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也是人,是人就会有吃喝拉撒,碰见喜欢吃的东西,多吃两口怎么了?”顾朝面色淡然,言罢又睨向魏岚,“难道当了老板,就不吃饭,不拉屎了?”
    顶着那样一张帅脸,却说出这样粗俗的话语。
    虽然是这个理没错,但魏岚还是气恼跺脚瞪他,“恶心死了!别人正做零嘴呢!”
    顾朝失笑:“话糙理不糙。”
    鸵鸟肉本色较深,炸出来后呈现绛紫色,魏岚将他们沥干油,舀出一部分倒上五香料、撒上熟芝麻拌匀。
    又以同样的方式拌出麻辣味的。
    顾朝就站一边看着,魏岚做好一份,他就伸手钳起一丝递进嘴里,还礼曰品尝、捧场。
    魏岚翻了一记白眼,“我可谢谢你。”
    顾朝含笑钳起一丝递到她嘴边,目光转向一边还剩下的炸肉丝,“剩下的这些要做什么?”
    “在做个微辣甜口的,孩子们喜欢吃辣的话,应该也会喜欢这个口味。”魏岚说着,将留出来的一小份麻辣底料倒进盆里,“帮我拿一下白糖。”
    顾朝点点头,洗干净手回房间拿白糖。
    这回从京市回来,除了带给大家各色礼物以外,红糖、白糖买的最多。
    魏岚将底料和芝麻都倒进去,把住铝制小盆边缘颠了又颠,顾朝拿来糖后,她用勺子舀了两勺糖,以抖动的方式满满撒开,之后再次重复颠动,直到砂糖粒均匀裹少鸵鸟肉,才停下。
    魏岚率先捏起一丝尝了尝。
    因为是纯肉做出来的小零食,肉味自然少不了,除此之外,辣味也并不重,但伴随时有时无的甜味刺激着味蕾,总让觉得有一种口齿生津,吃了一口想吃第二口的冲动。
    魏岚咽下嘴里的,就迫不及待往嘴里又塞了两丝鸵鸟肉。
    她腮帮子一鼓一鼓的,桃花眸因陶醉展现出亮晶晶的一面,显然是对甜辣口的味道很中意。
    顾朝吃过魏岚炒的酸甜口西红柿炒鸡蛋,甜辣口的东西,别说吃,以前听都没听过,不觉好奇的也往嘴里塞了一丝。
    第一口有点奇特,第二口便觉得很好吃。
    顾朝一连往嘴边递了几次,再伸手去拿时,魏岚已经将盆端走,“这是给孩子们的,你不是喜欢吃辣吗?去吃海碗里的。”
    也行。
    辣的也好吃。
    顾朝转手就要去拿辣的那盆,魏岚一阵无言,道:“你吃的这么杂这么多,一会儿还吃饭吗?”
    “吃,做凉皮吗?好久没吃了,馋。”
    魏岚:……
    她怎么不知道,顾朝原来还是个吃货?
    *
    做好的小零食用密封袋装起来,袋口扎好可以保存一两周的时间。
    但总共只做了两斤肉,分三份也才三小袋而已。
    其中甜辣口的,下午时候已经被孩子们干了一大半,虽然没有很辣,但吃多了还是辣的,却一个个坐在竹床上满“嘶哈、嘶哈”的不舍得放开小碗。
    剩下的大半个鸵鸟腿,乡里人也不讲究那么多,一部分用切块跟土豆一起乱炖,一部分吊在井里湃着。
    腿骨部分则被顾朝按照魏岚吩咐,剔下来剁成小块,洗干净放陶罐里架在炉子上熬汤。
    夜里纪风遥过来闻着满屋的肉香,刚进屋就想掉头跑,被魏岚及时拦住,一通好哄才坐上了桌。
    或许有点不好意思和违心,但最后大家都敞开心扉,热热闹闹的吃了一顿香的流油的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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