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臻的眼眸盈满了笑意,诺兰也被他不由自主地带动情绪,心底也越来越好奇。
“猜不到。”诺兰摇头。
“在我的设想里,有两个全然不同的生活。一种是没有你,我在三十多岁的时候退出王牌 的工作,一个人走遍全世界大大小小的城市,和每个地方的人们打成一片,每天都过得很精彩 ,白天出去玩,晚上去酒吧喝酒或者跳舞,挥金如土,非常潇洒。”陆臻顿了顿,眼神微不可 见地闪了一下,继续道:“但是到了深夜,总是一个人,感觉很孤独,很寂寞。这样的生活确 实很轻松很快意,但是它也缺少了一样东西,那就是爱人的陪伴,一个人过得再快活,也不如 两个人来得更满足。”
诺兰点了点头,表示同意,要是他今生也孤独终老,他的生活恐怕比陆臻设想的要枯燥无 趣一百倍,他挑了挑眉,“那第二种呢?”
“第二种是我们两个在一起,过了好几年非常甜蜜的二人世界,也去过很多地方游玩,当 然大多数时间都是你在配合我,你也知道你的个性,不喜欢热闹,只能随我闹腾了。后来领养 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都是孤儿,在孤儿院生活了几年,带回家后也不用怎么照顾,总体来 说挺轻松的,也很满足,比起第一种要真实得多,至少身边有你,觉得每天的空气都是新鲜的
诺兰抿了抿唇,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如果我们是领养孩子,那长得都不像你和我, 可能也会少了血浓于水的感觉,毕竟这种父子亲情很难解释,但是感应会很强烈。”
“这是自然,但是我觉得我们家小混蛋和我就没什么感应,他除了从小和我作对,把家里 搞得鸡飞狗跳外,老子还真没发觉我们的感应在哪里。”
陆臻一想起陆彦宸,直翻白眼,小时候的他实在是太能闹了,带他真的会累到虚脱,哪有 几岁才领回家的孩子听话,陆臻都不止一次想过这个问题了。
“胡说,肯定是有感应的,你忽略了而已。你看他三岁的时候在雪山里被冻僵了,不还是 勇敢地醒过来了,他知道你需要他,他也需要我们,所以舍不得我们伤心就醒过来了。”
诺兰反驳,他始终是觉得亲近的亲人之间是有某种感应的。
“你这完全是歪理,他能醒都是靠白夜叔叔的医术,我就没感应到他会醒过来,不然也不 用昏迷几天了。”
诺兰:“……”
诺兰无语地看了看他,“好吧,这个问题不用讨论了,那你喜欢设想里的哪种生活?”
“当然是第二种,这样人生才完整。不过理想总是美好的,现实也总是残酷的。小生被小 混蛋折磨得差点英年早逝,早知道就应该把他丢在王牌养到四五岁再领回家。”
陆臻想起陈年旧事还是愤愤不平,就他被折磨,诺兰带他的时候从来都很乖,很少闹脾气 ,为毛到了他这里就全变样了?
诺兰:“……”
诺兰摸摸鼻子,自家儿子小时候对他们是有点区别对待,但他觉得陆臻作为一个父亲,整 天嫌弃亲生儿子真的不太好,他说:“我觉得埃伦挺好的,长得像你,漂亮得很,人又聪明, 正义感十足。”
“我觉得他不太像我,像你多一点,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眼睛和头发。嗯,应该说他的脸是 相当于我们两个人的合成脸,但是又没有合成脸那样融合得无棱无角,现在这样更漂亮,你看 小然当年才六岁就喜欢他了,红颜祸水。”
陆臻不分青红皂白地抹黑他儿子。
诺兰:“……红颜祸水这个词不是这么用的吧?别以为我不懂成语。”
陆臻嘿嘿地说,诺兰都无语了,陆臻这种奇葩的脑回路和别人不太一样,那就别指望他会 是一个正常的父亲。
好在带孩子最困难的时候都过去了,陆彦宸已长大成人,容貌倾国倾城,高大英挺,不管 哪方面都优秀无比,更重要的是和墨瑾然情投意合,两个才貌双绝的年轻人造就一段佳话,成 了天造地设的一对。
作为父亲,诺兰是非常满意的,虽然他和陆臻就只有一个孩子,但是陆彦宸很争气,爱情 事业双丰收,这就是诺兰最大的期望。
如果他们当初是领养孩子,或许诺兰不会花这么多心思在培养孩子上面,这可能可以理解 为私心。并不是领养的孩子他就不够疼爱和亲近他们,可毕竟少了血脉相承的羁绊。
这是人类的通性,潜意识的支配。当然,亲生子女像遗弃物被抛弃的也比比皆是,那种父 母可以排除在外。
“好了,不谈那臭小子。我有点饿了,你饿不饿?换衣服下去吃饭吧? ”陆臻站起来坐到
床边。
下午运动过度,消耗太大,睡了几个小时后人也懒散,自己做饭的话也比较耗时,陆臻是 绝对不想动的,他想诺兰也不愿意下厨。
诺兰也坐起来点点头,还真有点饿了。
诺兰下床去找衣服,陆臻紧随其后,把身上的浴袍甩在地上,一脚把它踹开,全身赤裸。 诺兰回头看他一眼,不可避免地瞥到他身上的“爱的伤痕”,诺兰头皮发麻,蹙眉问道: “你干嘛?”
“脱衣服啊。”陆臻露出一副纯洁无辜的眼神,诺兰嘴角一抽,懒得搭理他,最近总是间 接性抽风,行为“可疑”,有意无意地勾引诺兰。
诺兰直接丢给陆臻一个白眼就彻底无视他了,陆臻嘿嘿地笑,对诺兰这个反应非常满意。 脸皮厚的人当属陆臻,诺兰已经无可奈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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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不到。”诺兰摇头。
“在我的设想里,有两个全然不同的生活。一种是没有你,我在三十多岁的时候退出王牌 的工作,一个人走遍全世界大大小小的城市,和每个地方的人们打成一片,每天都过得很精彩 ,白天出去玩,晚上去酒吧喝酒或者跳舞,挥金如土,非常潇洒。”陆臻顿了顿,眼神微不可 见地闪了一下,继续道:“但是到了深夜,总是一个人,感觉很孤独,很寂寞。这样的生活确 实很轻松很快意,但是它也缺少了一样东西,那就是爱人的陪伴,一个人过得再快活,也不如 两个人来得更满足。”
诺兰点了点头,表示同意,要是他今生也孤独终老,他的生活恐怕比陆臻设想的要枯燥无 趣一百倍,他挑了挑眉,“那第二种呢?”
“第二种是我们两个在一起,过了好几年非常甜蜜的二人世界,也去过很多地方游玩,当 然大多数时间都是你在配合我,你也知道你的个性,不喜欢热闹,只能随我闹腾了。后来领养 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都是孤儿,在孤儿院生活了几年,带回家后也不用怎么照顾,总体来 说挺轻松的,也很满足,比起第一种要真实得多,至少身边有你,觉得每天的空气都是新鲜的
诺兰抿了抿唇,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如果我们是领养孩子,那长得都不像你和我, 可能也会少了血浓于水的感觉,毕竟这种父子亲情很难解释,但是感应会很强烈。”
“这是自然,但是我觉得我们家小混蛋和我就没什么感应,他除了从小和我作对,把家里 搞得鸡飞狗跳外,老子还真没发觉我们的感应在哪里。”
陆臻一想起陆彦宸,直翻白眼,小时候的他实在是太能闹了,带他真的会累到虚脱,哪有 几岁才领回家的孩子听话,陆臻都不止一次想过这个问题了。
“胡说,肯定是有感应的,你忽略了而已。你看他三岁的时候在雪山里被冻僵了,不还是 勇敢地醒过来了,他知道你需要他,他也需要我们,所以舍不得我们伤心就醒过来了。”
诺兰反驳,他始终是觉得亲近的亲人之间是有某种感应的。
“你这完全是歪理,他能醒都是靠白夜叔叔的医术,我就没感应到他会醒过来,不然也不 用昏迷几天了。”
诺兰:“……”
诺兰无语地看了看他,“好吧,这个问题不用讨论了,那你喜欢设想里的哪种生活?”
“当然是第二种,这样人生才完整。不过理想总是美好的,现实也总是残酷的。小生被小 混蛋折磨得差点英年早逝,早知道就应该把他丢在王牌养到四五岁再领回家。”
陆臻想起陈年旧事还是愤愤不平,就他被折磨,诺兰带他的时候从来都很乖,很少闹脾气 ,为毛到了他这里就全变样了?
诺兰:“……”
诺兰摸摸鼻子,自家儿子小时候对他们是有点区别对待,但他觉得陆臻作为一个父亲,整 天嫌弃亲生儿子真的不太好,他说:“我觉得埃伦挺好的,长得像你,漂亮得很,人又聪明, 正义感十足。”
“我觉得他不太像我,像你多一点,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眼睛和头发。嗯,应该说他的脸是 相当于我们两个人的合成脸,但是又没有合成脸那样融合得无棱无角,现在这样更漂亮,你看 小然当年才六岁就喜欢他了,红颜祸水。”
陆臻不分青红皂白地抹黑他儿子。
诺兰:“……红颜祸水这个词不是这么用的吧?别以为我不懂成语。”
陆臻嘿嘿地说,诺兰都无语了,陆臻这种奇葩的脑回路和别人不太一样,那就别指望他会 是一个正常的父亲。
好在带孩子最困难的时候都过去了,陆彦宸已长大成人,容貌倾国倾城,高大英挺,不管 哪方面都优秀无比,更重要的是和墨瑾然情投意合,两个才貌双绝的年轻人造就一段佳话,成 了天造地设的一对。
作为父亲,诺兰是非常满意的,虽然他和陆臻就只有一个孩子,但是陆彦宸很争气,爱情 事业双丰收,这就是诺兰最大的期望。
如果他们当初是领养孩子,或许诺兰不会花这么多心思在培养孩子上面,这可能可以理解 为私心。并不是领养的孩子他就不够疼爱和亲近他们,可毕竟少了血脉相承的羁绊。
这是人类的通性,潜意识的支配。当然,亲生子女像遗弃物被抛弃的也比比皆是,那种父 母可以排除在外。
“好了,不谈那臭小子。我有点饿了,你饿不饿?换衣服下去吃饭吧? ”陆臻站起来坐到
床边。
下午运动过度,消耗太大,睡了几个小时后人也懒散,自己做饭的话也比较耗时,陆臻是 绝对不想动的,他想诺兰也不愿意下厨。
诺兰也坐起来点点头,还真有点饿了。
诺兰下床去找衣服,陆臻紧随其后,把身上的浴袍甩在地上,一脚把它踹开,全身赤裸。 诺兰回头看他一眼,不可避免地瞥到他身上的“爱的伤痕”,诺兰头皮发麻,蹙眉问道: “你干嘛?”
“脱衣服啊。”陆臻露出一副纯洁无辜的眼神,诺兰嘴角一抽,懒得搭理他,最近总是间 接性抽风,行为“可疑”,有意无意地勾引诺兰。
诺兰直接丢给陆臻一个白眼就彻底无视他了,陆臻嘿嘿地笑,对诺兰这个反应非常满意。 脸皮厚的人当属陆臻,诺兰已经无可奈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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