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台这是什么意思?”青衣人直起腰看着他——这人的眼睛竟然十分好看,但是搭配上他僵硬的脸,却像是两颗珍珠镶嵌在了死猪肉上一般——然后看向了李寻欢,“李探花家大业大,看不上这金丝甲吧?还不如便宜了在下的好。”
李寻欢看了看他的手,叹道:“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可是青魔伊哭的青魔手,怎么会到了别人手上?”
“自然是他送给我的,”青衣人道,“我用来跟你换金丝甲如何?”
李寻欢低头看着自己的飞刀,笑道:“青魔手是珍贵之物,我这把小刀不过是一个普通铁匠用凡铁打造,可是在百晓生兵器谱上,小李飞刀却排名第三。”
裴戎昭“好心”为他翻译,“也就是说,兵器的好坏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用兵器的人,他已经有了小李飞刀,还要什么青魔手?”
青衣人沉默了一会儿,又拿出了一把名剑“鱼肠剑”要跟李寻欢换,李寻欢始终摇头,他终于放弃了用东西换,问李寻欢,“李探花可否屏退左右,在下还有其他东西跟你换。”
“屏退左右?”裴戎昭笑了,“你以为老子是这书呆的跟班?”
他看向了阿飞,“阿飞,你说这书呆有资格屏退我们吗?”
阿飞为难地看了看李寻欢,迟疑地摇了摇头,“大概没有吧。”
“其实我也知道你为什么想要我们走,”裴戎昭收起刀双臂环胸绕着青衣人转了一圈打量了一番,最后摇摇头,“就凭你这身板也好意思玩色丨诱?先把你面具摘下来老子看看,你要是还没这书呆好看,就赶紧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吧。”他早看出来这是个女人了。
青衣人气息一乱,又马上恢复了正常,声音却变成了娇软如出谷黄莺一般的女声,“我听说李探花对于佳人和美酒,是向来不肯拒绝的。”
李寻欢笑道:“那你也得证明你是个绝代佳人才行啊。”
青衣人娇笑着摘下了手套,露出了一双洁白无瑕十全十美的手,问他:“你看我的手美么?”
李寻欢点了点头,“是很美,我以前只见过一双比这美的手。”
青衣人气息又乱了一下,问道:“那是谁的手?”
李寻欢把裴戎昭的手拉了过来,摊开在她面前,“你看这双手是不是比你的美?”
裴戎昭怒了,“书呆!你干嘛拿老子的手跟个女人比?”
李寻欢一脸无辜,“可是你的手确实比她的好看啊。”
阿飞点头,“就是的。”
青衣人深吸了几口气,突然抬手扯下了自己的袖子,露出了一双完美的手臂,“那这样呢?”
李寻欢摇头,“不够。”
裴戎昭不耐烦地把自己的手抽了回来,对她喝道:“啰嗦什么,一股脑脱光了事,你不是就想那么做吗?”
青衣人简直要被他气死——本来一场可能会很香艳浪漫的色丨诱被他这么一说,根本就得像青楼楚馆里不解风情的暴发户命令妓丨女赶紧脱光干正事一样。
第八章探花的黑历史
青衣人听了裴戎昭的话以后已经气极,但是她到底还是忍住了没有爆发,而是对他说道:“这位公子,我是倾慕探花郎想要和他春风一度没错,但是可不是跟你,更不是跟这个粉嫩嫩的小兄弟,一般人看到自己的朋友有飞来艳福的时候,早就该识趣地回避了,你们二位在这里,难道不怕探花郎觉得你们妨碍了他?”
裴戎昭一副大爷相,“可是我总不能让我的朋友跟一个无盐丑女占了便宜吧?老子帮他验完货就走,你还不赶紧脱?”
青衣人冷笑一声,“任你说破天去,也万没有你的朋友要和女人上床你还帮他验货这个道理,朋友妻不可欺,虽然我不是他的妻,但好歹也是要和他有一段露水情缘的人,你怎么好意思当着他的面看我脱光?”
“咦?我以为像你这样能当着三个大男人的面直说自己要跟一个男人上床的女人,脸皮应该是很厚的,没想到你还会觉得不好意思?”裴戎昭一脸惊奇,“但是你也总该问问他愿不愿意和你有一段露水情缘吧?”
青衣人转向了李寻欢,声音变得更妩媚了,“他为什么不愿意呢?从来没有男人会拒绝我。探花郎,你给我金丝甲,我给你这世上最大的快乐,这本就是很公平的交易,谁也不吃亏,谁也不用记着谁,这岂不是两全其美的好事?”
李寻欢叹气,“可你总要让我看看你的脸,否则我还是吃亏了啊。”
青衣人娇笑着说道:“男人总是贪心的,本事越大的男人,就越贪心……”说话间,她已经把脸上的人皮面具摘了下来,露出了一张美艳绝伦到令人窒息的脸。
即使李寻欢当年放纵花丛阅遍群美,也从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女人,他苦笑一声,“果然是绝色佳人。”
青衣人一掀衣摆,款款迈了两步,走到距离他不到一尺远的地方,得意地朝着裴戎昭和阿飞抛了个媚眼,娇声道:“你们两个不解风情的臭男人,还不赶紧识趣地到外面去?”
李寻欢笑了,他把玩着手里的小刀,对着青衣人摇头叹道:“凭良心讲,你确实是很美的,是我见过最美的女人,可是在这种大雪天里,你让我怎么忍心叫我的朋友到外面等着,而我却在这里和你颠鸾倒凤呢?”
青衣人娇嗔地嘟起嘴说道:“那便让他们到后面去好了,你这冤家怎么磨磨蹭蹭的,我都等不及了。”
阿飞脸上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大概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放浪的女人,他简直要被恶心吐了,虽然那女人长得很美,但是他本来就不是那种会看重女人美貌的人,要说美,他裴大哥也很美啊,虽然说五官锐利了一点气质凌厉了点,但是那相貌还是没得说的。
于是他就默默地用谴责的目光看着李寻欢,那意思——大哥你怎么这么不挑食啊?
裴戎昭倒是没什么意见,毕竟李寻欢武功也不弱,脑子更是聪明,这女人要真想对他做什么,恐怕也只有吃亏的分——他刚才和这女人墨迹了半天,就是为了试探她的深浅,现在已经确定她对李寻欢不会产生什么危害了,他也就懒得管了。于是他就揽过阿飞的肩膀向后厨走去,背对着李寻欢挥了挥手,“书呆你自己解决吧,记得小声点,老子可没有听别人墙脚的习惯。”
李寻欢无奈地看着他的背影,对着青衣人摇头,说道:“女孩子不可以如此自信,她应该把衣服穿得严严实实的,等着男人去勾引她,否则男人就会觉得无趣的。”
青衣人吃吃笑着往前坐在了他大腿上,说道:“我也没要你对我多感兴趣,要是你从此以后忘不了我,我才伤脑筋呢,不过是一场交易罢了,何必那么矫情?”
李寻欢微微一笑,那把小刀已经在她雪白的脖子上划了过去,鲜血一点慢慢地渗了出来,“你难道真以为我会完全相信你的话?真以为我不会杀你?”
青衣人的脸色变得一片苍白,颤声道:“你、你快把刀拿开。”
李寻欢叹道:“我希望你以后记住两件事,第一,男人不喜欢太主动的女人,第二,你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漂亮。你没有看到我那位裴兄弟的脸吧?看过之后你就不会这么自信了。”裴戎昭一直戴着兜帽,只露出小半张脸。
青衣人颤抖着,飞快地向后退窜出了他的怀抱,一边往门外跑一边恨恨喊道:“你竟然拿个男人跟我比?李寻欢,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你未过门的妻子会跟你的好兄弟跑了,因为你根本就是个断袖!”
后厨里,裴戎昭听到这句话就愣了一下,原来那书呆的情伤是这么来的?
阿飞完全没有抓到重点,或者说是他根本抓错了重点,“裴大哥,原来大哥喜欢你啊?”
“胡说八道!”裴戎昭一把将他的脑袋夹在胳膊下,按住他头顶猛揉,“臭小子想什么呢!”
外面再没声音了。
厨房里的两个人有点不敢出去,因为他们都知道,李寻欢现在大概是不想被人打扰的。
过了好一会儿,李寻欢突然很大声地咳嗽起来,简直要把肺咳出来一般,听得人胆战心惊,阿飞一下子挣脱了裴戎昭的手冲了出去,连声问道:“大哥你没事吧?”
李寻欢还在咳,他的腰已经完全弯了下来,整个人蜷缩成了一团,咳得整个身体都在颤抖,看上去特别瘦弱可怜。
裴戎昭大步走到了他身边,将他抱了起来朝外面走去。
“咳咳……裴、裴兄弟……我自己、能走……”他一边咳一边挣扎。
“你给老子闭嘴!”裴戎昭没好气地说,“抱一下又怎么了?你又不是真的断袖了,还怕老子占你便宜啊?”
阿飞已经先一步窜了出去,跑向马车喊老铁,“老铁快把大哥的药找出来!”
裴戎昭刚要跨出门槛,突然听到身后一阵响,回头一看,一个两腿被斩断的衣衫褴褛的胖子不知道从哪里爬了出来,一路朝着那件金丝甲爬去。
他也没管,先将李寻欢抱到了车上,才拔刀转身走了回去。
那胖子这时候正抱着那件金丝甲大笑,“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宝贝总归还是落到了我的手里!”
他恨恨地盯着孙奎和蔷薇夫人的尸体,语气恶毒地说:“你们把我斩断双腿关了十几年,将我弄成这不人不鬼的样子,最后还不是死在了我的毒下?”那大约就是蔷薇夫人临死前所说的花蜂了。
裴戎昭冷哼一声,“你最后还是要死在我的刀下的。”
那胖子猛地回头,却已经迟了,一道带着火光的刀气瞬间而至,他的头颅立刻冲天而起,脖子上的断口被火光瞬间烧焦,竟然连一滴血都没能流出来。
裴戎昭冷冷地看着那件金丝甲,三段赤日轮就将它切成了碎片,炽热的刀气甚至将那金丝都融化了些许。这金丝甲让他不痛快很久了,先是查猛诬陷李寻欢拿了它,到了这酒馆,孙奎和蔷薇夫人又为了这金丝甲要对他们下毒,刚才那个青衣女人还为了它勾引李寻欢,勾引不成就揭他伤疤,这让一向对朋友很护短的裴大爷怎么能不迁怒?他甚至还迁怒到了任何一个想要这金丝甲的人身上——就比如死得很冤的花蜂。
等他回到车上,李寻欢已经吃了药,咳嗽也停了,除了脸上还有一点因为咳太久而泛起的病态的嫣红,已经跟平常没有什么区别,还笑着问他:“你做什么去了?”
“去杀了个小虫子,”裴戎昭毫不在意地说,“金丝甲也被我毁了。”
他没有去问李寻欢关于“没过门的妻子和好兄弟跑了”的事,而是问道:“我们接下来去的地方有没有大夫?”
李寻欢当然知道他问这个是为什么,便笑着摇了摇头,“我这病什么大夫都治不好的。”
裴戎昭斜着眼角看他,“老子说是给你找的了吗?”
李寻欢看他又炸毛了,只好忍着笑安抚他:“好好,不是给我找,那是给谁找呢?”
裴戎昭毫不犹豫地说:“给阿飞。”
阿飞一脸茫然,“可是我又没生病。”
然后他就看到他裴大哥眯起了那双红红的眼睛看着他,少年立刻改口,“嗯,对,我生病了,我咳嗽。”还咳了几声。
他们到了下一个小镇,裴戎昭正要去找医馆,李寻欢却先一步踏进了一间酒馆,一坐下就点了一桌酒菜,笑道:“我看阿飞好像没有再咳嗽了,我们不如先吃个饭吧,阿飞你饿不饿?”
阿飞夹在两个大哥中间,最后脾气也上来了,一屁股坐下就吃了起来——不要以为小孩子就可以随便欺负!他本来就是个倔强的少年,虽然这阵子被两个大哥带着,对他们也比较尊敬,但是脾气还是在的。
裴戎昭也只好坐了下来,赌气一样抢过李寻欢的酒壶对着壶嘴就喝了起来。
“啊……”李寻欢呆了一下,然后才说,“我喝过的啊……”
裴戎昭拉下兜帽眼睛一瞪,“老子都没嫌弃你,你还敢有意见?”
李寻欢知道他正不爽,也只好叹气,“我没说我有意见。”然后给阿飞夹了一筷子肉,一脸淡定地说:“多吃点,小孩子吃肉才长得快。”
“哼!”裴大爷放下酒壶,满脸杀气地看了一圈那些好奇地盯着他的头发和眼睛看的酒客,直到把人都吓得埋下头去才收回目光。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说啊,探花一开始就认错了喵哥的物种,这个真的不是狼,是猫……所以他要把顺毛技能点满才行的2333333
第九章恶人自有恶人磨
其实裴戎昭挺郁闷的,因为他刚才抢过李寻欢的酒壶只是一时冲动没想那么多,现在回过神来就有点儿后悔了,更何况李寻欢还一副“真拿你没办法”的样子对待他,好像他是个无理取闹的小孩子似的,这让心高气傲的裴大爷怎么能高兴得起来?
不过看到那书呆喝了两杯酒又咳嗽起来的样子,他又只好默默地忍了——大爷才不会跟一个病秧子计较!
老铁还在那里抱怨,“裴少爷,你就不能多管管我们家少爷吗?病成这样还喝什么酒啊。”
“老铁,这你就不懂了,我和你家少爷虽然有大大的区别,就比如我比他英俊潇洒威武霸气什么的,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裴戎昭煞有介事地说,“你要是不让我们喝酒,还不如叫我们去死。你家少爷不是常说命可以不要,酒却不能不喝吗?你也感受一下啊。”
老铁长叹一声不说话了。
然而旁边的桌子上却有一个穿得很穷酸的书生大声叫好:“说得好!命可以不要,酒却不能不喝,这是人间至理!任他天王老子来了,也绝不能让我不喝酒!两位兄台,在下敬你们一杯!”
李寻欢和裴戎昭双双看了过去,看到书生桌子上摆着好几个空酒坛,竟然是被他一个人喝光的。他们两个本来就是好酒如命,见到同样爱喝酒的人自然不会有恶感,便真的和他干了一杯。
那书生喝完酒,仔细看着李寻欢,却“咦”了一声,啧啧感叹:“你都病成这个样子了,还能这么爱酒如命,为了酒连命也不要了,果然是我的同道中人啊!”
李寻欢笑了笑,说道:“既然已经病成这样了,想来也时日无多,如果不趁着还活着的时候多喝几杯,岂不是对不起自己?我就是死了也不会瞑目的。”
“不错不错,”书生连连点头,“当浮一大白!”
就在这时,突然好几个大汉冲了进来揪住那书生,还嚷嚷着“就知道只有在酒铺里才能找到这厮”,硬要拉着他去给人治病。
书生一边挣扎一边大喊:“你们难道不知道梅二先生有三不治?银子不够不治……”
一个大汉怒道:“咱们什么时候少了你的银子?”
“我还没说完呢,还有礼貌不周不治,强盗小偷不治,”这梅二先生连连摇头,“你们将后两条都犯了,还想我给你们治病?就是要了我的命我也不治!而且我这儿还在喝酒呢,打扰我喝酒的人我就更不治了。”
为首那麻衣大汉怒火中烧地将他连人带椅子一掌扫出了七八尺远,李寻欢等人都愣了一下——他们以为这梅二先生敢说话这么硬必然是有一点手段的,可没想到他却这么不堪一击。
裴戎昭因为知道这梅二先生是个郎中了,又看他刚才一眼就看出李寻欢的病很严重,就起了让他给李寻欢治病的念头,现在有人找他麻烦,自然要趁机出手相助卖他个人情,于是便一拍桌子怒道:“这里是喝酒的地方,不喝酒的都给老子滚出去!”
那几个大汉立刻围了过来,那麻衣大汉粗声粗气地呵斥道:“你算什么东西!一个胡人蛮子也敢管老子的事!”
他显然是看裴戎昭样貌与中原人大不相同,反倒跟西域那些胡人有些相似,便要骂他蛮子,却不知道裴大爷是骂不得的,旁人若要骂他一句,他便要砍人家一刀,这臭脾气就连他师父卡卢比都治不了,更别说他现在还在一个没人能管他的世界了。
裴戎昭二话不说就把背后的一双弯刀拿到了手里,但是还未等他动手,麻衣大汉身后的一个麻子突然脸色大变地把大汉拉到了一边,小声地说道:“老大,你不要命啦,近来关外的道上兄弟们最怕什么你忘啦?灰头发,红眼睛,黄金弯刀……”
李寻欢看了看他的手,叹道:“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可是青魔伊哭的青魔手,怎么会到了别人手上?”
“自然是他送给我的,”青衣人道,“我用来跟你换金丝甲如何?”
李寻欢低头看着自己的飞刀,笑道:“青魔手是珍贵之物,我这把小刀不过是一个普通铁匠用凡铁打造,可是在百晓生兵器谱上,小李飞刀却排名第三。”
裴戎昭“好心”为他翻译,“也就是说,兵器的好坏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用兵器的人,他已经有了小李飞刀,还要什么青魔手?”
青衣人沉默了一会儿,又拿出了一把名剑“鱼肠剑”要跟李寻欢换,李寻欢始终摇头,他终于放弃了用东西换,问李寻欢,“李探花可否屏退左右,在下还有其他东西跟你换。”
“屏退左右?”裴戎昭笑了,“你以为老子是这书呆的跟班?”
他看向了阿飞,“阿飞,你说这书呆有资格屏退我们吗?”
阿飞为难地看了看李寻欢,迟疑地摇了摇头,“大概没有吧。”
“其实我也知道你为什么想要我们走,”裴戎昭收起刀双臂环胸绕着青衣人转了一圈打量了一番,最后摇摇头,“就凭你这身板也好意思玩色丨诱?先把你面具摘下来老子看看,你要是还没这书呆好看,就赶紧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吧。”他早看出来这是个女人了。
青衣人气息一乱,又马上恢复了正常,声音却变成了娇软如出谷黄莺一般的女声,“我听说李探花对于佳人和美酒,是向来不肯拒绝的。”
李寻欢笑道:“那你也得证明你是个绝代佳人才行啊。”
青衣人娇笑着摘下了手套,露出了一双洁白无瑕十全十美的手,问他:“你看我的手美么?”
李寻欢点了点头,“是很美,我以前只见过一双比这美的手。”
青衣人气息又乱了一下,问道:“那是谁的手?”
李寻欢把裴戎昭的手拉了过来,摊开在她面前,“你看这双手是不是比你的美?”
裴戎昭怒了,“书呆!你干嘛拿老子的手跟个女人比?”
李寻欢一脸无辜,“可是你的手确实比她的好看啊。”
阿飞点头,“就是的。”
青衣人深吸了几口气,突然抬手扯下了自己的袖子,露出了一双完美的手臂,“那这样呢?”
李寻欢摇头,“不够。”
裴戎昭不耐烦地把自己的手抽了回来,对她喝道:“啰嗦什么,一股脑脱光了事,你不是就想那么做吗?”
青衣人简直要被他气死——本来一场可能会很香艳浪漫的色丨诱被他这么一说,根本就得像青楼楚馆里不解风情的暴发户命令妓丨女赶紧脱光干正事一样。
第八章探花的黑历史
青衣人听了裴戎昭的话以后已经气极,但是她到底还是忍住了没有爆发,而是对他说道:“这位公子,我是倾慕探花郎想要和他春风一度没错,但是可不是跟你,更不是跟这个粉嫩嫩的小兄弟,一般人看到自己的朋友有飞来艳福的时候,早就该识趣地回避了,你们二位在这里,难道不怕探花郎觉得你们妨碍了他?”
裴戎昭一副大爷相,“可是我总不能让我的朋友跟一个无盐丑女占了便宜吧?老子帮他验完货就走,你还不赶紧脱?”
青衣人冷笑一声,“任你说破天去,也万没有你的朋友要和女人上床你还帮他验货这个道理,朋友妻不可欺,虽然我不是他的妻,但好歹也是要和他有一段露水情缘的人,你怎么好意思当着他的面看我脱光?”
“咦?我以为像你这样能当着三个大男人的面直说自己要跟一个男人上床的女人,脸皮应该是很厚的,没想到你还会觉得不好意思?”裴戎昭一脸惊奇,“但是你也总该问问他愿不愿意和你有一段露水情缘吧?”
青衣人转向了李寻欢,声音变得更妩媚了,“他为什么不愿意呢?从来没有男人会拒绝我。探花郎,你给我金丝甲,我给你这世上最大的快乐,这本就是很公平的交易,谁也不吃亏,谁也不用记着谁,这岂不是两全其美的好事?”
李寻欢叹气,“可你总要让我看看你的脸,否则我还是吃亏了啊。”
青衣人娇笑着说道:“男人总是贪心的,本事越大的男人,就越贪心……”说话间,她已经把脸上的人皮面具摘了下来,露出了一张美艳绝伦到令人窒息的脸。
即使李寻欢当年放纵花丛阅遍群美,也从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女人,他苦笑一声,“果然是绝色佳人。”
青衣人一掀衣摆,款款迈了两步,走到距离他不到一尺远的地方,得意地朝着裴戎昭和阿飞抛了个媚眼,娇声道:“你们两个不解风情的臭男人,还不赶紧识趣地到外面去?”
李寻欢笑了,他把玩着手里的小刀,对着青衣人摇头叹道:“凭良心讲,你确实是很美的,是我见过最美的女人,可是在这种大雪天里,你让我怎么忍心叫我的朋友到外面等着,而我却在这里和你颠鸾倒凤呢?”
青衣人娇嗔地嘟起嘴说道:“那便让他们到后面去好了,你这冤家怎么磨磨蹭蹭的,我都等不及了。”
阿飞脸上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大概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放浪的女人,他简直要被恶心吐了,虽然那女人长得很美,但是他本来就不是那种会看重女人美貌的人,要说美,他裴大哥也很美啊,虽然说五官锐利了一点气质凌厉了点,但是那相貌还是没得说的。
于是他就默默地用谴责的目光看着李寻欢,那意思——大哥你怎么这么不挑食啊?
裴戎昭倒是没什么意见,毕竟李寻欢武功也不弱,脑子更是聪明,这女人要真想对他做什么,恐怕也只有吃亏的分——他刚才和这女人墨迹了半天,就是为了试探她的深浅,现在已经确定她对李寻欢不会产生什么危害了,他也就懒得管了。于是他就揽过阿飞的肩膀向后厨走去,背对着李寻欢挥了挥手,“书呆你自己解决吧,记得小声点,老子可没有听别人墙脚的习惯。”
李寻欢无奈地看着他的背影,对着青衣人摇头,说道:“女孩子不可以如此自信,她应该把衣服穿得严严实实的,等着男人去勾引她,否则男人就会觉得无趣的。”
青衣人吃吃笑着往前坐在了他大腿上,说道:“我也没要你对我多感兴趣,要是你从此以后忘不了我,我才伤脑筋呢,不过是一场交易罢了,何必那么矫情?”
李寻欢微微一笑,那把小刀已经在她雪白的脖子上划了过去,鲜血一点慢慢地渗了出来,“你难道真以为我会完全相信你的话?真以为我不会杀你?”
青衣人的脸色变得一片苍白,颤声道:“你、你快把刀拿开。”
李寻欢叹道:“我希望你以后记住两件事,第一,男人不喜欢太主动的女人,第二,你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漂亮。你没有看到我那位裴兄弟的脸吧?看过之后你就不会这么自信了。”裴戎昭一直戴着兜帽,只露出小半张脸。
青衣人颤抖着,飞快地向后退窜出了他的怀抱,一边往门外跑一边恨恨喊道:“你竟然拿个男人跟我比?李寻欢,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你未过门的妻子会跟你的好兄弟跑了,因为你根本就是个断袖!”
后厨里,裴戎昭听到这句话就愣了一下,原来那书呆的情伤是这么来的?
阿飞完全没有抓到重点,或者说是他根本抓错了重点,“裴大哥,原来大哥喜欢你啊?”
“胡说八道!”裴戎昭一把将他的脑袋夹在胳膊下,按住他头顶猛揉,“臭小子想什么呢!”
外面再没声音了。
厨房里的两个人有点不敢出去,因为他们都知道,李寻欢现在大概是不想被人打扰的。
过了好一会儿,李寻欢突然很大声地咳嗽起来,简直要把肺咳出来一般,听得人胆战心惊,阿飞一下子挣脱了裴戎昭的手冲了出去,连声问道:“大哥你没事吧?”
李寻欢还在咳,他的腰已经完全弯了下来,整个人蜷缩成了一团,咳得整个身体都在颤抖,看上去特别瘦弱可怜。
裴戎昭大步走到了他身边,将他抱了起来朝外面走去。
“咳咳……裴、裴兄弟……我自己、能走……”他一边咳一边挣扎。
“你给老子闭嘴!”裴戎昭没好气地说,“抱一下又怎么了?你又不是真的断袖了,还怕老子占你便宜啊?”
阿飞已经先一步窜了出去,跑向马车喊老铁,“老铁快把大哥的药找出来!”
裴戎昭刚要跨出门槛,突然听到身后一阵响,回头一看,一个两腿被斩断的衣衫褴褛的胖子不知道从哪里爬了出来,一路朝着那件金丝甲爬去。
他也没管,先将李寻欢抱到了车上,才拔刀转身走了回去。
那胖子这时候正抱着那件金丝甲大笑,“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宝贝总归还是落到了我的手里!”
他恨恨地盯着孙奎和蔷薇夫人的尸体,语气恶毒地说:“你们把我斩断双腿关了十几年,将我弄成这不人不鬼的样子,最后还不是死在了我的毒下?”那大约就是蔷薇夫人临死前所说的花蜂了。
裴戎昭冷哼一声,“你最后还是要死在我的刀下的。”
那胖子猛地回头,却已经迟了,一道带着火光的刀气瞬间而至,他的头颅立刻冲天而起,脖子上的断口被火光瞬间烧焦,竟然连一滴血都没能流出来。
裴戎昭冷冷地看着那件金丝甲,三段赤日轮就将它切成了碎片,炽热的刀气甚至将那金丝都融化了些许。这金丝甲让他不痛快很久了,先是查猛诬陷李寻欢拿了它,到了这酒馆,孙奎和蔷薇夫人又为了这金丝甲要对他们下毒,刚才那个青衣女人还为了它勾引李寻欢,勾引不成就揭他伤疤,这让一向对朋友很护短的裴大爷怎么能不迁怒?他甚至还迁怒到了任何一个想要这金丝甲的人身上——就比如死得很冤的花蜂。
等他回到车上,李寻欢已经吃了药,咳嗽也停了,除了脸上还有一点因为咳太久而泛起的病态的嫣红,已经跟平常没有什么区别,还笑着问他:“你做什么去了?”
“去杀了个小虫子,”裴戎昭毫不在意地说,“金丝甲也被我毁了。”
他没有去问李寻欢关于“没过门的妻子和好兄弟跑了”的事,而是问道:“我们接下来去的地方有没有大夫?”
李寻欢当然知道他问这个是为什么,便笑着摇了摇头,“我这病什么大夫都治不好的。”
裴戎昭斜着眼角看他,“老子说是给你找的了吗?”
李寻欢看他又炸毛了,只好忍着笑安抚他:“好好,不是给我找,那是给谁找呢?”
裴戎昭毫不犹豫地说:“给阿飞。”
阿飞一脸茫然,“可是我又没生病。”
然后他就看到他裴大哥眯起了那双红红的眼睛看着他,少年立刻改口,“嗯,对,我生病了,我咳嗽。”还咳了几声。
他们到了下一个小镇,裴戎昭正要去找医馆,李寻欢却先一步踏进了一间酒馆,一坐下就点了一桌酒菜,笑道:“我看阿飞好像没有再咳嗽了,我们不如先吃个饭吧,阿飞你饿不饿?”
阿飞夹在两个大哥中间,最后脾气也上来了,一屁股坐下就吃了起来——不要以为小孩子就可以随便欺负!他本来就是个倔强的少年,虽然这阵子被两个大哥带着,对他们也比较尊敬,但是脾气还是在的。
裴戎昭也只好坐了下来,赌气一样抢过李寻欢的酒壶对着壶嘴就喝了起来。
“啊……”李寻欢呆了一下,然后才说,“我喝过的啊……”
裴戎昭拉下兜帽眼睛一瞪,“老子都没嫌弃你,你还敢有意见?”
李寻欢知道他正不爽,也只好叹气,“我没说我有意见。”然后给阿飞夹了一筷子肉,一脸淡定地说:“多吃点,小孩子吃肉才长得快。”
“哼!”裴大爷放下酒壶,满脸杀气地看了一圈那些好奇地盯着他的头发和眼睛看的酒客,直到把人都吓得埋下头去才收回目光。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说啊,探花一开始就认错了喵哥的物种,这个真的不是狼,是猫……所以他要把顺毛技能点满才行的2333333
第九章恶人自有恶人磨
其实裴戎昭挺郁闷的,因为他刚才抢过李寻欢的酒壶只是一时冲动没想那么多,现在回过神来就有点儿后悔了,更何况李寻欢还一副“真拿你没办法”的样子对待他,好像他是个无理取闹的小孩子似的,这让心高气傲的裴大爷怎么能高兴得起来?
不过看到那书呆喝了两杯酒又咳嗽起来的样子,他又只好默默地忍了——大爷才不会跟一个病秧子计较!
老铁还在那里抱怨,“裴少爷,你就不能多管管我们家少爷吗?病成这样还喝什么酒啊。”
“老铁,这你就不懂了,我和你家少爷虽然有大大的区别,就比如我比他英俊潇洒威武霸气什么的,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裴戎昭煞有介事地说,“你要是不让我们喝酒,还不如叫我们去死。你家少爷不是常说命可以不要,酒却不能不喝吗?你也感受一下啊。”
老铁长叹一声不说话了。
然而旁边的桌子上却有一个穿得很穷酸的书生大声叫好:“说得好!命可以不要,酒却不能不喝,这是人间至理!任他天王老子来了,也绝不能让我不喝酒!两位兄台,在下敬你们一杯!”
李寻欢和裴戎昭双双看了过去,看到书生桌子上摆着好几个空酒坛,竟然是被他一个人喝光的。他们两个本来就是好酒如命,见到同样爱喝酒的人自然不会有恶感,便真的和他干了一杯。
那书生喝完酒,仔细看着李寻欢,却“咦”了一声,啧啧感叹:“你都病成这个样子了,还能这么爱酒如命,为了酒连命也不要了,果然是我的同道中人啊!”
李寻欢笑了笑,说道:“既然已经病成这样了,想来也时日无多,如果不趁着还活着的时候多喝几杯,岂不是对不起自己?我就是死了也不会瞑目的。”
“不错不错,”书生连连点头,“当浮一大白!”
就在这时,突然好几个大汉冲了进来揪住那书生,还嚷嚷着“就知道只有在酒铺里才能找到这厮”,硬要拉着他去给人治病。
书生一边挣扎一边大喊:“你们难道不知道梅二先生有三不治?银子不够不治……”
一个大汉怒道:“咱们什么时候少了你的银子?”
“我还没说完呢,还有礼貌不周不治,强盗小偷不治,”这梅二先生连连摇头,“你们将后两条都犯了,还想我给你们治病?就是要了我的命我也不治!而且我这儿还在喝酒呢,打扰我喝酒的人我就更不治了。”
为首那麻衣大汉怒火中烧地将他连人带椅子一掌扫出了七八尺远,李寻欢等人都愣了一下——他们以为这梅二先生敢说话这么硬必然是有一点手段的,可没想到他却这么不堪一击。
裴戎昭因为知道这梅二先生是个郎中了,又看他刚才一眼就看出李寻欢的病很严重,就起了让他给李寻欢治病的念头,现在有人找他麻烦,自然要趁机出手相助卖他个人情,于是便一拍桌子怒道:“这里是喝酒的地方,不喝酒的都给老子滚出去!”
那几个大汉立刻围了过来,那麻衣大汉粗声粗气地呵斥道:“你算什么东西!一个胡人蛮子也敢管老子的事!”
他显然是看裴戎昭样貌与中原人大不相同,反倒跟西域那些胡人有些相似,便要骂他蛮子,却不知道裴大爷是骂不得的,旁人若要骂他一句,他便要砍人家一刀,这臭脾气就连他师父卡卢比都治不了,更别说他现在还在一个没人能管他的世界了。
裴戎昭二话不说就把背后的一双弯刀拿到了手里,但是还未等他动手,麻衣大汉身后的一个麻子突然脸色大变地把大汉拉到了一边,小声地说道:“老大,你不要命啦,近来关外的道上兄弟们最怕什么你忘啦?灰头发,红眼睛,黄金弯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