易漫如就靠着这首歌撑过了最煎熬的时光。
    第三十七章 (二合一,文收破四千的加更)^……
    易漫如也有很多年没有再唱这首歌了, 毕竟人不会永远沉浸在悲伤的过去里,随着她大学毕业参加工作,越来越忙碌, 生活也越来越精彩, 她连每年出圈的那些流行歌曲都听不过来,已经很少有能够静下来听《寂静之声》的时候。
    没想到久违的唱起, 她竟然一点也不生疏, 歌词也还记得清清楚楚。
    不过她已经没有了当年的那种无助和茫然, 心态平和很多的易漫如只觉得歌词和旋律都无比的优美生动, 一曲唱完有种酣畅淋漓、身心都得到了洗礼的感觉, 放下话筒面对底下人群“再来一首”的欢呼, 她笑容可掬朝他们挥了挥手,就直接跳下舞台了。
    几乎是刚下台, 她便又陷入了另一种狂热氛围中,小伙伴们满脸兴奋的围上来, 七嘴八舌夸她唱英文歌有多好听多厉害。
    易漫如听着这些不重样的彩虹屁,整个人都快飞起来。
    还是服务员提醒他们点的歌可以上去唱了, 两个年轻人兴奋中又带着忐忑的上台, 众人也才堪堪冷静下来, 准备欣赏同伴的表现并给他们足够的鼓励掌声,易漫如身边的包围圈终于散开,然后就看到站在不远处静静看着她的靳斯年。
    不知道他在外面看了多久,明明女主就在旁边也不抓住机会走感情线,易漫如忍不住嘀咕了下,但视线已经对上了,肯定是不能装没看到的,又见对方一动不动站在原地, 她只好主动过去打招呼,“好巧啊,你一个人出来玩?”
    靳斯年就这样看着她在人群中一步步走向自己,好像过去的一幕幕重新上演。
    以前的她就是这样,从来不需要他烦心,总是无比主动的、热情的奔向他身边。
    所以再看到这个场景,靳斯年本就被歌声勾起的回忆又席卷而来,眼神也变得恍惚起来。可是他很快又想起刚才所见的一切。
    她再次唱起这首歌,完全没有当年那种让人感觉全世界只有她自己的孤寂感,那种由内而外的通透和豁达,光听歌声就能感受到。
    如今的她根本不需要任何的拥抱和安慰,她已经是人群的中心和太阳,用自己的能量照耀着别人。
    如此种种,都证明她早已走出了那段过去,那他再说起从前也没什么意义了。
    想到这里,靳斯年轻轻叹了口气,不过在易漫如走近时便调整了情绪,双手插兜格外闲适的开口,“没有,听说你在这里表演,正好没事就过来看看了。”
    易漫如:……
    顾不上抗议他一副把她当动物园猴子围观的口吻,她双眸微眯一脸不爽:“是谁出卖的我?”
    “你应该不认识。”靳斯年毫不犹豫把凯森卖了,“我助理离开的时候刚好看到你在上面唱歌,向我汇报就顺便提了一嘴。”
    易漫如确实不认识,但她想既然是靳斯年的助理又认识她,应该是经常来店里消费的白领之一,说不定她也见过呢。
    被出卖的郁闷让易漫如当即问,“你助理人呢?”
    她得认识一下,最好有机会私下聊聊,让对方不要搞错关注的对象了,没事汇报她干嘛,女主才是跟他老板很有故事的人。
    靳斯年一言难尽的看着她,“已经离开了。”
    易漫如这才反应过来,他第一句话就说明助理已经离开了,她显然提了个智商为零的问题,所以顶着被男主怀疑为智障的眼神,很委屈但也没办法为自己辩驳,只能转移话题,“那你来得很巧哦,这里还挺好玩的。”
    看他不置可否,易漫如试图怂恿,“你要不要也上去感受一下?体验感很棒的,我让小沈带带你啊。”
    “哪个小沈?”
    “当然是沈亦欢同学了。”易漫如嘴上回答着,看他的目光却有些审视的意味。
    她觉得男主是不可能忽略女主的,大街上都能及时的对女主英雄救美,现在反而一副想不起小沈是谁的模样,易漫如当然会怀疑,他该不会也在玩那套欲擒故纵的手法吧?
    老男人真的很会了。
    沈亦欢那么个还没出社会的小姑娘肯定逃不出他的五指山了。
    不过这也不影响她要为主角的感情线贡献一份力量的心意,易漫如继续安利:“要不要跟小沈上去唱一首?”
    靳斯年面无表情:“不要。”
    易漫如自己也知道,大庭广众唱卡拉ok这种活动太接地气,既不符合靳总的身份,也拉低了人家身为男主的格调。她会这么建议,也只是抱着一点点他会给女主或者剧情一个面子的念头,要是答应下来,剧情岂不是在她的推动下更进一步?哪怕靳斯年直接拒绝,她也没什么损失。
    只是他简单干脆的“不要”两个字出口,委实叫她措手不及,小说里充满绅士风度的男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干脆利落了?
    看她微微发愣的样子,靳斯年也回过神来,抿唇淡淡反问:“想怂恿我上去,也该你自己出马,把事情推给别人,是不是太狡猾了?”
    “啊,被你看出来了?”易漫如一听靳总有要让她带他上台的迹象,立刻浮夸的咳嗽几声,一脸遗憾,“不过我之前唱得太投入,嗓子太不争气,没办法上台了。”
    “是吗?”
    易漫如盯着男主似笑非笑的目光坚定点头,靳斯年好整以暇的说,“那就一起看表演吧。”
    “好的……”
    就这样,小伙伴们继续轮流上台唱歌,越玩越嗨,易漫如跟靳斯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宛如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热闹都是属于他们的,她什么都没有。
    于是当有人提议这么晚是不是该回家,明天还要早起上班的时候,是自己力排众议要带他们来嗨的易漫如第一个站出来响应:“对啊对啊,早点回去休息吧,以后还有机会出来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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