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系统偏要逼我当学霸 第279节
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的病的呢?
大概就是那一年,我看见沈彦修牵着一个特别漂亮的姐姐,亲亲在她额头吻了一下的时候。
而在此之前,我骗沈小二和我一起去北大找沈彦修。
撞见了这一幕。
都说现在的小孩早熟,我觉得也是。
因为我很早就知道自己喜欢修哥哥了。
一见钟情的喜欢。
可是……
修哥哥却喜欢上了别人。
我看过很多言情小说,知道只有男女朋友才会亲亲,可明明我也想当修哥哥的女朋友啊。
“哥哥哥!”沈小二那个二逼冲了过去。
这一刻,我竟然无比地感谢沈小二这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
那一年暑假。
我过得很不开心。
回去以后我就发了病,在房间里大喊大叫,砸光了所有的东西,爸妈也被我吓到了,带我去看医生。
……
直到上了初中,我终于知道有种病叫双向情感障碍症。
通俗地讲,就是神经病。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是神经病。
听说修哥哥去了哈佛。
听说他们分手了……
我欣喜若狂,给修哥哥打了电话,我说我想当他的新娘。
修哥哥安慰我少看一些言情小说。
可是自那以后,修哥哥渐渐地不再理我,信息也从偶尔会变成基本不回。
我尝试过给他打电话,发语音。
可是修哥哥却铁了心要和我拉开距离。
到最后我甚至只能从别人嘴里知道他的消息。
……
他回国了。
他当了梦想的律师。
他……
或许是心疼我,爸妈终于同意将我送去s省读高中。
此时已经高二了。
没人再玩笑地说要将我和沈彦庭凑在一对了。
爸妈也很清楚我喜欢的是修哥哥,可是修哥哥……
我已经好几年没见过他了。
转进领英中学之前,我听说沈小二有个喜欢的女孩儿,她是一个很传奇的女生。
有多传奇呢?
听说是imo有史以来年轻最小的满分女孩。
我终于见到了她。
顾苏一。
我故意用沈小二的青梅身份去刺激她,可是她真的很聪明,她甚至都没有流露出丝毫吃醋的表情。
而且,我发现她也有和我一样的秘密。
那就是力气大。
我一直装乖巧,一直用这么一副甜美的模样去融入那些人的圈子,他们全都被我骗了。
我也再次见到了沈彦庭那些发小。
唐宇,那个胖子,第一次见面居然还想调戏我,被我狠狠揍了一顿。
活该!
而沈沈小二……
我承认我打不过这个二逼,谁让他是修哥哥教出来的人呢。
借着生病的名义,我住在了沈家,没有寄宿,我相信我总能见到修哥哥的。
我告诉顾苏一,我其实并不喜欢沈小二,这家伙太幼稚了,我想当她的嫂子。
那一刻,我终于看到顾苏一眼里震惊和不可思议的眼神。
我笑了。
可是心里一片苍然。
原来她也不信啊。
没人觉得我会和修哥哥修成正果。
我也不信。
可我还是期望或许有奇迹发生呢?
高考之后,我借着酒劲再次给修哥哥打电话,向他表白。
“宁宁,你喝多了。”电话里传来修哥哥一如既往清冷的声音,“我让司机去接你。”
“我没喝多!”我低吼出声,眼泪落了下来,“修哥哥,我求求你,求求你看宁宁一眼好不好,我喜欢了你十年,十年……”
“我们之间不会有可能的。”沈彦修沉声道,“我只把你当妹妹。”
“可是我不想当你妹妹。我们两家是门当户对,你喜欢法律,我也学法律,我可以帮你,我……”
“简思宁。”修哥哥唤着我的名字,“你还记得那年带着小庭子来学校找我,见到的那个女孩吗?你很聪明,我相信你记得,除了她,我不会再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可是你们明明已经分手这么多年了!”我吼出来。
“……那又如何?”沈彦修轻笑了声。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他笑。
那一刻,我心底高高竖起的城墙轰然倒塌——
一颗心支离破碎。
再也拼凑不齐了。
原来恋恋不忘,未必有回响。
第571章 恋恋不忘,终有回响
那天晚上,我抱着一一痛哭了一晚上。
暑假,我去了一趟哈佛,回去之后我就跟我爸说我要考哈佛,我要读法律系。
“宁宁,放弃吧。”爸爸神色复杂地劝我。
“我要读法律系。”我一字一字地说。
心已经麻木了。
可是我还是固执地选择读法律系。
我不想在国内读大学了,我要快点去到他的大学,他是在哈佛出名的,我想要去感受他曾经生活的地方。
而北大……
北大有他的女孩。
没有我。
在哈佛的头一年,我过得特别痛苦,身心俱疲,可是每每想到我能早点回国,以最优秀的模样出现在他面前,或许能改变他的心意。
那一年过年我没有回国,爸妈特意从国内赶过来陪我过年。
我的状态如他们期望的那样“好”了很多。
哈佛优秀的学生太多太多了,我必须花十二分的精力才能保持好的成绩,我的好闺蜜一一却以一种强势的姿态,在我还在努力为学业奋斗的时候。
她却已经成了国内最年轻的数学教授,甚至还代表青大去了普林斯顿开交流会。
她也来哈佛见了我。
那一晚,我再次哭了。
我似乎很久没哭过了。
在一一面前,我总能轻易地脱掉自己的伪装。
我告诉她,我真的好累好累,我快要坚持不下去了。
“那就不要坚持了,我养你呀。”一一擦掉我的泪水,笑容里带着认真,“我给你扶正,让沈小二当小。”
我破涕而笑。
沈小二要知道了,估计恨不得揍死我吧。
大概就是那一年,我看见沈彦修牵着一个特别漂亮的姐姐,亲亲在她额头吻了一下的时候。
而在此之前,我骗沈小二和我一起去北大找沈彦修。
撞见了这一幕。
都说现在的小孩早熟,我觉得也是。
因为我很早就知道自己喜欢修哥哥了。
一见钟情的喜欢。
可是……
修哥哥却喜欢上了别人。
我看过很多言情小说,知道只有男女朋友才会亲亲,可明明我也想当修哥哥的女朋友啊。
“哥哥哥!”沈小二那个二逼冲了过去。
这一刻,我竟然无比地感谢沈小二这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
那一年暑假。
我过得很不开心。
回去以后我就发了病,在房间里大喊大叫,砸光了所有的东西,爸妈也被我吓到了,带我去看医生。
……
直到上了初中,我终于知道有种病叫双向情感障碍症。
通俗地讲,就是神经病。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是神经病。
听说修哥哥去了哈佛。
听说他们分手了……
我欣喜若狂,给修哥哥打了电话,我说我想当他的新娘。
修哥哥安慰我少看一些言情小说。
可是自那以后,修哥哥渐渐地不再理我,信息也从偶尔会变成基本不回。
我尝试过给他打电话,发语音。
可是修哥哥却铁了心要和我拉开距离。
到最后我甚至只能从别人嘴里知道他的消息。
……
他回国了。
他当了梦想的律师。
他……
或许是心疼我,爸妈终于同意将我送去s省读高中。
此时已经高二了。
没人再玩笑地说要将我和沈彦庭凑在一对了。
爸妈也很清楚我喜欢的是修哥哥,可是修哥哥……
我已经好几年没见过他了。
转进领英中学之前,我听说沈小二有个喜欢的女孩儿,她是一个很传奇的女生。
有多传奇呢?
听说是imo有史以来年轻最小的满分女孩。
我终于见到了她。
顾苏一。
我故意用沈小二的青梅身份去刺激她,可是她真的很聪明,她甚至都没有流露出丝毫吃醋的表情。
而且,我发现她也有和我一样的秘密。
那就是力气大。
我一直装乖巧,一直用这么一副甜美的模样去融入那些人的圈子,他们全都被我骗了。
我也再次见到了沈彦庭那些发小。
唐宇,那个胖子,第一次见面居然还想调戏我,被我狠狠揍了一顿。
活该!
而沈沈小二……
我承认我打不过这个二逼,谁让他是修哥哥教出来的人呢。
借着生病的名义,我住在了沈家,没有寄宿,我相信我总能见到修哥哥的。
我告诉顾苏一,我其实并不喜欢沈小二,这家伙太幼稚了,我想当她的嫂子。
那一刻,我终于看到顾苏一眼里震惊和不可思议的眼神。
我笑了。
可是心里一片苍然。
原来她也不信啊。
没人觉得我会和修哥哥修成正果。
我也不信。
可我还是期望或许有奇迹发生呢?
高考之后,我借着酒劲再次给修哥哥打电话,向他表白。
“宁宁,你喝多了。”电话里传来修哥哥一如既往清冷的声音,“我让司机去接你。”
“我没喝多!”我低吼出声,眼泪落了下来,“修哥哥,我求求你,求求你看宁宁一眼好不好,我喜欢了你十年,十年……”
“我们之间不会有可能的。”沈彦修沉声道,“我只把你当妹妹。”
“可是我不想当你妹妹。我们两家是门当户对,你喜欢法律,我也学法律,我可以帮你,我……”
“简思宁。”修哥哥唤着我的名字,“你还记得那年带着小庭子来学校找我,见到的那个女孩吗?你很聪明,我相信你记得,除了她,我不会再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可是你们明明已经分手这么多年了!”我吼出来。
“……那又如何?”沈彦修轻笑了声。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他笑。
那一刻,我心底高高竖起的城墙轰然倒塌——
一颗心支离破碎。
再也拼凑不齐了。
原来恋恋不忘,未必有回响。
第571章 恋恋不忘,终有回响
那天晚上,我抱着一一痛哭了一晚上。
暑假,我去了一趟哈佛,回去之后我就跟我爸说我要考哈佛,我要读法律系。
“宁宁,放弃吧。”爸爸神色复杂地劝我。
“我要读法律系。”我一字一字地说。
心已经麻木了。
可是我还是固执地选择读法律系。
我不想在国内读大学了,我要快点去到他的大学,他是在哈佛出名的,我想要去感受他曾经生活的地方。
而北大……
北大有他的女孩。
没有我。
在哈佛的头一年,我过得特别痛苦,身心俱疲,可是每每想到我能早点回国,以最优秀的模样出现在他面前,或许能改变他的心意。
那一年过年我没有回国,爸妈特意从国内赶过来陪我过年。
我的状态如他们期望的那样“好”了很多。
哈佛优秀的学生太多太多了,我必须花十二分的精力才能保持好的成绩,我的好闺蜜一一却以一种强势的姿态,在我还在努力为学业奋斗的时候。
她却已经成了国内最年轻的数学教授,甚至还代表青大去了普林斯顿开交流会。
她也来哈佛见了我。
那一晚,我再次哭了。
我似乎很久没哭过了。
在一一面前,我总能轻易地脱掉自己的伪装。
我告诉她,我真的好累好累,我快要坚持不下去了。
“那就不要坚持了,我养你呀。”一一擦掉我的泪水,笑容里带着认真,“我给你扶正,让沈小二当小。”
我破涕而笑。
沈小二要知道了,估计恨不得揍死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