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被打击了吧?”小护士有些幸灾乐祸地笑。
    于朗瞪了她一眼:“你就不能想我点好吗?”
    “好了,好了,不说你的伤心事了。”小护士莞尔一笑,“对了,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杂志社编辑。”于朗说,心里却想着恐怕已经不是了。这么多天没上班,老板恐怕早就把自己开除了。开就开吧,反正也不想继续干下去了。
    “什么杂志啊?”
    “《夜谈》。”
    “啊,我知道。”小护士欢呼了一声,“我还买过呢,鬼故事吧!我记得有一期的一个故事写得很好啊,好像是叫《人骨咖啡》,一个叫作薛沐的作者写的。后来我才知道这个薛沐很出名呢,我最近天天追他的小说看,写得太棒了,和真的一样。”
    “是吗?”于朗不置可否,心中黯然,本想说你以后再也看不到了,但张了张口,终究还是没说出来。
    小护士显然没有注意到他的黯然,反而兴奋地道:“对啊对啊,你看过他的《我在你左右》吗?写得非常棒,话说,那里面貌似也有一个叫于朗的。这段时间忙死了,一直没追,不知道写到哪里了,白灵妃到底找没找到杀他的凶手啊?”
    “等等,你说什么?”于朗原本漫不经心地听着,却不料小护士突然说起一个让他耳熟的名字。
    “什么?”小护士莫名其妙地看着于朗。
    “你刚刚说谁找杀他的凶手?”
    “白灵妃啊。”
    “白灵妃?”于朗有些发怔,他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蓦然想起自己昏迷的时候做的那个奇怪的梦。梦中和薛沐在一起的女人就叫作灵妃。另外,薛沐没死之前也曾经和他说过这个名字。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你现在有这本书吗?”
    “这书是在网上连载的,好像没听说有纸质书。”小护士小心翼翼地拿着一支注射器从一个个小小的玻璃瓶中抽出药剂,然后兑进一旁静脉滴注的大瓶子中,转头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你不知道吗?这个故事很受欢迎的,点击率就好几亿。”
    于朗呆了呆,他之前只听说薛沐正在写一个新的故事,却不知道这家伙这次竟然是直接和网络运营商合作的。按说像薛沐这样有些名气的作者,很多出版社都巴不得出他的书,并且出的价格应该远远超过放在网站的分成。但是薛沐却反常地选择了和网站合作,除了网站给他更多的钱以外,于朗想不到另外的可能。一想到钱,他又想起潘明曾说过薛沐的账户中竟然有超过三百万的巨款,一个网站会掏出几百万来买薛沐的小说?这显然是不可能的,除非,这里面有其他的原因。于朗想到这儿,心神便是一震,他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那个印着红戳的档案袋,难道这些都和那个什么“造神”的项目有关?
    “这里能上网吗?”于朗突然问道。
    “能的,这里有无线网络。”小护士点了点头,拿着注射用的东西,走到于朗面前,接着把兑好的药挂在于朗床头的架子上,然后用一个胶皮管子紧紧地勒住他的右手肘部。
    “你有笔记本电脑吗?能借我用用吗?”于朗看着小护士认真地在他的手背上找着血管。
    “嘘,别说话,等我扎上再说,不然扎错了别怪我。”小护士如临大敌地朝于朗比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战战兢兢地把针头扎进他手背上的一处凸起的血管中,直到看到静脉输液器的塑料管中出现回血之后,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于朗看着小护士额头的细密汗珠,便有些忍俊不禁,心说这姑娘恐怕还真是个菜鸟,不过还没等笑出来,便陡地想到,如果是这样,那自己怕是正在扮演一个陪练的角色。若是一个不小心惹怒了对方,按照小护士的性格,完全可能“一时不慎”在他的手背上多扎几个窟窿。于是,于朗便把已经到了嘴边的笑容结结实实地憋了回去。
    “也不是很难嘛!”小护士吹了吹额前从护士帽中漏出来的几缕秀发,笑得一脸灿烂,“你刚刚要和我借什么?”
    “笔记本电脑。”于朗这时才觉得有些后怕,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你这不是第一次吧?”
    “哈哈,被你猜对啦!你很荣幸,这是本姑娘我的第一次。”小护士豪放地笑道,说完立刻觉得这话不妥,俏脸一红,想要解释又恐越描越黑,抬头打量于朗一眼,见对方仿若未闻,立刻松了一口气。
    于朗显然并没有注意到护士小严的口误,而是在心里琢磨着原来护士长看不上她不是无缘无故的啊,旋即又疑惑起来,这家医院级别应该是三甲以上,不会这么容易就让一个什么都不会的菜鸟混进来的吧,除非护士小严有很雄厚的背景。不过既然有背景,为何还会被护士长为难呢?
    “你想上网啊?我的电脑在家里啊,恐怕要等我轮班的时候才能给你拿过来。”小护士仰着头查看着静脉输液器的滴速,“对了,今天你脸上的纱布就能拆了。”
    “哦。”于朗心不在焉地答应了一声,心里却暗自咒骂自己太过阴谋论。不过这也怨不得他,这几天经历了这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他几乎成了一只惊弓之鸟。只要有不合常理的地方,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为什么会这样,而是是不是有人想要把他怎么样。
    早间新闻中播报的那辆被撞得面目全非的帕萨特是潘明的,于朗记得那车的车牌,虽然没能看到死者的面貌,但凭借车牌和死者手腕上的标记,可以确定潘明必然已经凶多吉少,而且更惨的是他的妻子和女儿也随其一同遇难。于朗当然不信什么货车司机醉酒驾驶、肇事逃逸的说法。可能对于一个不了解事情经过的人,这样的说法是个很好的说辞,但潘明死之前刚刚向他揭露了薛沐事件的真相,同时也出色地完成了夺取那份档案袋的任务,也许这才是潘明死亡的真实原因所在。
    “你不是早就想把脸上的纱布拿下去了吗?怎么觉得你好像不太在意啊?”小护士可能对于朗的反应不是很满意,接着追问了一句。
    “你能给我讲讲那个故事吗?”于朗不答反问。
    “让我讲啊,我不会讲故事的。”小护士诧异地瞪大了眼睛。
    “又不是让你讲得多精彩,大体上说说,然后等你拿来你的电脑我再细看。”
    “好吧,讲得不好不许笑我啊!”小护士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然后拉过一把椅子坐在于朗的面前。
    “故事是这样的,主角就是薛沐啦,是以第一人称讲述的。有一天……”
    小护士说她不会讲故事果然不是自谦,絮絮叨叨讲了一个小时,东一段西一段,时而倒叙时而插叙,间或推倒重来,只过了十几分钟,于朗就已经不堪忍受了,但反观对方却正兴致勃勃。于朗自然不忍心打断她,只好佯作聚精会神地听着,偶尔还要问两个问题以示自己有所感悟,这种状况直到中午于朗的主治医师到来才结束。
    “讲得还是挺不错的。”于朗违心地称赞。
    “真的啊?”小护士满脸喜悦地反问,于朗正想答“是”,可她随后的一句话却让于朗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大嘴巴,“那我晚上来接着给你讲吧,省得你看电脑了。”
    “那什么,小严,你还是带电脑过来吧,我还有些别的事情要用一下。”于朗赶紧补充道。
    “好的。”小护士点头应道。于朗这才松了一口气。
    “颅内没有血肿,恢复得不错。再观察几天就可以出院了。”医生指着一张ct片子,向于朗描述道。
    于朗虽然看不懂,但听说自己没什么大碍,自然高兴。不过当拆掉脸上的纱布之后,那些原本的欣喜却变成了沉重。他的左脸有一道较长的伤疤,从眼角到鼻翼,虽然已经开始愈合,但外翻的皮肉却让于朗原本清秀的脸孔显得甚为狰狞。
    看着镜子中的模样,于朗有些欲哭无泪。他根本不记得当时的情景,究竟潘明那个王八蛋对自己做了什么?原本看到潘明横尸街头还有些同情,现在却巴不得那家伙死得更惨一些。
    医生看出了于朗的沮丧,安慰他说痊愈之后只会留下一些淡淡的疤痕,对容貌没什么影响。于朗没吱声,其实他对自己的容貌倒不是很看重,毕竟也不是要靠脸吃饭,但他怕这道伤疤会吓到苏真。
    “医生,你能帮我把纱布再缠上吗?”于朗要求道。
    医生怔了一下,他自然不知道于朗的心思,也没多问,只是点了点头,重新用干净的纱布将他的脸缠上,然后叮嘱了几句话就出去了。由于已经过了二十四小时的特护期,加上当天下午小护士休班,所以病房中只剩下于朗一个人。
    于朗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脑海中一会儿是苏真的面孔,一会儿又是刚刚小护士讲的那个故事。
    从小护士讲的这一段来看,这故事除了设定方式尚有些新意以外,并没有什么独到之处。
    不仅没有什么特色,甚至某些桥段还显得很俗套。
    可能是为了营造出真实感,薛沐在讲这个故事的时候,采用的是第一人称,除了故事本身的情节以外,所有的地点、人物似乎都在现实中有所对照。也就是说,故事中的大多数人物也存在于现实中。比如说薛沐,他既是故事的作者,又是故事的主角,整个故事的展开都是以他的视角来进行的。故事中的薛沐同样是个小说家,住的地方也叫阳光苑,有一个好友自然也叫于朗。
    故事开始于薛沐某一次逛旧货市场,原本想要买旧书的他却阴差阳错地相中了一块羊脂玉材质的玉佩,随后以较低的价格将其买回去,却没料到这玉佩竟然是块通灵宝玉。按照小护士的讲述,薛沐当时把玉佩带回去,然后一不小心将手指弄破了,鲜血正好滴落在那玉佩上,却没料到机缘巧合之下唤醒了玉中的灵魂。这个灵魂自然就是小护士口中的白灵妃。
    薛沐对玉石之类的东西没什么研究,他去旧货市场也就是奔着淘些物美价廉的旧书。他常去城西的旧货一条街,有时候也喊于朗一起去。所以这样的讲述倒真是货真价实的对现实生活的描摹。
    情节继续发展,薛沐从对白灵妃的恐惧到逐渐地了解,这才知道玉中幽灵白灵妃原本是民国时期当地的一位名媛,不仅相貌甜美,气质优雅,而且家世显赫。当年曾惹得无数富家公子竞相追捧,但却未曾对任何一位示以青眼。
    白灵妃之父白世轩是当时国内著名的实业家,在西兰江北岸的黑顶山脚下建有一座占地百亩的豪宅,那豪宅装饰得极为华丽,据说放眼当时国内,也找不出几座庄园能够与其比肩。不过建成未足半年就遭土匪洗劫,并付之一炬。白家九十三口全在那次浩劫中死亡,自然也包括白家大小姐。
    小护士对这段情节讲述得较为详细,特别是白灵妃死前所遭遇的一些令人发指的戕害对她震撼颇深。
    惨遭蹂躏的白灵妃自然怨气深重,被杀后灵魂便以鲜血为媒介进入到从小便贴身佩戴的玉佩中,并被玉石困在其中。以上,便是白灵妃的来历。故事之所以为故事,不仅要有前因自然还要有后果。于是时隔几十年之后,当白灵妃终于有机会借着薛沐的鲜血从玉佩的封印中脱困而出的时候,必然要寻找当初杀害他们白家九十三口的仇人。这便算作故事的主线了。
    很明显,关于白灵妃这段肯定是虚构的,不过薛沐的功课做得也确实到位。新中国成立前,西兰当地确实曾有过一个昙花一现的白氏家族。不过,故事中被付之一炬的白氏豪宅却从未听说,只闻西兰江北岸,黑顶山麓附近有一条小溪叫作白溪,溪流婉转在山脚,汇聚成一片小湖,被称为白水潭。二者虽然都姓白,但却不知道和这个白氏家族是否有关系。
    虽然小护士颠三倒四地讲了那么多,可是最终于朗获得的信息也仅限于此。毕竟做了一段时间的杂志编辑,于朗对故事的鉴赏能力还是有的,小护士虽然不会讲故事,但于朗却是了解薛沐的,那家伙虽然看上去是一副花瓶样,但论讲故事却是一把好手。
    故事的开头虽然吐槽点多了些,不过凭借薛沐的能力,想要把这个故事讲得精彩,并不是一件难事。况且,护士小严之前就曾透露过这个故事在网络上的受欢迎程度,可见这故事必定有过人之处。
    一想到这儿,于朗就有些心痒难耐,他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看薛沐这个有趣的故事中写了什么,甚至开始隐约觉得故事中的白灵妃和那个曾经在他的梦境中不止一次出现的诡异旗袍女子必定有着什么联系。于朗还记得薛沐死亡的当天夜里,他就曾梦见过那个叫作白灵妃的女子,而且当时她似乎说薛沐是死于她之手。
    于朗捏了捏额头,他很少做梦,所以只要有梦出现,他必定会记得十分清楚。这么几天的时间他已经连番做了两个诡异的梦,而且都和薛沐有关。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梦境中都有那个穿着旗袍的诡异女子。
    这绝对不是单单的巧合就能解释清楚的,实际上,在于朗心底也不相信有这么巧合的事情。不过,如果不将这些事归结于巧合,那么就要指向另一种可能——阴谋。这显然有些违背常理,因为以现在的科学技术,似乎没有人能够将一个特定的梦境植入到他人的意识中。
    他盯着眼前的静脉滴注瓶,看着里面透明的液体一点点地沿着滴管流进自己的身体,蓦然觉得一阵寒意从心底生出,如果刚刚想的那些都是真的,那么对方究竟通过什么方法侵入自己的梦境呢?
    他怔怔地想着,脑海中乱成一团麻,薛沐的死因,诡异的旗袍女子,莫名其妙的“造神”计划,以及这一切背后的操纵者。每一个谜团几乎都复杂到让他感到绝望。他觉得这些远不是他一个人能够应付的,他想要寻求帮助,但却又不知道谁能帮得了他。找警察?开玩笑,警方会把他当作疯子送进精神病院的,事实上,如果潘明没有告诉他事情的真相,即便是他自己都不会相信这些貌似只有在电影和小说中才会出现的桥段竟然真实地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他想不到任何方法,只能静观其变,也许薛沐会在这个故事中给他留下一点线索,这也是他能抓到的唯一一根救命稻草。
    “在想什么呢?”
    于朗打了个激灵,从深思中回过神来,转头却惊愕地发现苏真正站在他的床边笑吟吟地看着他。
    “啊!”他惊喜地欢呼了一声,“怎么会是你?”原本他以为是护士小严。
    “为什么不能是我呢?”苏真笑着反问道。
    于朗慌忙辩解:“不是,我是觉得你怎么能找到我。”
    “这很容易啊,我到住院处一查就查到你了。”苏真笑着说,接着却问道,“我还想问你怎么会知道我妈妈住在那间病房呢。”
    “嗯——”于朗沉吟了一下,伸手指向窗户,“你还记得昨天你站在那里哭吗?我当时就躺在这儿目不转睛地看着你,然后我就按照你找我的方式找到了你母亲的病房。”
    “哦,我昨天是在这里吗?”苏真随着于朗的指向看向窗外,接着皱了皱眉,转向于朗,嗔道,“你这算不算偷窥啊?”
    “拉倒吧,对你我还用偷窥啊?要说偷窥,以前偷窥的机会多了去了。我这人这么正直,怎么可能做那种龌龊的事情?”于朗说这话的时候显得正义凛然,义愤填膺。
    苏真看着于朗,突然笑起来:“你怎么变得这么贫啊!”说完这句话,两个人都沉默了,只是彼此看着对方。
    于朗突然有些心神恍惚,曾几何时这样的对话经常发生在他和苏真之间,而后随着苏真的消失逐渐成为一段令他心痛的回忆。现在,时隔三年之后,猛然找回当初的感觉,这让他感到非常不真实。
    “你还好吗?”
    两个人同时说道,接着相视一笑。
    “我还好,你呢?”于朗觉得自己的鼻子有些发酸。
    “骗人,”苏真白了他一眼,指着他脸上的纱布,“这也叫‘还好’吗?”
    “这个啊,只是擦破了点皮而已。”于朗讪讪地笑。
    “包得像个木乃伊一样只是擦破了点皮?我才不信,快说究竟是怎么回事。”
    “真没事儿,就是和人打了一架,脑袋被砖头砸了一下。”于朗自然不会将事情的真相告诉给苏真,于是只好轻描淡写地掩饰着。
    “我说你都多大了还小孩子一样。”苏真一脸无奈地笑。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还好吗?”于朗追问。
    苏真脸色一黯,眼神有些慌乱地躲开于朗真挚的目光:“我啊,还好啊。”
    傻子都能看出苏真这句话说得很勉强。
    “阿朗,别问了好吗?我不想说。”苏真脸上泛出痛苦的神色。
    “好,我不问。”于朗吐了口气,仿佛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心,抬起头定定地看着苏真,两只眼睛都亮起来,“苏真你还记得吗,我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你过得不快乐,不幸福,那就来找我吧!我会让你过得很快乐。”
    “你说过这话吗?”苏真怔了一下,抿了抿嘴,若有所思地皱了皱眉,“我现在记忆力变得很差,所以可能忘记了很多事情。”
    “没关系,忘了也没关系,我可以再说一遍给你听。”于朗突然苦笑了起来,“你知道吗,苏真,从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就爱上你了,可是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你,你那么优秀,我却这么差劲。不过我没有放弃,我想如果我成为你最好的朋友,也许你会喜欢上我,毕竟日久会生情不是嘛。
    “我真的做得不错,成为你最好的异性朋友只用了半年多的时间,当我以为我差一步就成功的时候,你却告诉我你有了意中人。当我听到你这么说的时候,我的心痛得要命,但却在脸上显得若无其事,我告诉自己,我要对你好,比你男友对你还要好,这样你就能回到我身边。
    可是我错了,虽然你的每一段恋情都不长,但却都严丝合缝地连在一起,没有留下任何一点空隙让我插进去。
    “我跟我自己说算了吧,命中注定没有做你男友的机会,做好朋友也不错。但当毕业之后我们分开的时候,我才发现我无法忘记你,脑海中都是你的影子,我每时每刻都在后悔为何不告诉你我喜欢你。
    “这个念头折磨得我没办法去想别的事情,于是我决定找到你。我知道你家在西兰,于是我来到这里。虽然我没有你的联系方式,但这并不能阻止我想要找到你的决心。这两年多来,我无时无刻不在设想着能够遇到你,在公交车上,在地铁上,在商场中,在马路上,每一个和你身材相似、发式相似的女人都会让我激动莫名,然而随之而来的却是深深的失望和沮丧。这个城市中人太多了,能够在茫茫人海中遇到你的几率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于朗说到这里突然顿住,笑着看苏真:“你知道吗,我曾经打算去打劫银行,或者是劫持个人什么的,目的是让所有的媒体都能够报道我,我想让你知道我在找你,只有这样的方式才更有可能让你看到我。不过,我最终没有这样做,不是没有这样做的勇气,而是怕你因此而远离我。因为我知道你不喜欢疯狂的事情,我这样做只会让你觉得不安和恐惧。于是我摒弃了一切非常规的手段,只是寄希望于上天。我知道这很傻,相当傻,不过事实证明命运还是相当眷顾我的。我找到你了,苏真,如果可以的话,让我试试吧,毕竟我等了这么久了,于情于理也该轮到我一回了。”
    于朗最后这几句话是用调侃的语气说的,脸上虽然挂着贼兮兮的笑,但眼圈却有些发红。
    苏真显然对于朗的表白感到惊愕,瞪大了眼睛看着于朗,右手掩着微微张开的嘴。她似乎想说什么,还未等开口,泪水却猛地夺眶而出。
    “对不起,阿朗。”她泪眼婆娑地看着于朗,“已经太晚了,我已经不是你所知道的苏真了。”
    于朗脸上的笑容一下凝住了,一把抓住苏真的手,坚定道:“不,你是,你永远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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