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七章:破龙经全卷
紧接着,他们便看到,于飞那只璀璨金色拳头猛然上挥,一条擎天金色巨龙从他的拳头里面蹿出,带着无尽的气势和威压,狠狠朝着弑月撞去!
轰隆一声,顿时天地为之变色,无尽灵波扩散而来,于飞顿时被余波给撞击的飞出去老远,巫老身形一闪,上前将他接住,然后回到地面。
而此刻,半空中已经如同陨石被撞落,灵力四射,一派世界末日的味道。
南宫墨赶紧挥手布下一道灵罡,将这些灵波全部挡下。如果任由这些灵波落下,下面的丹兽门人,甚至是邪仙,一个个必然会受到波及。
嘭嘭嘭,那些灵波撞击在南宫墨布下的护体灵罡上,发出如同打雷般的闷响。
护体灵罡也如同是一面弹性极强的橡皮面儿,出现无数的坑坑洼洼,甚至有些凸出已经接触到了地面。
于飞突然祭出的金龙和弑月的对撞,竟然发出了如此强大的威力!
“还愣着干什么,要让这里所有人都死吗?”南宫墨对着北宫冥大喝一声,将正在震惊中的北宫冥给惊醒。
刚才于飞的一击,是一个仙技。但是,如此威力绝伦的仙技,就连北宫冥也被深深震撼!这是现在的三兽化灵体可以施展出来的吗?
听到南宫墨的喊声,北宫冥赶紧回神,右手向着天际抹去。
顿时,另外一层护体灵罡出现在头顶。
两名当世修为达到巅峰的圣者共同联手,布下护体灵罡,终于将这些余波挡下。
下面的邪仙和丹兽门同盟惊恐的抬头望着天空那两层不断闪过金色流光的灵罡,一个个拍着胸口好半天回不过神来。
刚才那一击,是于飞发出的吗?竟然如此强大。
但是,很快的,明眼人瞧出了其中的端倪。
他刚刚祭出的这条金色巨龙,像极了之前南宫墨祭出的那条。
不过,不论从气势,体型,威力上讲,于飞祭出的这条金色巨龙都要比南宫墨的那条更加厉害!
这是怎么回事?
天空中轰隆隆声不断,眼下人们还不是注意这个的时候。一击之下,于飞和弑月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众人视线中。谁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到底谁输谁赢。
“南宫,到底是怎么回事?”北宫冥眼神如炬,很快醒悟过来,从一开始,于飞表现的突兀,南宫墨表现的更加突兀。这其中,必然有什么外人不知道的秘辛。因此,猜测出其中端倪的他立即问南宫墨道。
南宫墨的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深沉,一丝思索,还有一丝兴奋。
到了他如此惊天的修为,很少在脸上表露出常人的情绪。但是,此时的他,确实是内心五味杂陈。
就在刚才,于飞忽然间传音,让他将《破龙经》中卷聚气篇通过灵识传给他。
当时南宫墨的第一反应和很多人一样,那就是于飞想趁机占有破龙经全本。
别忘了,破龙经上篇引气篇和下篇化气篇都在于飞手中,如果集齐他手中的破龙经中卷,那于飞就得到了全部的破龙经。
到那个时候,假以时日,他必然会成为修仙界的一个传奇。
但是,于飞却紧接着秘密传音给他一番话,让他最终选择了相信眼前这名少年。
于飞和他说,玄逸咎由自取,已经引得人神共愤,即便是他不杀玄逸,最终他的结局也必遭天谴。作为圣者,修为如他北宫墨者,早已经领悟生死,看透凡间,通透仙劫一说。
他又说,眼下这三十万邪仙,加上上万丹兽门同盟,以及他们这些顶级强者,如果弑月真的破釜沉舟,拼死一搏,必然会损伤无数。到时候,这里会成为一片人间地狱,尸殍遍野。
而诸如南宫墨这般圣者,眼看如此世间浩劫而不能制止,必然会影响到心智,对以后的修行必然造成一定的阴影。
最重要的,他做出了一件让南宫墨对他彻底改变印象的事情。他说,他只想尽最大的努力避免这场天地浩劫。
如果幸得生命,他和他所爱的人将会浪迹天涯,过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所以,他将破龙经上篇和下篇,通通通过灵识给了南宫墨。
于飞的这番举动,尤其是最后将破龙经这样的无上圣经无条件给了南宫墨的做法,让南宫墨的心忽然间有了一种通透感。
修为达到诸如南宫墨这样的境界,如果想要修为再次达到一个全新境界,根本不是仅凭修行就可以达到的。
而是需要一个无意间的顿悟。
这样的顿悟,或者需要几年,数十年,甚至是上百年。
也或许只要一瞬间!
所以,南宫墨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做出了属于他自己的决定,将破龙经中篇瞬间以灵识形式传递给于飞。
虽然他也不清楚于飞到底会用什么样的方法,可以瞬间领悟破龙经中篇,并且将其施展出来。
不过,如果细细想来,也不难解释。于飞身怀破龙经上篇和下篇两部绝世圣经残卷。
而破龙经上卷已经可以熟练运用。在平时的时候,他也无数次的研读专研破龙经下卷,也曾经向天阵长老等修仙前辈们请教过里面的艰难晦涩部分。
虽然还有不少难以理解的部分,但是有了破龙经上卷作基,虽然中间有断层,但是,他却强烈的感觉到,如果给他破龙经中卷,他足以瞬间领悟十之七八。
因此,在这关键时刻,要想一击将弑月击杀,必须铤而走险,剑走偏锋。
即便是失败的几率很大。
所有人都瞪大眼睛,看着半空中。目光中满是深深的担忧。
白月兮一双美眸如波光般潾潾,闪烁着晶莹的光泽。那张让人看一眼都会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的美丽的脸颊上满是惊慌。
她相信于飞不会抛下她。但是,她更担心于飞会远离她而去。
如果于飞死了,那她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跟着他离去。在另外一个世界,和他过着平淡幸福的日子。
紧接着,他们便看到,于飞那只璀璨金色拳头猛然上挥,一条擎天金色巨龙从他的拳头里面蹿出,带着无尽的气势和威压,狠狠朝着弑月撞去!
轰隆一声,顿时天地为之变色,无尽灵波扩散而来,于飞顿时被余波给撞击的飞出去老远,巫老身形一闪,上前将他接住,然后回到地面。
而此刻,半空中已经如同陨石被撞落,灵力四射,一派世界末日的味道。
南宫墨赶紧挥手布下一道灵罡,将这些灵波全部挡下。如果任由这些灵波落下,下面的丹兽门人,甚至是邪仙,一个个必然会受到波及。
嘭嘭嘭,那些灵波撞击在南宫墨布下的护体灵罡上,发出如同打雷般的闷响。
护体灵罡也如同是一面弹性极强的橡皮面儿,出现无数的坑坑洼洼,甚至有些凸出已经接触到了地面。
于飞突然祭出的金龙和弑月的对撞,竟然发出了如此强大的威力!
“还愣着干什么,要让这里所有人都死吗?”南宫墨对着北宫冥大喝一声,将正在震惊中的北宫冥给惊醒。
刚才于飞的一击,是一个仙技。但是,如此威力绝伦的仙技,就连北宫冥也被深深震撼!这是现在的三兽化灵体可以施展出来的吗?
听到南宫墨的喊声,北宫冥赶紧回神,右手向着天际抹去。
顿时,另外一层护体灵罡出现在头顶。
两名当世修为达到巅峰的圣者共同联手,布下护体灵罡,终于将这些余波挡下。
下面的邪仙和丹兽门同盟惊恐的抬头望着天空那两层不断闪过金色流光的灵罡,一个个拍着胸口好半天回不过神来。
刚才那一击,是于飞发出的吗?竟然如此强大。
但是,很快的,明眼人瞧出了其中的端倪。
他刚刚祭出的这条金色巨龙,像极了之前南宫墨祭出的那条。
不过,不论从气势,体型,威力上讲,于飞祭出的这条金色巨龙都要比南宫墨的那条更加厉害!
这是怎么回事?
天空中轰隆隆声不断,眼下人们还不是注意这个的时候。一击之下,于飞和弑月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众人视线中。谁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到底谁输谁赢。
“南宫,到底是怎么回事?”北宫冥眼神如炬,很快醒悟过来,从一开始,于飞表现的突兀,南宫墨表现的更加突兀。这其中,必然有什么外人不知道的秘辛。因此,猜测出其中端倪的他立即问南宫墨道。
南宫墨的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深沉,一丝思索,还有一丝兴奋。
到了他如此惊天的修为,很少在脸上表露出常人的情绪。但是,此时的他,确实是内心五味杂陈。
就在刚才,于飞忽然间传音,让他将《破龙经》中卷聚气篇通过灵识传给他。
当时南宫墨的第一反应和很多人一样,那就是于飞想趁机占有破龙经全本。
别忘了,破龙经上篇引气篇和下篇化气篇都在于飞手中,如果集齐他手中的破龙经中卷,那于飞就得到了全部的破龙经。
到那个时候,假以时日,他必然会成为修仙界的一个传奇。
但是,于飞却紧接着秘密传音给他一番话,让他最终选择了相信眼前这名少年。
于飞和他说,玄逸咎由自取,已经引得人神共愤,即便是他不杀玄逸,最终他的结局也必遭天谴。作为圣者,修为如他北宫墨者,早已经领悟生死,看透凡间,通透仙劫一说。
他又说,眼下这三十万邪仙,加上上万丹兽门同盟,以及他们这些顶级强者,如果弑月真的破釜沉舟,拼死一搏,必然会损伤无数。到时候,这里会成为一片人间地狱,尸殍遍野。
而诸如南宫墨这般圣者,眼看如此世间浩劫而不能制止,必然会影响到心智,对以后的修行必然造成一定的阴影。
最重要的,他做出了一件让南宫墨对他彻底改变印象的事情。他说,他只想尽最大的努力避免这场天地浩劫。
如果幸得生命,他和他所爱的人将会浪迹天涯,过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所以,他将破龙经上篇和下篇,通通通过灵识给了南宫墨。
于飞的这番举动,尤其是最后将破龙经这样的无上圣经无条件给了南宫墨的做法,让南宫墨的心忽然间有了一种通透感。
修为达到诸如南宫墨这样的境界,如果想要修为再次达到一个全新境界,根本不是仅凭修行就可以达到的。
而是需要一个无意间的顿悟。
这样的顿悟,或者需要几年,数十年,甚至是上百年。
也或许只要一瞬间!
所以,南宫墨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做出了属于他自己的决定,将破龙经中篇瞬间以灵识形式传递给于飞。
虽然他也不清楚于飞到底会用什么样的方法,可以瞬间领悟破龙经中篇,并且将其施展出来。
不过,如果细细想来,也不难解释。于飞身怀破龙经上篇和下篇两部绝世圣经残卷。
而破龙经上卷已经可以熟练运用。在平时的时候,他也无数次的研读专研破龙经下卷,也曾经向天阵长老等修仙前辈们请教过里面的艰难晦涩部分。
虽然还有不少难以理解的部分,但是有了破龙经上卷作基,虽然中间有断层,但是,他却强烈的感觉到,如果给他破龙经中卷,他足以瞬间领悟十之七八。
因此,在这关键时刻,要想一击将弑月击杀,必须铤而走险,剑走偏锋。
即便是失败的几率很大。
所有人都瞪大眼睛,看着半空中。目光中满是深深的担忧。
白月兮一双美眸如波光般潾潾,闪烁着晶莹的光泽。那张让人看一眼都会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的美丽的脸颊上满是惊慌。
她相信于飞不会抛下她。但是,她更担心于飞会远离她而去。
如果于飞死了,那她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跟着他离去。在另外一个世界,和他过着平淡幸福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