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明若的提点,府衙内能同鱼牵扯上关系的男人都被找了出来,从厨子到配菜,从园丁到路过花园鱼池的小厮,几乎所有人,都到明若面前打了个照面。
可,愣是一个有问题的人都没有。
能掩去妖气附身在人的身上,还不露出一丝马脚,由此可见,这只妖的修为应该极高。
被安排住到西厢房尾间的朝岁,此刻正神情复杂的赖在明若的头间屋里,他绕着圆桌,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圈,几乎每绕到美人榻前都会停下来问一句,“你为什么不吸他的修为?他不是犯事了吗?”
明若握着卷刚从书房淘来的话本子,极不耐烦的轻啧出声。
“收修为是小施惩戒,像这种利用女子重结妖身的是逆天之罪,得直接诛杀。”
它的最终归宿会和当年的瘴母泽沢一样,变成琉璃珠里的一团气。
“那你先吸了修为,再诛杀他不行吗?那么多修为,白白没了多可惜啊?”
朝岁双手叉腰的站定在她面前,忽觉得自己像个积极劝说妻子,给自己戴绿帽子的活王八,又愤愤地扭头,继续在屋子里来回踱步。
这好不容易碰到个有罪的妖,修为看起来还挺高,说不定正好就有七八百年,帮明若化了内丹,他就不用再担惊受怕,而且,只需要一只妖啊,实在不行他再顶上呗,总比将这小丫头推给更多的妖,让他更好受吧。
“我说……”
还没等他再开口,明若就将话本子啪的一声合上,从美人榻上轱辘起来,一脸厌烦的白了他一眼。
“烦死了,你这么喜欢转磨,为什么不去当驴。”
一时气竭的朝岁动了动嘴,伸手点指着这个不识好歹的丫头,又要说话,门外就传来了另一个声音。
“明若姑娘在吗?”
本还不耐烦的明若一听那声音,瞬间喜笑颜开的走去开门,瞧着那白衣少年双手垂在身前,一副极不情愿但不得不来的模样,忍不住嘴角上扬。
“小兔子,装大夫好玩吗?”
那妖胎在女子的肚子里,呆了至少有叁个月了,明若探过她的脉搏,弱得仿佛只要稍用力一掐,就得断了似的。
能用这副身子撑到现在,全凭这兔子抹在女子肚子上的药膏,那里头混了他的血,明若触手后,就闻到股淡淡的青草香。
是他在代替女子用精血养着妖胎。
但他应该不是那鱼妖的同伙,真想早日催成妖胎,理应不管不顾那女子的性命才对,但在那房中,遮光让妖胎无法吸收日月精华的布幔,能减少女子痛苦的望月香,无一不是在救她的命。
“不用那么紧张,你只要没做过坏事,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明若边说着话,边给他倒了杯茶。
在侧间屋里往这儿窥探的朝岁,哪儿见过她对谁这么好过,心头一阵泛酸,说的话自然就阴阳怪气了起来,“没做过坏事也不一定的,毕竟某人也不是天天都那么明辨是非。”
明若白了他一眼,“没事做,就带着蛇回你屋里去。”
朝岁深吸口气刚想给她顶回去,转念一想,多一只妖,也算多一条出路,这兔子精看起来还挺好拿捏的,或许……
暗叹了口气,他提起背篓,摔门而去。
可才刚跨过门槛,他又有点后悔了,把背篓默默放在地上,他干脆找了个地方蹲下来,支棱起两只狐狸耳朵,探听起里头的对话。
半晌,黑蛇从背篓里冒出了头来,一脸幽怨的望着朝岁道:“你先把本君送回房行吗?你不觉得这穿堂风冷吗?”
“你不会自己走啊,你没有腿吗?”狐狸一脸不耐烦的冲他摆手,忽又想起他真的没有腿,便又补了句,“没腿,你可以爬呀。”
“你是天师?”小兔子捧着杯子,圆溜溜的大眼睛警惕的盯着明若。
“不,是另一种术士,”难得一次,明若居然对叫自己天师的人露出了好脸色,“我比天师更厉害。”
显然,小兔子是不信的。
他轻蔑的瞥了明若一眼,垂下视线,似又在心底纠结,那张小脸上写满了愁绪,直看得明若托住了下巴。
真的好像兔子,如果能露出耳朵来,一定会更可爱。
“你能救她吗?”小兔子似是终于抱定了决心。
“能找到被鱼妖的魂俯身的人,或许还有救,但时间不多了,”谈起正经事时,明若的神情也严肃了起来,“所以,如果你有什么想告诉我的,最好尽快。”
小兔子的睫毛颤了颤,端起茶杯来一饮而尽,莫名有种他是在喝酒的错觉。
“我叫白煜,是在翠微山上修炼的兔妖,穆央的前世曾经救过我的命,所以我这次是来报恩的,只要你有办法救她,我什么都听你的。”
蹲在门口的狐狸,动了动耳朵,老祖宗说的那只在翠微山上修炼了叁百年的妖,该不会就是这只兔子吧?这未免也有点太巧了?
“那就先把你知道的,通通告诉我吧。”
明若捞过他面前的空杯,又给他倒了一杯茶,随后就撑着下巴,安安静静的等着听故事。
在两百多年前,楠溪乡是个叫永宁府的地方,当时此地有个极有威望的乡绅,名唤王书典,他年近四十,膝下只育有一女,但格外疼爱,视若掌上明珠。
老丈人看女婿,自是怎么都觉得有毛病,挑挑拣拣,直到女儿年过二十仍未婚配,他才开始着急。于是乎,便花重金寻来了一众媒婆,势要在十里八乡,给女儿选出个如意郎君来。
虽说姑娘年岁大了,但这样貌、品行、才学的美名是传遍了永宁府的,上门来说亲的未婚男子不少,属实是让人挑花了眼。
最终抱得美人归的,是位从异乡来的李姓公子,年岁二十有一,同王小姐年纪正相当,且相貌、家世、言谈举止也胜过一般富贵人家的少爷。
王书典为了这合心意的女婿,大办了叁天的流水席,永宁府里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婚后,那李公子怕王书典思女心切,干脆搬到了永宁府来落户,府邸就同王家紧挨着,那关系亲近的呀,仿佛就是多给王家添了半个儿子。
俗话说得好,乐极就容易生悲。
王小姐同那李公子成亲不到半年,就怀上了孩子,但因李公子那段时间常外出走货,就将妻子托到了老丈人家,这本是件平常事,但问题就出在了那孩子身上。
不过半月,王小姐的肚子就涨大如鼓,请了多少大夫来看诊都瞧不出问题,直到有一个天师路过,见此处有妖气,便化符水给她喝下,一夜的功夫,王小姐就生下了一个碗口大的白色肉袋。
王书典拿刀划开肉袋,里头涌出来的都是浑圆的鱼子,霎时间他就明白了,那李公子是鱼妖所化。
想到自己千挑万选竟给女儿挑了个妖怪做夫婿,王书典便觉气恼,故而趁着李公子尚未回府,部下家丁,待人回来,就让女儿哄骗他睡下,夜里再命家丁用石头将其活活砸死。
自那后,鱼妖的魂魄夜夜在王府徘徊,甚至还立下了毒誓,要王小姐为他偿命。
这王小姐,便是穆央的前世。
————————————————————
茶言茶语:
明天约了朋友聚餐,可能会来不及更新,所以提前吱一声,以免看文的小伙伴白等。
本来想把这章留到明晚发的,但想想,还是一次性给你们看完吧,每天一章大概率会觉得不够看,而且我现在上肉状态有点慢。
也许,下两章能吃上麻辣兔头。
可,愣是一个有问题的人都没有。
能掩去妖气附身在人的身上,还不露出一丝马脚,由此可见,这只妖的修为应该极高。
被安排住到西厢房尾间的朝岁,此刻正神情复杂的赖在明若的头间屋里,他绕着圆桌,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圈,几乎每绕到美人榻前都会停下来问一句,“你为什么不吸他的修为?他不是犯事了吗?”
明若握着卷刚从书房淘来的话本子,极不耐烦的轻啧出声。
“收修为是小施惩戒,像这种利用女子重结妖身的是逆天之罪,得直接诛杀。”
它的最终归宿会和当年的瘴母泽沢一样,变成琉璃珠里的一团气。
“那你先吸了修为,再诛杀他不行吗?那么多修为,白白没了多可惜啊?”
朝岁双手叉腰的站定在她面前,忽觉得自己像个积极劝说妻子,给自己戴绿帽子的活王八,又愤愤地扭头,继续在屋子里来回踱步。
这好不容易碰到个有罪的妖,修为看起来还挺高,说不定正好就有七八百年,帮明若化了内丹,他就不用再担惊受怕,而且,只需要一只妖啊,实在不行他再顶上呗,总比将这小丫头推给更多的妖,让他更好受吧。
“我说……”
还没等他再开口,明若就将话本子啪的一声合上,从美人榻上轱辘起来,一脸厌烦的白了他一眼。
“烦死了,你这么喜欢转磨,为什么不去当驴。”
一时气竭的朝岁动了动嘴,伸手点指着这个不识好歹的丫头,又要说话,门外就传来了另一个声音。
“明若姑娘在吗?”
本还不耐烦的明若一听那声音,瞬间喜笑颜开的走去开门,瞧着那白衣少年双手垂在身前,一副极不情愿但不得不来的模样,忍不住嘴角上扬。
“小兔子,装大夫好玩吗?”
那妖胎在女子的肚子里,呆了至少有叁个月了,明若探过她的脉搏,弱得仿佛只要稍用力一掐,就得断了似的。
能用这副身子撑到现在,全凭这兔子抹在女子肚子上的药膏,那里头混了他的血,明若触手后,就闻到股淡淡的青草香。
是他在代替女子用精血养着妖胎。
但他应该不是那鱼妖的同伙,真想早日催成妖胎,理应不管不顾那女子的性命才对,但在那房中,遮光让妖胎无法吸收日月精华的布幔,能减少女子痛苦的望月香,无一不是在救她的命。
“不用那么紧张,你只要没做过坏事,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明若边说着话,边给他倒了杯茶。
在侧间屋里往这儿窥探的朝岁,哪儿见过她对谁这么好过,心头一阵泛酸,说的话自然就阴阳怪气了起来,“没做过坏事也不一定的,毕竟某人也不是天天都那么明辨是非。”
明若白了他一眼,“没事做,就带着蛇回你屋里去。”
朝岁深吸口气刚想给她顶回去,转念一想,多一只妖,也算多一条出路,这兔子精看起来还挺好拿捏的,或许……
暗叹了口气,他提起背篓,摔门而去。
可才刚跨过门槛,他又有点后悔了,把背篓默默放在地上,他干脆找了个地方蹲下来,支棱起两只狐狸耳朵,探听起里头的对话。
半晌,黑蛇从背篓里冒出了头来,一脸幽怨的望着朝岁道:“你先把本君送回房行吗?你不觉得这穿堂风冷吗?”
“你不会自己走啊,你没有腿吗?”狐狸一脸不耐烦的冲他摆手,忽又想起他真的没有腿,便又补了句,“没腿,你可以爬呀。”
“你是天师?”小兔子捧着杯子,圆溜溜的大眼睛警惕的盯着明若。
“不,是另一种术士,”难得一次,明若居然对叫自己天师的人露出了好脸色,“我比天师更厉害。”
显然,小兔子是不信的。
他轻蔑的瞥了明若一眼,垂下视线,似又在心底纠结,那张小脸上写满了愁绪,直看得明若托住了下巴。
真的好像兔子,如果能露出耳朵来,一定会更可爱。
“你能救她吗?”小兔子似是终于抱定了决心。
“能找到被鱼妖的魂俯身的人,或许还有救,但时间不多了,”谈起正经事时,明若的神情也严肃了起来,“所以,如果你有什么想告诉我的,最好尽快。”
小兔子的睫毛颤了颤,端起茶杯来一饮而尽,莫名有种他是在喝酒的错觉。
“我叫白煜,是在翠微山上修炼的兔妖,穆央的前世曾经救过我的命,所以我这次是来报恩的,只要你有办法救她,我什么都听你的。”
蹲在门口的狐狸,动了动耳朵,老祖宗说的那只在翠微山上修炼了叁百年的妖,该不会就是这只兔子吧?这未免也有点太巧了?
“那就先把你知道的,通通告诉我吧。”
明若捞过他面前的空杯,又给他倒了一杯茶,随后就撑着下巴,安安静静的等着听故事。
在两百多年前,楠溪乡是个叫永宁府的地方,当时此地有个极有威望的乡绅,名唤王书典,他年近四十,膝下只育有一女,但格外疼爱,视若掌上明珠。
老丈人看女婿,自是怎么都觉得有毛病,挑挑拣拣,直到女儿年过二十仍未婚配,他才开始着急。于是乎,便花重金寻来了一众媒婆,势要在十里八乡,给女儿选出个如意郎君来。
虽说姑娘年岁大了,但这样貌、品行、才学的美名是传遍了永宁府的,上门来说亲的未婚男子不少,属实是让人挑花了眼。
最终抱得美人归的,是位从异乡来的李姓公子,年岁二十有一,同王小姐年纪正相当,且相貌、家世、言谈举止也胜过一般富贵人家的少爷。
王书典为了这合心意的女婿,大办了叁天的流水席,永宁府里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婚后,那李公子怕王书典思女心切,干脆搬到了永宁府来落户,府邸就同王家紧挨着,那关系亲近的呀,仿佛就是多给王家添了半个儿子。
俗话说得好,乐极就容易生悲。
王小姐同那李公子成亲不到半年,就怀上了孩子,但因李公子那段时间常外出走货,就将妻子托到了老丈人家,这本是件平常事,但问题就出在了那孩子身上。
不过半月,王小姐的肚子就涨大如鼓,请了多少大夫来看诊都瞧不出问题,直到有一个天师路过,见此处有妖气,便化符水给她喝下,一夜的功夫,王小姐就生下了一个碗口大的白色肉袋。
王书典拿刀划开肉袋,里头涌出来的都是浑圆的鱼子,霎时间他就明白了,那李公子是鱼妖所化。
想到自己千挑万选竟给女儿挑了个妖怪做夫婿,王书典便觉气恼,故而趁着李公子尚未回府,部下家丁,待人回来,就让女儿哄骗他睡下,夜里再命家丁用石头将其活活砸死。
自那后,鱼妖的魂魄夜夜在王府徘徊,甚至还立下了毒誓,要王小姐为他偿命。
这王小姐,便是穆央的前世。
————————————————————
茶言茶语:
明天约了朋友聚餐,可能会来不及更新,所以提前吱一声,以免看文的小伙伴白等。
本来想把这章留到明晚发的,但想想,还是一次性给你们看完吧,每天一章大概率会觉得不够看,而且我现在上肉状态有点慢。
也许,下两章能吃上麻辣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