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枫面对月尚书,完全没有丝毫的惧意,这情况被越国公看在眼里,不禁高看了这小子一眼。
要知道对面的人可是礼部尚书啊,礼部在六部之中其实是仅次于吏部,甚至要强于户部,与岳枫以前那个世界有些不一样,这个世界更讲礼法,礼部的职权也更大。
所以礼部尚书在朝中的影响力那是相当强大的,岳枫明知道对方的身份,居然还敢这么说话,这简直就是作死的行为,有什么背景能支撑他这么做。
他之前还以为岳枫不过是广耀国的一个细作,但现在看来好像不一定哦,这小子的身份恐怕没有那么简单。这不是废话么,细作敢这么高调?
但即使如此,这番话说的连越国公都听不下去,太无礼了。他先入为主,将岳枫的身份定义为广耀国的人,你这么侮辱我们明国的人,他也忍不了啊。
所以他一句话都不说,任由月尚书发挥,他不会给岳枫做主的。
月尚书此时肺都气炸了,指着岳枫道:“哪里来的野小子,居然敢和老夫如此说话,此罪大矣!”
“笑话,摆事实讲道理,何罪之有?”岳枫冷笑道。
他这种嘲讽的样子让月尚书不能忍啊,他是礼部尚书,最重礼法,自然也最重道理,你小子说的这些屁话还有理了不成?他现在暂时都顾不上岳枫无礼的事了,当下怒道:“好好好,老夫倒要看看,你何来道理!”
这就是要和岳枫争个长短了,如果是大街上,月尚书不可能给岳枫这个机会,一介屁民也配和他这个礼部尚书论道?但现在是这个会所里,环境决定了一个人的思维。
这是很正常的,环境真的太重要了,比如你在大排档里一个人过来和你搭话,话语不敬,你也不会给他好脸色看,“你瞅啥”什么的就直接来了,然后就是开干。
但是同样的人放在一个高端的集会里,结果就绝对不是一样的,大家表面上还得保持一下风度,见到人过来搭话,哪怕言语不敬,恐怕也不会干起来,表面工夫还是要做足的。
一样的道理,此时月尚书就是如此,他可不愿意丢这个脸。你说你有道理,好呀,那咱就来论论,何为道理。
“呵呵,敢问尚书大人,在下见此水壶颇为精美,想赠与我朋友,可否?”岳枫突然从桌上拿起一个水壶。
月尚书不知道岳枫是什么意思,下意识的道:“自然不可,此水壶乃是会所之物,你岂能据为己有,莫非这就是你的道理?”
“哦,原来不可以啊。”岳枫哈哈一笑,道:“水壶不可以就算了,我观街上那小伙子看起来挺壮实的,那我可否将他抓来,赠与我朋友当个仆从?”
月尚书怒了:“不要再胡说八道了!”
“男人不行吗?那女人呢,我看那大婶不错,带回去绑在厨房里天天做饭,如何?”
月尚书懒得回答岳枫的白痴问题了,向越国公道:“此人与国公可相识?”
“呃……”
越国公正要说话,岳枫却先开口道:“怎么,尚书大人不是要讲道理吗,讲不过就顾左右而言他?”
“我讲不过你?!”
月尚书大怒,这小子还要不要脸啊,你都不知道讲的是些什么玩艺,简直就是胡搅蛮缠。
“尚书大人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是回答不上来么,那么道个歉认个错就算了,我这个人还是挺大度的。”岳枫说话能把人气死。
“混帐!”
月尚书气得快要晕过去了,什么时候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在一个崇尚礼法的世界,像岳枫这样的真的就是异类了。
“这还需要说?自然不可!”
月尚书真的想骂人,这尼玛连三岁小孩子都知道不能干好吗,你还拿出来说,你是故意恶心人的吗?
“哦,原来我不可以啊,那么陛下应该可以吧,整个国家都是陛下的,陛下想做什么应该没人能管。”岳枫道。
“胡说八道!”月尚书真是被这小子气得不轻,越来越离谱了,当下怒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陛下也不能胡来!”
“这么说陛下也不能把那个大婶抓回去?”岳枫瞪着眼道。
“废话!此人未犯事,如何能抓?”
“哦,那不知那二女所犯何事,为何要抓?”岳枫道。
“……”
月尚书刚才是被这小子的胡搅蛮缠给气到了,其实这套路很简单,如果是在平时他断然不会中这种招,是真的上头了。此时被岳枫这么一问,立时就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事实上情况并不像他所说的那样,如果陛下要将那大婶抓回去,有的是借口,也就是说这件事本身并不是不行的,只是要给一个明面上的理由罢了。
所以要抓那二女当然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只不过这些事情不能剖开了说,岳枫现在就是要和他聊一下这其中的道理,能有什么道理,自然是没有道理的。
但是这世上之事没道理的事情多了,怎么可能都说得明白,但是月尚书可不会就此罢休,要不然他这张老脸往哪搁?
于是道:“此事岂能混为一谈?那二女嫁予广耀国,乃是利国利民之大事,这可容不得她们不答应。与国之大事相比,区区个人私利不值一提。”
果然,又扯到了国之大者上面了,听到这话岳枫就一肚子火,他特别讨厌这种思想。
“照尚书大人这么说,既是为国为民,那尚书大人为何不将自己家的女儿送过去?”岳枫道。“就算不送女儿,尚书大人自己也可以去嘛,明国礼部尚书,还是挺有价值的,再散尽家财,贡献广耀国,在下敢打包票,广耀国王定然可以免了这场战争。”
“你胡说什么!”
“小子可并非胡说,只要小子出使,此事必成,哪还需要那二个女人。再说了,国家大事什么时候轮到女人们决定了,尚书大人这等身份才应该站出来为国为民啊,牺牲小我完成大我,难道不是一件美事?”
要知道对面的人可是礼部尚书啊,礼部在六部之中其实是仅次于吏部,甚至要强于户部,与岳枫以前那个世界有些不一样,这个世界更讲礼法,礼部的职权也更大。
所以礼部尚书在朝中的影响力那是相当强大的,岳枫明知道对方的身份,居然还敢这么说话,这简直就是作死的行为,有什么背景能支撑他这么做。
他之前还以为岳枫不过是广耀国的一个细作,但现在看来好像不一定哦,这小子的身份恐怕没有那么简单。这不是废话么,细作敢这么高调?
但即使如此,这番话说的连越国公都听不下去,太无礼了。他先入为主,将岳枫的身份定义为广耀国的人,你这么侮辱我们明国的人,他也忍不了啊。
所以他一句话都不说,任由月尚书发挥,他不会给岳枫做主的。
月尚书此时肺都气炸了,指着岳枫道:“哪里来的野小子,居然敢和老夫如此说话,此罪大矣!”
“笑话,摆事实讲道理,何罪之有?”岳枫冷笑道。
他这种嘲讽的样子让月尚书不能忍啊,他是礼部尚书,最重礼法,自然也最重道理,你小子说的这些屁话还有理了不成?他现在暂时都顾不上岳枫无礼的事了,当下怒道:“好好好,老夫倒要看看,你何来道理!”
这就是要和岳枫争个长短了,如果是大街上,月尚书不可能给岳枫这个机会,一介屁民也配和他这个礼部尚书论道?但现在是这个会所里,环境决定了一个人的思维。
这是很正常的,环境真的太重要了,比如你在大排档里一个人过来和你搭话,话语不敬,你也不会给他好脸色看,“你瞅啥”什么的就直接来了,然后就是开干。
但是同样的人放在一个高端的集会里,结果就绝对不是一样的,大家表面上还得保持一下风度,见到人过来搭话,哪怕言语不敬,恐怕也不会干起来,表面工夫还是要做足的。
一样的道理,此时月尚书就是如此,他可不愿意丢这个脸。你说你有道理,好呀,那咱就来论论,何为道理。
“呵呵,敢问尚书大人,在下见此水壶颇为精美,想赠与我朋友,可否?”岳枫突然从桌上拿起一个水壶。
月尚书不知道岳枫是什么意思,下意识的道:“自然不可,此水壶乃是会所之物,你岂能据为己有,莫非这就是你的道理?”
“哦,原来不可以啊。”岳枫哈哈一笑,道:“水壶不可以就算了,我观街上那小伙子看起来挺壮实的,那我可否将他抓来,赠与我朋友当个仆从?”
月尚书怒了:“不要再胡说八道了!”
“男人不行吗?那女人呢,我看那大婶不错,带回去绑在厨房里天天做饭,如何?”
月尚书懒得回答岳枫的白痴问题了,向越国公道:“此人与国公可相识?”
“呃……”
越国公正要说话,岳枫却先开口道:“怎么,尚书大人不是要讲道理吗,讲不过就顾左右而言他?”
“我讲不过你?!”
月尚书大怒,这小子还要不要脸啊,你都不知道讲的是些什么玩艺,简直就是胡搅蛮缠。
“尚书大人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是回答不上来么,那么道个歉认个错就算了,我这个人还是挺大度的。”岳枫说话能把人气死。
“混帐!”
月尚书气得快要晕过去了,什么时候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在一个崇尚礼法的世界,像岳枫这样的真的就是异类了。
“这还需要说?自然不可!”
月尚书真的想骂人,这尼玛连三岁小孩子都知道不能干好吗,你还拿出来说,你是故意恶心人的吗?
“哦,原来我不可以啊,那么陛下应该可以吧,整个国家都是陛下的,陛下想做什么应该没人能管。”岳枫道。
“胡说八道!”月尚书真是被这小子气得不轻,越来越离谱了,当下怒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陛下也不能胡来!”
“这么说陛下也不能把那个大婶抓回去?”岳枫瞪着眼道。
“废话!此人未犯事,如何能抓?”
“哦,那不知那二女所犯何事,为何要抓?”岳枫道。
“……”
月尚书刚才是被这小子的胡搅蛮缠给气到了,其实这套路很简单,如果是在平时他断然不会中这种招,是真的上头了。此时被岳枫这么一问,立时就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事实上情况并不像他所说的那样,如果陛下要将那大婶抓回去,有的是借口,也就是说这件事本身并不是不行的,只是要给一个明面上的理由罢了。
所以要抓那二女当然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只不过这些事情不能剖开了说,岳枫现在就是要和他聊一下这其中的道理,能有什么道理,自然是没有道理的。
但是这世上之事没道理的事情多了,怎么可能都说得明白,但是月尚书可不会就此罢休,要不然他这张老脸往哪搁?
于是道:“此事岂能混为一谈?那二女嫁予广耀国,乃是利国利民之大事,这可容不得她们不答应。与国之大事相比,区区个人私利不值一提。”
果然,又扯到了国之大者上面了,听到这话岳枫就一肚子火,他特别讨厌这种思想。
“照尚书大人这么说,既是为国为民,那尚书大人为何不将自己家的女儿送过去?”岳枫道。“就算不送女儿,尚书大人自己也可以去嘛,明国礼部尚书,还是挺有价值的,再散尽家财,贡献广耀国,在下敢打包票,广耀国王定然可以免了这场战争。”
“你胡说什么!”
“小子可并非胡说,只要小子出使,此事必成,哪还需要那二个女人。再说了,国家大事什么时候轮到女人们决定了,尚书大人这等身份才应该站出来为国为民啊,牺牲小我完成大我,难道不是一件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