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别来无恙
    不知是这里实在无聊,还是心不在焉,实则那一小口鸡尾酒也无甚度数,我喝了两杯冰水后,压下了接二连三打起的呵欠,感觉挺无奈的,一切变得索然无味起来。
    舞台上,一个有些年龄的姑娘在清冷的唱着离歌,靡靡之音像魔法般让身边的人都变得半醉。
    我神不守舍的看着手机上的时间,因为馥汀兰在半小时前曾给我打了一个电话,我并没有接。她很少与我打电话,这样无头无脑的电话自然不是为了谈论今夜的天色,如此,我便一直挂着心,突然陈思源发了一条讯息,“现在来小古玩店。”
    我手指轻敲在桌案上,频率越来越快,终于忍不住站起身。
    庄晗晗见我隐隐起身有离开的意思,轻轻的拽住我的衣角,他咬着下唇,“小白白,你今天什么情况,一口酒都不喝?兄弟我摆这个阵仗就是为了博你开心一笑,这酒后劲儿贼足,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人间百味。”庄晗晗面前放着两支棕色黑标的空瓶,他顺了一口鱿鱼丝,下巴搭在了我肘下的桌案上,仰头含着一汪莹莹的期许看着我,“白啊,你是不是恋爱了,与十夜。”
    我自然被那两个字碰得心里很痛,脸上一派颓然之色,顿感四下全是飘渺的雾霭,立马拧起眉心。
    他却未将目光默默收回去,仍不真切的又确认了一遍我的脸色,很认真的解释:“我不是故意知道的,但是你懂的,他是‘明星’,明星是啥啊,‘全民偶像’!咱们这样的叫‘素人’,在一起没法幸福的,我真是担心你!虽然他是我男神,但是那种心里藏着的期许的感觉,并不是真实的。”庄晗晗捂着自己的心口,嗓音有些沙哑,“他在我这里根本不是个真人!只是个偶像,与他有关的一切只能yy,那是一种梦幻。”
    我从未想过十夜的职业,却不知怎的,让庄晗晗总结的这般透彻,伤感便邪肆的袭击而来。说到底自始至终不过是我自己的一场梦,那些惊险时刻他突然出现的英雄救美,不过是十夜精心设计的剧本,而那一片浓郁爱情,也不过是他每日都要经历的戏码,我不过是他的配角罢了。
    我正自发愣,他却还在开牙继续说着,“偶像是什么,不真实的存在,一个人设、一个玩偶、一个npc,你现实一点好不好,我真怕他玩你。”
    说到这里,他颇有些激动,举起酒瓶狠喝了一口,“爱情这东西并不像杰克丹尼配可乐,产生出杰克可乐这种,让人喝多了感受魂穿酒这么简单,凡人和神,终究是不可能的。”
    庄晗晗毒舌般的话语让我心尖上一颤,他冒着惹毛我的危险,一通说下来归根到底是在关心我,尽管庄晗晗一针见血的揭露了我目前的窘境,却反让我有点感动,于是深深的叹了口气。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十夜对我来说只剩下一堆灰烬,有几颗灵星挣扎的火引,已经被扑灭了。
    庄晗晗又干掉了瓶底的酒,忧心忡忡地沉默了好一刻,将我按回到座位上后,继续道,“上次男神突然来了咱单位,我其实看见他在走廊里抱你了。”说着他夸张的举起右手的三个手指,“发誓,我可谁都没说,不过我也就想不明白了,他这么大胆的跑来单位找你,就不怕被人看见?偶像身份都不要了吗!亲爱的,这可是大事儿,他会跌下神坛,掉粉的,至少我就已经脱粉了。”
    他摇摇头,又点点头,拍着他自己结实的大腿,恍然大悟的样子,“我觉得他特别虎,你知道他走的时候趴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帮我照顾好我家小白’,对,他就是这样一字一句说的,你知道我当时的心情吗?我很想对着他的背影叫嚣,我再也不爱他了!”
    这个话题聊了很久才结束,被他反复的激将,反而心中平静了不少,我望着身边放着一大堆空酒瓶的庄晗晗,他一动不动的看着我,像个神经病一样翻着白眼,然后一头栽倒在了桌子上。
    这一天酒吧的人本来就不多,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没什么人了,庄晗晗酒量不浅,看来这酒确实蛮上头的,暗暗为他担心了一回,我正无奈如何收场,白良不知道何时站在了我身后。
    “男人不用娇惯成这样,无大碍,把他交给我吧,带回屋睡一睡,个八个小时他便能醒过来。”
    白良已经换了睡衣睡裤,我下意识看了一眼二楼,恍然大悟,原来他就住在这里。他一手抬起庄晗晗,将那一只已经毫无知觉的胳膊挂在了自己的肩膀上,没想到这个人力气这么大,让我愕了愕,他嘴里还叼着一根烟,夹在唇边说道,“我是晗晗的师哥,很熟,给我搭把手。”
    我拎着庄晗晗的驴牌大包,扶着他一只瘫软的胳膊,随白良向二楼走去。
    走到了走廊的尽头,推开了房门前,白良非常绅士的将庄晗晗全部搭在了自己身上。
    他这一进门,便许久没有了动静,我在门外等得焦急,眼看着手机没有信号,不知为什么心里担心馥汀兰担心得紧,于是轻轻一推,门便开了,但那一瞬间,我被眼前惊呆了。
    空间中正漂浮着一个复杂的棋局,这里是一个沉浸式游戏体验室。
    我不羁的偏头瞥向白良,与他第二次眼神在半空中交汇,镜框后面还是那双无法令人探知的眼睛,总让我感觉在哪里见过般的熟悉。
    庄晗晗被放在沙发上,白良正在喂他喝蜂蜜水,他注意到我健康清透的眼神中透着一闪而过的疑问,在眼神飘过后,一边为庄晗晗盖了张毯子,一边说道,“我自己设计的一个打发无聊时间的小玩意儿,有时间你可以过来一起玩。
    我什么也没说,他也看得出我情绪并不高,他淡然的一挥手,空间中的棋局消失,我这才看见他手背上贴着一个很酷的芯膜,那个图形是索隆,我恍惚感觉像是忘记了什么,这才注意到,他还看着我,“我给你调的是没有度数的饮料,你刚没又喝酒吧?”
    我在庄晗晗兜里塞了一千块钱,“别告诉他,他没什么钱,这顿酒算我的。”
    白良看着我清澈的眼睛,我知道我表情挺怪的,他温文尔雅的抚了一下眼镜,欲言又止,“走吧。”
    五分钟后,我与白良站在了酒吧门口,我迈上小恶魔,戴上头盔。
    晚风中,对面的白良亦如一致的轻松平稳,将双手插在兜里,沉冷的勾着嘴角,“奶糖,别来无恙。”
    我的心像被扎了一下,猛的别过眼看向白良,突然感觉玄幻至极。
    暗淡的月光下,白良清冷立体的五官被柔化了不少,那干净平静的表情,整齐的络腮胡子,让我想起一个人,曾给我印象极度深刻,他是我儿时的邻居。这个人在高中时代就曾经黑了m国的证券交易市场的办公系统,令全部瘫痪十分钟,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数百亿,是个绝对的计算机大神!
    “是你!‘痞白’!”
    那视线还是老样子,白良不置可否的浅浅一笑,“你晚上没吃吧,隔壁小龙虾不错。”
    第四十六章 你的手机被黑了
    我暗暗感觉失礼,坦白讲,这家伙与我关系相当不错。他与陈思源同岁,算是除了陈思源与我关系最好的那种,呃,奇怪的是,陈思源反倒与他很淡,原因很简单,陈思源不需要朋友,他的眼里永远就只有馥汀兰。
    记得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我已上了初中,白良正在上高二,当年他获了一个国际信息学大奖,上了一本叫《天才少年训练营》的杂志,让同龄人好不羡慕。我们举家突然迁徙,也便与他失了联系,是被馥汀兰活生生斩断的好友之一。虽然理解不了我突然的不辞而别会对他造成哪些莫名其妙的影响,但是我大抵只能迷迷糊糊记得一些让我很不想说的画面。
    话说在我六岁的时候,他就住在我家隔壁。馥汀兰雇的阿姨总爱在院子门口给我洗澡,那天我正坐在一鼎大澡盆里,半个身子被埋在泡沫里,白良骑着一个单车从我身边经过,夏日暖洋洋的照在他的身上,他头上扣着一个蓝色的小阳帽,我目不转睛的看着这个长相干净,五官精致的男孩子,竟莫名其妙的大哭起来。白良单脚撑着自行车停在我身边,将一只塑料的小黄鸭扔进我的澡盆里,慢条斯理的说了一句,“别哭了,既然被我看光了,长大了嫁给我好了,这个算是给你的见面礼。”
    而后对着那张小脸,我总是难以自持的紧张,邻居的孩子经常都玩笑话我是他的小媳妇,除了陈思源,他也是唯一叫我奶糖的人,总之,那记忆里带着蓝色小帽子对我招手微笑的人便是他了,那只见面礼的小黄鸭现在还存在我们家的库房里。
    眼下喜得了这一好友,我倒精神立刻抖擞了不少,与他兴致勃勃下地推开小龙虾店铺的门迈了过去。
    这家店里红彤彤的,人满为患,他立在门前扫了一整圈,回头又淡淡瞥了我一眼,复又回过头去看着窗边的位置,缓缓道,“刚好那个位置,不错。”
    时间就是一头怪兽,等你被吞的差不多时,发现还是原来那个小世界,一切都只是换了个装扮罢了。换做前几日,我心中定然是波涛汹涌,很快那往事又化作涓涓细流,扶着额头暗暗感叹,兜兜转转竟还能在此遇见,真是不一般的缘分,我要将这友情变本加厉的讨要回来,只是现在我兴致缺缺,虽发自内心的欢喜,却也还是没办法专心致志。
    我眯着眼睛将白良打量了一番,除掉那些整齐的胡须,的确还是那一张清秀脸庞,我单脚踩在身旁的椅子上,诧异着侧眸看向他,“庄晗晗也是个神人,他竟然能把你勾搭到我身边。”
    “他与我说过几次,他最好的朋友叫馥芮白。”他为我夹了菜,不慌不忙放下筷子,双手交叠,大手指互相摆弄着,默默的看了我半晌,“其实我早就想见你,只是怕认错了人。”
    我顺手拿起饮料喝了两口,一心二用的摆弄着手机,偶尔不忘冲对面相视几眼。他便也不急着说什么,似乎岁月从来都没有流动过,又好像跨越了一个空间,总之让我们变得很生疏了。
    白良叫了一瓶热枣茶推到我手边,“果然我在你心中没有丝毫的分量,站在你面前,你却想不起。”
    我摇着头,说也说不清楚,在我看来,他本就莫测,让他这么一说,我却更不知说什么好了,掩住打了一半的哈欠,“还不是怪你留了怪蜀黍的胡子。”
    白良像是看出我的没法专心吃东西,便主动为我剥了小龙虾,放在我的盘子里,轻轻挑了下眉毛,口气温和,“吃吧,吃完我送你回家。”
    “谢了。”我自在的勾着嘴角, 边吃边还心绪不宁的摆弄着手机,试图打电话,发讯息,却都失败了,“奇怪,从一个多小时前就一直没有网。”
    馥汀兰的讯息让我一直沉浸在一种担忧中,整个晚上几次我要冲向她,都被打断了,心里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些不安。
    他隔着桌子伸过手,“帮你看看。”
    我将手机递给白良,他接过去后眉心皱了一皱,在口袋里掏出一个连接线和一个小型折叠触摸键盘,将那小东西插在了我的手机上,动作看似不紧不慢,手速却很快,操作了好一会儿,他才说了一句话,“奶糖,你可是得罪了什么人?”
    “你在说什么?”我死死的咬住嘴唇,突然有个不太好的脑洞,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闪现的全是这些年馥汀兰带着我与陈思源四处搬家,每次陈思源都夸张的接我回家,他们绝对是在怕什么!还有今天馥汀兰那个没头没脑的讯息,我一下子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你先乖乖怂着。”白良一双大长腿别了过来,踩在了我腿边的椅子上,将我完全隔离在他所在的环境里,边说着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像是在与什么人博弈着,仅仅花了几分钟时间,他的手指停止操作,完美干净,突然一声“呵”从口中轻轻飘出,好看的眉眼一瞬间勾起一丝笑意,将手机还给了我。
    “你的手机被人黑了,现在好了。”他不疾不徐的抿了抿嘴角,没再继续说什么,他本来是想告诉我,他定位了对面的人,不在这座城市,而是在扶国,并且是个很强的网络高手。白良下意识的向窗外看去,有几个黑衣服的人从酒吧一直跟到了这里,他大概明白了什么,心里暗自庆幸这一天他能在这个时刻留下了我。
    他伸手将我拉在了他身边的座位上,同时用身体刻意挡住了窗口的视线。
    当手机通了以后,陈思源的电话就打了进来,我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如此惊慌失措,即便隔着电话,也能清楚的感觉他的嘴唇在颤抖,口气中裹着绝望,几乎嘶吼着,“你在哪!立刻告诉我!”
    坦白讲,被他这样一吼,我整个人定在了原处,双手用力去按在桌面上,更想要夺门而出,可是手上一点力气都没有,我好不容易张开嘴问了一句,“她出了什么事,是吗?”
    第四十七章 我会帮你找到她
    巴诺特有的夏日已经开始闷热,我的整个后背沁满了汗珠,脑子一片混乱,仿佛已与这个世界隔离,被什么拉进另一个世界。我给馥汀兰反复拨打电话,那端始终是忙音,她与我失联了。
    陈思源没有心思与我解释,在他的坚持下,我在原地等他,他那冷清的声音在我的耳畔刺耳的回放着,我可以很清楚的判断出,陈思源对于现在发生的一切,已经失控了。
    我几乎是在那一瞬间知道了馥汀兰对我来说有多么重要,如果两小时前她给我打电话时,我能不那么任性接通了,或许现在一切便不会如此。那个由馥汀兰手机发出的让我去古玩店的讯息,是想要将我一并带走,如果我能够与她在一起,或许她就不会一个人那么孤单,我很懊恼自己的所作所为,强行压下眼中的湿意。
    这是一个圈套,而且是精心准备了很久的圈套,完美的甚至让每天跟在馥汀兰身边的陈思源也乱了阵脚,我努力想着身边发生的一切,好无头绪。抓走她的人是谁,为什么也要抓走我,能够成功躲过馥汀兰和陈思源布置的两重安保系统的人会是谁,而谁又能有这么大的能耐黑了我手机,我能不能报警,时间很短暂,却在我的心海里过得漫长。我思考了各种可能,当拨通报警电话时,我闭了闭眼睛,挂断拨通键,以馥汀兰的身份,她是万万没办法报警的,我竭力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没那么不堪一击,可我已经泪流满面,低声喃喃:“我该怎么办……”
    白良很敏锐地察觉出了危险的到来,他发现窗外的几个黑衣服的人速度很快,闯进了饭店,向我与白良而来。
    白良毫不犹豫的将我推开,我被他再次藏在身后,他双手插进睡衣的兜里,露出玩世不恭的神情。他身形很快,一个腿影掠过,领头的黑衣人倒在了隔壁的桌子上,饭店里一片慌乱,剩余几个人黑衣人也向我扑来,瞬间,他眼中透出冷意,嘴角紧绷,我耳边能感觉到一阵劲风,白良已经经过我身边,又准又狠的分别踢了过去,同时我们周围横七竖八的躺满了人。
    几个人勉强起身,嘴角抽动呕着血,说着我听不懂的话,轻蔑的笑了几声,四下撤走。
    喧闹杂乱的房间里顿时静了下来,地面上满是坍塌的桌椅和破碎的玻璃碎片,上面沾满了血迹,小店的灯光一明一暗的变幻着,夜色里把所有恐惧和不安交织成一张张扭曲的面孔,所有人都在用好奇打探的目光看着我,有人喝多了开始酒邪火冲天的破口大骂。
    只差那么一点点,如果不是因为白良,我便被这些陌生人带走了,我还没从刚才到变故里反应过来,不自觉的紧紧拽住了白良的胳膊。
    “不想挨揍,就都给我滚!”白良伸手向门外指了指,他的声线很特别,虽然眼中没有怒火,但那半邪半笑的样子让人看着更加恐怖,即便是风暴一般的怒意也只能绕着他走罢了。
    他情绪意外的冷静,转过头盯着我,“别怕,先去我那里,我会帮你找到伯母的。”
    白良毅然拽住我的手快步向门外走去,随手拉断了小店的电闸,在吧台里他拎出哆哆嗦嗦的小店老板,他整理着那人的衣领,活脱脱一个混世大魔王的形象,又拍拍那个人的肩膀,“对不住了兄弟,这只是个小冲突,不需要报警,赔偿的事明天一早我来找你谈。”
    他习惯性的在兜里掏出一根烟,点燃后,叼在嘴里,小心谨慎的在店铺的电脑里摘下监控录像的记芯片,我坚信,这样的反应能力不是一般的常人所能做到的。
    “你搬家后,我没心思上大学,去服了几年兵役。”白良似乎能看透我问的一切,他将我的手放进他的睡衣口袋里,就那样我被动的又回到了他酒吧的楼上。
    他越过庄晗晗睡觉的房间,带我进了一个小型机房,不紧不慢的摊开笔记本,链接上了一个主机,我站在他身后,看着他准备着这一切,不一会儿整个房间都是他的烟草味,让我忍不住被呛的咳了几声。
    “电话号码。”
    “啊?”大概是被吓傻了,我应了一声,却又愣住了。
    “伯母的。”他的淡定真是让人心里发毛,他又淡淡说道,“你们家的事,我小时候多少听过一点,不用防着我,我帮你找人,什么都不会问。”
    伯母这两个字让我一顿,如果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再次见到馥汀兰,定然了解了我家中的一切古怪,时间已经被耽误了,我无法想象想着馥汀兰的处境如何,在人没有选择时,似乎只剩下了运气。我透过那浓浓的烟雾,看见他正回头看着我,我冷声却很傻的问了一句:“痞白,你真的能信任吗?”
    “我认为你可以试试。”说完这句话,他再次沉默不语,不停的抽着香烟。
    我在他眼中实在看不出什么情绪,可嘴角似乎在轻轻的上扬着,那应该是无可比拟的自信。
    我已顾不得隐瞒那些秘密,平复了一下心情,将我的手机递给了他,“这是用她手机给我发来的。”
    房间里一时很安静,除了电脑主机的风扇声,便是他指尖敲击键盘的响声,我们都没有说话,就在这时,他突然长长的松了口气。
    我看见电脑屏幕上几个红点在交叠闪烁着,他在电脑上排处一行代码。
    “你等我一下。”白良看着墙壁上的电子钟,像是在计算着什么,拿过背包,准备了一些东西,当系上包上的纽带前还仔细的看看,以免有什么遗漏。
    我正想夺门而出,突然他转过身,盯着电脑屏幕看了一会,“我们需要等一会儿出发,如果我分析的不错的话,那支手机应该是烟雾弹。”我看见那屏幕上其中一个红点变成了一个笑脸,像是在嘲笑着我们一般,另外的一个红点正向我们所在的定位迅速的移动。
    很快,陈思源出现在我们面前,已经是午夜十二点,他浑身上下都是伤,看上去十分憔悴,他紧紧的抱住我,我能感觉他身体在颤抖,话语间带着淡淡的哭腔,“都怪我……没有保护好你们……”
    第四十八章 全城搜索
    读到这里,大家定是都很想知道馥汀兰发生了什么。我与白良告别后,坐上了陈思源的车子,他的脸像浮雕一样,那双炯炯的眼睛恨意在燃烧,他抛弃了冷静与自制,一只手拼命的握住另一只手,我能听见他想像要捏碎自己般。 他告诉我馥汀兰已经被送回了家,剩下的时间,便是我一直听着陈思源单调的叙述。
    馥汀兰是个生活极度规律的人,这个应该与她的性格有关,与她活了多久并无太大关系。她有一个习惯,在每星期三的下午都会以w小姐的身份在我们家的小古玩店亲自营业,为一些有疑虑和诉求的人做古玩鉴定。
    当日正是星期三,她上午便来到古玩店的手工制作室忙碌着她新设计的瓷器。陈思源期间为她送了午饭和制作瓷器用的红土,然后去忙了博物馆的事。
    傍晚,陈思源按照约定来到古玩店接馥汀兰,他让两名助手等在门外,独自走进古玩店,当时馥汀兰带着面纱正在与一个人说话,并示意他先不要进入。
    推门间,那人始终没有回过头,他默默的看了那人的身后片刻,在关门的一刻,只听到二人的一句对话:“能见到您的尊容,我真是好运气,不过您这身形与阅历十分不相符,好像比我更像个老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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