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下班,费霓踩着传说中方穆扬给她刷的白球鞋跳上了方穆扬的自行车后座。
    自从费霓搬到了公婆家住,她就开始坐公共汽车上下班,这么多天来方穆扬还是第一次骑自行车接她回家。
    费霓看着沿途的店铺民居,诧异道:“这不是咱们回家的路吧,你要去哪儿?”
    “你真忘了?”
    “我怎么会忘,这分明不是……”可眼前的这条路她隐约记得走过一次,她想起来了,上次看租的房子走的就是这样一条路。
    “想起来了吗?咱们未来的家就在附近。”方穆扬想这书稿的魅力真是大,费霓连她的房子都要忘了。他本来想让费霓惊喜惊喜,现在看来这惊喜并没想象中的大。
    第92章
    三间小房被方穆扬改造成了独门独院。
    进门就是一条石子路,直通堂屋,费霓上次来还没这条路。
    “你哪儿弄来这么多石子儿?”
    “这个容易找。”
    可什么时候找的呢,费霓想。
    费霓看方穆扬脱了鞋踩在石子路上,忍不住问:“你不硌得慌么?”
    “你试试看就知道了。”
    费霓学着方穆扬脱了鞋,只穿着袜子踩在石子路上,每走一步都硌得想要发笑,她受不了想要重新把鞋穿上,却被方穆扬抱了起来,“我抱你进去。”
    “不用,也就几步路。”
    “我也就几步路。”
    进了屋,方穆扬才把费霓放下来。堂屋很大,中间用隔扇隔开,里间是卧室,外面充客厅,隔扇的框架是用柏木做的,上面糊着白色绢纱,绢纱上绣着各式花卉。
    方穆扬跟费霓说,钢琴放哪儿,饭桌放哪儿,矮柜放哪儿,虽然这里还是空的,但方穆扬心里早有了格局。
    “这个隔扇门你又是从哪儿弄来的?”
    “房东家的,嫌它碍事,我觉得你喜欢,就直接买了来。你是喜欢的吧。”费霓抚摸着绢布上的刺绣,喜欢倒是喜欢,费霓怀疑方穆扬的钱没了。她突然想起方穆扬每天加班回去都要煮面条,想来在外面吃饭的钱都花进去了。
    她的手指触到墙壁上,墙还没有完全的干,想来都是这两天刷的。
    “这些都是你一个人干的?你为什么不跟我说,说了我也可以过来帮你的忙。”
    “你为了给老头子整理手稿,连觉都不睡了。我要再叫你过来帮忙,你还睡不睡了?”
    “可这房子是咱们俩的,我不能一点力都不出。”
    “你负责出房租就行了。你整理手稿不就是在给咱们挣房租吗?再说,我一开始就找了人帮忙。”
    费霓笑:“我挣的不是你的钱么?”那钱本质上是老方给方穆扬的,方穆扬又找了个名目把钱给她。
    “你这就说错了,你要不帮老头子整理手稿,这钱就给了别人,无论如何不会落在我手里。当然,你要愿意把这钱分给我花,我倒是很乐意。”
    西房是卫生间,方穆扬给费霓看他砌的浴池,“这个是我给你做的,你还喜欢吗?搬出来你也不用再去公共浴室了。”外面的小厨房改成了锅炉房,他俩都不怎么做饭,一只酒精炉就够了。有了小锅炉,以后费霓可以天天洗热水澡。
    “这不是咱们的房子,房东允许你这么改吗?”
    “我早就跟他们说好了。”
    “可要收回去咱们不就白忙活了吗?”
    “我跟他们签了三年的约,你就放心的住吧。”
    如今只剩下画室没改。
    “你不是要在画室开个天窗吗?”费霓看书,好像画家都喜欢在画室开天窗。
    “这个以后再弄。”
    “你是不是没钱了?”
    “你怎么这么想?”
    “你要有钱,怎么会每天不吃晚饭挨到十点回家煮挂面?你啊,总不把钱花在要紧的地方。”他但凡不买那个隔扇或者锅炉,总有钱装修画室。
    “这家还符合你的理想么?”
    费霓微笑,不说话。其实是超乎她的理想的,这几年她只想着拥有房子,至于拥有后房子是怎样的,其实想象得很少。
    “说吧,装修这画室还需要多少钱,这回我给了你钱,你可不能做别的。”
    “这次我肯定听你的。”
    费霓这时仍只穿着袜子踩在水泥地面上,方穆扬也赤着脚,时不时就在她脚上踩。踩得倒不疼,只是发痒。
    “别闹了!”
    方穆扬不听她的,仍时不时也踩她一下。费霓恼了,也去踩他。
    方穆扬任由费霓踩他,费霓又不忍心踩疼了他,反倒搞得像是在调情,费霓像是发现了这一点,不再理他,踏出了屋外,刚转身就被方穆扬抱住了。
    “再看看,有什么不满意的,我好改。我跟老头子说了,咱们今晚不回去吃饭。”
    “我很满意。”费霓两只脚踩在方穆扬脚上,仰着头跟他说话,“今天我请你吃晚饭吧。”
    两个人又去了那家俄罗斯馆子,方穆扬没问费霓直接照他俩第一次来这儿点的菜来了一遍。
    等菜的过程中,方穆扬一直看着费霓,费霓开始还和他对视,后来被他看得不好意思,低下了头,轻声说道:“别看了。”
    “还记得咱俩第一次来这儿吗?”
    费霓当然记得,那时她是奔着和方穆扬吃散伙饭来的,想着吃完这顿饭,就桥归桥,路归路。如果不是方穆扬再去找她,两个人缘分就彻底尽了。
    第二次来这儿,费霓是和叶锋一起来的,方穆扬和别人在另一桌。
    方穆扬没提第二次来这儿吃饭的情景,也没提他当时在这儿看见费霓的心情。他一生从没妒忌过谁,那时他短暂地嫉妒了一下费霓对面和她一起吃饭的人。费霓并没有因为他的话而暂停和旁人的约会。费霓在和那人吃饭的时候,不会因为怕花钱什么都不吃。这对他是一个刺激。
    他也挑不出费霓有什么不好,他总不能指望费霓白白照顾了他那么长时间什么都没得着反倒赔了存款,还对他产生感情。直到现在,他也不知道费霓和叶锋分手的具体原因,但他知道无论是何种原因分手,都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两人都很有默契地没有提起第二次在这儿见面的场景,那次见面他们甚至都没有交谈过,都是借着服务员传话。
    费霓不提是因为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她和叶锋来这里时她仍把叶锋当作最适合结婚的人选,虽然他的妈妈并不欢迎她,但她想着叶锋或许愿意搬出去住。当她得知叶锋不愿意从家里搬出去住的时候,她便决定和他彻底结束。她对这段感情并没什么留恋,她知道叶锋很快会找到符合他条件的结婚对象。叶锋也确实很快找到了,还特意写了封邀请信交代他的婚恋状况。
    她看到这封信时,最大的挫败是叶锋的妻子上了大学,而她没有上。
    她不知道爱一个人是怎么样,她只知道自己不讨厌叶锋,甚至有些喜欢,但远不到爱的程度,叶锋对她也是如此。这点儿程度在天时地利门当户对的情况下是很容易走进婚姻的,或许还让人误以为这是什么难得的感情,但事实上这感情非常的随机,既不深刻,也不持久。
    可为了某种深刻的感情就走入婚姻,对于她来说太奢侈了,比在小房间摆架钢琴在小平房里弄个浴室还要奢侈得多,她这个人一般不进行超过自己经济能力的消费。
    方穆扬点了瓶酒,他只给费霓倒了个杯底,“你太容易醉,少喝。”
    “我要跟你喝一样多,再给我多倒一点。”
    方穆扬很难拒绝费霓,尤其当她那么看着他时,但他也没敢给她倒太多,只多倒了一点儿。
    费霓拿酒杯和他碰了碰,她笑着对方穆扬说:“我觉得能跟你结婚,我很幸运。”
    她此时甚至有些感谢凌漪,要是当初照顾方穆扬的是凌漪,现在方穆扬就和她彻底没关系了。虽然她在心里骂过凌漪不止一遍,骂她忘恩负义,看都不来看他,但凌漪真要经常来,和方穆扬结婚的恐怕就是凌漪了。在她的概念里,方穆扬是一个好丈夫,这好跟他和谁结婚没什么关系。他娶了谁,都会是一个好丈夫。
    方穆扬说:“我也觉得很幸运。”
    费霓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看着方穆扬笑,又要拿酒瓶给自己倒酒。
    方穆扬握住费霓的手,“别再喝了。”
    “我偏要喝。”
    “那咱们回去喝。”
    费霓喝酒之后突然变得跟以前不太一样。她不再躲避方穆扬的目光,反而一直看着他,眼里荡着笑,那笑里带着诱惑,当事人却毫无察觉。
    方穆扬匆匆拿费霓给他的钱结了帐,便和费霓相携走出了馆子。
    费霓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和往常不一样,这次她抓方穆扬抓得很紧,好像生怕他跑掉一样。
    她的脸紧紧贴着方穆扬的背,闭着眼睛,完全无视了月亮。
    “方穆扬,咱们结婚都一年多了。”
    “一共是421天。”
    费霓愣了下,当她在脑子里算了一遍,发现方穆扬说的没错。
    “没想到你数学还很好。”
    方穆扬不说话,也不知道是否认还是笑纳了费霓的夸奖。
    以前费霓无论在卧室和方穆扬多亲近,到了外面总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今天却不一样,两人拥着进了楼,到了自家门口方穆扬的手从费霓肩上拿下来,他让费霓先进去,“老头子在客厅坐着呢。”和家长同住就有这种不便,他知道费霓一旦完全清醒了就会后悔没在老头子面前做个端庄持重的儿媳,他不得不为她想到这一点。
    老方果然在客厅看书。方穆扬和费霓同他们的父亲打了招呼,一前一后回到了房间。
    到了卧室,方穆扬连窗帘都没拉,就吻住了费霓,推着她向床边走。
    费霓一边很配合地和他吻着,一边要酒喝。
    “咱们再喝一点好不好?”
    方穆扬不知道费霓为何酒量这么小,酒瘾这么大。
    方穆扬拿了两只杯子,分别倒了酒。费霓的那杯明显少一些。
    费霓晃了晃自己杯中的酒,“咱俩喝交杯酒好不好?我听人结婚要喝的,咱们结婚这么多天是不是也该喝一次?”
    费霓把自己酒杯的酒递到方穆扬嘴边,方穆扬又把自己酒杯里的酒往费霓杯里倒了许多。
    “赖皮!”
    “喝多了难受的是你。”
    费霓一点点喝完了方穆扬杯中的酒,嫌不尽兴,“你再倒给我一点。”
    方穆扬喝了一口酒,往费霓嘴里送了一点,费霓抱着方穆扬,去找他嘴里的酒,总觉得能喝到更多似的。
    好像察觉到自己把方穆扬嘴巴咬疼了,费霓接下来的吻很有安抚的性质,“不疼了吧。”
    酒后吐真言。
    方穆扬问费霓:“你当初为什么要去医院照顾我?”
    “我在报上看到一则新闻,新闻上有个女工因为坚持护理同厂的青工。评了先进,上了大学……”她太想上大学了,想到凡是有可能的法子都要试一试,哪怕几率不大。为了上大学,她决定去照顾他。之所以选择他,不选别人,是因为像他这种因救人受伤又没家人在旁边的,她只认识他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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