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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随风牵着小女孩的手,小女孩名字叫珊珊,她给叶随风指着路:“唐老师就住在学校里面。”
    “学校有几个老师啊?”
    “就她一个老师。”珊珊说:“她又教语文,又教数学,还会教english。”
    “真的啊,她一个人教这么多啊?”
    “没有人愿意来我们这,只有她愿意。”珊珊眨巴着眼睛说道:“以前的老师来了几天就都走了,说我们这太穷了,只有唐老师在这里呆了两年,她还说她要继续呆下去。”
    “那她人还蛮好的。”
    “我和余准哥他们都在一个班,班上什么年纪的都有,唐老师说,只要想学文化,都可以来学。”
    八岁的珊珊居然和十三岁的余准在一个班,估计这个乡村小学全年级就只有一个班了,如果叶随风不是以前也生活在偏远乡村,他肯定觉得现在还有这种地方啊,别不是天方夜谭吧?但是生活在城市的人们并不知道,在遥远的村庄,也许还有一群人年收入才一千左右,不通网,没有电视,没有电脑,不仅生活贫穷,精神更加贫穷。
    叶随风笑道:“我都想见见你这位唐老师了。”
    “唐老师那么漂亮,你不能打她主意啊。”珊珊说。
    但是她马上又道:“可是小风哥哥你也长得很帅,你们俩很配。”
    “哈哈哈。”叶随风纠正她:“小风哥哥已经有女朋友了。”
    “是谁啊?”
    “是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姐姐。”
    珊珊不服气:“能有唐老师漂亮吗?”
    叶随风道:“她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生。”
    “我不相信,还能有比唐老师更漂亮的。”
    叶随风笑笑,他说道:“等我找到了女朋友,我就带她过来见见你。”
    “好呀。”珊珊加了句:“我倒要看看她是不是比唐老师更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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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走到学校,叶随风一看,这个学校压根就不能称作是学校,就是一个平房,旁边还有个旗杆,珊珊说那是升旗仪式的旗杆,她说唐老师每周一要给她们举行升旗仪式,说虽然他们这学校条件简陋,但别的学校有的,他们也要有。
    珊珊还说,唐老师就住在平房里,她敲门:“唐老师,我是珊珊。”
    叶随风道:“这么晚了,会不会打扰她睡觉?”
    “唐老师说过,如果我爸爸再打我,不管多晚,我都要过来找她。”珊珊加了句:“她说家暴是不对的。”
    叶随风听后,更加钦佩这个唐老师,她应该很有文化,那能留在这个小乡村,属实不容易。
    珊珊又敲了会,叶随风听到屋内传来穿衣声和脚步声,然后门也缓缓开了。
    第88章 第88首歌
    迎面的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 扎着马尾辫,素面朝天,皮肤有点黑, 不好看,也不难看,珊珊叫她“小林姐”,她问道:“珊珊,半夜三更, 你怎么来了?”
    珊珊撇嘴委屈:“我爸爸喝醉酒了, 又要打我,我就跑出来了。”
    她往房间里面张望:“小林姐, 唐老师呢?”
    “嘘。”小林让珊珊小点声:“唐老师感冒了, 吃了药在睡呢, 你可别给她吵醒了。”
    “哦。”珊珊乖乖点头。
    小林又看向叶随风:“这是谁啊?不是咱村的啊?”
    叶随风于是道:“我是余准家的客人, 我看到珊珊半夜在外面, 怕她不安全,所以就给她送过来了。”
    “这样啊,那谢谢你。”
    叶随风点头:“那我先走了。”
    “谢谢, 那小哥哥你也小心点。”
    珊珊也说道:“小风哥哥你回去小心点。”
    “嗯。”叶随风微微一笑, 然后就转身走了。
    只是他刚离开, 屋内又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有人汲着拖鞋过来门前, 珊珊扑到她怀中:“唐老师, 你怎么出来了?”
    唐老师的声音很好听, 她对珊珊柔声问道:“我听到声音, 就出来了。”
    她喃喃自语:“那个声音,好像很熟悉, 珊珊,刚才那男生是谁啊?”
    “是余准哥家的客人,我喊他小风哥哥。”
    “小风……名字也好熟悉,但是,他怎么可能会来这里呢?”
    她自言自语了几句,然后觉得,不会是他的。
    他现在,应该已经功成名就了吧,有富豪母亲,有大导父亲,有娱乐圈最多的粉丝,他应该是娱乐圈最红的顶级男明星了吧,顶奢代言、顶级跑车,他都应有尽有,他有着这样圆满的人生,又怎么会来这么穷的村子呢?
    唐老师也不再想去想那个人了,她还是关心正事比较重要,她问道:“但是珊珊,你怎么在这呢?”
    珊珊撇撇嘴,于是又诉起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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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随风顺着原路返回了余家,一折腾,也已经凌晨四点了,他躺在床上,照旧是没有半点睡意。
    这样下去,会猝死吧?
    叶随风苦笑。
    别到时候还没找到时念蓝,他先出事了。
    叶随风爬起来,又吃了颗安眠药,这才勉强睡了过去,但是凌晨六点,他又醒了,这一醒,就再也睡不着了。
    他索性背着包,准备下山,余准父母也起来了,他们盛情邀请他吃了早饭再走,叶随风推辞不得,也就同意了。
    余准和祝嫣然还在睡觉,余准父母张罗这早饭,但他们拿得出最好的招待也就是稀粥,还有鸡蛋,鸡蛋也只煮了一个,因为舍不得。
    余准父母把鸡蛋给叶随风吃,叶随风哪好意思吃啊,他说:“还是等小准醒了,给小准吃吧。”
    “小准也有的,你好不容易过来,还是你吃吧。”
    盛情难却,叶随风只好吃了这个鸡蛋,他喝完粥后,说道:“那我先走了,麻烦伯母伯母到时候和小准还有嫣然说声。”
    余准父亲说:“我要去修路,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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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的山上,还是有些冷的,叶随风看余准父亲穿得单薄,不由道:“伯父,您穿得太少了。”
    余准父亲扛个铁楸,乐呵呵道:“等下干起活来就不少了。”
    “这么早,就要干活吗?”
    “当然了,大家都想早点把路给修好,等路通了,咱们村就不穷了。”
    叶随风道:“我看村子挺漂亮的,是可以发展发展旅游业。”
    “是吧。”余准父亲自豪道:“村长都说,考察了大西北那么多村子,没一个村子自然景色有咱们好的,而且,咱村子还有历史呢,从汉朝的时候大家就住这了,所以不想挪窝啊。”
    “汉朝的时候就来了,那历史是蛮久的。”
    “哈哈,以前战乱的时候,还有抗日的时候,都嫌我们村太难爬,所以我们这一直很安全,但是吧,现在太难爬反而成缺点了,没办法,只能修路,否则大家真要穷死。”
    余准父亲絮絮叨叨,他又问:“小风,你今天就要走吗?和我们一起去看看天路吧。”
    叶随风想了下:“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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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修路的地方,叶随风都被震撼了,几乎全村的男人都出动了,在那里挑黄沙、铺石子、凿石头,也有女人在那边搬石头,所有人都洋溢着笑容,热火朝天地在干一件事情。
    一件他们觉得无比有意义的事情。
    也许很多人难以理解,何谓故土情结,叶随风也想过,为什么这些村民不愿意离开这个村子,他们去大城市会有更好的生活,但是今天,他看到这些村民齐心协力地干了同一件事,他明白了,有些人就是眷恋故土,外面的房子再怎么好,天地再怎么广阔,也远不及生养之地的一草一木。
    或许他从小就是飘零如风的人,没有哪一个地方能让他感觉到有家一般的温暖,所以当他离开养父母的村子时,他并没有舍不得,而是觉得松了一口气,他也从来没眷恋过哪个地方,在横城是住大别墅也好,是睡小出租屋也好,对他来说都是没有分别,只是,当他遇到了时念蓝,他就开始患得患失,她在哪里,他就愿意住在哪里,就像这个村子是村民的根一样,对他来说,时念蓝就是他的根。
    可是,时念蓝现在到底在哪里呢?
    叶随风的情绪又陷入了低落,事实上,在这两年里,他的情绪通常都处于低落之中,所以医生虽然给他开了抗抑郁症的药物,但也委婉告诉他,心病还需心药医,他如果一直这样下去,情绪迟早有一天会崩溃,到时候,只怕会做出无法挽回的事情。
    道理叶随风都懂,但他无法做到,他无法抛开时念蓝,所以他只能走遍大江南北,这两年,地铺他睡过,露天他也睡过,在深山老林里几天没干粮靠果子充饥他试过,迷路差点死掉他都试过,他就用这个近乎自虐式的方法,来麻痹自己,否则,只怕他早就崩溃了。
    余准父亲已经加入干活的队伍了,他们每个人都有着一个明确的目标,所以他们活得有奔头,叶随风想,他也应该继续踏上启程的道路了。
    于是他跟余准父亲告别:“伯父,我先走了。”
    “一路顺风啊。”余准父亲依依不舍地告别。
    “好的。”叶随风笑着点头。
    他忽回头道:“对了,伯父,您们这村子叫什么名字啊,等天路修好了,我一定要回来看看。”
    “哦,我们村子啊,叫安南村。”
    “安南村……”叶随风喃喃道。
    这个村子的名字,为什么这么耳熟呢?
    好像在哪里听过。
    可是,到底是在哪里听过呢?
    叶随风想不起来。
    但是心底有个声音一直在疯狂地告诉他,想起来,快点想起来!
    可不知道是不是长期服用抗抑郁症的药物,已经损伤了他的记忆力,他就是想不起来。
    叶随风忽然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沮丧感,还是想不起来,那就算了吧。
    他背起行囊,又准备再出发,忽然他在干活的队伍中,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
    那人五十多岁了,脸上全是皱纹,双手骨节粗大,皮肤黝黑,叶随风觉得他特别面熟。
    有人冲着他喊着:“村长!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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