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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老江湖明显愣了一下,然后回了一句更有分量的,you know what you are doing, don’t you? Are you sure?
不管他是怎么想的,我要说的已经说了。我回答,definitely sure. 然后就动手把他衬衣解开了。
他房间的用的是蛋壳色丝的床单,事后,不出意料,那床单算是毁了,他的衬衣团在床上,也弄到一点血。我淋浴,然后干脆的拒绝了晚餐邀请,穿衣服走人。但是,地铁里车轮和铁轨摩擦发出尖锐的金属声,车厢里人们交谈的声音,脚步声,风的声音,所有东西都随时可能让我想起他的身体和抚触,让我闭上眼睛,一瞬间麻痹。我没有别的经验可以比较,不过我确信这样的感觉是不同一般的,那个时候的我还不懂得若即若离的诱惑,自始至终,我的身体似乎悬浮在床单上方5公分的地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加紧贴他的身体,没有缝隙,融化进去。
到家不过5点多。我不愿意再去回想下午的事情,打电话叫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加夜游。两个是从前法学院的同学,如今也在纽约工作的,另一个就是Nick Tse。在一片叽哩咤啦的聊天声和喧闹的音乐声中过了整个晚上和上半夜。到家已经是凌晨。睡觉前看到手机上两个未接电话,一条消息,之前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一点都没听见: You are gorgeous. It’s the best I thought I could ever have. Call me.
我很简单的回了一条:send me the laundry bill and don’t contact me anymore. 心想,都结束了。
12)微笑
我脱掉衣服,穿着胸罩内裤站在盥洗盆前面刷牙,浴室里淡黄色的旧日光灯管发出嗞嗞的声音,好像鬼片里常见的恐怖场面的前奏曲。我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一个月之前刚刚过掉24岁的生日,五官和身体仿佛还站在一条微妙的分界线上面,成熟了,有的时候甚至显得锋芒毕露。同时又有一点稚嫩的东西挥之不去。我猜这正是吸引Lyle Ultan的地方,因为除此之外,我再看不到什么特别的东西了。而这一点稚嫩,我不知道可以保存多久,一年还是两年,或者下一个春天来临的时候就会消失殆尽。毕竟生活对于我来说既现实又紧张,我要挣钱糊口,要顶风冒雨,要拿超过5公斤重的文件和电脑,要赶在地铁门关闭的前一秒钟挤上去。
我对着镜子撇撇嘴,反正结束了,多想无益。至少到此时为止,我还算是占了上风的。我像往常一样跳到床上去睡觉,甚至有点得意。结果却根本睡不好,直到天麻麻亮的时候才浅浅的睡着。8点钟随便怎么都睡不着了,穿了衣服下楼。买了早餐和杂志走回来的时候,发现楼下停了一辆黑色Porsche, 我住的那个街区租金便宜,都是比较穷的,这么Fancy的车从来没见过。我走过去的时候,车门开了,Lyle Ultan从车里出来。依旧是不笑不说话,给我一张纸。
酒店洗衣房的账单,居然真的是laundry bill。我也面,低头从零钱包里拿了8刀给他。他接过钱,把我手也握住了,拿到嘴边亲了一下。然后,笑了。我有种印象,他很少笑,在此之前至多是稍微动下嘴角,就算个笑了,一般情况是连这样也没有的。而这次是完完全全的一个大大的微笑,不管他实际上是怎么样的人,他笑得温柔而腼腆。
“这是我最后机会对不对?我不会错过的。”他说。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贵所的Business Contingency Plan做得不错。”
TMD我在心里暗骂,不要让Rona知道了,问他:“你想让我丢掉工作是不是?”
他说绝对没那个意思,走近一步,伸手抱住我。有的事情就是这么奇怪,几乎陌生的人,却是熟悉亲切的身体动作。我抬头看着他,叹息似的问他:“那你想要干嘛?”
“试试看互相了解。”他回答。
“这好像不是One night stand,哦不,one afternoon stand的必要步骤。”我笑着说。
“究竟是什么让你这么想?”他装作烦恼的样子。
“第一次做爱在酒店房间里,我甚至还不知道你住在哪里。”
“我就住在那个酒店房间里。我是个真实的Hotel kid。” 他打断我,把一个吻印在我的嘴上。
13) 东汉普敦镇
Hotel Kid,斯蒂芬?刘易斯的童年回忆。我记得曾经在书店草草的看过封底的书评,似乎是个洋洋大观,纸醉金迷的世界,对于一个在里面度过整个童年的孩子,这种生活,是即使在大萧条时期也呼之即来、享用不尽的冰激凌圣代。但对于一个三十几岁,对美食没有多少热情的男人来说,恐怕就远没有这么简单了。
“我是不是应该买斯蒂芬?刘易斯的书来了解你?”我嘲笑他。
“我没有那么老,童年也不在时代广场。”他回答,想了想说要带我去个地方。
我说好啊,看着他,带着饶有兴趣的表情。我会跟他去,不管是哪里。我上车,坐到副驾驶为上去,像是自言自语:“反正最坏的也已经发生不是吗?”
“最坏的?我以为是最好的。”他说,坐到我旁边,发动车子。
最好的或是最坏的,对我来说其实并没有什么两样。很久之后,我才意识到,尽管留长发穿裙子,生活正派,但有些地方,我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女孩子。正因为如此,念中学的时候,我才会对教导处主任关于女孩子要小心谨慎的训诫嗤之以鼻;正因为如此,我面对他作出的一个又一个愿赌服输的决定。我长了一个男孩子的脑子,抢来一份男孩子的工作,在很多方面,我并不是完全属于第二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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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他是怎么想的,我要说的已经说了。我回答,definitely sure. 然后就动手把他衬衣解开了。
他房间的用的是蛋壳色丝的床单,事后,不出意料,那床单算是毁了,他的衬衣团在床上,也弄到一点血。我淋浴,然后干脆的拒绝了晚餐邀请,穿衣服走人。但是,地铁里车轮和铁轨摩擦发出尖锐的金属声,车厢里人们交谈的声音,脚步声,风的声音,所有东西都随时可能让我想起他的身体和抚触,让我闭上眼睛,一瞬间麻痹。我没有别的经验可以比较,不过我确信这样的感觉是不同一般的,那个时候的我还不懂得若即若离的诱惑,自始至终,我的身体似乎悬浮在床单上方5公分的地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加紧贴他的身体,没有缝隙,融化进去。
到家不过5点多。我不愿意再去回想下午的事情,打电话叫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加夜游。两个是从前法学院的同学,如今也在纽约工作的,另一个就是Nick Tse。在一片叽哩咤啦的聊天声和喧闹的音乐声中过了整个晚上和上半夜。到家已经是凌晨。睡觉前看到手机上两个未接电话,一条消息,之前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一点都没听见: You are gorgeous. It’s the best I thought I could ever have. Call me.
我很简单的回了一条:send me the laundry bill and don’t contact me anymore. 心想,都结束了。
12)微笑
我脱掉衣服,穿着胸罩内裤站在盥洗盆前面刷牙,浴室里淡黄色的旧日光灯管发出嗞嗞的声音,好像鬼片里常见的恐怖场面的前奏曲。我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一个月之前刚刚过掉24岁的生日,五官和身体仿佛还站在一条微妙的分界线上面,成熟了,有的时候甚至显得锋芒毕露。同时又有一点稚嫩的东西挥之不去。我猜这正是吸引Lyle Ultan的地方,因为除此之外,我再看不到什么特别的东西了。而这一点稚嫩,我不知道可以保存多久,一年还是两年,或者下一个春天来临的时候就会消失殆尽。毕竟生活对于我来说既现实又紧张,我要挣钱糊口,要顶风冒雨,要拿超过5公斤重的文件和电脑,要赶在地铁门关闭的前一秒钟挤上去。
我对着镜子撇撇嘴,反正结束了,多想无益。至少到此时为止,我还算是占了上风的。我像往常一样跳到床上去睡觉,甚至有点得意。结果却根本睡不好,直到天麻麻亮的时候才浅浅的睡着。8点钟随便怎么都睡不着了,穿了衣服下楼。买了早餐和杂志走回来的时候,发现楼下停了一辆黑色Porsche, 我住的那个街区租金便宜,都是比较穷的,这么Fancy的车从来没见过。我走过去的时候,车门开了,Lyle Ultan从车里出来。依旧是不笑不说话,给我一张纸。
酒店洗衣房的账单,居然真的是laundry bill。我也面,低头从零钱包里拿了8刀给他。他接过钱,把我手也握住了,拿到嘴边亲了一下。然后,笑了。我有种印象,他很少笑,在此之前至多是稍微动下嘴角,就算个笑了,一般情况是连这样也没有的。而这次是完完全全的一个大大的微笑,不管他实际上是怎么样的人,他笑得温柔而腼腆。
“这是我最后机会对不对?我不会错过的。”他说。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贵所的Business Contingency Plan做得不错。”
TMD我在心里暗骂,不要让Rona知道了,问他:“你想让我丢掉工作是不是?”
他说绝对没那个意思,走近一步,伸手抱住我。有的事情就是这么奇怪,几乎陌生的人,却是熟悉亲切的身体动作。我抬头看着他,叹息似的问他:“那你想要干嘛?”
“试试看互相了解。”他回答。
“这好像不是One night stand,哦不,one afternoon stand的必要步骤。”我笑着说。
“究竟是什么让你这么想?”他装作烦恼的样子。
“第一次做爱在酒店房间里,我甚至还不知道你住在哪里。”
“我就住在那个酒店房间里。我是个真实的Hotel kid。” 他打断我,把一个吻印在我的嘴上。
13) 东汉普敦镇
Hotel Kid,斯蒂芬?刘易斯的童年回忆。我记得曾经在书店草草的看过封底的书评,似乎是个洋洋大观,纸醉金迷的世界,对于一个在里面度过整个童年的孩子,这种生活,是即使在大萧条时期也呼之即来、享用不尽的冰激凌圣代。但对于一个三十几岁,对美食没有多少热情的男人来说,恐怕就远没有这么简单了。
“我是不是应该买斯蒂芬?刘易斯的书来了解你?”我嘲笑他。
“我没有那么老,童年也不在时代广场。”他回答,想了想说要带我去个地方。
我说好啊,看着他,带着饶有兴趣的表情。我会跟他去,不管是哪里。我上车,坐到副驾驶为上去,像是自言自语:“反正最坏的也已经发生不是吗?”
“最坏的?我以为是最好的。”他说,坐到我旁边,发动车子。
最好的或是最坏的,对我来说其实并没有什么两样。很久之后,我才意识到,尽管留长发穿裙子,生活正派,但有些地方,我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女孩子。正因为如此,念中学的时候,我才会对教导处主任关于女孩子要小心谨慎的训诫嗤之以鼻;正因为如此,我面对他作出的一个又一个愿赌服输的决定。我长了一个男孩子的脑子,抢来一份男孩子的工作,在很多方面,我并不是完全属于第二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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