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莫浩东,廿六岁,是报社时事评论员。不对!我该纠正一下--我曾经是一个时事评论员。直至现在,我仍然不大愿意接受我不再是时事评论员这个事实,我实在太留恋这份工作了。
    不过,昨天,那个胖胖的老总把我叫进他的办公室,对我大发雷霆:「阿东,我今次真的帮不到你了!你昨日那篇评论,得罪了那个地產大王,他请律师发了封律师信给报社!」
    我听到老总的话后,实在按捺不住,于是我立刻反驳说:「你昨天也说我的评论精闢,还说是一针见血的!」
    老总脸上一阵铁青,凶巴巴的说:「不要再跟我说废话了!老闆现在已经把事情解决了,不过,他要你今天之内写封道歉信向地產大王道歉,而且,老闆说你不太适合写评论。这样吧!不要说我不为你着想,我已经替你想过了,阿权会在月底离职,你顶替他的位置写鬼故吧!」
    写鬼故!不是吧!我是一个专业时事评论员,对于神呀鬼呀这类东西一向都採取否定的态度,现在竟然要我写鬼故,这件事对我来说简直就荒谬绝伦!我立刻向老总提出抗议,可是老总却说:「阿东,你现在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写鬼故,二是自动辞职!你自己选择吧!」
    于是,我便无奈地「选择」了写鬼故。没办法吧!小人物总要为五斗米而折腰。
    事业失意,爱情总还算是得意吧!当晚,我带着极度落寞的心情,回到我那位于深水埗的住所,准备找我那个可爱的同居女友阿米巴诉苦。
    我走进屋内,大声叫唤:「阿米巴!」可是她并不在客厅里,大概是在睡房里吧!
    走进睡房,房内凌乱不堪,不是被爆窃吧!
    我环顾四周,房内的电视机、音响等,一件都没有缺少。我再查看所有抽屉,那些贵重的东西,也全都没有损失。我正在疑惑之际,看见凌乱的化妆桌上放着一个印有蜘蛛图案的鲜红色信封,信封上写着「阿东」二字,我认出这是阿米巴的字跡,我隐约感觉到有甚么不对劲了!
    我打开信封,信内写着:
    阿东:
    跟你在一起三年七个月零十六天,我觉得自己已经到了极限!阿东,你把我们的家弄到污秽不堪,我每次也只是说你几句。你穷,我又从来没有嫌弃过你!你之前与旧女友纠缠不清,我虽然很生气,可是我最后也原谅了你。
    不过,你这个人,三年多以来一直也没有进步过!阿美的老公已升上了总经理的位置,心怀的男朋友是十大会计师行的合伙人。而你呢?做了这么多年也只是个小小的评论员,薪水也不知够用来干甚么!而且你这个人,一点情趣也没有,叫你陪我去旅行,你寧愿上班也不愿花钱跟我去!
    我受够了!请千万别再找我!我们分手吧!
    阿米巴字
    没想到阿米巴竟然留下一封信,便将三年以来的感情终结!那么,我到底算是甚么呢?我在她的心中竟然一文不值!我都不知自己是否时运低,所有的恶运一次过涌向我!罢了!女人如衣服!明天找过一个身材、样貌比阿米巴好一万倍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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