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出笔记本,她看到了自己简历,左上角的照片是她去年拍的。她的另一只手伸进抽屉,取出那张简历,红笔圈出了她留的叔叔家的地址。
    翻开笔记本,是他隽逸的字迹,每一页只有一句简短的话。
    day 1 隔了一年,她又出现了,又是一副以为我不记得她的样子。她以为地铁站短短一面我不记得她,可一年前她要跟我约定了八年后看天狼星,她怎么还会以为我认不出她?
    day 2 在垃圾站看到她的那一瞬间,我再不愿意也得承认,当时的我松了一口气。
    day 3 她给我做饭,洗衣服,吹头发,连喝的咖啡都晾到适宜入口的温度,我给她家用,一场约会都没有,就进入了老夫老妻的生活模式。
    day 4~5 两天假期,她会讲冷笑话,会巫术,我喜欢看她神神叨叨地搞时间平移,妄想套牢我。
    day 6 她受伤了,头磕到电线杆,幸好我提前回来,这个考试竞赛总拿第一的丫头,离开了我,好像总是惨兮兮的。
    day 7 她走了,在我下定决心要跟她过一辈子时,她离开我了……也好,至少她没看见我人生最狼狈的样子。
    后面的一页是空白。
    她提着心飞快地翻页,后面全是空白,在她要合上笔记本的时候,最后一页又现了一篇文字。
    “搬离这里一年多了,最终还是决定买下这套房子。家人都以为我忘记她了,只有我知道,这一年多来,我反复在想一个问题,她到底是为什么要离开我?也许是我对她不够好,也许是我没有让她产生信心,我无数次想过当面问她,可我隐约能猜到,再见到她,也许她又是用陌生的目光对我不屑一顾。一直以来都有种感觉,我爱的她,和我后来去找的她是两个人,那个爱我的人,也许已经不在了。如果她还在,她一定会来找我,像在地铁站里,像在面包店门口,像在我家门前……她总会在某个地方出现,哭着扑向我,叫我‘阿谨’。我想了一年多,回到这套房子的这一刻,我想通了,我用了一年的时间去逃避,结果却是证明了我忘不了她。也许,我应该鼓起勇气去找她,即便等待着我的是她那近乎残忍的陌生目光……”
    豆大的眼泪砸到纸上,缓缓洇开,润湿了整张纸。
    合上笔记本,她颤着手捡起那张简历,死死地盯着红笔圈出的地址。
    他是去找她的。
    在甘蔗林夹道的柏油路上,银色宾利车的车头被撞毁,她骑在电瓶车上,隔着两三米远,望着驾驶座上满脸是血的他。
    仿佛有感应一般,他动了一下,缓慢地抬起头看到了她,他的眼睛,因为期盼和惊喜忽地睁到最大——
    她却冷漠地骑着电瓶车离开。
    那是他去见她。
    那是他见她的最后一面。
    他隔着一片红色的血雾,无能为力地望着离开的她,望着消失的电瓶车,望着空无一人灰色柏油路。
    她什么都不知道,就那样扔下伤重的他,冷漠地离开,出国留学,回国结婚。
    而他却自此丧失意识躺在病床上。
    死前她理直气壮地对苏锦说:“我跟他只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我不欠他什么!”
    不欠他什么?!
    在他没去见她,侥幸逃过车祸的时空,二十七岁的她还是跟他在奶茶店遇上。
    带着过去时空记忆的他,还是会再一次面对她陌生的目光。
    她现在所在的根本不是平行世界,而是过去的时空。
    而她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他要冒充律师跟她去了乡下?为什么要替她挑出黑橄榄;为什么只会弹那一首曲子?为什么要在顶楼盖一间能看见星空的玻璃温室?为什么要她一起做菜?为什么要喷她送的香水?为什么要送她雪绒花?为什么要养一只猫……
    他也在用时间平移,他默默地做着所有她说过的事。
    而死前的那刻,他明白了一切,明知道跟她在一起会死,却还是要她记住,要她答应——
    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什么地方,如果你见到我了,不要犹豫。
    什么都不准想。
    走到我面前来。
    让我认识你。
    他宁可死,也不放弃跟她相遇相识的机会。
    她的指甲用力地抠着地板,抠到指甲断裂,指尖渗出鲜血。
    到底她有什么好?值得他做出这样的选择?他奄奄一息时,不是应该叫她滚得远远的,永远不要出现在他面前,那样也许能够改变,那样她即使回到在铁站,回到面包店前,她也会装作不认识他,他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可现在,一切都无法改变了。
    明天他出车祸的前一刻,会像树的枝桠分裂成两个平行世界,而无论是哪个世界,他和她都已经死了。
    她死后的意识只能无依无靠地在过去的时空游荡,短暂地停留,让原本也许互不相干的他和她认识,让他爱上她,由此改变了他们原本的未来,而被改变的他们,在死的那一刻,时间却无法阻挡地向前,将那一刻也变成了过去。
    未来可以改变,过去却不能。
    此刻的阿谨并不知道,他们的未来已经变成了不容改变的过去。
    在分裂出的两个平行世界,22岁的她暂时沉睡了,当那个一无所知的她睁开眼,还是会带着资料骑着电瓶车,遇到去找她而遭遇车祸的阿谨;她还是会为了奔赴eth,冷漠地丢下伤重的他,在七年后被苏锦一箭射死。
    27岁的她在另一个时空醒来,选择去当一个工薪族,还是会在奶茶店遇到他,还是会去凌云科技面试,还是会跟他相爱,最后一起死在车里。
    时间让一切都不会改变。
    它让一切照旧发生。
    书房死一般的寂静,像一座荒凉枯寂的墓园,弥漫着绝望的气息。
    她的墓碑已经竖立,她已经沉睡在潮湿的泥土之下,而宇宙中似乎真的有时间之神,特准她回到过去,定好了停留的时间,就是这短短的四次。
    多一分,多一秒都不可以。
    她木然地合上笔记本,连同简历一起放回抽屉。
    门外响起格外清晰的脚步声,她站立着,望着窗外明亮的阳光,外界的一切都与她这个失去了未来和可能性的人无关。
    脚步声在门前消失,过了好一会儿,又笃笃地响起,似乎是跑着离开。
    她蓦地转过脸,望着那扇紧闭的门——
    阿谨!
    刚刚是不是他来过?
    她跌跌撞撞地开门冲出去。
    “阿谨!”她对着空无一人的楼梯失声喊道。
    何谨修跳下最后一级台阶,模糊的喊声传入耳内,他的脚步顿了一下,正要凝神去听,手机铃声却在这一刻响起。
    他一手接听电话,一手按下车钥匙开锁,坐进停在路边的银色宾利。
    “你去哪儿了?”江岷气急败坏地吼道,“我在这儿等你半天了。”
    “临时起意去了一个地方。”
    “你不会是又去那里了吧?”江岷的声音像爆竹劈哩啪啦炸响,“你长不长记性啊你?稍微有点男人的尊严好不好?你还想怎么折腾?活着不好吗?不好吗?”
    何谨修把手机挂到充电座上,挂挡打方向,“我没进去。”
    “怎么不进啊?”江岷阴阳怪气地说,“搞不好还能见到个女鬼。”
    “你行了吧,我这不好好的么?”
    江岷放低嗓门儿说道:“那我就先走了,明天早上八我在医院等你。”
    何谨修踩着油门,汇入中间车道时,一抹影子在车窗外闪过。
    他猛地回头去看,一辆接一辆的汽车驶到旁边,挡住了那个影子。
    他又专心地看向前方的路,对江岷说道:“明天早上不行,我要去个地方。”
    江岷降低的嗓门儿又拔高,“去哪里?不会又跟那个女人有关?”
    何谨修狼狈地在红灯前踩下刹车,顾左右而言他,“不就是个体检,晚一天也不行?”
    “不行,你喝了那么多酒,谁知道你突然戒酒会不会出什么问题,”江岷说,“外婆交代过了,务必把你的每个毛孔都查清楚,看有没有后遗症。”
    何谨修心里生出愧疚,捏紧了方向盘,最后一次,以后再也不会让家人担心。
    江岷没等他开口,抢先说道:“我不管,明天八点我在医院等你,你不来我们兄弟恩断义绝。”
    那就下午去找她吧。他想着,手机扔到一旁,抬头朝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这一眼让他的心怦怦乱跳起来。
    一个熟悉的身影钻入车龙,在车流中间疯狂地向前疾奔。
    他怔了一下,待要去细看,后面响起喇叭声,前方绿灯亮了,他踩下油门,不禁摇头失笑,大白天都出现幻觉了,她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还像个失控的疯子在车道上狂奔?
    车疾驶过路口,后面喇叭声非但没停,还越发地尖锐,此起彼伏,混乱的声音直冲云霄。
    韩念初在道路中间不管不顾地疾跑,逼得两旁的车只能停停走走地躲闪,又愤怒地对她按响喇叭。
    她什么都听不见,他后来的手机一直处于通话中。
    只要再给她一分钟,只要他的手机铃声响起,她就能阻止他。
    阻止他去找她。
    银色宾利消失在路口,她站在斑马线上,手指再次颤抖地按向拨号键,黑暗先一步降临。
    ※※※※※※※※※※※※※※※※※※※※
    简历是为了让阿谨知道地址,所以第一章就写了阿念去参加了凌云科技的校招,这样阿谨才有她的地址。
    我又给你们出难题了,时间又小小地打乱一下,烧烧你们的脑细胞,哈哈。这是过去时空的最后一天,阿念来了这里。阿谨的日记一共七天,所以后两天已经透露出阿念会回去,时空会在那里分裂。
    所以阿谨命苦啊,我觉得最坚定不移的爱莫过于此吧,明知道跟这个人在一起会死,却还是坚定地选择跟她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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