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9章 现实(17)
缪斯却没去接,反而抬眸望了宋矜一眼。
宋矜知晓前几天,她趁老乡还没醒来,把他咖啡喝完这事让他起怀疑了。
缪斯这人本来就不好骗,哪怕宋矜用的是最不容易被现的药物,但他醒来时却还是现自己的身体有所异常,大脑随便一转,就知道是那咖啡有问题。
可还没来得及取证,宋矜就把他剩下的咖啡给喝完了,闲不住,连杯子都给他洗了。
缪斯虽然有所怀疑宋矜,但也不敢确定了。
这也要多亏宋矜平时无聊,没人跟她说话,她就一个劲的吃东西,总之给自己找点事情做,非常好的塑造了一个看见东西就吃,看见喝的也凑上一口的吃货形象。
所以,这样逛个一圈,就能吃个一圈的吃货,趁他睡着,把他的咖啡喝完,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因此,缪斯的这怀疑没什么实质性的证据,加上那时佛珠和弯镰又玩起了躲猫猫。
他睡着时,生了什么,佛珠是什么都没看见,于是,这疑虑就一直存在了心里。
这下她把佛珠还回来,虽没证据指明,却更加加深了缪斯的怀疑。
“你不信啊?”宋矜就知道他不好骗,一把将弯镰抽出来,然后拍了拍它的身子,“来,给我大哥表演一下你刚学的绝活。”
弯镰扭了扭身子,跑到缪斯桌上,刀尖在上面飞快的刻“不要脸!!!!”
“流氓!!!”
“无耻!!!”
“狗东西!!”
“滚!辣鸡!!”
非常有佛珠的风范,也不知道在骂谁。
缪斯“”
“看吧,”宋矜摊了摊手,“我没骗你吧。”
佛珠似乎看到自家主人被侮辱了,挣扎着从桌上爬起来,一串佛珠缠绕着一根笔,在纸上写“蠢货!”
“笨蛋!”
“我一手掐死一个!”
然后弯镰和佛珠又打起来了。
宋矜“”
缪斯“”
他们都有一种预感,再打下去,说不定很快这俩货不仅能写字,还会说话了。
宋矜面无表情的把佛珠又扔回给缪斯,然后坐在沙上教训弯镰去了。
佛珠被扔回来,觉得很不服气,又想爬起来再战,缪斯瞥了它一眼,佛珠哆嗦了下,这才垂头丧气的回到了缪斯的手上。
缪斯身体里只有一小部分灵魂,佛珠一回来,明显灵魂被撕裂的痛楚少了不少。
宋矜这边用余光瞄了好几眼,暗暗的松了口气,嘴上骂着弯镰,手上却赞赏的拍了拍它。
现在只希望她爸妈能争气点,早点醒过来。
宋矜之后不是没想过用其他的办法,可如果真的有其他的办法,如果能一个一个人的去救,老乡那么精明的人,如果可以,他不会不去做。
但他却一下子送出了十三串佛珠。
这说明,她爸妈和族人的灵魂虽然被塞进了身体,可若是没及时的醒过来,时间一久,恐怕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这也是他为什么选择同一时间救十三个人的缘故。
若是一个一个的去救,越到后面,苏醒的机会越小,甚至可能永远醒不过来,灵魂被禁锢在身体里,到时候就算用佛珠,可能都无济于事了。
想到这里,宋矜恨不得马上去卡洛特家族,把他们的头一个个的给扭下来,但转而又想起她妈的脸,宋矜又歇了这个心思。
她是真的怕被赶出家门!!!
没多久,又到了午餐时间。
送餐人员准时将餐送到门口,然后由闲着没事干的宋矜准时的拿进来。
然后她再贴心的将菜和肉给分开,要是之前,她还能理直气壮的把肉都给她自己吃,但想到老乡那个状态,她又怕他不吃肉的话,死了怎么办。
可缪斯是多聪明的人,稍微有一点异常,他都能现,宋矜想了想,还是按照往常一样,把部肉挑到了自己碗里,把菜给缪斯。
今天的午餐依旧和以往没什么不同,下午,宋矜趁着缪斯去会议室开会,从窗户偷偷溜到了食堂。
“叔!”宋矜看到食堂的厨师,高高兴兴的招手,“叔,你还记得我不?”
白胡子大叔正在准备晚餐的菜,看到她,转头“嘿”的笑了一声,“当然,宋,忘了谁都不可能忘了你的,这次想吃什么?”
宋矜每天早上都来买一堆的包子,以她自来熟的性格,每次买包子,都得把厨子大叔给大夸特夸,要不是缪斯上班要迟到了,宋矜可能还能说上一个多小时。
自己的厨艺被人这么肯定,白胡子大叔高兴地不能自已,每次都给宋矜打满满的肉和菜,一来二往,大叔都快把她当成女儿看了。
“红烧肉!”宋矜想了下现有的几个古蓝星的菜名,“回锅肉、辣子鸡、水煮牛肉反正是肉可以!”
说着说着,宋矜又有点饿了,“对了,叔,之前送给统领大人的午餐是谁准备的?”
“我啊,”白胡子大叔乐呵呵的,“大人和你的那份,我可是单独做的,用的都是最好的菜,怎么样?好吃吧?”
“好吃是好吃,”宋矜为难的说,“但是我们俩个吧,都不爱吃青菜,这不,每次都剩一堆的青菜,看着就心疼,你看,要不把菜换成肉算了?叔你做的肉真的太好吃了!好几次我们差点都打起来。”
“这有什么难的!”大叔很爽快。
宋矜走之前,又想到什么,“对了,然后再把以前两人份的餐换成四人份吧!”
见大叔一脸惊讶,宋矜臭不要脸的摸了摸肚子,欲言又止,“就是我吧,最近老是觉得饿,感觉怎么都吃不饱”
“懂了!”大叔露出一个了然的表情,大手一挥,“你这小丫头就放心吧,大叔我是过来人,知道的!”
“”不,你不知道。
宋矜溜回去时,缪斯还没回来,她绕着办公室走了一圈,不知道是不是刚刚去了趟食堂,还是方才爬窗体力耗费过多,导致她现在怎么说呢还真有点饿。
真是奇怪了。
明明刚吃完饭不久。
好在宋矜平时有囤零食的习惯,没一会儿就从沙底下脱出了一大袋的零嘴。
虽然这些古蓝星的薯片、可乐市面上根本没得卖,但好在缪斯有渠道,宋矜自个有钱,这小日子过得美滋滋的,天天不愁吃不愁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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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矜知晓前几天,她趁老乡还没醒来,把他咖啡喝完这事让他起怀疑了。
缪斯这人本来就不好骗,哪怕宋矜用的是最不容易被现的药物,但他醒来时却还是现自己的身体有所异常,大脑随便一转,就知道是那咖啡有问题。
可还没来得及取证,宋矜就把他剩下的咖啡给喝完了,闲不住,连杯子都给他洗了。
缪斯虽然有所怀疑宋矜,但也不敢确定了。
这也要多亏宋矜平时无聊,没人跟她说话,她就一个劲的吃东西,总之给自己找点事情做,非常好的塑造了一个看见东西就吃,看见喝的也凑上一口的吃货形象。
所以,这样逛个一圈,就能吃个一圈的吃货,趁他睡着,把他的咖啡喝完,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因此,缪斯的这怀疑没什么实质性的证据,加上那时佛珠和弯镰又玩起了躲猫猫。
他睡着时,生了什么,佛珠是什么都没看见,于是,这疑虑就一直存在了心里。
这下她把佛珠还回来,虽没证据指明,却更加加深了缪斯的怀疑。
“你不信啊?”宋矜就知道他不好骗,一把将弯镰抽出来,然后拍了拍它的身子,“来,给我大哥表演一下你刚学的绝活。”
弯镰扭了扭身子,跑到缪斯桌上,刀尖在上面飞快的刻“不要脸!!!!”
“流氓!!!”
“无耻!!!”
“狗东西!!”
“滚!辣鸡!!”
非常有佛珠的风范,也不知道在骂谁。
缪斯“”
“看吧,”宋矜摊了摊手,“我没骗你吧。”
佛珠似乎看到自家主人被侮辱了,挣扎着从桌上爬起来,一串佛珠缠绕着一根笔,在纸上写“蠢货!”
“笨蛋!”
“我一手掐死一个!”
然后弯镰和佛珠又打起来了。
宋矜“”
缪斯“”
他们都有一种预感,再打下去,说不定很快这俩货不仅能写字,还会说话了。
宋矜面无表情的把佛珠又扔回给缪斯,然后坐在沙上教训弯镰去了。
佛珠被扔回来,觉得很不服气,又想爬起来再战,缪斯瞥了它一眼,佛珠哆嗦了下,这才垂头丧气的回到了缪斯的手上。
缪斯身体里只有一小部分灵魂,佛珠一回来,明显灵魂被撕裂的痛楚少了不少。
宋矜这边用余光瞄了好几眼,暗暗的松了口气,嘴上骂着弯镰,手上却赞赏的拍了拍它。
现在只希望她爸妈能争气点,早点醒过来。
宋矜之后不是没想过用其他的办法,可如果真的有其他的办法,如果能一个一个人的去救,老乡那么精明的人,如果可以,他不会不去做。
但他却一下子送出了十三串佛珠。
这说明,她爸妈和族人的灵魂虽然被塞进了身体,可若是没及时的醒过来,时间一久,恐怕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这也是他为什么选择同一时间救十三个人的缘故。
若是一个一个的去救,越到后面,苏醒的机会越小,甚至可能永远醒不过来,灵魂被禁锢在身体里,到时候就算用佛珠,可能都无济于事了。
想到这里,宋矜恨不得马上去卡洛特家族,把他们的头一个个的给扭下来,但转而又想起她妈的脸,宋矜又歇了这个心思。
她是真的怕被赶出家门!!!
没多久,又到了午餐时间。
送餐人员准时将餐送到门口,然后由闲着没事干的宋矜准时的拿进来。
然后她再贴心的将菜和肉给分开,要是之前,她还能理直气壮的把肉都给她自己吃,但想到老乡那个状态,她又怕他不吃肉的话,死了怎么办。
可缪斯是多聪明的人,稍微有一点异常,他都能现,宋矜想了想,还是按照往常一样,把部肉挑到了自己碗里,把菜给缪斯。
今天的午餐依旧和以往没什么不同,下午,宋矜趁着缪斯去会议室开会,从窗户偷偷溜到了食堂。
“叔!”宋矜看到食堂的厨师,高高兴兴的招手,“叔,你还记得我不?”
白胡子大叔正在准备晚餐的菜,看到她,转头“嘿”的笑了一声,“当然,宋,忘了谁都不可能忘了你的,这次想吃什么?”
宋矜每天早上都来买一堆的包子,以她自来熟的性格,每次买包子,都得把厨子大叔给大夸特夸,要不是缪斯上班要迟到了,宋矜可能还能说上一个多小时。
自己的厨艺被人这么肯定,白胡子大叔高兴地不能自已,每次都给宋矜打满满的肉和菜,一来二往,大叔都快把她当成女儿看了。
“红烧肉!”宋矜想了下现有的几个古蓝星的菜名,“回锅肉、辣子鸡、水煮牛肉反正是肉可以!”
说着说着,宋矜又有点饿了,“对了,叔,之前送给统领大人的午餐是谁准备的?”
“我啊,”白胡子大叔乐呵呵的,“大人和你的那份,我可是单独做的,用的都是最好的菜,怎么样?好吃吧?”
“好吃是好吃,”宋矜为难的说,“但是我们俩个吧,都不爱吃青菜,这不,每次都剩一堆的青菜,看着就心疼,你看,要不把菜换成肉算了?叔你做的肉真的太好吃了!好几次我们差点都打起来。”
“这有什么难的!”大叔很爽快。
宋矜走之前,又想到什么,“对了,然后再把以前两人份的餐换成四人份吧!”
见大叔一脸惊讶,宋矜臭不要脸的摸了摸肚子,欲言又止,“就是我吧,最近老是觉得饿,感觉怎么都吃不饱”
“懂了!”大叔露出一个了然的表情,大手一挥,“你这小丫头就放心吧,大叔我是过来人,知道的!”
“”不,你不知道。
宋矜溜回去时,缪斯还没回来,她绕着办公室走了一圈,不知道是不是刚刚去了趟食堂,还是方才爬窗体力耗费过多,导致她现在怎么说呢还真有点饿。
真是奇怪了。
明明刚吃完饭不久。
好在宋矜平时有囤零食的习惯,没一会儿就从沙底下脱出了一大袋的零嘴。
虽然这些古蓝星的薯片、可乐市面上根本没得卖,但好在缪斯有渠道,宋矜自个有钱,这小日子过得美滋滋的,天天不愁吃不愁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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