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下后,孟知穗把菜单推给陈邈。
“你朋友没关系吗?”陈邈问。
嘴上在担心自己的出席,手却毫不犹豫把菜单和铅笔都接了过去。
孟知穗摇了摇头:“他是这里的老板。本来我也没准备吃晚饭。”
“那今天我请吧。”
“这怎么好意思。”
两个人一来一回地寒暄着。
最后,短暂的静默滑过,还是陈邈驶入正题:“上次说的事,希望孟老师帮我保守秘密。”
陈靖凡把自己的继承人保护得很好。在大局落定以前,他从未让陈邈抛头露面过。但独子的身份不可撼动,陈邈身上的一点事故都有可能引发整个家族企业的震荡。
更不用说失忆这种脑损伤。
他的谨小慎微不是空穴来风。
失忆是他的软肋。
因为本人对此一无所知,所以极其容易被人利用。
虽说也没到一定会损害他利益的程度,但这件事人尽皆知的话,多少会增加麻烦。
孟知穗来不及答应。刚刚的服务员不知道哪里去了,取而代之过来的,是一名面带微笑、神色慵懒的下垂眼男子。
林之森说:“你们来了。”
不是“你”,而是“你们”。
“咱们仨都好久不见了吧。穗穗,还有……”林之森微微笑着说下去,“阿邈。”
不愧是精英教育下成长起来的万恶资本主义接班人,即便被素不相识的人以昵称亲热问候,陈邈也没有流露出半点异样,反而镇定自若地颔首回应。
“好久不见,之森。”孟知穗说。
陈邈却说:“你扣子扣岔了。”
林之森倏然低下头去。
“啊!”
果然如此。他穿一件格子衬衫,第二颗纽扣扣到了第三个孔。之后一路顺序都乱了。
林之森当场手忙脚乱开始调整。孟知穗静静看着,陈邈又接下去说:“拖鞋也穿反了。”
“啊!”又是一声惊呼。
林之森扶着桌子交换左右脚的拖鞋,他袜子也穿了两只不同颜色的。
调整完,他不慌不忙抬头朝陈邈粲然一笑:“多谢啦,好怀念啊。”
又看向孟知穗:“吃点什么?这顿我请。”
孟知穗随意点了些,扭头一看,陈邈怔怔地盯着林之森出神。她轻轻喊了几句,可惜声音本来就小,根本无济于事。还是林之森笑眯眯地开口:“阿邈,阿邈,问你呢,吃什么?”
陈邈骤然被拉回现实,微微蹙眉,随口回复:“都可以。”
虽说是包子店,但也有些面食和小吃。
等到只剩下陈邈和孟知穗,他没开口,她先说了:“我和你是之森介绍认识的,你和之森是以前工作上的人介绍认识的。你和那位又是另外的人搭桥牵线。”
一环套一环,中间夹了一个又一个人。这么听起来,他们倒像是真的不熟。
有关如何认识的这件事,孟知穗没有说谎。
四年前,孟知穗和林之森在同一家店工作。
一家夜店。
孟知穗的主要目的是钱。
老板很抠门,女人当男人使,男人当畜生使。她有时候和林之森一起站在吧台后面擦杯子的擦杯子、调酒的调酒,有时候应付喝醉了发酒疯的客人,有时候还要上舞台。
为了加薪,孟知穗甚至去学了打碟。
这固然和她现在的生活格格不入。然而人奔波劳碌并不可耻,一切为了生活。
那时候林之森调酒技术过硬,闲散又迷人的容貌,外加随和的好脾气,男女通吃,吸引了不少客人。
其中一位是老板的朋友。
第一次失忆的陈邈就在他手下做事。
不过谁也想不到,后来的后来,浑身散发出游手好闲公子哥气息的林之森居然会去开包子店。
回到此刻,包子店里,陈邈坦然地回答:“难怪,我好像认识他。”
他不记得自己和林之森之间发生过什么,可是就刚刚见过的那一面、几句对话,总觉得隐隐约约有种既视感。
陈邈说:“我和孟老师真的只是认识的关系吗?”
孟知穗反问:“假如我说不是,陈先生你信吗?”
他探她口风,她却连他的多疑也料到。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陌生人的话怎么能信?素昧平生的人自曝亲密关系,简直是再浅显易懂不过的陷阱。
孟知穗不会冒着让他再度离开的风险轻举妄动。
她的话正中他下怀。陈邈微不可查地笑了一下,说:“也是。”
他也清楚自己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人。
对家中为他捏造过往的怀疑水涨船高。凭陈靖凡的本事,出境记录做些手脚,偷天换日都不是难事。
孟知穗想的是,为什么想得起来林之森来,却想不起朝夕相处的她来呢?
于是索性一笑而过,各自心事重重。
两个人用餐,一个人点餐。却完全没踩雷。
临走在柜台,林之森笑眯眯地揽住陈邈的肩膀,抽空跟他耳语:“下次你记得再过来,咱俩喝一杯。”
而陈邈刚刚好在想,下次绝对不会再来这里,因为可能被撞破自己失忆的事。
“他比较热情。”孟知穗说。
陈邈接道:“他刚才在收银那一单的钱算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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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没关系吗?”陈邈问。
嘴上在担心自己的出席,手却毫不犹豫把菜单和铅笔都接了过去。
孟知穗摇了摇头:“他是这里的老板。本来我也没准备吃晚饭。”
“那今天我请吧。”
“这怎么好意思。”
两个人一来一回地寒暄着。
最后,短暂的静默滑过,还是陈邈驶入正题:“上次说的事,希望孟老师帮我保守秘密。”
陈靖凡把自己的继承人保护得很好。在大局落定以前,他从未让陈邈抛头露面过。但独子的身份不可撼动,陈邈身上的一点事故都有可能引发整个家族企业的震荡。
更不用说失忆这种脑损伤。
他的谨小慎微不是空穴来风。
失忆是他的软肋。
因为本人对此一无所知,所以极其容易被人利用。
虽说也没到一定会损害他利益的程度,但这件事人尽皆知的话,多少会增加麻烦。
孟知穗来不及答应。刚刚的服务员不知道哪里去了,取而代之过来的,是一名面带微笑、神色慵懒的下垂眼男子。
林之森说:“你们来了。”
不是“你”,而是“你们”。
“咱们仨都好久不见了吧。穗穗,还有……”林之森微微笑着说下去,“阿邈。”
不愧是精英教育下成长起来的万恶资本主义接班人,即便被素不相识的人以昵称亲热问候,陈邈也没有流露出半点异样,反而镇定自若地颔首回应。
“好久不见,之森。”孟知穗说。
陈邈却说:“你扣子扣岔了。”
林之森倏然低下头去。
“啊!”
果然如此。他穿一件格子衬衫,第二颗纽扣扣到了第三个孔。之后一路顺序都乱了。
林之森当场手忙脚乱开始调整。孟知穗静静看着,陈邈又接下去说:“拖鞋也穿反了。”
“啊!”又是一声惊呼。
林之森扶着桌子交换左右脚的拖鞋,他袜子也穿了两只不同颜色的。
调整完,他不慌不忙抬头朝陈邈粲然一笑:“多谢啦,好怀念啊。”
又看向孟知穗:“吃点什么?这顿我请。”
孟知穗随意点了些,扭头一看,陈邈怔怔地盯着林之森出神。她轻轻喊了几句,可惜声音本来就小,根本无济于事。还是林之森笑眯眯地开口:“阿邈,阿邈,问你呢,吃什么?”
陈邈骤然被拉回现实,微微蹙眉,随口回复:“都可以。”
虽说是包子店,但也有些面食和小吃。
等到只剩下陈邈和孟知穗,他没开口,她先说了:“我和你是之森介绍认识的,你和之森是以前工作上的人介绍认识的。你和那位又是另外的人搭桥牵线。”
一环套一环,中间夹了一个又一个人。这么听起来,他们倒像是真的不熟。
有关如何认识的这件事,孟知穗没有说谎。
四年前,孟知穗和林之森在同一家店工作。
一家夜店。
孟知穗的主要目的是钱。
老板很抠门,女人当男人使,男人当畜生使。她有时候和林之森一起站在吧台后面擦杯子的擦杯子、调酒的调酒,有时候应付喝醉了发酒疯的客人,有时候还要上舞台。
为了加薪,孟知穗甚至去学了打碟。
这固然和她现在的生活格格不入。然而人奔波劳碌并不可耻,一切为了生活。
那时候林之森调酒技术过硬,闲散又迷人的容貌,外加随和的好脾气,男女通吃,吸引了不少客人。
其中一位是老板的朋友。
第一次失忆的陈邈就在他手下做事。
不过谁也想不到,后来的后来,浑身散发出游手好闲公子哥气息的林之森居然会去开包子店。
回到此刻,包子店里,陈邈坦然地回答:“难怪,我好像认识他。”
他不记得自己和林之森之间发生过什么,可是就刚刚见过的那一面、几句对话,总觉得隐隐约约有种既视感。
陈邈说:“我和孟老师真的只是认识的关系吗?”
孟知穗反问:“假如我说不是,陈先生你信吗?”
他探她口风,她却连他的多疑也料到。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陌生人的话怎么能信?素昧平生的人自曝亲密关系,简直是再浅显易懂不过的陷阱。
孟知穗不会冒着让他再度离开的风险轻举妄动。
她的话正中他下怀。陈邈微不可查地笑了一下,说:“也是。”
他也清楚自己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人。
对家中为他捏造过往的怀疑水涨船高。凭陈靖凡的本事,出境记录做些手脚,偷天换日都不是难事。
孟知穗想的是,为什么想得起来林之森来,却想不起朝夕相处的她来呢?
于是索性一笑而过,各自心事重重。
两个人用餐,一个人点餐。却完全没踩雷。
临走在柜台,林之森笑眯眯地揽住陈邈的肩膀,抽空跟他耳语:“下次你记得再过来,咱俩喝一杯。”
而陈邈刚刚好在想,下次绝对不会再来这里,因为可能被撞破自己失忆的事。
“他比较热情。”孟知穗说。
陈邈接道:“他刚才在收银那一单的钱算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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