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年,美洲中部,密西西比河上流的某个荒芜的山谷,此时是一片寂静。
    这里远离平原,远离密西西比河,远离一切大中城市,除了偶尔路过的放牧人之外,几乎是一个为世人遗忘的角落。
    在名义上,共和国最东边的拓荒队曾经在这里立下一块界碑,但共和国现在的人口基数不大,根本顾不上开发这里,再说,如今共和国到处都有肥沃待开发的土地,新移民们都不愿意搬到这里来,因此,除了每间隔一天的例行巡视之外,共和国对这块地方确实是鞭长莫及。
    一队行商的马队,打破了山谷长久的宁静。
    此时的北美西岸共和国和美国之间,一直处于敌对位置,可是,美国人又太需要来自西岸的优质的各种产品,于是,一群铤而走险的英国人、法国人、意大利人辗转经过这里,用毛驴,用马匹,将西岸的各种货物经过这里,运到美国本土去盈利,不过数年,竟将此地踩出了一条小窄的路。
    因为共和国目前治安很好,这块地区虽然有印第安人出没,但他们通过给共和国打工,也能过得不错,所以,这一路都没有什么风险,大家也愿意走这条路。
    共和国高层其实也隐约是知道这些东西的,但能将自己的货物卖到美国去——一如美国佬明知道很多年前,国人会利用香港走私他们的货物到大陆去,他们不但不会反对,还会支持的。
    又能赚到钱,拉动自己的经济,还能对对方进行经济渗透,何乐而不为。
    反正高层们是知道,美国本土的许多年轻人,都是以拥有西岸的货物为荣的了,一如某个时候,许多脑残的年轻人,哪怕卖肾都要买个肾机那样的嘴脸。
    共和国的北部铁路已经修到了后世的威斯利城,即现在的沙克市。对面就是美国人控制的地方,不能再往前了。
    而中部的铁路,才刚刚动工,计划修到盐湖城,所以这一路走来,都是靠着驼马驼运,一路人早就疲倦不堪了,找了个背阴有水的地方,一行人打算休息片刻再行上路。
    大家都斜躺在草地上,享受这份难得的宁静。
    春雨后的草地,也显得特别的丰茂,驼马吃饱了之后,也在百无聊赖的挥着蹄子乱舞。
    安德森舒服地伸了个懒腰,眼睛微微的打开,却见,一丝金色的光掠过,他努力的眨了眨眼睛,金光还在,此时一片云朵掠过,将阳光遮得严严实实的,他可以确信,这不是阳光的颜色。
    他如同飞一般的奔到马蹄的地方,马蹄刨过的地方,一块亮闪闪的石头,十分显目的呈现在他的眼前。
    “金子,我发现了,这里有金子。”安德森几乎是疯狂般的狂叫着,“金子,我们发现金子了。”
    如果这里真发现有金子,确实能让他们感到惊喜,只要一小块金子,就相当于他们长途奔波数个月数倍的收入,能不让他如此的欣喜若狂么。
    “快来让我看看,”其它人将信将疑的围拢过来,紧接着他们也疯狂的叫起来,“金子,这里真的有金子。”
    他们开始疯狂的在四周搜罗着,用他们手上能找到的找到的所有工具,不过片刻工夫,他们果然找到了数十块大大小小的金砂。阳光再度挣破云层,金砂的亮光在阳光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的夺目了。
    “可是…”,随即他们又黯然了,这里名义上可是北美西岸共和国的地方,而他们是美国公民,法理上,他们在这里的开采行为,是盗采的行为。
    有人说欧洲人直爽,或许真是的,但是在这些方面,显然不如咱。比如说哪怕是做强盗,他们都要找个光鲜的理由,那怕盯的就是人家的石油,也非要说人家家里藏了危险性武器,甚至要派出大兵,把人家的总统都能给绞杀了。
    “不行,得马上把这里的情况报告给政府,他们一定会帮助我们解决的。这里的土地,还有这土地上的黄金,原本就是我们美国人的,他们才是窃贼,我们一定要把他们赶出去,一定。”商队首领毕竟是见过世面的,毕竟是受过美国民主熏陶的,强盗的本质立即暴露无疑。
    难道不是么,这世界上,只要美国人认为对自己有价值的,他们想方设法的都会找各种理由,将之认定为是他们自己的,然后想方设法把之据为己有,要是人家稍有反抗,便会给人家冠以恐怖分子的帽子,直接灭了了事。
    “可是,这里这么多的黄金,这么多呢,”有人依依不舍的看着满地被刨出来的金砂。
    “没有强大的祖国,就算再多的黄金,和我们有关系么,”商队首领的素质毕竟高人一等,可他随即就露出了强盗的本质,“至于今天我们发现的,都是我们自己的,兄弟们,抓紧时间挖吧。谁挖到了就归谁了。”
    虽然商队的人员已经很努力了,他们甚至将马背上的货物都卸了下来,藏在了山谷里,可是马背的运力终是有限的,他们只得依依不舍的离开这片山谷,藏好了金砂,才急急的报告了最近的美国政府。
    美国政府这时候发挥了前所未有的效率,第一时间就上州政府报告,然后联邦政府也是第一时间得到了这个消息。
    话说这时候的美国日子也不好过,虽然熬过了前几年的经济危机,但内有共和国在西岸的牵制上,而且共和国优质的商品,对美国工业产品生产冲击也是很大,美国国内的许多年轻人都追崇西岸的生活方式,如今的美国政府可谓对西岸是又恨又怕。
    因此这些年以来,美国历任总统上任的时候,第一个口号必是大力发展经济、发展军事,虽然没明说,但大家都知道,他们要努力实现赶超,努力的超越自己的邻居,不但希望在某一天在经济上超越,还希望能在军事上超越,最好能把他们在历次战争中失去的夺回来,最好还把对方赶到太平洋去最好。
    所以,这些年来,美国政府几乎是集中了全部的精力在研究西岸,西方但凡有点新的产品改进,他们都会想方设法的弄到样品,然后努力模仿和改进。
    有些悲哀的是,那些出卖自己的国家利益,为美国人提供方便的,来自欧洲的白人倒是甚少,倒是来自满清的移民居多,这让穿越众不得不伤心的感到,培养国民的国家和民族意识,任重而道远。
    美国军方这些年也在努力的研究西岸的各式步枪,经过多年的试验,他们发现自己的武器已经不但能达到对方的水平,甚至在射击速度和射程方面还要胜于对方一筹,对对方的训练方法他们也在模仿,甚至仿照对方的军制,一口气训练了20万的大军,加上原本就有的十万军队,他们现在已经拥有三十多万军队,而对方现在连十万军力都不到。
    再者,美国本土的国民人口已经达到了近两千万,而对方连五百万都不到,美国政府和军方都认为,他们有实力和对方一战了。他们一直在等待着这样一个机会。
    而如今,他们发现,他们的机会来了,美国军方第一时间组织起来,组织了整整十五万军队,以南中北三线,分别开赴美西边线,几乎在西岸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将丹佛这块山谷牢牢的控制在了手中。
    与此同时,英、法等国亦同时表示了对美国的支持,各种武器装备,开始绵绵不断的送到美国——美洲是欧洲人的美洲,让一个亚洲的国家在这里舒服,他们早就看不惯了,他们,也一直在等待着这样的一个机会。
    美国进军的消息,就象一个狠狠的耳光,打在了如今自信心无比膨胀的西岸共和国的国民的脸上,隐隐生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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