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什么看!是我哥送你的……”谭尽躲开她的目光,换上平时那种拽拽的欠揍的表情。
他不耐烦地将礼物往她怀里一塞,恶声恶气道:“快拿走,我好交差。”
林诗兰听他说到“我哥”二字,眼睛一亮。刚想再多问几句关于谭子恒的事,谭尽一溜烟地跑了。
她在家门口,拆开这份他送来的生日礼物。
可爱的水晶珠串。
带一点灰调的蓝色,恰恰好是她最喜欢的颜色。珠子玲珑,剔透,散发着柔柔润润的光泽。
林诗兰很喜欢。
她立刻戴到手上,左看看右看看,脸上挂着微笑。
察觉到一道不寻常的视线,她转头,往楼梯口看了眼。
一个探头探脑,满脸笑意的谭尽,被她抓个正着。
他一直没走。
在旁边偷偷看着她。
真是尽责的送货人,林诗兰心情不错,冲他喊:“帮我谢谢子恒哥。”
一缩脑袋,谭尽又跑了。
不知他听见没有。
……
敲门的手脱力地垂下,林诗兰想起那年落跑的他。
她挠挠脖子,觉得好笑。
谭尽是一个很坏的人。
他骗她,手链是他哥送的,这样她就会一直戴着它。
看着她收到手串开心的样子,楼梯口的那个谭尽,会有一种恶作剧得逞的快乐吗?
这么多个时空。
手串,林诗兰只收到过一次。
这份礼物,来自原本时空的那个谭尽。
那也是,一个最傻的谭尽。
明明知道,她仰慕的人是谭子恒,还要来给她送生日礼物。哪怕不是用他的名字送的,她喜欢他挑的手串,他就高兴啦。
这个谭尽最喜欢她。
抓了抓自己空空的手腕,林诗兰眨了眨眼。
泪水模糊视线,她抓着手腕,拼命压抑喉咙里的哭声。
她动了死的念头。
因为一个四年前死去的人。
第49章 寻觅雨
手机响了。
是房东老太太回电话给她。
林诗兰急忙接起来:“房东奶奶, 你能给我开门一下吗?我之前落了一个包,里面有一个手串的珠子。那种水晶的灰蓝色的珠子,它对我很重要。你有没有看到那个包?”
“小林啊, 你慢点说。”
老太太说话不急不缓, 客客气气:“我现在和家人在外地呢, 没法给你开门。收到你刚才的短信,我问了我儿子, 他不知道什么包呀。你想要找的包是啥样的?”
情绪平复了一些, 林诗兰抹掉眼角的泪水,形容道:“纯黑色的手提包,比较大。我平时用来装书, 材质是那种硬的。”
“我没见过啊。”顿了顿, 老太太又说:“其实,屋里也不可能有的。把你送医院后, 我们就叫来了清洁公司, 东西都清出去扔掉了。留下来的, 我们全给你啦。屋子我们没打算再出租,你要是想进去看,等我从外地回来吧。”
“哦,好。”
燃起的希望,破灭了。她的心沉下来。
“我知道了,谢谢您。”
可能是看她可怜,老太太没忍住, 多说了几句:“要不是你生病, 房子是想租你的。但你发病起来状况太严重了, 下一次我没及时来, 你在我屋子里出事, 那我担不起责任呀。现在医疗那么发达,小林,你啊,多找几个医生专家给你治一治。能不能找到个医术高明的,把这病治好了。你还那么年轻,这样下去多可惜啊……”
精神病哪是说好就能好的。
老太太自知失言,没再继续往下讲了。
明白她那么说不是出于恶意,林诗兰再度跟她道了谢。
通话结束。
她坐在空无一人的楼道内,抱着胳膊,感到刺骨的寒冷。
手串仅剩的珠子,下落不明。
谭尽,在这个雨季出现,又消失的幽灵。
他是平行时空交叠后催生的奇迹,还是她加重的病情中畸形的幻觉?
林诗兰也分不清了。
从出租屋出来,她独自走在马路上。
城市华灯初上,车流不息,人们三三两两地走在一块。
十字路口的人头涌动,对面的信号灯绿了。
她跟着人潮,过了街。
有人去挤地铁,有人走向百货,有人逛步行街。
这里有这么多的人,大家往不同的方向走,都知道自己要去哪。
簇拥着的扎堆的人,像银行里,被倒入分拣机的硬币。
一角的、五毛的、一元的,他们散落在各处,却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类别,他们将沿着规定的轨道,到达自己的目的地。
而林诗兰,是一枚被卡住的硬币。
这个雨季之前,她按照妈妈为她安排的人生轨道,把头埋在书本里。
她的成绩好,并不是她有多聪明,她付出的努力比学校里的同学都多。林诗兰不敢丢掉成绩好这个优点,除此之外,她不知道自己擅长什么。
她独自来到大城市,对新世界一无所知,心中怯怯。
不知道怎么休息,不知道休息了要做什么,不知道休息了还能不能赶得上别人。林诗兰生怕自己落后,因为落后意味着被抛弃,被抛弃意味着她就找不到自己的价值了。
当她孤身一人的时候,她常常想念妈妈。
妈妈最关心她最爱她。要是说,妈妈对她的爱不是爱的话,林诗兰也不知道真正的爱是什么样。妈妈生下她、把她养大,妈妈对她的付出比任何人都多。
妈妈对她有那么多的要求,可是,妈妈最需要她。
妈妈不在以后,林诗兰不知道再有哪里需要她了。
捆绑住她的绳索断开,她自由了,却仍旧无处可去。外面的世界很可怕,林诗兰没有信心能处理好。
这个雨季是她的头一次,她遇到一个人……他冒出来,要跟她结盟,带她配眼镜、陪着她救狗、带她去玩,带她吃她以前没吃过的东西。
他说:为自己活一次。
他说:林诗兰,你真的很酷哦!
他说: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因为有他,林诗兰反抗了妈妈,做了之前自己一直想做的事。
因为有他……
但是,他不在了。
信号灯变了几轮。
周围的高楼大厦灯火通明,却没有一束光点亮林诗兰的眼睛。
无风无雨的夏夜。
她的迷惘淹没在热闹嘈杂的街道里。
无声无息,无人关心。
附近有新店开张,店铺员工四处派发传单,路过她,也往她手里塞了一张。
林诗兰低头看,是一家新开的奶茶店。
盯着传单足足五分钟。她鬼使神差地迈开脚步,走向那家奶茶店。
一进店,员工立刻热情地跟她打招呼:“您好,欢迎光临。请问喝点什么呢?”
“珍珠……”
一说话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哑了。
她磕磕巴巴地说:“我要珍珠奶茶,有吗?”
“有的女士,”店员娴熟地在机器上为她点了单:“请问你要大杯还是中杯?还要不要其他小料?甜度和冰块有什么要求呢?”
在他们的小镇,谭尽陪林诗兰买过奶茶,直接要珍珠奶茶,就行了。
她听不懂店员说的意思,手指局促地抠着另一只手的指甲盖,又起了些退意。
“要个大杯的,珍珠奶茶,没什么别的要求。可以点吗?”
店员抬头扫了她一眼:“可以。那给您做一个大杯的,正常糖正常冰的珍珠奶茶,行吗?”
林诗兰点头。
拿到珍珠奶茶后,她走出店。
在马路边,她扎上吸管,喝了一口。
他不耐烦地将礼物往她怀里一塞,恶声恶气道:“快拿走,我好交差。”
林诗兰听他说到“我哥”二字,眼睛一亮。刚想再多问几句关于谭子恒的事,谭尽一溜烟地跑了。
她在家门口,拆开这份他送来的生日礼物。
可爱的水晶珠串。
带一点灰调的蓝色,恰恰好是她最喜欢的颜色。珠子玲珑,剔透,散发着柔柔润润的光泽。
林诗兰很喜欢。
她立刻戴到手上,左看看右看看,脸上挂着微笑。
察觉到一道不寻常的视线,她转头,往楼梯口看了眼。
一个探头探脑,满脸笑意的谭尽,被她抓个正着。
他一直没走。
在旁边偷偷看着她。
真是尽责的送货人,林诗兰心情不错,冲他喊:“帮我谢谢子恒哥。”
一缩脑袋,谭尽又跑了。
不知他听见没有。
……
敲门的手脱力地垂下,林诗兰想起那年落跑的他。
她挠挠脖子,觉得好笑。
谭尽是一个很坏的人。
他骗她,手链是他哥送的,这样她就会一直戴着它。
看着她收到手串开心的样子,楼梯口的那个谭尽,会有一种恶作剧得逞的快乐吗?
这么多个时空。
手串,林诗兰只收到过一次。
这份礼物,来自原本时空的那个谭尽。
那也是,一个最傻的谭尽。
明明知道,她仰慕的人是谭子恒,还要来给她送生日礼物。哪怕不是用他的名字送的,她喜欢他挑的手串,他就高兴啦。
这个谭尽最喜欢她。
抓了抓自己空空的手腕,林诗兰眨了眨眼。
泪水模糊视线,她抓着手腕,拼命压抑喉咙里的哭声。
她动了死的念头。
因为一个四年前死去的人。
第49章 寻觅雨
手机响了。
是房东老太太回电话给她。
林诗兰急忙接起来:“房东奶奶, 你能给我开门一下吗?我之前落了一个包,里面有一个手串的珠子。那种水晶的灰蓝色的珠子,它对我很重要。你有没有看到那个包?”
“小林啊, 你慢点说。”
老太太说话不急不缓, 客客气气:“我现在和家人在外地呢, 没法给你开门。收到你刚才的短信,我问了我儿子, 他不知道什么包呀。你想要找的包是啥样的?”
情绪平复了一些, 林诗兰抹掉眼角的泪水,形容道:“纯黑色的手提包,比较大。我平时用来装书, 材质是那种硬的。”
“我没见过啊。”顿了顿, 老太太又说:“其实,屋里也不可能有的。把你送医院后, 我们就叫来了清洁公司, 东西都清出去扔掉了。留下来的, 我们全给你啦。屋子我们没打算再出租,你要是想进去看,等我从外地回来吧。”
“哦,好。”
燃起的希望,破灭了。她的心沉下来。
“我知道了,谢谢您。”
可能是看她可怜,老太太没忍住, 多说了几句:“要不是你生病, 房子是想租你的。但你发病起来状况太严重了, 下一次我没及时来, 你在我屋子里出事, 那我担不起责任呀。现在医疗那么发达,小林,你啊,多找几个医生专家给你治一治。能不能找到个医术高明的,把这病治好了。你还那么年轻,这样下去多可惜啊……”
精神病哪是说好就能好的。
老太太自知失言,没再继续往下讲了。
明白她那么说不是出于恶意,林诗兰再度跟她道了谢。
通话结束。
她坐在空无一人的楼道内,抱着胳膊,感到刺骨的寒冷。
手串仅剩的珠子,下落不明。
谭尽,在这个雨季出现,又消失的幽灵。
他是平行时空交叠后催生的奇迹,还是她加重的病情中畸形的幻觉?
林诗兰也分不清了。
从出租屋出来,她独自走在马路上。
城市华灯初上,车流不息,人们三三两两地走在一块。
十字路口的人头涌动,对面的信号灯绿了。
她跟着人潮,过了街。
有人去挤地铁,有人走向百货,有人逛步行街。
这里有这么多的人,大家往不同的方向走,都知道自己要去哪。
簇拥着的扎堆的人,像银行里,被倒入分拣机的硬币。
一角的、五毛的、一元的,他们散落在各处,却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类别,他们将沿着规定的轨道,到达自己的目的地。
而林诗兰,是一枚被卡住的硬币。
这个雨季之前,她按照妈妈为她安排的人生轨道,把头埋在书本里。
她的成绩好,并不是她有多聪明,她付出的努力比学校里的同学都多。林诗兰不敢丢掉成绩好这个优点,除此之外,她不知道自己擅长什么。
她独自来到大城市,对新世界一无所知,心中怯怯。
不知道怎么休息,不知道休息了要做什么,不知道休息了还能不能赶得上别人。林诗兰生怕自己落后,因为落后意味着被抛弃,被抛弃意味着她就找不到自己的价值了。
当她孤身一人的时候,她常常想念妈妈。
妈妈最关心她最爱她。要是说,妈妈对她的爱不是爱的话,林诗兰也不知道真正的爱是什么样。妈妈生下她、把她养大,妈妈对她的付出比任何人都多。
妈妈对她有那么多的要求,可是,妈妈最需要她。
妈妈不在以后,林诗兰不知道再有哪里需要她了。
捆绑住她的绳索断开,她自由了,却仍旧无处可去。外面的世界很可怕,林诗兰没有信心能处理好。
这个雨季是她的头一次,她遇到一个人……他冒出来,要跟她结盟,带她配眼镜、陪着她救狗、带她去玩,带她吃她以前没吃过的东西。
他说:为自己活一次。
他说:林诗兰,你真的很酷哦!
他说: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因为有他,林诗兰反抗了妈妈,做了之前自己一直想做的事。
因为有他……
但是,他不在了。
信号灯变了几轮。
周围的高楼大厦灯火通明,却没有一束光点亮林诗兰的眼睛。
无风无雨的夏夜。
她的迷惘淹没在热闹嘈杂的街道里。
无声无息,无人关心。
附近有新店开张,店铺员工四处派发传单,路过她,也往她手里塞了一张。
林诗兰低头看,是一家新开的奶茶店。
盯着传单足足五分钟。她鬼使神差地迈开脚步,走向那家奶茶店。
一进店,员工立刻热情地跟她打招呼:“您好,欢迎光临。请问喝点什么呢?”
“珍珠……”
一说话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哑了。
她磕磕巴巴地说:“我要珍珠奶茶,有吗?”
“有的女士,”店员娴熟地在机器上为她点了单:“请问你要大杯还是中杯?还要不要其他小料?甜度和冰块有什么要求呢?”
在他们的小镇,谭尽陪林诗兰买过奶茶,直接要珍珠奶茶,就行了。
她听不懂店员说的意思,手指局促地抠着另一只手的指甲盖,又起了些退意。
“要个大杯的,珍珠奶茶,没什么别的要求。可以点吗?”
店员抬头扫了她一眼:“可以。那给您做一个大杯的,正常糖正常冰的珍珠奶茶,行吗?”
林诗兰点头。
拿到珍珠奶茶后,她走出店。
在马路边,她扎上吸管,喝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