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桃经历过,那种非常狂热的追求者。
在12岁那年,陶桃迷上了摇滚乐。
对于一个刚升上初一的小女生,要求她去深刻地理解什么是“这不是你的土地”,什么又是“流血的星期天”,未免太过强求。
但这并不妨碍陶桃觉得这很酷。
私校重视素质教育,学风开放,规矩又很少。
这给了陶桃充分的条件去追逐她想要的东西。
陶桃想要玩摇滚。
申请一路开绿灯,不出一周,她的摇滚社团成功成立。
陶桃以为这是因为她的社团申请书写得很好。
但半个月后,陶桃开始觉得无趣。
哪怕歌里唱得再动人,抬起头,教室里只有簌簌的落笔声,再摇滚的人也会瞬间萎掉。
满地都是赶final的同学,而她看到月亮。
陶桃格局打开,将目光放到校外。
没了校园的束缚,陶桃很快就结交到了志同道合的朋友。
朋友们都很忙,但哪怕再忙,他们都很重视和陶桃的友谊,只要陶桃开口相约,他们都会及时赶到。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为此,陶桃也很愿意在聚会中途偷偷跑出去付款。
那时外祖父还未卸任,出于保护,除了极少数人之外,没有人知道这个染着绿毛的富家女背靠青天。
在付了无数次餐费后,这个小团伙迎来了新成员。
新成员是个地下乐队的主唱,没什么名气,却又足够帅气。
第一次见面时,陶桃就觉得自己爱上了他。
爱他的桀骜,爱他扎在脑后的小辫,爱他忧郁的眼睛。
当然,主要还是爱他所带来的新鲜感。
这是她平淡生命中从未出现的类型。
演练厅被陶桃长期租下,偌大的空间,只有陶桃和主唱两人。
陶桃坐在台下,双手捧脸,像个小迷妹一样欣赏着主唱的表演。
跳动的灯光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炸裂成红,那是陶桃专门从海外定制空运回来的设备。
主唱却比以往都要激昂,唱到最尾,他抡起吉他,并狠狠把它往台下一甩——
“啪”地一声,昂贵的吉他被折成两半。
他瘦削的后背微弓,看起来像只小狗,可怜又无害。
“我可能没法继续唱歌了。”
在断断续续地讲述中,陶桃了解情况。
就像所有烂俗情节里写得那样,长辈重病,叛逆少年终于要回归平庸。
他捂着脸,声音从指缝中漏出,支离破碎,“……可是我真的很爱摇滚。”
就这?陶桃甚至有点莫名其妙。
这又算什么事?
甚至都不需要上达父母,上学途中,陶桃状若不经意间告诉秦叔,她有个朋友的家人生病了。
事情迎刃而解。
夜晚,主唱发来消息:宝贝,是你吗
陶桃没有否认:哥哥要继续唱下去噢 ~( ̄▽ ̄)~
主唱秒回: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了……
他又接着说:我为你写了一首歌……希望你会喜欢。
陶桃觉得自己圆满了。
在这之前,她以为全世界最浪漫的事情,就是妈咪用爸爸的名字去命名她新发现的一颗行星。
而现在,有一个摇滚歌手,为她专门写了一首歌。
没有什么比这更浪漫了。
陶桃美滋滋地听起了主唱发来的名为《茉殇黎》的demo。
哦,没错。她现在学籍上的名字就是茉殇黎。
这还是她自己起的呢^^
在这之后,她与主唱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了。
具体表现在,主唱开始频繁地跟她分享一些生活中的小烦恼。
陶桃自然是义不容辞,一一为其解决。
这些事情对她来说,只是一句话的功夫,连费神都算不上,要点只在于她愿不愿意。
主唱的歌越写越多,包括但不限于《亲亲宝贝茉殇黎》《永远爱你茉殇黎》《冷夜恶魔茉殇黎》……
哦,最后一个名字也是陶桃自己取的,她也觉得很酷。
但小朋友的爱,可贵就可贵在它的真挚,难得就难得在它像风一样不可捉摸。
换句话说,陶桃找到其他乐子了。
同班的女生递给她一本书,并悄悄说好东西就该一块分享。
陶桃接过书,花花绿绿的封面写着几个斗大的艺术字。
《霸道王爷爱上我:小娇妻出逃十六年》
而看小说时不断响起的消息提示音实在烦人。
一天下午,陶桃烦不胜烦,终于向主唱挑明。
茉殇黎:不要再吵我了。
主唱:可是……可是我心里满满都是你。
茉殇黎:所以?
主唱:我以为我们是相爱的。
陶桃沉思片刻,然后回:哦,那就分手吧。
消息发出去后,陶桃还惆怅了一秒。
为她无疾而终的青春。
然后陶桃就愉快地将其抛之脑后,开始在评论区卖萌催更。
但她低估了对方的黏性。
主唱不知从哪里搞到了她的学校地址,开始日复一日地蹲守。
好在有秦叔的护送,主唱暂时还没有机会和她叙旧。
但他会一直伫立在旁边的小巷,同时伴着他深情的目光,就像一个永不失联的望夫石。
也像一个能随时被引爆的炸弹。
终于,陶桃不堪重负。在跟秦叔说明有朋友找她后,陶桃不耐烦地走到主唱身边,“你到底想干吗?”
主唱低着头,“茉殇黎,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是把你当成未来妻子来相处的。”
女孩却没有丁点预料中的感动,她甚至吓到后退半步。
陶桃左顾右盼,确认周遭无人后才说,“你可别瞎说!”
定了定,她又说,“我可是有未婚夫的!”
主唱的脸黑了。
忍着暴躁,他委屈道,“那我又算什么?”
陶桃仰头望天,“你……你算一个美丽的错误。”
主唱简直要被气笑了。
为了自己的后半生,主唱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
比如说,把她变成他的。
比如说,堵上这张娇蛮的嘴。
但没等他达成计划,身子就像沙包一样被人抡起,一个空翻,后背重重地摔到地上,浑身肌肉都发来酸痛的信号。
眼冒金星,主唱的耳边只听到一个严肃的男人声音,“小姐,您至少应该告诉我的。”
“……下,下次一定。”
“如果祁少爷知道了……”
“那就别让他知道!”陶桃语速瞬间加快,片刻后又放软,“秦叔,你会帮我的,对吧?”
“……”秦叔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但他无奈的神情显然默许了这一切。目光转到地上的主唱时,秦叔的眼神又变得严厉起来,他将陶桃往外推了推,用身子堵住巷子口,“您先到车上去。”
之后发生了什么,陶桃也不知道。主唱从此便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了,他还在发新歌,风格却变成了《除黑扫恶》《拒绝以暴制暴》这种类型。
但主唱那段时间的蹲守却让陶桃留下了心理阴影,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当她和祁阳见面,陶桃都觉得主唱会突然出现,打破她既定的生活。
也正因此,当卫尧冷不防出现在她家门口时,陶桃下意识认为,卫尧在跟踪她。
卫尧对她一见钟情。
一定是这样的。
在12岁那年,陶桃迷上了摇滚乐。
对于一个刚升上初一的小女生,要求她去深刻地理解什么是“这不是你的土地”,什么又是“流血的星期天”,未免太过强求。
但这并不妨碍陶桃觉得这很酷。
私校重视素质教育,学风开放,规矩又很少。
这给了陶桃充分的条件去追逐她想要的东西。
陶桃想要玩摇滚。
申请一路开绿灯,不出一周,她的摇滚社团成功成立。
陶桃以为这是因为她的社团申请书写得很好。
但半个月后,陶桃开始觉得无趣。
哪怕歌里唱得再动人,抬起头,教室里只有簌簌的落笔声,再摇滚的人也会瞬间萎掉。
满地都是赶final的同学,而她看到月亮。
陶桃格局打开,将目光放到校外。
没了校园的束缚,陶桃很快就结交到了志同道合的朋友。
朋友们都很忙,但哪怕再忙,他们都很重视和陶桃的友谊,只要陶桃开口相约,他们都会及时赶到。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为此,陶桃也很愿意在聚会中途偷偷跑出去付款。
那时外祖父还未卸任,出于保护,除了极少数人之外,没有人知道这个染着绿毛的富家女背靠青天。
在付了无数次餐费后,这个小团伙迎来了新成员。
新成员是个地下乐队的主唱,没什么名气,却又足够帅气。
第一次见面时,陶桃就觉得自己爱上了他。
爱他的桀骜,爱他扎在脑后的小辫,爱他忧郁的眼睛。
当然,主要还是爱他所带来的新鲜感。
这是她平淡生命中从未出现的类型。
演练厅被陶桃长期租下,偌大的空间,只有陶桃和主唱两人。
陶桃坐在台下,双手捧脸,像个小迷妹一样欣赏着主唱的表演。
跳动的灯光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炸裂成红,那是陶桃专门从海外定制空运回来的设备。
主唱却比以往都要激昂,唱到最尾,他抡起吉他,并狠狠把它往台下一甩——
“啪”地一声,昂贵的吉他被折成两半。
他瘦削的后背微弓,看起来像只小狗,可怜又无害。
“我可能没法继续唱歌了。”
在断断续续地讲述中,陶桃了解情况。
就像所有烂俗情节里写得那样,长辈重病,叛逆少年终于要回归平庸。
他捂着脸,声音从指缝中漏出,支离破碎,“……可是我真的很爱摇滚。”
就这?陶桃甚至有点莫名其妙。
这又算什么事?
甚至都不需要上达父母,上学途中,陶桃状若不经意间告诉秦叔,她有个朋友的家人生病了。
事情迎刃而解。
夜晚,主唱发来消息:宝贝,是你吗
陶桃没有否认:哥哥要继续唱下去噢 ~( ̄▽ ̄)~
主唱秒回: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了……
他又接着说:我为你写了一首歌……希望你会喜欢。
陶桃觉得自己圆满了。
在这之前,她以为全世界最浪漫的事情,就是妈咪用爸爸的名字去命名她新发现的一颗行星。
而现在,有一个摇滚歌手,为她专门写了一首歌。
没有什么比这更浪漫了。
陶桃美滋滋地听起了主唱发来的名为《茉殇黎》的demo。
哦,没错。她现在学籍上的名字就是茉殇黎。
这还是她自己起的呢^^
在这之后,她与主唱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了。
具体表现在,主唱开始频繁地跟她分享一些生活中的小烦恼。
陶桃自然是义不容辞,一一为其解决。
这些事情对她来说,只是一句话的功夫,连费神都算不上,要点只在于她愿不愿意。
主唱的歌越写越多,包括但不限于《亲亲宝贝茉殇黎》《永远爱你茉殇黎》《冷夜恶魔茉殇黎》……
哦,最后一个名字也是陶桃自己取的,她也觉得很酷。
但小朋友的爱,可贵就可贵在它的真挚,难得就难得在它像风一样不可捉摸。
换句话说,陶桃找到其他乐子了。
同班的女生递给她一本书,并悄悄说好东西就该一块分享。
陶桃接过书,花花绿绿的封面写着几个斗大的艺术字。
《霸道王爷爱上我:小娇妻出逃十六年》
而看小说时不断响起的消息提示音实在烦人。
一天下午,陶桃烦不胜烦,终于向主唱挑明。
茉殇黎:不要再吵我了。
主唱:可是……可是我心里满满都是你。
茉殇黎:所以?
主唱:我以为我们是相爱的。
陶桃沉思片刻,然后回:哦,那就分手吧。
消息发出去后,陶桃还惆怅了一秒。
为她无疾而终的青春。
然后陶桃就愉快地将其抛之脑后,开始在评论区卖萌催更。
但她低估了对方的黏性。
主唱不知从哪里搞到了她的学校地址,开始日复一日地蹲守。
好在有秦叔的护送,主唱暂时还没有机会和她叙旧。
但他会一直伫立在旁边的小巷,同时伴着他深情的目光,就像一个永不失联的望夫石。
也像一个能随时被引爆的炸弹。
终于,陶桃不堪重负。在跟秦叔说明有朋友找她后,陶桃不耐烦地走到主唱身边,“你到底想干吗?”
主唱低着头,“茉殇黎,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是把你当成未来妻子来相处的。”
女孩却没有丁点预料中的感动,她甚至吓到后退半步。
陶桃左顾右盼,确认周遭无人后才说,“你可别瞎说!”
定了定,她又说,“我可是有未婚夫的!”
主唱的脸黑了。
忍着暴躁,他委屈道,“那我又算什么?”
陶桃仰头望天,“你……你算一个美丽的错误。”
主唱简直要被气笑了。
为了自己的后半生,主唱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
比如说,把她变成他的。
比如说,堵上这张娇蛮的嘴。
但没等他达成计划,身子就像沙包一样被人抡起,一个空翻,后背重重地摔到地上,浑身肌肉都发来酸痛的信号。
眼冒金星,主唱的耳边只听到一个严肃的男人声音,“小姐,您至少应该告诉我的。”
“……下,下次一定。”
“如果祁少爷知道了……”
“那就别让他知道!”陶桃语速瞬间加快,片刻后又放软,“秦叔,你会帮我的,对吧?”
“……”秦叔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但他无奈的神情显然默许了这一切。目光转到地上的主唱时,秦叔的眼神又变得严厉起来,他将陶桃往外推了推,用身子堵住巷子口,“您先到车上去。”
之后发生了什么,陶桃也不知道。主唱从此便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了,他还在发新歌,风格却变成了《除黑扫恶》《拒绝以暴制暴》这种类型。
但主唱那段时间的蹲守却让陶桃留下了心理阴影,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当她和祁阳见面,陶桃都觉得主唱会突然出现,打破她既定的生活。
也正因此,当卫尧冷不防出现在她家门口时,陶桃下意识认为,卫尧在跟踪她。
卫尧对她一见钟情。
一定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