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除夕。
    沈寻这天并没有特意装扮,穿了一身运动装,套了件羽绒服就去吃饭。宋倩向来不爱沾油烟气,平时家里有阿姨做饭,年夜饭也是在餐厅订了一桌,也就是三个人,包厢却是十二人的大包,反而显得有些冷清。但毕竟是主持人出身,最会应付的就是冷场,宋倩一见到她,各类话题就不停。
    “你看你,有身材有脸蛋,怎么穿得像个男孩子,我前段时间去意大利刚买了两件max mara羊绒大衣,白色那件回头拿给你,特别好看。”她蹙眉打量沈寻的运动装,“lululemon的设计是简洁,但这样穿还是差点女人味啊。”
    “白色我穿不了,出去跑采访,也不禁脏。您还是自己留着吧,您穿白的才好看呢。”沈寻微笑摆手。
    “现在还跑采访?我上次就跟你爸说,把你调到台里来,先做出镜记者,然后再上节目。我听过你做的那档音频栏目,还不错,上电视一定也没问题。”宋倩一边给她建议,一边给沈晋生搛菜,“你少喝点酒哦。”
    沈寻乖巧地点头,以防引出她更多话题。
    “我听说成亚的程成在追你?”宋倩喝了一口汤,又想起另一茬事。
    沈晋生闻言看向女儿:“有这回事?”
    “没有,就是吃过几次饭。”沈寻答。
    “他风评还不错,也很有能力,就是离过婚,”宋倩看向丈夫,“这点上,咱们寻寻会吃亏点。”
    “要找还是尽量别找离异人士吧。”沈晋生微微蹙眉。
    沈寻低头喝汤,忍不住暗自叹了口气。瞧他们这架势,仿佛她和程成真的已经谈上了恋爱似的。
    “嗯,郭台长他儿子过年从深圳回来了,我见过。小伙子单身,一表人才,名校出身,自己创业拿到c轮,听说正要准备上市,要不我和郭台长说下,初七前安排个日子让他和咱们寻寻见见?”宋倩拿起手机翻朋友圈,递到沈晋生面前,“你看,正巧郭台长下午发了张家庭合影,怎么样,这男生看着挺精神吧?”
    沈晋生戴上老花镜,仔细端详,点了点头:“嗯,是挺端正。”
    沈寻扶额:“爸,宋姨,咱们先好好吃饭吧。”
    “寻寻,你不要嫌我烦哦,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也是不操心结婚的事,一心工作,后来就耽误了,还好后来遇上你爸爸……”
    沈寻放下汤匙,清脆的磕击声响起,房间顿时陷入安静。
    “我知道了,谢谢您提醒,”她抬头,语气礼貌,眼里却没有笑意,“抱歉,我吃饱了,先回去了。新年快乐。”
    她站起身,穿上外套往外走。
    到了走廊,身后传来门响,沈晋生追了过来:“寻寻。”
    她转身,看着表情有点尴尬的父亲。
    他拎着一只纸袋,递给她:“这两瓶红酒很好,别人送给你宋倩阿姨的,她说让你带上,可以和朋友一起喝。”
    沈寻沉默了几秒,才缓缓接过来:“哦,对,她不让您多喝酒,那我就不客气了,替我跟她说声谢谢。”
    春节期间的北京城,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马路畅通无阻,平时灯火通明的高楼大厦也变得暗淡,只有红绿灯寂寥地闪烁。
    在斑马线前等待的时候,手机播放器切到下一首歌,熟悉的旋律顿时在车厢里萦绕。
    记忆会模糊
    心却更清楚
    哪怕说相遇
    是离别开始
    如果有如果
    也有这样过
    如果没有你
    何必要有我
    …………
    沈寻握着方向盘,觉得浑身发软。
    ——小寻寻,我好像突然有些后悔。做个普通的人多好,娶个像你这样的老婆,每天三餐吃饱,舒舒服服晒太阳。
    ——小寻寻,祝你和心上人能白头偕老。
    在远处的夜空里,她仿佛再次看到那双琥珀色的眼眸,那里,有阳光,有笑意,有她的影子。
    不知哪里传来的喇叭声,惊了她一下。
    她慌忙踩下油门转弯,下一秒听到外面有刹车声,接着砰的一声,她整辆车都震了下。红蓝色的灯光在车窗外不断闪烁,她抬手遮了下眼睛,脑子还是蒙的。然后就听到有人敲她窗玻璃。
    她按下车窗,一位有点娃娃脸的警察瞪着她:“姑娘您怎么回事啊?灯还没变呢,就瞎转弯?警车你也敢撞,您这算不算袭警啊?”
    “灯没变吗?”沈寻迟疑地重复,抬头看了眼前方,果然,这时候灯才刚绿。
    “您是不是喝酒了?”警察狐疑地看着她微红的眼眶,打量着她有些失魂落魄的样子,“哎,是喝酒了吧,车里这么严重的酒味儿。”
    “没,我没喝酒。”沈寻连忙辩解,转头看见原本放在副驾驶座上装酒的纸袋已经栽到了座位下面,她拎起来,两瓶酒碎了一瓶,大概是刚才撞车的时候磕的。
    “您看,是酒瓶摔了。”她指了指湿透的袋子。
    “那您眼睛怎么那么红呢?”警察不依不饶。
    “我眼睛——”沈寻怔了下,“刚才想起点事儿,有点难过。”
    “哎哟,哭了啊,失恋?”警察睨着她,“您就编吧,可劲儿编,你看你杯托上,这不还放着啤酒罐呢?你是看我不是交警,没有酒精测量仪就想蒙混过关是吧?”
    “什么啤酒罐?”沈寻扭头一看,恨不得当场打电话把杨威骂个狗血淋头,“这是昨天我朋友喝剩下的,我忘扔了。”
    “行了,我没那工夫陪您在这儿编故事,跟我回派出所吧,”警察指了指他的车,“您自己看,您说您这大过年的,我好好执着勤,您给我整出这么大一个坑。”
    沈寻瞅着那个坑,有些心虚:“我赔您钱行吗?”
    “钱?钱是重点吗?”警察又瞪她,“我告诉您,喝酒开车才是大事,赶紧的,跟我去派出所清醒清醒。”
    沈寻自认理亏,也实在说不过这位,乖乖跟他回派出所做笔录。
    “把身份证拿出来给我看下。”娃娃脸警察命令。
    她为难地抬起头:“我没带,要不,我回去取下。”
    “叫你家里人来接你,证明下你的身份。”警察头疼地揉揉眉心。
    沈寻叹了口气,给林聿打电话。
    电话接通,那头却是噼里啪啦的声音,有点嘈杂。
    她一脸委屈地和林聿汇报完事情始末,他却在那头不厚道地笑了:“你可真行啊丫头,大过年的把自己弄进去了。”
    “是不是亲舅舅啊,”沈寻无语,“赶紧来救我,我闺密、朋友都回老家的回老家,出国的出国了。”
    “我在十渡陪我媳妇和儿子放烟火呢。”林聿答。
    “您可真够浪漫的,放个烟火跑那么远干吗?”沈寻扶额,这个宠妻宠娃狂魔真是让她醉了。
    “这不城里不让放烟火吗?”林聿的声音在烟火响声里有些模糊,“你等着,我找人去接你。”
    “这大过节的,你找谁接我啊,麻烦别人不好吧。”
    “人家不嫌麻烦,你就等着吧。”没等沈寻再开口,林聿已经挂了电话。
    “什么情况啊,美女?”警察瞅着她打趣。
    “一会儿有人来接我。”沈寻闷闷地开口。
    “行吧,那你去那边坐着等吧。”警察指了指走廊上的长椅。
    沈寻不敢违令,乖乖走到那里坐着玩手机打发时间。
    玩着玩着,手机只剩20%的电了,发出低电量提醒。走廊里没暖气,也有些冷。她有点急了,给林聿发语音:“你找的人怎么还没来啊?”
    “来了。”
    这一声,不是来自手机,而是来自几步远的地方。
    沈寻整个人都僵住——那样熟悉的声音,带着千山万水的遥远,却又那么清晰。
    她缓缓抬起头,看到走廊那头,一道高大修长的身影,静静伫立。那人戴着顶黑色鸭舌帽,脸庞陷在阴影里,只有淡淡的灯光笼罩在他身上,描出一层朦胧的金边。
    沈寻一动也不敢动,连大气也不敢出,生怕眼前是镜花水月,她一个不小心,那道影子就散了,消失了。
    那人缓缓走过来,光影明暗,掠过他的脸,直到英俊的眉目渐渐清晰。他俯身看着她,轻轻一笑:“沈老师,我又来救你了。大过年的,犯什么事了?”
    她喉咙哽住,深呼吸才发出声音:“我撞了警车。”
    “哦,看来袭警的毛病一直没改。”他弯起嘴角,眼里是深浓笑意,还有小小的她。
    “哎,你谁啊?”娃娃脸警察走了过来。
    “冬瓜,是我。”程立摘下帽子。
    “三哥?”被叫了小名的刘冬瞪大眼小跑过来,“怎么是你啊,这都好几年没见了啊,你不是在云南吗?这姑娘什么人啊,让你大晚上跑来拯救?”
    程立顺着刘冬手指的方向,看向坐在长椅上的小人儿,淡淡一笑:“我媳妇。”
    沈寻愕然抬头,却见他转头从容地和刘冬解释:“本来今年没打算回来过年,临时决定回来,家里也没备什么酒菜,她说出来买,我等啊等,也没见她回来,原来是被你逮这儿来了。”
    “抱歉抱歉,”刘冬尴尬地挠挠头,走到沈寻跟前,“嫂子,你早说你是三哥的媳妇啊,他当初还辅导过我呢。”
    沈寻的脸颊和耳根都因为他一声“嫂子”发烫泛红:“是我不好意思,我一定会赔偿的,但我真的没喝酒。”
    “是是是,嫂子怎么会喝酒,三哥肯定管着呢,”刘冬哈哈一笑,“行了,你们早点回去吧,车子的事今天不急。”
    “好,给你添麻烦了,过两天我来处理。”程立拍拍他的肩,拉起沈寻,“走吧,我们回家。”
    他的手很自然地牵住了她的,肌肤相触的那一霎,他掌心的温度让沈寻眼眶发热。
    “钥匙给我吧,我来开。”走到车前,程立淡声吩咐。
    沈寻点头,坐到后座。
    程立自后视镜看了她一眼:“怎么不坐前面?怕我吃了你?”
    “前面……酒瓶摔碎了,湿了。”她解释。
    “地址?”他打开导航。
    沈寻报给他听,又想起他方才那句“我们回家”,心跳失速。
    空荡荡的城,一路飞驰。车厢静寂,只有窗外的风掠过,试图偷听两人心事。彼此都没有言语,仿佛一场一别经年的暗战,竟不知如何开局。想道一声别来无恙,可又怎会无恙。
    沈寻拉高了运动服拉链,几乎将半个脑袋都埋了进去,低着头,心里有些懊恼——早知道他会来,真不该穿得这么随便,宋倩说得没错啊,完全没点女人味儿。别说口红了,连润唇膏也没有抹,脸色会不会太苍白。应该光鲜靓丽地出现在他面前的,结果完全像个自暴自弃、灰头土脸的怨妇。
    唉,算了,反正她狼狈的样子他见的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再抬起头,却撞见后视镜里他貌似漫不经心的目光,那双眼眸黑漆漆的,意味不明。
    一条长安街走过无数遍,今夜却有完全不同的感觉。端庄的路灯都有旖旎气氛,肃穆红墙都添了几分浪漫。
    沈寻深呼吸,肆无忌惮打量他的侧颜,看见那一道疤痕,终是忍不住,倾身伸手去摸。
    他早已察觉她的动作,不躲不避,任她指尖温柔流连。
    “三叔。”她唤他。
    天南地北,这一声轻轻的呼唤,像羽毛一样落入他心湖,却掀起惊涛骇浪。
    “嗯。”他压下情绪,语气平静。
    “你怎么才回来啊?”她问。
    “不是说要等我三年嘛,这不一年都还没到呢。”他缓缓开口,嗓音低沉。
    “那怎么回来了?”她又问。
    “有人说要让我尝尝她做的饭,参观下她的小公寓。”
    “我没说是年夜饭啊。”
    “年夜饭也不麻烦,有饺子吗?”
    “有的。”
    “我还是第一次年夜饭吃速冻饺子,”厨房里,程立看着沈寻从冰箱里掏出来的食品袋,微微蹙眉,“沈老师,你涉嫌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是要罚款的。”
    “还好公安条线管不到这个。我看到了,你这表情叫嫌弃,”沈寻从地上纸袋里取出幸存的那瓶酒,“配一瓶奔富葛兰许,不算寒酸了吧。”
    “好吧,”程立摊摊手,“我来烧水。”
    等到一盘乏善可陈的速冻白菜猪肉水饺摆上餐桌,沈寻终于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抱歉,就让你吃这个。”
    “没事,还有别的菜。”他喝了口酒,幽深的目光落在她脸上。寒星似的黑眸,似笑非笑。
    “什么?”她问。
    “sara。”他轻念,嗓音微哑,格外性感。
    沈寻怔住,含在口中的酒液刚咽下,双颊就已经烫得通红。
    她起身往厨房走,嘴里念叨:“你要醋吗?还有蒜,要不要蒜泥?”
    他跟了进来,低沉的声音就在她身后:“要醋,不要蒜。”
    “啊,我还是弄点蒜泥吧。”她手下的动作慌慌张张,试图找点事情做。
    “平常我会蘸点蒜泥,今天不用了,因为……”他按下她忙碌的手,转过她的身体,将她牢牢锁在灶台和他之间,“这么久没见,不要吻一下吗?至少,我很想。”
    她抬头,撞见他浅浅的笑。
    他一笑,便温暖了整个除夕夜。
    她并没有落荒而逃,而是勇敢迎接他的挑衅,抬起头,仰着一张明媚诱人的面孔,带着点酒香的呼吸,轻轻地、转而霸道地吻上他的唇。
    “寻宝……”他满足地叹息,辗转承接着她的吻,而后反客为主。纠缠的唇舌间,藏着无尽思念和灵魂深处的渴望。细细碎碎的吻又烙上她的眉眼,她的鬓发,她的脸颊,最终仍是那双嫣红柔软的唇,他日日夜夜魂牵梦萦的所在。这一刻,万丈红尘落尽,漂泊多日的身心终于归位,他终于回来,回到这明亮世间,回到这温暖灯火处,回到她身边。
    2016年的春晚打破了空间格局,在北京之外还设了分会场,要“东西南北中,全民大联欢”。山河万里,是数不尽的合家团圆,欢声笑语,繁华烟火。电视里登台晚会的明星们嗓音比任何时候都要响亮,而在程立怀里的沈寻却哑了嗓。
    这一夜,她是他失而复得的宝玉。久别重逢,他像是发现了她更迷人的地方,铁了心地探究、钻研,要她绽放更绮丽的风情。而她是蛰伏许久、破茧而出的飞蛾,一心扑向属于她的火,心甘情愿地燃烧。
    当整座城终于渐渐安静,天色也透出微蓝色的亮光,他才饶过了她,却仍把她娇小的身躯紧紧地锁在怀里,不肯放手。
    “寻宝?”他轻声唤。
    她迷迷糊糊地应着,努力想睁开眼,却又慵懒地闭上了。
    他失笑,吻了吻她的眉心,关了台灯。
    早上八点半,床头柜上的手机振动。程立拿起来看了下屏幕,下床到客厅接电话。
    “哥。”乍一开口,他的声音有点哑。
    “刚醒?你昨晚饭吃了一半去哪儿了?害得我被妈念叨了一晚上,你也知道,麻将三缺一,她当然不爽,程亚又不能顶上。”程成在那头数落,“我餐厅刚空运来一些生蚝,你中午过来一起吃?”
    “生蚝啊,”程立看了一眼卧室,嘴角弯起,“生蚝好啊,不过我不过去了,要不你送到我朋友家来?”
    “什么朋友啊,你是在哪儿过夜呢,”程成蹙眉,“行吧,难得你回来一趟,你哥我就兄弟友爱下,送货上门。”
    “好嘞,谢谢程总,地址我发你。”程立挂掉电话,瞅见电视屏幕上映着自己的笑容。
    回到卧室,被窝里的人还酣然梦中,羽扇般的睫毛,秀气的鼻尖,粉艳的唇。他忍不住低头,火热的舌探了进去,寻着了她的,勾出她一声无意识的娇吟,摄人心魂,什么动人的曲儿也比不过。
    于是一发不可收拾,恣意采撷她呼吸里的甜。直到她备受其扰地睁开蒙眬的眼,忍无可忍地控诉:“程立!”
    “小的在。”他轻笑,声音里带着点痞气。
    她羞愤地抬头,却迎向他温柔如水的眼眸。那一霎,她看痴了,几乎要叹息——一个经历了那么多腥风血雨的人,竟然拥有这样清澈的眼神。
    “寻宝,你再这么看我,会出事的。”他一本正经地提醒。
    “出什么事?”她挑眉,“有事我就报警。”
    “嗯,收到,这就来。”他捉住她的手,按住了一处。
    掌心的灼热让沈寻脸上发烫:“流氓。”
    一踢腿,想要把他踹下床,谁知他动作更快,轻松捉住她的脚丫,握在手里细细把玩。
    “家里暖气很足啊,怎么脚这么凉。”他皱眉。
    “我从小冬天脚就凉,穿多少衣服也不管用。”她答。
    “哦,云南天气暖和,我没发现,”他像是自说自话,“我没发现的地方还有很多啊。”
    沈寻听出他语气里的暧昧,想要收回脚,他却不让,她只好起身去推他的手臂,掌心却感觉异样。
    “这是怎么回事?”她盯着他手臂上密密麻麻的针眼痕迹,心里一沉。
    “没事,都过去了。”他松开手,语气轻淡。
    “你不说我也可以问小舅。”她不依不饶。
    “叶雪自杀了之后,江际恒关了我一个月,让人给我注射了些东西,”他摸了摸她的头发,“不用担心,已经戒得差不多了,现在在巩固期,我哥给我在北京找了个不错的康复中心。”
    “还没完全好,是吗?”沈寻声音僵硬。
    “嗯,还需要些时间,所以不能天天和你见面,也要定时打卡。”他笑,捏捏她的脸,“放轻松,不要绷着个小脸。”
    她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抱住他的腰,紧紧地搂着,仿佛一松手他就会消失似的。
    “三哥。”
    “嗯?”
    “你要是再丢下我,我就真的不要你了。”她威胁,语气软软的。
    “好。”他轻应,低头吻她的发。
    这时门铃响起,沈寻连忙退开身,一边穿上睡衣一边叮嘱他:“可能是我爸,你先躲屋里别出来。”
    没等程立说话,她已经慌慌张张地跑出去了。
    门一打开,面面相觑的两个人都愣在那里。
    “沈寻,你怎么在这里?”程成到底年长见得多,先恢复镇定,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这……这是我家,”沈寻答,脑袋有点蒙,“你怎么知道地址的?”
    “我告诉他的。”一道慵懒的声音传来,程立走到门口,把她拉到身后,接过程成手里的保温箱,“谢谢哥,你要不要一起?”
    程成打量了一下他随意系了两颗扣子的衬衫,心里了然,半笑不笑地眯起眼:“难怪程亚说那天吃饭的时候觉得你俩不对劲,原来在这儿等着给我下马威呢。”
    程立微微颔首致意,姿态优雅。
    “沈寻,”程成朝站在程立身后手足无措的人打招呼,又指了指眼前的程立,“我提醒你下,此人爱吃醋,小心眼,建议慎重考虑。”
    沈寻下意识点点头。
    “瞅见没,人家点头了。”程成拍拍弟弟肩膀,“我走了,你好自为之。”
    门还没合上,他就听见一句羞恼的话:“程立,你幼不幼稚?!”
    他按下电梯,无可奈何地摇摇头——可不是,幼稚!嘚瑟!
    被批评“幼稚”的男人完全不以为意,抱着肩吩咐:“你说过要请我喝咖啡。”
    沈寻笑了笑:“好啊,正好新买了一包咖啡豆,有点酸。”
    言罢,她指指卫生间:“去刷牙。”
    身高一米八五的幼稚鬼乖乖走到卫生间,一会儿又探出头:“寻宝,为什么你会有两个刷牙杯?”
    “许泽宁在欧洲买的,”沈寻认真对待锅里荷包蛋,顺口就答,“死贵,他有钱烧的。”
    她还没放下锅铲,一张英俊面孔已经在眼前:“他住过这里?”
    他语气严肃,目光锋利,似审问犯人。
    沈寻忍住笑:“是啊。”
    程立抿唇不说话,径自往回走。
    “哎,”她连忙拉住他,“骗你的,他向来喜欢送成双成对的东西给我。”
    “臆想症,”他淡淡吐出三个字,“把那小子送的东西都丢掉。”
    “他好歹也算我半个哥哥。”沈寻无语。
    “你从今往后只有一个哥,”他答,“叫‘三哥’。”
    沈寻举着锅铲投降。
    刚煮好的咖啡,捧在掌间还有点烫手。
    “是云南的咖啡豆。”沈寻开口。
    程立点点头,杯中白雾升腾,让他的一双黑眸显得有些蒙眬。
    彩云之南,对他们彼此都有着深刻的回忆和特殊的意义。对他而言,尤其是。灿烂的青春,澎湃的热情,血与泪,爱与恨,都交织在那片土地里。
    “当时,是不是很痛?”沈寻伸手,轻轻按住他胸口,掌心之下,是他枪伤的疤痕。昨夜她亲眼看见,这道伤离心脏有多近。
    “是痛,但更怕这么死了,再也见不到你。”他的眸光,深深锁住她的容颜。
    “昨天开车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祖安。他最后跟我说,祝我和心上人白头偕老。在蒲甘的时候,他始终没有说出你的名字,但我知道,他说的人就是你。”沈寻喝了口咖啡,靠在阳台栏杆上,望向远方的天际线。
    北方冬日的阳光,没有南国那么热烈。高楼大厦鳞次栉比,繁华夺目,而她却突然怀念瑞山陀塔宁静的清晨。
    “我答应他一起去北极圈外,还有去景清南山看他姐姐。”
    “好,开春的时候,我陪你一起去,”程立低沉出声,将她揽到怀里,“也去看看他,让他会一会你的心上人。”
    沈寻眼里一酸,嘴上却硬着:“谁说你是我的心上人?”
    “你婚都求过,这会儿不认账了?”他轻笑,静静看着她绯红的侧颜,又想起了什么,眉心微蹙。
    “怎么了?”她问,没有错过他的表情。
    “没事,忘了个东西,”他低头吻她眼睫,唇角微扬,“下次带给你。”
    多么幸运,能遇到这么好的她,也多么幸运,来日方长。
    正月十四,年快要过完。程立在康复中心度过了一个惯常的上午,在吃午饭的时候接到了林聿的电话。
    放下手机,他慢慢喝完一杯茶,拨通了程成的电话。程成原本在天津开会,当时就赶了回来。
    下午六点。
    路对面,程立坐在黑色商务车里,看着川流不息的大厦门口,终于走出一个纤细的身影,她似乎被外面的气温冻到,缩了缩脖子,把围巾系紧了一些。他凝眸,瞬间恍惚。所有人都面目模糊,只剩下她,仿佛一朵小小的玫瑰,静静绽放在这喧闹拥挤的世界里。
    原来等这些岁月,就为了等这远远一眼。
    多么想将这一朵摘下,放在胸口,从此永不分离。
    忽然间,久违的疼痛似乎又开始侵袭,噬咬骨头,他难受得弯起腰,视线开始模糊,那朵红艳的玫瑰渐渐褪色、消失。
    他深呼吸,等着自己慢慢平复。他知道,这只是心理反应。
    手机里收到一条微信语音,点开是她温柔的声音,带着愉悦笑意:“不是说要来接我吃晚饭吗,人呢?”
    有点事,明天好不好?他缓缓打下一行字,发出去。
    “好吧,那我自己安排,晚上打电话哦。”软糯的声音又传来。
    程立收起手机,淡淡出声:“走吧。”
    绿灯亮起,沈寻跟着人群往对面走,看到一辆黑色商务车调了个头,迅速驶离。闻到尾气味,她蹙眉捂住了鼻子。
    车厢里,程成的表情难得有点烦躁。
    “你确定要回云南吗?”他忍不住又问了一次。
    “嗯,”程立低应,脸色有些苍白,“该了断了。”
    “非你不可吗?那个江际恒就是个神经病,你都被他折磨成什么样子了?还不够吗?好不容易被救出来,好不容易恢复点了,还要回去?”程成再也压不住火气。
    “有人质在他手里,他指明要找我。”程立语气平静。
    “他就是要你——”一个“死”字哽在程成喉头,他又咽了下去。
    “你现在远远看人家一眼有什么意思?有本事你去找她啊,告诉她你要去干什么,让她好好等着你回来,”程成抬手指着窗外远去的大厦,“送死你倒是勇敢的,找她你怎么就了?”
    “哥,”程立轻声开口,“没有人不怕痛,也没有人真的不怕死,可是,对有些人来说,有比活着更重要的使命。祖安是,叶雪是,我爸妈……也是。”
    程成愣住,半晌才道:“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上初中的时候就知道了。”程立答,他瞅着程成僵硬的脸色,微微一笑,“放心,你永远是我亲哥,我永远爱你。”
    “滚蛋,少肉麻!”程成呵斥一句,转过头望向窗外,眼眶有点红。
    他想起当初爸妈把程立领回家时,他还是两岁的小娃娃,黑亮的眼珠,特别讨喜。不到一星期,就已经会冲到他身边,抱住他的腿连声喊哥哥。这一晃,他就变成一个风里来雨里去的铮铮铁汉了。
    “哥,你不会感动哭了吧?”程立笑了笑。
    “你小子是皮痒了,很久没尝过我拳头的滋味了吧?”程成瞪着他。
    “嗯,还真是怀念了,”程立又笑,眉眼清俊,“等我回来,随便你怎么收拾。”
    元宵节当天,程立失约,他的手机像是去了外太空,怎么都打不通。沈寻参加家庭聚餐,席间宋倩再度提起郭台长的儿子,她无视沈晋生不悦的脸色,专心扮演失聪。
    吃过饭,她匆匆告别,但也不想回家,躲到酒店六十三层喝咖啡。
    电话仍是打不通,她沉默地刷手机。眼前跳出当前最热新闻,是某当红明星出轨的丑闻。纤指轻滑,下方有几条关联新闻,一条是女白领深夜乘车被奸杀,一条是昨夜边境破获重大毒品和洗钱案,警方虽有伤亡,但胜利收场。
    沈寻给林聿发了条短信,摁灭手机,继续喝咖啡。
    “寻寻。”不知过了多久,林聿在她对面坐下,大概是奔波劳累,样子有些憔悴。
    “小舅,”她轻应,“刚给你点了一杯他们新发明的鸡尾酒,你要不要试试?”
    “他回不来了。”林聿推开她递来的酒杯。
    “谁?”
    “程立。”
    “哦。”她淡应,仿佛听见陌生名字。
    林聿将一个绒布盒子推到她面前。
    “他说,那次你喝醉说要他娶你,他答应了。但他欠你一枚戒指,因为求婚的事,应该是男人来做。如果他活着,他会亲手给你戴。如果他死了,就当没有这回事,不必告诉你。但我想,还是给你比较好。”
    沈寻只沉默了一秒,就抬手把戒指盒打掉,冷笑:“他脑子有毛病吧,他算老几?就算他回来,我就一定会嫁给他?这种浑蛋我会稀罕?”
    林聿看着她,眼里是震惊和担心:“寻寻?”
    “小舅你很无聊,浪费我时间。”丢下这一句,她转身就走,不理会林聿,也不理会那枚从绒布盒子里滚出孤零零躺在地上的戒指。
    “小姐,你有没有事?怎么一直在发抖?”电梯里,有人关切地问。
    还没有等到回应,就见她缓缓滑倒在地。
    “医生说,是情绪太激动,休息一下就好。”
    “我们都先出去吧,让她静一静。”
    终于安静下来了。
    又有人敲门,一声接一声,很烦人。
    沈寻不情不愿地下了床,拉开房门。
    眼前是熟悉的眉眼,程立穿着和初见时一样的黑衬衫,高大英俊。
    “原来你没有死?”她捶他胸膛,“人渣,浑蛋,骗子!”
    他笑着看她:“我想回来看看你。”
    “我很好。”
    “嗯,你要一直很好,乖乖地生活。”
    “我错了,”沈寻紧紧抱住他的腰,“我不应该骂你,也不应该扔掉你的戒指,我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笑了,摸摸她头发:“寻宝,你喜不喜欢我送你的戒指?”
    “喜欢。我会问小舅要回来,毕竟那么大一颗钻石。”
    “我媳妇比较金贵,钻石当然要大颗的。”
    “什么金贵,听起来好土。”
    “因为是闪闪发光的寻宝啊,”他笑,“答应我,你要一直这样下去。做一个漂亮的、开开心心的、闪闪发光的寻宝。”
    “好,”她点头,“也要有你照着才发光啊。”
    “嗯。”
    他摸着她的头发,笑得那么温柔。
    然后,他的笑容渐渐淡去,整个人也像陷在了云雾里。
    “三哥?”她傻傻地喊,“你要去哪里?”
    回答她的,是满室寂静。
    她猛地睁开眼。
    门牢牢关着,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
    “三……”声音骤然哽在喉咙中,泪水失控,瞬间模糊了视线。
    蒙眬中,仿佛又听见他叹气,不要哭。
    不知过了多久,手机铃声响起。
    电话那头是程成的声音:“沈寻,我今天下午飞昆明。我想,你不用去了。可能是我们程家和你没缘分,你以后好好生活。”
    她轻声答:“我知道,他刚才来找过我,他说让我好好的,我会听话。”
    电话那头的程成似乎一时失了声音,沉默了一会儿,才哑着嗓子和她道别。
    两年后。
    维港的夜流光溢彩。灯光旖旎的酒吧里,是醉生梦死众生相。
    “不好意思,lee路上堵车,耽搁了,刚进电梯,让我先跟大家说一声道歉。”
    “没关系没关系,慢慢来。”
    “是啦,怎会有关系。新一轮融资还等着lee出手,要是bp能入他眼,等到天亮都可以。”
    “切,听说那位有灰色案底,但是家底厚,有父兄照拂,一转身就变成知名投资人,还是命好会投胎啊。”
    沈寻看着旁人的八卦嘴脸,只觉无趣。管他李先生还是黎先生,都是所谓衣冠楚楚的商界才俊,发蜡抹得头发根根竖起,皮鞋锃亮,名表袖扣,千篇一律,想想都乏味。她更想回到酒店,早点洗洗睡。只等李萌从洗手间回来,她便离开。
    她低头玩手机,没注意有人过来和众人一一打招呼。待发觉时果然看到一双擦得极亮的手工皮鞋,一路向上,无趣的羊毛西裤、黑衬衫……视线蓦然冻住。
    时光倒流,回到那一年的云之南,边境小客栈的房间里,男人穿着黑色衬衫,整个人都坐在黑暗里,一双冰冷锐利的黑眸漫不经心地看着她。
    他问,你是谁?从哪里来?到这里做什么?
    此刻,来人看着她,一手伸过来,淡淡地笑,同她讲粤语:“幸会,我是morpheus lee。”
    她看着他,说话不客气:“这位先生你迟了太久,不要罚酒吗?”
    “实在抱歉,”他低沉的嗓音带着历经万水千山的温柔,“没想到路这么远。”
    她点点头,替他斟了酒:“大家都在等你,慢慢喝,失陪。”
    等他喝完,她已经悄然离去。
    他追出门,在走廊尽头的落地窗前寻到那道美丽背影。
    “小姐,你也在等人吗?”他问。
    “是。”
    “等了很久?”
    “差一个月就三年,你说久不久?”她轻轻一笑,眼神迷离,“你知不知道,全世界的机场我最喜欢香港赤腊角。云雾之下,有山有水,让人看不清,却特别迷人,就像我爱过的一个人。去年生日的时候搭夜机,雨珠滑过舷窗,映着暗夜里的灯光,像许多流星划过。”
    “你有没有许愿?”
    “许了。”
    “什么愿望?”
    “希望他爱上我。”
    “我想,他一定爱你。”
    “为什么?”
    “你值得。”
    她轻轻一笑:“晚安。”
    转身那一霎,却被捉住手腕。
    “对不起,冒昧了,但能不能让我知道你的号码?”英俊容颜表露的真诚能够轻易摧毁女人的心防。
    她递了名片,却未再停留。
    深夜,手机屏幕突然亮起。有陌生号码发短信过来。
    hi,sara,如果你还没有男友,可否考虑我?morpheus。
    她没有回复。
    这一晚,她做了个梦。
    梦里有人轻轻唤她,寻宝。他的怀抱,那么温暖。
    当年8月,沈家嫁女。
    时值盛夏,阳光灿烂,一路繁花。沈寻身披样式简单的白纱,那样漂亮。新郎穿黑色西装,高大英俊,温柔地吻她。
    人群中有女生看到花童捧来的戒指,羡慕地惊呼:“哇,好大一颗钻石。”
    沈寻低头微笑,镜头定格她的笑容,那么开心,整个人闪闪发光。
    没有人捕捉到她垂眸间眼角那一闪而过的晶莹。
    ——我媳妇比较金贵,钻石当然要大颗的。
    ——什么金贵,听起来好土。
    ——因为是闪闪发光的寻宝啊。
    ——答应我,你要一直这样下去。做一个漂亮的、开开心心的、闪闪发光的寻宝。
    好。
    ——也要有你照着才发光啊。
    ——嗯。
    也许每个人都会遇到一个没办法在一起的人。那种强烈的感情,令你无法抗拒、无法自拔,到最后,却必须经历撕心裂肺的分离。你选择将之弃于身后,以为可以让你继续好好往前走,但你会发现,那种始终耿耿于怀的痛,才是支撑你走下去的最大动力。
    嘘,没有人知道,这世上,我只要一个你。
    我是这浩瀚星球上的渺小,也知这漫长时光里的孤寂,而令我坚强的,是记忆深处的你。
    无论岁月变迁,无论物是人非。
    你,在我心里。
    “寻宝?”
    “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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